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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孩母親”丈夫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這個事件,在自媒體的呼聲中,徐州釋出像擠牙膏一樣,終于一點點出來了,從不存在被拐賣

作者:上海楊律師

#“8孩母親”丈夫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這個事件,在自媒體的呼聲中,徐州釋出像擠牙膏一樣,終于一點點出來了,從不存在被拐賣情況,到涉嫌拐賣。太難了!

通過徐州釋出可以看到,鐵鍊8孩女的丈夫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罪,第三次釋出中涉及到的桑某妞,桑某某的丈夫時某忠涉嫌拐賣婦女罪,三人均已被警方采取刑事措施。

對三個人的罪名服不服?我們還是要結合徐州釋出的内容。

你們有沒有覺得有一件事情很怪異嗎?找到了鐵鍊女和董某民的結婚證檔案,找到了鐵鍊女的老家,還對異父同母的妹妹和已故母親的DNA進行對比,确認了身份。但是小花梅的年齡和出生日期,一直避而不談?為什麼?很大可能性,涉及未成年人的問題。

大家知道,在刑事案件中,與未滿14周歲的女性發生x關系,就涉嫌強奸罪。不滿14周歲的女性沒有性同意的能力。或者通報中的所謂的小花梅的第一次“婚姻”時,或者根本就是在跟董某民時,就是未滿14周歲。強奸滿14歲的未成年人,跟一般的強奸的量刑也是不一樣的。是以,不公布,鐵鍊8孩女的年齡和出生年月,很難服衆。

患有精神病或先天癡呆症的婦女,缺乏正常的認識能力與意志能力,不能正常表達自己的意志。是以,與精神病患者或癡呆者(程度嚴重的),而非法與之發生性交的,不管使用什麼手段,也不問婦女是否“同意”,均應以強奸罪論處。

大家可能說,小花梅和董某民有結婚證,怎麼還會涉嫌強奸罪?先不說,他們的結婚證是否有效力問題,這是民政部門審查的事情,當然這個部門應該被追責。婚内強奸也是存在的,強奸罪的規定隻要是違背婦女意志,強迫或者以其他手段與之發生性關系的,均可以強奸罪論處。隻是,因為涉及到家庭親情問題,沒有報案,沒有揭發,或者有些婦女根本就不知道那也是涉嫌犯罪。

董某民不是撿的鐵鍊女,而是從桑某妞夫妻倆或者倒手從他人處買的,那麼他同樣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

@上海楊律師 一定有人噴,把8孩女的丈夫拘留判刑,對女子有啥好處,對八個孩子有啥好處,你給養?隻管噴不管養,這也是耍流M!這次主流媒體集體沉默,自媒體一直在挑刺,可見背後有什麼。如果不發聲,那些女性仍然被鐵鍊鎖着,隻是被當成生育的機器,遠的不說,同村的婦女董某也是同樣的受害者,不知道還有多少這樣的女性。

#“8孩母親”丈夫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這個事件,在自媒體的呼聲中,徐州釋出像擠牙膏一樣,終于一點點出來了,從不存在被拐賣
#“8孩母親”丈夫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這個事件,在自媒體的呼聲中,徐州釋出像擠牙膏一樣,終于一點點出來了,從不存在被拐賣
#“8孩母親”丈夫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這個事件,在自媒體的呼聲中,徐州釋出像擠牙膏一樣,終于一點點出來了,從不存在被拐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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