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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無錫,86年的女生劉某發現情人男友潘某,還與另外一個女人李某保持不正當關系,于是不動聲色地收集好證據以備不時之需,敲

作者:小手指大世界

江蘇無錫,86年的女生劉某發現情人男友潘某,還與另外一個女人李某保持不正當關系,于是不動聲色地收集好證據以備不時之需,敲詐勒索李某10萬元,錢沒到手卻等來了警察。

劉某和潘某是在打工時相識,并發展為情人關系,期間劉某發現潘某還有其他情人李某,劉某依然非常冷靜地對待此事,但是又不甘心潘某如此對待自己,于是便在暗中收集相關資料。

不久後,劉某因為經濟困難,她便拿着事先準備好的資料要挾李某,要她花10萬元買下這個資料,李某害怕事情敗露影響名聲,在對方的威脅下,不得不暫時同意劉某的威脅,經過雙方讨價還價,最終以8萬元成交。

想不到李某并不是真正妥協,而是想穩住劉某,拖延時間報警。最後,劉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起訴。

無論劉某和潘某是否是已婚狀态,隻要他們沒有登記結婚,也沒有以夫妻的名義生活,都不會構成重婚罪。如果他們屬于已婚狀态,為了排解打工時的寂寞,兩個人在一起搭夥過日子,則屬于非法同居,實際上和非婚同居并不違法,隻不過是非婚同居不受法律保護,是以群衆被誤解為同居是非法的。

也正是因為這樣,劉某才對“男朋友”潘某和其他情人一起的行為選擇隐忍,不動聲色收集資料,擇機勒索李某,劉某這種行為符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10萬元”,屬于數額巨大,符合《刑法》第274條規定,應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

也有網友認為,李某并沒有給劉某錢就報警了,劉某不屬于敲詐勒索,隻是想以此威脅李某離開潘某而已。這種說法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法律講究證據,根據劉某的口供及電話錄音等等證據,劉某并不是單純威脅,而是将敲詐勒索付諸行動,錢沒有拿到手,屬于劉某意志意外的原因,屬于敲詐勒索未遂,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無錫頭條#

朋友們,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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