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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懂三國,不可不知的特殊行政制度——遙領和虛封

作者:地史館

公元199年,賈诩回絕了袁紹的結盟請求,認為曹操尊奉天子以統領天下,更加名正言順,随即說服張繡一起歸降曹操,曹操喜出望外,封賈诩為都亭侯以及冀州牧。

不過,此時的翼州實際上為袁紹所有,曹操給予賈诩的翼州牧一職隻有等奪取翼州後才能兌現。

然而,等曹操通過官渡之戰擊敗袁紹,奪取翼州後,卻出爾反爾,将曾經任命賈诩做翼州牧的事情抛諸腦後,自己做了翼州牧,隻給了賈诩一個太中大夫的職位。

讀懂三國,不可不知的特殊行政制度——遙領和虛封

冀州面積範圍

像曹操這樣任命屬下管轄沒有實際占領之地的行為,在三國争霸中非常普遍,甚至還有一個專門的稱謂:遙領和虛封。

遙領與虛封的含義

據《三國志》記載,“黃龍元年……六月,蜀遣衛尉陳震慶權踐位。權乃參分天下,豫、青、徐、幽屬吳,兖、冀、并、涼屬蜀,其司州之土,以函谷關為界。”

即公元229年6月,蜀國派遣衛尉陳震祝賀孫權稱帝。随後,吳、蜀兩國相約平分天下,在沒有知會魏國的情況下,将魏國的豫州、青州、徐州、幽州劃歸吳國,兖州、冀州、并州、涼州劃歸蜀國,司州則以函谷關為界分屬兩國。

同時,吳國和蜀國還分别在本國設定了掌管以上地區的州牧。如,公元221年,劉備升馬超為骠騎将軍,兼任涼州的州牧。吳國方面,丁奉因幫助新繼位的孫休鏟除了丞相孫綝,在260年,被封為徐州的州牧。

實際上,徐州和涼州都為魏國所有,吳、蜀都沒有實際管轄權,他們設定的州牧也是隻有虛名而已。

像這種将自己沒有實際占領的他國之地劃歸自己,并在本國設定對應的地方行政長官進行象征性管理的行為就被稱作“遙領”。把這些不屬于本國的土地作為獎勵封賜給本國的王侯将相們就叫做“虛封”。即“遙領者,不入版圖之地,而别于國内他處設刺史、郡守以轄之也。虛封者,則僅有封爵而無實土之謂也。”

二者意義相同,都是“寄地空名而無其實”,翻閱《三國志》就能發現這一現象在三國時期是普遍存在的。

讀懂三國,不可不知的特殊行政制度——遙領和虛封

三國時各個州的面積範圍

不過,由于吳國和蜀國簽訂了平分天下的協定,是以,兩國都不再遙領對方領地。如“八年秋,徙魯王永為甘陵王,梁王理為安平王,皆以魯、梁在吳分界故也。”,意思是說,建興八年秋天,劉備将自己的兩個兒子魯王劉永和梁王劉理改封為甘陵王和安平王,原因是根據平分天下的協定,劉永和劉理原來的封地魯、梁被劃入了吳國,為表友好,是以改封他處。實際上,不論是魯、梁還是甘陵、安平都由魏國掌控,這一行為同樣是“遙領和虛封”。

蜀國滅亡後,吳國又恢複了對原蜀國土地的遙領,如“抗字幼節,孫策外孫也……孫晧即位,加鎮軍大将軍,領益州牧。”說的是孫策的外孫陸抗在孫晧即位後,被加授為鎮軍大将軍,兼任益州的州牧。已知孫皓繼位時間為公元264年,此時的蜀國已被魏國所滅,兩國平分天下的協定失效,是以吳國才遙領了益州。

關于魏國同樣有遙領的記載,如公元257年,孫權的旁系親戚孫壹帶領部衆歸附魏國,魏國“以壹為侍中車騎将軍、假節、交州牧”,即魏國任命孫壹為交州的州牧,當時的交州屬于吳國,魏國此舉同樣是“遙領和虛封”。

以上所列事件,分别發生在三國的早中晚時期,可見“遙領和虛封”貫穿三國始終,如果不了解這一制度就不能明确的劃分出三國的實際疆域。那麼,三國普遍采用這種方式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戰前動員與正統守護

如果對曆史上的“遙領和虛封”做一個分類,可以分為兩種類型,第一類是“戰前動員型”,即發生在即将展開權利争奪之前,有“一旦奪取便可實授”的意味。

公元191年,統領冀州的韓馥因膽小畏縮而聽信了旁人蠱惑,把冀州讓給了袁紹。同年,公孫瓒打敗了青州、徐州的黃巾軍,一直進軍到界橋(故址在今河北威縣境内),随後任命嚴綱為冀州州牧,開始進攻袁紹,以期奪得冀州,雙方在界橋爆發了“各地諸侯争奪地盤明顯化的第一次會戰”,史稱“界橋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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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橋之戰是三國中經典的步兵戰勝騎兵的案例

最終,公孫瓒奪取冀州失敗,他任命的冀州州牧嚴綱也被斬殺。在這一事件中,公孫瓒對嚴綱的戰前任命,以及前文中曹操對賈诩的任命,都屬于“戰前動員型”的虛封。

這一類型的最初形态是春秋時期諸侯王們在奪得君位之前給予屬下們的土地賞賜承諾。

如,公元前651年,晉獻公之子夷吾因不滿獻公寵妃骊姬之子繼位,聯絡同樣反對骊姬之子的晉國卿大夫裡克幫助自己奪權,并許諾裡克将汾陽一百萬畝田地封賜給他。

最後,夷吾成功奪得君位,成為晉惠公,卻沒有兌現封賜裡克的諾言,甚至還将裡克逼迫自殺,可謂徹徹底底的“虛封”了一場。

從晉惠公到公孫瓒,在起事之前的“遙領和虛封”的側重點在于“封”,主要目的是希望以高額的回報激勵部下為自己效力死戰,奪得勝利。

東漢末年至三國初期這段時間,各方勢力地盤争奪激烈,此時的“遙領和虛封”還具有激勵将領們奮勇殺敵的作用。但是,随着三國國君紛紛稱帝,目标單一的局部對抗發展為持續數年的總體性戰争,取得勝利的關鍵已不僅僅是某個賢臣良将,而是天時、地利、人和等多重因素,況且,數十年如一日的“遙領和虛封”,亦讓受封之人難以看到虛封之地變成實土的希望,是以也就失去了激勵将領的作用。

既然如此,三國為何還要繼續進行“遙領和虛封”呢?

秦末漢初,秦朝将領趙佗趁亂割據嶺南,以桂林、南海、象郡等地為據點,建立了“南越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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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越國所占據的範圍

公元前202年,漢高祖無視“南越國”的存在,将南海、桂林、象郡作為封地賜給了長沙王吳芮,這一行為就屬于“遙領和虛封”。

因為“南越國”直到公元前111年才被漢武帝劉徹所滅,雖然趙佗曾在前196年表示臣服漢朝,但是漢朝中央政府對“南越國”一直沒有實際管轄權,持續“遙領”約九十一年。

漢朝對“南越國”的遙領完全是一種政治行為,其目的是否定“南越國”政權的合法性,表明自身的正統地位,相當于昭告天下,“我已繼承大統,成為新的天下之主,而你則是強占土地的叛賊”,隻有這樣日後才能名正言順的收複失地,可以稱這種類型為“正統守護型”,其側重點在于“領”,即昭示正統,至于虛封給誰并不重要,這也是魏蜀吳三國互相遙領的主要目的。

魏國建立在“托名漢相”、“挾天子以征四方”的基礎上,占據了兩漢大一統王朝位于中原地區的統治中心,是以以地理正統自居。蜀國則以漢室宗親的身份,高舉複興漢室的大旗,賦予了自己傳承漢家血脈的正統身份。割據江東的吳國在地理位置和政治文化上都處于劣勢,是以通過和蜀國結盟,以幫助“漢家除殘去穢”為名,獲得了道義正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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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的《出師表》深刻反映了讨伐曹魏的自身正統屬性

他們的“遙領和虛封”正是為了否定對方政權的合法性,宣揚自己的正統地位,以争取民心,營造利于自己的輿論氛圍。不過,三國為何不選擇各安一方,和平共處,非要打來打去,争個你死我活呢?

大一統與土地私有制的确立

自從“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大一統”思想出現以來,春秋戰國時期的諸子百家們便相繼從各個角度闡述了自己對“大一統”的解讀和渴望,但究竟以何種形式實作“大一統”一直未有定論,直到秦始皇“滅諸侯,成帝業”,将“大一統”的實作方式定義為中央集權下領土、政治、民族等自上而下的“大統一”。

秦亡漢興,漢承秦制,通過“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進一步加強了思想文化的統一,同時将“大一統”解釋為“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意思是說這是“天地之間永久原則,古往今來的一緻道義”,你如果不支援那就是有違天理,再次為“大一統”的實施和鞏固鋪平了道路。

經曆兩漢四百年,實施“大一統”已經成為各界精英的政治共識和最高追求,如果甘願偏安一隅則會讓自己成為天下人的笑柄,是以,“大一統”理念推動了三國政權在力所不及的情況下毅然決然的選擇“遙領與虛封”來表明自己的正統地位,彰顯一統天下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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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之後大一統思想深入人心

三國之後,“遙領和虛封”逐漸淡出了曆史舞台,究其原因和這一制度的起源有關。

商朝時期,“父子相傳”和“兄終弟及”混合使用的繼承方式,引發了持續百年的“九世之亂”,緻使商朝由盛而衰。

周滅商後,為了避免重蹈覆轍,創立了以“嫡長子繼承制”為基本原則的宗法制,其後,又在宗法制的基礎上建立了分封制。規定王位由嫡長子繼承,其他兒子以及宗族姻親則被分封各地,廣建子國,以拱衛王室。

彼時的土地制度為奴隸制下的土地國有制,周王是名副其實的全國土地所有者,各地諸侯僅有封地的使用權,不得對封土進行私相授受。

到了春秋時期,王室衰微,各地諸侯逐漸将封土視為私人财産,用以交換、轉讓、賞賜等以收買人心,擴充勢力,拒絕周王的幹預和支配,土地所有制也逐漸由國有轉變為私有。

前635年,周襄王為了報答晉文公勤王殺叔帶,平息王室之亂的功勞,把陽樊等地加封給了晉文公。但此時的周王已經失去了對樊國封土的實際控制權,對晉文公的加封也是一個“虛封”,最終晉文公還是通過付諸武力才将樊國等并入晉國的。

古書有雲,“己弗能有,而以與人”,即“拿自己沒有的東西去送人”,描述的就是周王在喪失封地控制權後的尴尬處境,而周王“己弗能有,而以與人”的行為可以視為“遙領與虛封”的開端。

它的出現正是随着分封制下土地所有制由國有轉變為私有而産生的,分封制和土地私有制是其産生的兩個先決條件和根本原因,互為表裡,缺一不可。

是以,廢除分封制,推行郡縣制的秦王朝,就鮮有與“遙領和虛封”的相關記載。秦以後,漢朝重新恢複了分封制,并将分封制與郡縣制相結合,推行“郡國制”,原本是希望能夠兩者結合取長補短,未曾想重蹈東周覆轍,引發了諸侯相争的“七國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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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初郡國并行制下各封國的勢力範圍

平息“七國之亂”之後,漢朝中央政府頒布了一系列削弱封國的措施,如将大國拆分成小國,收回諸侯王們征收賦稅的權利,禁止諸侯王私自任免官吏等,使得諸侯王們逐漸失去了政治話語權,分封諸侯也幾乎成為一個面子工程,人們對于封王列侯的收益和期許也随之降低,促使“寄地空名而無其實”的“虛封”被廣泛接受,為三國的常态化“虛封”奠定了基礎。

分封制自漢以後雖然一直存在,但“封土建國”逐漸演化為隻有皇室宗親才能享有的特權,并不是主流,中央政府更加注重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完善,是以“遙領和虛封”便被逐漸遺棄。

此後,“遙領和虛封”隻有在五代十國的大分裂時期才又一次登上過曆史舞台,其主要目的與三國時期大體相同,不同的是,“遙領和虛封”的再次推行,使得當時将領們手中的實際權利并不像名義上那麼大,虛職、閑差頗為常見,這也是北宋能夠順利削弱武将,強化中央集權的原因之一,可見,任何一項政治舉措的順利推行都有着極為複雜的曆史背景。

參考資料:

「三國志(文白對照)章惠康 編」

「中國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 林甘泉」

「中國文化概論 孟建安 蘇文蘭 編」

「走在地圖上的中國曆史 葛劍雄 安介生 李曉傑 等」

「董仲舒《春秋》 “大一統”與“通三統”考論 王傳林」

「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發展的思想實踐邏輯 李娟」

「三國時期 “遙領州”制度探析 汪清 武欣」

「中國曆史上的遙領與虛封 胡阿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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