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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手!盲盒單價一般不超過200元、不得向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

作者丨青年報·青春上海記者 郭穎、吳恺

活體盲盒、天價盲盒……

深受年輕消費群體歡迎的盲盒

最近深陷負面輿情

昨天,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釋出了

《上海市盲盒經營活動合規指引》

(以下簡稱《指引》)

為盲盒經營劃出“紅線”:

不得向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盲盒

單個盲盒售價一般不超過200元

不得銷售活體盲盒等!

上海出手!盲盒單價一般不超過200元、不得向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

// 《指引》劃出盲盒經營“紅線” //

這是全國首部盲盒經營活動合規指引。該《指引》明确了盲盒的适用範圍:

盲盒經營活動是指經營者在事先不告知商品具體型号、款式或服務内容、提供方式的情況下,以消費者随機抽取的方式銷售特定範圍内商品(包括服務)的經營模式,包括網際網路、實體店、自動販賣機等銷售形式。

《指引》為盲盒經營劃出了“紅線”:

盲盒經營活動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營範圍一般在生活消費、文藝娛樂等領域内。法律法規明确規定禁止銷售、流通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進行銷售。對銷售資質、存儲運輸、使用條件等方面有嚴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進行銷售,如特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體動物等。

上海出手!盲盒單價一般不超過200元、不得向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

“我們希望通過這樣一個合規指引,能夠引導和規範盲盒的經營活動,讓其能夠健康有序地發展。”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反不正當競争處副處長吳豔東介紹說,“我們的《指引》其實并不去設定任何新的權利和義務,隻是将相應的一些已有的法律法規或者政策檔案的要求進行歸納、提煉、總結之後,給盲盒經營者提供一些合規的建議。”

據介紹,為了規範本市盲盒經營活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民法典》《反不正當競争法》《電子商務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釋出了《上海市盲盒經營活動合規指引》。

// 設定200元以内參考了小額規定 //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規範了盲盒的價格體系:

盲盒内商品實際價值應與其售賣價格基本相當,單個盲盒的售價一般不超過200元,不得以盲盒形式擡高普通商品價格。明确了盲盒的抽取規則。

對此,吳豔東向青年報·青春上海記者解釋了這200元之限的依據:盲盒能為愛好者提供一些生活中的小确幸,價值如果過高的話,可能就脫離了娛樂的屬性,還可能涉及到其他法律法規規制的範圍。

“我們具體設定200元的建議,主要是參考了現有的政策檔案中對于小額的規定,同時也參考了我們具有一定娛樂性的微信紅包之類的上限設定。”吳豔東表示,“我們最終的目的是希望把盲盒回歸到娛樂性的本質。”

上海出手!盲盒單價一般不超過200元、不得向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

根據《指引》,盲盒經營者應公示商品種類、抽盒規則、商品投放數量、隐藏款抽取機率等資訊,充分告知消費者,并保留完整的機率設定、抽取結果、發放情況記錄以備查。鼓勵設定保底機制,鼓勵盲盒經營者公示标準,當同一消費者在抽取同一系列盲盒商品支付達到金額或者抽取達到一定次數時,提供合理的途徑使其可以獲得隐藏款商品或者整套系列商品。

// 盲盒頭部企業擁抱監管 //

根據《指引》,要求盲盒經營者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公開投訴方式、處理流程、退換貨标準等資訊,不得推诿、拖延、拒絕處理消費者投訴,規範營銷炒作行為。

要求盲盒經營者不得開展涉金融類營銷,不得有介入二級市場的做市行為,不得開展天價炒作、過度營銷、饑餓營銷。

《指引》還提出了未成年人保護機制。要求盲盒經營者不得向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向8周歲以上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商品,應通過線上線下等不同方式确認監護人同意。

上海出手!盲盒單價一般不超過200元、不得向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

“我們會根據《指引》,對8歲以下未成年人作出相應的提示。”泡泡瑪特相關負責人表示,泡泡瑪特将擁抱監管。“非常感謝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能夠出台這樣一個《指引》,對于包括我們在内的所有盲盒經營企業而言,都是有了一個更好的指導。”由于泡泡瑪特并非上海企業,未來還會考慮是否會面向全國執行該《指引》。

據悉,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将加強宣傳和指導,督促在本市開展盲盒經營活動的經營者參照《指引》,建立相應的合規管理體系,及時評估有關法律風險,依法依規開展盲盒經營活動。

整合:喬安娜

部分圖檔源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