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成語千千萬,每個都不是随便捏成的,其背後一般都和某段曆史故事挂鈎,值得探究。有一個不常用、甚至可以說已經可以被淘汰的成語,叫“愛妾換馬”, 這個成語一聽上去,就讓人感覺背後大有故事。
南北朝時期的梁簡文帝蕭綱曾做了一首宮體詩《和人愛妾換馬》,以棄婦的角度抒發自己遇到薄情之人,被當做物品一樣拿去與人交換的悲慘命運——“誰言似白玉,定是愧青骊”,誰知我這如花似玉的人兒,竟連一匹青黑色的馬都不如!

唐代李冗則在《獨異志》中講了一則曹操兒子曹彰的事情,說他有一天在路上看見了一匹上好的白色寶馬,特别想擁有。于是便設宴邀請白馬主人,召來自己的一衆美妾,對那馬主人說:“予有美妾可換,惟君所選”,用我的美妾換你的馬,你可以自己随便挑一位。
那馬主人便挑了一個自己中意的美妾,曹彰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寶馬,并将其取名為“白鹘”。
這則故事前面還形容曹彰“風流倜傥”,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中,人們根本不會認為這有什麼不妥,反而将其視為“潇灑”,對他們來說,妾這樣的女子,就好比駿馬之類的玩物,都是供他們玩樂的。
在古代,妾的地位低到不可思議,她們是可以通過買賣得來的,這并不是什麼新鮮事。
妻為“取”,妾為“納”,娶妻之财為“聘禮”,納妾之财為“買妾之資”,是以說妻和妾之間不得僭越,就算是備受男主人寵愛的小妾,也是無法随便上位,取代正妻的。
買妾就算了,古人還會換妾,像上面說的“愛妾換馬”之事,也并不少見,曆史上就有這樣一樁蘇轼的轶聞。
雖是一代大文豪,但蘇轼也生活在封建時代,身邊女性不少,廣為人知的,有兩任妻子王弗和王閏之,以及一個叫王朝雲的小妾,當然,他的妾不止這一個。
曆史上廣泛流傳着蘇轼拿小妾換馬的故事,是說他曾有一個叫春娘的小妾,被蘇轼拿去換了馬(還有說她懷着孕),結果春娘不願意,于是觸槐而死。
有許多人聽着這個故事,感歎着文人無恥不要臉,說蘇轼真是晚節不保了,雖然蘇轼的風流韻事不少,然而這件事還真不是蘇轼幹的。
有記載的蘇轼拿妾換馬是在明代,鐘惺在《名媛詩歸》中第一次提出,之後馮夢龍在《情史類略》中也援引了此事,寫了“春娘易馬”的故事,也是不少人拿來黑蘇轼的一段所謂憑證:
坡公又有婢名春娘。公谪黃州,臨行,有蔣運使者餞公。公命春娘勸酒。蔣問:“春娘去否?”公曰:“欲還母家。”蔣曰:“我以白馬易春娘可乎?”公諾之。
蔣為詩曰:“不惜霜毛雨雪蹄,等閑分付贖蛾眉。雖無金勒嘶明月,卻有佳人捧玉卮。”公答詩曰:“春娘此去太匆匆,不敢啼歎懊恨中。隻為山行多險阻,故将紅粉換追風。”
春娘斂衽而前曰:“妾聞景公斬廄吏,而晏子谏之;夫子廄焚而不問馬,皆貴人賤畜也。學士以人換馬,則貴畜賤人矣!”遂口占一絕辭謝,曰:“為人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今日始知人賤畜,此生苟活怨誰嗔。”下階觸槐而死。公甚惜之。
對話場景都寫得特别真實,好像作者真的身臨其境見過一樣,但其實在明代之前,并沒有蘇轼此事的相關記載,鐘惺是第一個說這件事的人,而讓人值得玩味的是,《四庫總目提要》評價鐘惺的《名媛詩歸》是“其間真僞雜出,尤足炫惑後學”。
至于馮夢龍,人家是寫小說、編戲曲的,貢獻非常大,但論他那些故事中的真實性,實在難以讓人信服。單說他在故事裡寫春娘說“為人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這句話,其出處是白居易《太行路》中詩句,并不是春娘所作。
如果蘇轼能遇上馮夢龍和鐘惺,一定會問上一句:我和你們有什麼仇什麼怨?
有人認為蘇轼這件事的原型是唐代李玫寫的傳奇小說《纂異記》中的内容,裡面有一篇《韋鮑生妓》,說是嗜酒成性的鮑生,家裡養了很多姬妾,有次鮑生帶着兩個姬妾出門,遇到表弟韋生,兩人就一起喝酒。
期間韋生聊起了某處的駿馬,惹得鮑生心癢癢得很想要,然後韋生還給他出主意:“能以人換,任選殊尤”——用人來換,随便你挑。
後來明代文人将這件事安在了蘇轼頭上,畢竟蘇轼名氣那麼大,這樣一引用,文章肯定更能吸引眼球。
雖說蘇轼這樁拿妾換馬的故事是後人虛構的,但古時候這種“貴馬賤人”的事件是真不少,而且相當一部分文人騷客并不覺得這類事情有什麼不妥,往往将其當做風流雅事而寫進文章。
白居易寫“安石風流無奈何,欲将赤骥換青娥”,李白說“千金駿馬換小妾,笑坐雕鞍歌落梅”,張祜有“一面妖桃千裡啼,嬌姿駿骨價應齊”……愛妾換馬簡直成了一種風尚、文學現場,不斷被援引。
這種将人當做物品般交易的情況,在古代來說就是男尊女卑的展現。古代禮教森嚴,兩千年的中國道德傳統都以男子中心,妾婦的生存之道就是小心謹慎,低三下四,她們的身體自由并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而是全看男性的心情喜好做主。
《彙苑》中說:“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就是說,妾在家庭中不過是供男人交接之用,不能算做合法配偶,地位相當低下。
在古人眼中,妾根本沒有人格,也不能享受“妻”的待遇,《唐律疏議》明确規定,“妾乃賤流”“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這都寫進法律了,簡直是一日為妾,終身為妾,你可以往下降,但決不能向上沖。她們就是男性的附屬品,還是可交易的那種。
這種觀念是整個主流社會都認同的,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中,大家的觀念自然也會受到影響,最終認為這就是正确、理所當然的,是以就算是出現了愛妾換馬,對古人來說也不是什麼大事,甚至以此為風流,畢竟“英雄愛寶馬”,妾又哪裡比得上大丈夫們想要展現的英雄氣概呢?
但另一方面,又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就是很多男性作者都喜歡用女性視角來創作,那些所謂的閨怨詩,可别以為真是什麼女子寫的,而幾乎都是男性創作的。
他們喜歡站在女性的角度,用一種棄婦心理來抒發自己在政治上的不得意,寫得如何的哀怨,讓人心酸。然而換種角度想,這些女性化寫作的男性,不就是因為知道了女子們過着怎樣的悲慘生活才如此引用的嗎?能寫出那樣真切哀婉的作品,正是因為他們了解女子的處境,知道她們悲切的内心世界。
雖然我們總說不能站在今人的角度、拿現今的價值觀去看待古人,但愛妾換馬這種行為絕對是一種病态的、非人道的現象,是女性也是社會的悲哀,她們是活生生的人,卻被視為男性的财産,成為他們的一種享樂文化。
還是魯迅一針見血:“古代的社會,女子多當作男人的物品。或殺或吃,都無不可;男人死後,和他喜歡的寶具,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無不可。後來殉葬的風氣,漸漸改了,守節便也漸漸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