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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打罵學生,讓孩子在地鐵裡當衆下跪,專家:已經涉及違法

如何教育孩子,是每個家庭都會面臨的問題。然而真正把孩子教育得很好的家庭,不說鳳毛麟角,至少所占的比例不會太高。

事實上,絕大部分家庭采用的教育方式都非常相似,那就是要求孩子聽話,尤其需要聽家長的話,無論是獎勵還是懲罰都是圍繞着這個目的。

近日,北京地鐵7号線上發生了這麼一件事。早上不到8點,一名7-8歲的男孩子拿着手機坐在地鐵座位上,被一名女子又打又罵。

女子先是狠狠地捏了男孩的臉,動作非常大,導緻孩子戴的口罩也被揪了下來。當孩子默默地戴好口罩後,女子又一巴掌把孩子的帽子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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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這次不敢去戴帽子了,但女子依然不解恨,又猛地從孩子手裡奪走了手機,擡手想繼續打孩子,男孩下意識地随手一擋。

這個動作更激怒了女子,女子讓男孩站起來,把他的書包往地上一扔,讓孩子當衆跪下。孩子看了看女子,緩緩地跪下了。

當車上有人勸阻這位女子時,女子并不買賬,直接對别人說,我自己的孩子,我想讓他幹嘛他就得幹嘛。

這名男孩從灣子站一直跪到北京西站,到站後,女子雙手插兜裡獨自離去。男孩急忙撿起書包,連奔帶跑地追在女子後面。

很明顯,這是一位媽媽在教育自己的孩子,但無論是教育方式還是教育理念,都非常簡單粗暴,看似在教育孩子,然而起到的效果卻讓人難以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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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孩子并非私有财産

很多家長在教育孩子時都會說同一句話,我自己的孩子,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即使這句話沒說出口,但相當部分家長心裡也同樣有這種想法。

這個觀點事實上由來已久,從古至今很多家長都認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産,甚至連孩子的生命也歸屬于家長,自己擁有絕對的處置權。

這種想法不但錯誤而且違法。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在他們未成年之前,家長隻不過是他們的監護人,是保護被監護人也就是孩子的身體健康,防止他們受到不法侵害。

而家長作為監護人,确實有教育孩子的職責和義務,但這并不意味着家長可以任意打罵孩子,傷害孩子的尊嚴,這同樣違反了相關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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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教育不是為了發洩家長的情緒

很多時候,孩子犯了錯,家長急怒攻心,對孩子打罵的行為并非是在糾正孩子的錯誤,更多的是在發洩家長惱怒的情緒。

在這個過程中,家長的情緒确實通過打罵孩子得到了釋放,但對孩子來說,這種打罵式的懲罰并不具備教育意義。

至少很多時候,孩子并不明白自己錯在什麼地方?甚至有的時候,家長沒有完全了解具體情況,冤枉孩子,讓孩子白挨一頓打的情況也屢屢發生。

這樣的打罵式的教育,不可能讓孩子口服心服,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更大的可能是讓孩子産生怨念,影響家庭和睦乃至于親子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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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必須注意維護孩子的尊嚴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尊嚴,孩子也同樣不可能例外。遺憾的是很多時候,孩子的尊嚴并不被家長看重,甚至相當多的家長完全沒有這個意識。

在所有行為中,家長當衆羞辱打罵孩子,尤其是當着孩子的同學或者朋友面前打罵羞辱孩子,對孩子的自尊傷害最大。

去年,一位媽媽被老師請家長後,惱怒地在學校裡當着同學的面前,扇了兒子兩巴掌,導緻已經高二的兒子直接從學校5樓跳下的悲劇,就是傷害孩子自尊的嚴重後果。

任何情況下,傷害孩子自尊的教育方法,不可能真正起到教育的作用,更大的可能是讓事情變得更為糟糕,甚至引發無可挽回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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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

這位媽媽對孩子的處罰方式相當極端。這個男孩并沒有犯下什麼天怒人怨的大錯,很大可能是犯了早上磨蹭進而導緻遲到這類的小錯誤。

兒童心理學家劉勇赫表示, 讓孩子當衆下跪的教育行為已觸犯法律。按照今年實行的《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五條,家庭教育應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顯然,這位女子的做法,已經違反了這項法律,粗暴的教育方式也非常容易給孩子造成心理創傷,是極端不負責任的表現。

家長心情不好完全可以了解,但這種羞辱打罵式的教育,不但起不到教育的作用,更讓孩子在衆人面前非常難堪,甚至帶來終身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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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其目的是為了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進而去改正這個錯誤,無論是懲罰還是說教都應該圍繞着這點來展開。

不顧孩子尊嚴,當衆羞辱打罵顯然不可能起到這個作用,更多的是家長在顯示自己的權威,發洩自己的情緒,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是傷害而不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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