
文|十三姐
公衆号|格十三(GSSW13)
最近一周我收到了很多留言,是關于“灣區渣男”的事,想必很多朋友也都聽說了這個故事吧。
這個“灣區渣男”也被稱為“美版林生斌”,一些媒體把他的事件描述為“喪偶7天迎新妻”,“發妻骨灰埋前院”,“亡妻父母被驅逐”......想必大家光聽了這些就大概猜到故事的梗概了。
要不是亡妻鄧女士的朋友在網上為她父母發了“求助信”,這事恐怕就是個家務事随風飄散了。
按照“求助信”的描述:結婚20年的鄧女士去年5月因病去世,丈夫于先生7月1日再婚,且新妻子從中國飛到美國的時候已經懷孕。這位于先生,不願意給太太買墓地,直接把骨灰埋在院子裡,後來還叫警察驅逐前嶽父母。
于先生和鄧女士,一個在谷歌工作,一個在臉書工作,住的是灣區,兩人不光收入可觀,鄧女士還買過保險。但根據當地法律她的遺産全部留給老公和小孩,隻要沒有另外的遺囑,這筆遺産到不了她父母的手裡一分一厘。
中間還有些細節,我就不說了,事就是這麼個事。
大家到底氣在哪呢?一是妻子死後他就閃婚,二是他對亡妻的父母太狠。
其實這個于先生但凡有一丁點在法律上可以抓的把柄,大家也不至于這麼氣了。
氣就氣在,現在大家是用道德标準去跟一個沒道德的人講标準。
你看,你有權禁止他這個“喪偶人士”去結婚嗎?法律有規定喪偶多久才能再娶嗎?他按照法律跟孩子共同繼承亡妻财産有問題嗎?他對亡妻的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嗎?他把别人驅逐出自己的房子不可以嗎?
想了一大圈,你會發現,真是TMD都沒問題。
甚至按照于先生自己對“閃婚”的叙述,這仿佛還是一件應該得到全世界祝福的人間喜劇:
“帶着對未來的不确定和希冀”、“得到兩個孩子支援”、“支援爸爸的新生活”......簡直是寫滿了“一個可憐鳏夫自強不息追求幸福值得所有人起立鼓掌”的了不起。
有些男人大概很難了解,為啥那麼多女人因為這件事氣得牙癢癢,她們和鄧女士非親非故,又是遠隔重洋的事,又是别人的家庭糾紛,渣男又和她們沒關系,至于這麼憤怒嗎?
還真至于。
女性這種生物向來比男性更偏向感性思維,也更念及情感和道義,我們認為生而為人都應該是這樣的。
而灣區這位男士的所作所為,讓女人們看到了男人冷漠的邊界,知道了有些男人極度現實、毫無情義所言的最底線在哪。
這讓很多女人唱衰婚姻,甚至莫名對自己的未來充滿憂慮,滿腦子想的都是“萬一我突然死了怎麼辦?”
看到灣區渣男可以把事做得如此決絕且不認為自己有問題,女人們滿腦子想的都是“萬一我老公以後也這麼對待我父母怎麼辦?”
看到灣區渣男可以在妻子死亡證明剛到手就開始着手進行下一輪的婚戀,并迅速找到新太太,女人們滿腦子想的都是“萬一我老公也給我的孩子火速找個不倫不類的後媽怎麼辦?”
是以,這麼多女人為這事憤怒,不是什麼“對喪偶再婚人士道德綁架”,也不是“橫加幹涉别人家務事”,歸根到底是因為女性看到了現實版的涼薄,對自己的未來産生了灰色的預設。
這讓大家忿忿不平,都希望看到這個渣男不能如此如魚得水、悠然自得,希望看到他受到譴責,至少對亡妻的父母多一些人道主義,希望他至少别這麼急吼吼地再婚,希望事情的結局能有一點溫暖的走向,感受到一點希望而已。
于法于理,确實沒有人治得了他。
于情于義,如果再慣着他,那大家咽不下這口氣了。
問題的症結于此:為什麼鄧女士明知法律如此,也知道自己命在旦夕,卻沒有在生前寫一份遺囑,留一些财産給自己的父母呢?
我的意思并不是說一個女人就應該把錢都給父母,不能給丈夫。
畢竟在這件事裡,他們的家庭關系我們不做猜測,就算因為關系不和而不願意把财産給父母,也能看出她覺得把财産給老公會放心。
她也許過高估計了丈夫對她的愛,或者說,過低估計了男人的冷血和涼薄。
如果她知道了相處20年的丈夫僅用了幾天就另覓新歡并趕走父母,她應該會意識到:20年的婚姻不過隻是一場信賴詐騙。
現實告訴我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其實仍有很多我們眼睜睜看着卻無能為力的道德淪亡,比如這個于先生的所作所為,沒有一件是觸犯法律的,但也沒有一件是有人味兒的。
我很反感于先生這樣的男人,不是因為他冷血,是因為他把女性整體對于婚姻的信賴感又拉低了,讓人感到惶恐。但我也感謝于先生這樣的男人,他用自己的底線給我們做了一個很好的危機示範,幫助大家重新審視人生和自我價值。
法律管不到的地方,正是我們要多思考的地方,可以說是自我保護,也可以說是留條後路,讓自己多一點安心。
抛開北美渣男這個事不提,就說我聽到過的,現實中“妻子對患病丈夫不離不棄照顧多年”的戲份常有發生;“丈夫對患病妻子決絕抛棄”的案例比比皆是。丈夫死了,妻子一人拉扯孩子到大的有很多;妻子死了,丈夫很快帶娃再娶的故事也是不少。
不是說每個人都一樣,但這是大機率事件,我們無權幹涉别人自由,但這赤裸裸的證明這一個理論:女人在感性的同時,也要學習一些理性的自我善後,如果有能力,不妨在不傷害彼此的前提下,為在意的人多安排一手,以防不測來臨時手忙腳亂。
據說灣區華人圈裡很多女人在見識了于先生的這番操作之後,都開始修改保險受益人,并開始操辦生前信托(類似于财産遺囑)。
在中國,保險、遺囑、信托,也都是比較穩妥的财産和後事保障方式。女人做這些,并不是為了利己,不是因為自私,是為了當感情已經靠不住的時候,至少有法律能在财産上給你在意的人一些保障,比如自己的孩子,比如父母,當然也包括老公(如果他讓你覺得值得的話)。
很多人笃信愛情,戀愛腦上頭,對一切都很樂觀和堅定,“一根筋”堅信對方愛自己愛到不能自拔的女孩子其實挺多的,她們認為自己是那個男人的全世界,如果自己不小心死了,男人一定會跟着殉情......
但現實是,多數為了愛情要死要活要跳河的,都是女人。
女性對感情太自信,對“利益”卻太粗心,這本來可能是個優點,是傳統美德,但于先生這件事教會我們:美德隻在活着的時候有用。
在這個世界上,感情還是讓人最敏感的東西。我們都容易被真愛感動,但同時我們也應該要做好被現實戳爛的心理準備。
如果灣區的這位于先生沉痛悼念亡妻,善待亡妻父母,決定終身不再娶,我們會感動落淚;反之,我們就會群起痛罵。
感動時有多少鮮花,痛罵時就有多少“去他ma”。可灣區渣男還一副“你們少拿中國人那套自以為優越的道德标準來綁架我”的姿态......呵呵,可不是嘛,壓根沒道德,如何綁架啊。
誰都想看到“長情”的美好故事,但現實可比童話利索多了,從不跟你膩膩歪歪,上來就直接打臉。
就像于先生這樣“僞裝性很強”的男人,生前可能夫妻倆真的花好稻好,恩愛有加,可以一副好丈夫、好爸爸的姿态,可妻子去世後他不是急着安撫孩子、減輕家人的痛苦,而是忙着尋找自己的快樂(或利益),迅速再婚,更沒有顧及亡妻父母的情緒,他的精緻利己、鐵石心腸,都可以叫人斷定對亡妻的所謂懷念和愛都不是真的。
婚姻是一場“家庭關系的建立”,夫妻就是家人,不是謀财的對象,夫妻間不應像做生意一樣,前一個乙方死了,我馬上換一個乙方也能繼續快活。婚姻除了社會屬性,還有人倫、情感屬性,有孩子的還有更重要的責任屬性。
婚姻可能發生很多不堪的結局,比如财産糾紛、經濟大戰、奪子之争,但任何一個結局,都不如“對方根本沒把自己當家人”更讓人心寒。
這件事給我們的震撼是驗證了:世間一些看似的美好,可能隻是因為你還活着,一旦你不在了,世态炎涼,人情淡薄,往者已矣,有些生者可能要替你承受更大傷痛。
可悲的是,一個灣區渣男對人性造成的摧殘,用十個海枯石爛不敢與君絕的深情好男人都挽救不回來。從此後女人對兩性關系和婚姻的考量,不得不更現實了。
你可以相信愛情,更要知道愛情不如遺囑可靠。你可以去相信你願意相信的,但你必須保持能理性質疑的能力。正如你可以考驗人性,但必須接受人性經不起考驗的結果。
十三姐
魔都高影響力K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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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了不起的中年婦女》《了不起的中國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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