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查理·芒格曾說:
“知道哪些東西保證會讓你過上痛苦的生活後,隻要小心避開他們,你就可以獲得想要的成功與幸福了。”
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組合。
想要維持婚姻幸福,除了夫妻之間要相親相愛外,還要有一個明事理的婆家,和一個不過度索取的娘家。
現實生活中很多走向解體的婚姻,其實都不是因為夫妻之間存在多大的沖突,而是來自一個惡婆婆的挑撥離間,或是一個丈母娘貪得無厭的索取。
當小家遭遇來自原生家庭的“殘害”,如何正确處理小家與大家之間的沖突,才是決定婚姻成敗的關鍵。
倘若夫妻雙方總是維護各自原生家庭的利益,而置小家的利益于不顧,那麼婚姻關系就很有可能是以走向衰敗。
而正确的做法,就是小心地避開他們,守護自己的幸福。
王玫(化名)便是如此。面對貪婪的父母,堅定地選擇站在丈夫這邊,捍衛自己的婚姻。

02
王玫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家裡姐弟兩個。
父母一直希望王玫能嫁一個有錢人家,好改善家裡的條件。萬一将來弟弟有需要幫忙的地方,也能好好幫襯幫襯。
是以,當年王玫第一次把同樣是農民家庭出生的丈夫領回家時,就遭到了父母的強烈反對。
因為丈夫家條件并不好,根本拿不出多少彩禮錢,更别提母親開出來的天價彩禮了。
父母在彩禮上的寸步不讓,讓王玫很是為難。
她從小就對父母的話惟命是從,工作後的大多數收入也都交給家裡,由母親随意支配,從來不曾違悖過母親的意願。
可她也同樣放不下自己的愛情。
思來想去,王玫最終還是決定為了愛情勇敢一次。于是她偷偷地拿了戶口本,就和丈夫上民政局登記結婚去了,希望以此逼迫父母同意。
雖然父母知道後氣壞了,指着王玫的鼻子罵了好一陣子,但效果還是好的,父母最終無奈接受了這個事實。
也正是因為結婚的時候沒給彩禮這件事,王玫和丈夫内心裡一直覺得虧欠了娘家。
是以這兩年丈夫的事業步入正軌,收入慢慢高起來了以後,夫妻倆為了彌補心裡對娘家的愧疚,總是盡力多給父母一些物質上的補償,面對父母的要求基本都是有求必應。
都說,一口吃不成胖子。人的胃口,也是一口一口被喂大的。
看王玫夫妻倆這麼好說話,娘家這邊變得愈發貪婪起來。
父母本來就重男輕女,早在王玫還沒結婚時交給他們的工資,基本也都是落進了弟弟的口袋。
如今丈夫收入越來越高,娘家父母更是借此機會綁架丈夫,隔三差五就找各種理由來要錢,然後統統都拿去貼補弟弟的生活。
要錢的頻率越來越高,數目越來越大。
看着娘家像個無底洞似的等着自己去填坑,丈夫漸漸覺得負擔不起,也開始反感娘家這副貪得無厭的嘴臉,經常為這事和王玫抱怨。
好在王玫是個拎得清的人,她明白自己的父母這樣做已經越了界,是以她選擇站在丈夫這邊,捍衛自己的婚姻。
年前,母親打來電話說在縣城看上一套房子給弟弟結婚用,想讓王玫夫婦幫忙參謀參謀。
王玫心裡清楚,說是參謀,其實就是他們已經看滿意了,就等着王玫掏錢付清全款。
對,是全款。他們才不管王玫夫婦有沒有這麼多錢,他們隻在乎兒子要不要背貸款,過得輕松些。
王玫當時找了個借口,給搪塞過去了。
母親不死心,春節期間又打了好多個電話。先是佯裝招呼他們回去吃年夜飯,又是希望他們抽空回家看看,然後又有意無意地說起買房缺錢的事兒,甚至在王玫明确表示不會出錢的情況下,直罵她賠錢貨、沒良心。
王玫也很生氣,後來母親再打電話來,也不怎麼搭理母親。
前兩天,母親又打來電話,讨好地說:“閨女,和女婿來媽家過元宵節。”
王玫不想因為這事兒繼續被母親糾纏,發狠說:“再去,我的好日子就要過沒了。”就把電話挂了。
母親再打過來,她也沒有再接。
王玫說,這兩年斷斷續續給母親的錢,早就超出了母親當年提出來的彩禮數目,可以算是兩清了。
她可不想因為母親的貪婪,葬送自己幸福的婚姻。
03
不得不說,現實生活中像王玫這樣人間清醒的“女兒”并不在多數,多得是被親情綁架,搞得家離子散的可憐女人。
女人嫁一個好男人不容易。想要守住自己的婚姻,就要明白以下兩個道理:
一:親人之間很容易産生模糊的“越界”行為。
我們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條底線,自己不會輕易逾越,也不允許别人随意踐踏。
在與他人交往的時候,我們往往也會自覺地遵守社交潛規則,不會輕易試探别人的底線。
唯獨在面對親人的時候,反而更容易産生模糊的“越界”行為。
因為親情是我們每個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最寶貴的東西。無論是心理上還是情感上都不自覺地信任親情、依賴親情。
當生活遭遇困難的時候,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尋求親人的幫助。
或者内心始終認為親情是世上最牢固的關系,無論自己提出怎樣無理的要求,對方都不會真的生氣,是以更加肆無忌憚地索取,隻為滿足自己私欲。
而許多被索取的一方,即便自己再不願意,也會礙于“親人”的特殊關系,極力滿足。
一個認為有親情兜底,一個始終被親情綁架。
親人之間的越界關系,往往就像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不願挨也得挨。
不敢計較,隻能笑臉相迎。
而這樣的關系,表面看似風平浪靜,實則暗潮湧動。一旦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出現,就會給親情帶來毀滅性的災難。
二:對親人之間的模糊“越界”行為,要理性對待。
周國平曾經說過: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後界限,這界限不清晰,然而又是确定的,一切麻煩和沖突都起于無意中想突破這界限。”
兩個人之間即便關系再親密,也應該始終保持界線感。親人之間更是如此。
親情有時候很牢固,即使打斷了骨頭,筋還緊緊相連。有時候又脆弱地不堪一擊,一旦受到破壞,就很難再修複。
是以親人之間的模糊“越界”行為,一定要理性對待。
很多父母仗着女兒女婿好說話,隻要剝削不死,就往死裡剝削,在物質上過度索取。
而很多女兒礙于對方是生養自己的父母,或者本身就具備“娘家奴”屬性,在面對娘家的無理要求時,常常都是能滿足就滿足,不能滿足也要想方設法滿足。
而這麼做的結果,往往夫妻不睦,婚姻不合,最終以結束婚姻痛苦收場。
正确的做法,應該是像故事裡的王玫那樣,對父母心懷感恩但也不盲目孝順。當“大家”的貪婪威脅到“小家”的幸福時,勇于向吸血鬼般的父母說“不”,守護自己的婚姻。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跨出拒絕父母的這一步很難。
但這其實和經濟學上的“鳄魚法則”是一樣的道理:
當一隻鳄魚咬住了你的腳,如果你試圖用手把腳從鳄魚的嘴裡拉出來,鳄魚很可能會同時咬住你的手和腳。你越掙紮,就會被咬得越慘。唯一的辦法就是犧牲一隻腳,以求将損失降到最低。
當親情遭遇綁架,唯有砍斷“那一隻腳”,我們才有可能重獲新生。
文/無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