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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強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完善社群充電

上海加強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完善社群充電
上海加強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完善社群充電

雖然上海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成效顯著,但随着新能源汽車快速發展,仍有一些難點問題仍未破解。

文 | 彭蘇平

最新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地方規劃開始落地。

2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本市進一步推動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形成适度超前的城市充電網絡,到2025年,滿足125萬輛以上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全市車樁比不高于2∶1。

《意見》共在6個方面提出了22條具體措施,以進一步推動上海市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加強設施布局的統籌協調,制定五大新城充換電設施專項規劃,強化重點區域充換電基礎設施更高标準建設布局等。

在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國家已經出台指導檔案。今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多部門聯合印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上海的《意見》在規劃和措施上也延續了《實施意見》的思路,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了細化。

無論是頂層指導檔案還是地方規劃,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共同的方向是,不再是簡單地追求規模,而是更強調精細化營運。“以前的充換電基礎設施完成了從0到1的探索,在接下來的幾年裡将向更精細化的方向發展,這對行業發展、對營運商都是有利的。”2月24日晚,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資訊部主任仝宗旗對智庫君表示。

社群充電是攻堅重點

在《實施意見》中,“加快推進居住社群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是第一條,這也是上海此次釋出《意見》反複提及的領域。

《意見》提出,要完善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協同推進機制。具體來說,要夯實各區充換電設施屬地化建設管理責任,建立老小區與新小區充電設施建設統籌推進機制,其中,老小區以“一樁多車”共享為原則,将共享充電設施建設列入小區綜合改造範圍,新小區則以“一車一樁”原則配建,對已建成的新小區,通過智能樁推廣和統建統營等方式,解決供電容量不足問題,等等。

而此前《實施意見》也提出了幾個方面,包括完善居住社群充電設施建設推進機制、推進既有居住社群充電設施建設、嚴格落實建立居住社群配建要求、創新居住社群充電服務商業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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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充電成為充換電基礎設施布局的重點,原因在于大陸新能源汽車發展進入新的發展階段。仝宗旗對智庫君表示,從2020年下半年開始,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已經從政策驅動轉向市場驅動,去年新能源汽車銷量大幅上漲,C端的市場需求開始釋放,對于C端的消費者而言,最友善的充電方式就是社群充電,是以這一塊的基礎設施布局要跟上。

仝宗旗認為,解決居民在小區充電的問題,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随車配樁,二是統建統營,三是私樁共享,四是小區的公共充電,五是儲充一體樁。在《意見》中,除了技術路線相對較新的儲充一體樁,其他方面均有涉及。

儲充一體樁内置2-4個電池包,可儲電量80-200度左右,既能為新能源汽車充電,也能在用電低谷進行儲能,能夠有效緩解高峰時期電網容量緊張的問題,該技術尚處于推廣應用的早期階段。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還将車企的角色納入到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中。其中提出,落實汽車廠商充電設施配建責任,建立相關的責任落實評價制度,将汽車廠商為消費者落實充電設施的情況納入上海銷售電動汽車享受專用牌照政策評價體系,采取企業承諾、企業自查、定期報告、第三方抽檢等方式,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夯實汽車廠商充電設施配建責任。

不再追求極緻的車樁比

面向2025年,上海設立的車樁比目标為2:1,并不嚴苛。早年,業内都以1:1的水準規劃建設,即一輛車要配一個樁,不過随着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業内逐漸意識到車樁比這個概念意義并不大,因為不同的車型、不同的細分領域都不一樣。

仝宗旗此前在接受智庫君專訪時指出,車樁比不能精确反映出新能源汽車和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配比,現在全國新能源汽車的保有量為700多萬輛,而整體汽車的保有量是3億輛,新能源汽車的比例還非常小,相比于車樁比,更應該去關注不同細分領域的車型充電問題如何解決。

不再單純地追求規模或者極緻的車樁比,《意見》更注重充換電基礎設施的精細化營運,從原來的均衡發展轉向聚焦重點,也從建設為主轉向建管并重。

實際上,在過去的幾年中,上海都高度重視充換電産業發展,已經成為全球充換電網絡最為完善的城市之一。最新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底,上海的充電樁總量已經超過50萬個,而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過62萬輛,車樁比已經低至1.3:1,在全國也屬于領先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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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充電難沖突仍普遍存在,老小區停車位嚴重不足,電力容量有限,設施建設條件差;部分建立小區未按要求落實空間、電力容量預留,也存在設施落地難的問題;公共區域則“多與少”沖突并存,一邊是設施使用率不高,企業已放緩建設步伐,另一邊由于交流慢充“僵屍樁”占比高、油車占位現象多等問題,使用者仍認為可用設施少。

另一方面,充換電基礎設施的管理機制也尚不健全。以引導為主的扶持政策體系未配套強制性措施,對“僵屍樁”、油車占位等堵點問題缺乏制約,也造成智能充電樁推廣緩慢,不能通過有序充電讓有限的電力容量發揮更大作用,不利于提升充電安全水準。

在接下來的幾年中,國内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将再上一個台階,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也将面臨更高的要求,正如《意見》所提,也需強化多方參與,建立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協同的良性發展機制,做好部門關聯、市區關聯、政企關聯,發揮街道、居委會、業委會等基層組織機構的管理職能,加大對電網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的保障支援力度,充分調動汽車廠商、充電企業、消費者等各市場主體積極性,吸引更多優質社會資本參與充換電設施建設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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