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義和團之亂後,清廷是如何與各國議定懲辦涉事官員等事項的?

公元1900年,大清帝國最高掌權者慈禧太後因為一次錯誤的決定,對全世界和大清帝國有外交關系的國家宣戰,此诏一出舉國沸騰,對于腦熱的慈禧太後和義和團以及大部分百姓來說,這次宣傳無疑是”揚我國威“之舉,畢竟大清也被欺負得太久了,可是也有很多對時局有所了解的聰明人,知道這事擺明了是老太太為了挽回顔面而一時腦熱而已,以大清的國力對付一家列強都吃力,可況是全世界(老太太挖的坑不小,她沒指明是對哪一國宣戰),是以在北方如火如荼地炸領事館,殺洋人的時候,以兩廣總督李鴻章為首的南方各督撫,包括在山東的袁世凱,都加入了李鴻章的協定,組成東南互保組織,公開與洋人通電:”絕不奉诏“。

宣戰的結果可想而知,大清戰敗了,八國聯軍攻入了紫禁城,慈禧帶着光緒帝早飯都沒吃逃出了北京,一路颠簸西行跑到了西安,留下一座恢弘雄偉的紫禁城給八國聯軍蹂躏,慈禧後悔也來不及了,隻能在逃跑路上不斷下诏給李鴻章,讓這位年近八旬的老人出面和列強談判。

義和團之亂後,清廷是如何與各國議定懲辦涉事官員等事項的?

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

這句話是慈禧罪己诏的内容,和她之前的硬氣可謂是截然不同,之是以要叫李鴻章去,隻因為李鴻章已經是慈禧目前唯一能用的外交使臣了,李鴻章可以說是大清曆史上和列強簽訂條約最多的人,他和日本、俄國、英國、法國都簽過,尤其是1985年和日本簽的《馬關條約》,李鴻章成了大清的功臣,全中國的罪人,梁啟超、康有為、孫中山等後來的局勢弄潮兒都把他當作了仇人,李鴻章頂着“賣國者”的名号,為大清又苟延了五年之久,派他去是最理想不過的了。

在接到慈禧诏書後,李鴻章于當年七月離開廣州前往上海,在上海逗留了一個月之久,并組成了外交使團再次前往北京,和當時留守北京的總理衙門大臣奕劻一同主持議和事務,會上列強提出了七項要求:

懲治慈禧以及事件相關的人員;

禁止大清再次制造軍火和軍艦,不準在從任何國家進口軍火;

十億兩白銀賠款,十年内還清;

列強駐清所有使館可以駐兵,人數由各國自己決定;

拆掉大沽口炮台;

天津到大沽口一帶駐紮列強軍隊,移走所有清軍;

割地問題在會上繼續商議;

可以看出,列強的議和條件苛刻之極,特别是第一條,慈禧在西安給李鴻章的唯一一個要求就是要列強放自己一馬,至于其他的幾乎都可以答應,是以這條件從第一條就是李鴻章不可能同意的,加上巨額賠款以及外軍入駐這些,李鴻章是真的簽不下手啊!

義和團之亂後,清廷是如何與各國議定懲辦涉事官員等事項的?

在李鴻章“據理力争”之下,列強總算做了讓步,李鴻章也為大清耗盡了最後一點心血

議和從1900年十月談到了1901年九月,接近一年的時間裡,李鴻章一直在懲辦慈禧和賠款額度上和列強對抗,八個國家八種語言,李鴻章每天都要和他們用各種語言談判,要知道李鴻章當時已經七十七歲了,舟車勞頓之下又要應付各國的威脅,還有大清内部的輿論壓力,加上遠在西安度假的慈禧也是一天一封電報問情況,李鴻章面臨的處境不是我們所能想象得到了,據史料記載,李鴻章甚至多次于談判時嘔血,而列強也擔心李鴻章出事,給他請的西醫也一概被拒之門外,李鴻章是不等列強松口不罷休,甯願耗死也不答應。

最後列強實在耗不下去了,隻能同意了李鴻章的要求,也就是現在流傳的《辛醜條約》的内容了:

賠款四億五千萬兩,三十九年還清;

北京東郊民巷劃為使館區,國人不得居住,各國可派兵駐守;

拆毀大沽口炮台,并沿天津一帶駐兵;

大清禁止進口軍火兩年,但時間是否延長由列強商議決定;

将總理衙門改為外交部,專門處理洋務;

派使臣去各國當面道歉,為受害的各國大使立牌坊;

很難想象在國家局勢如此糟糕,大清的底牌都被人看光的情況下,李鴻章還能在保住慈禧的命的同時,還減輕了賠款的額度和時限,更重要的是:沒有割地。這可比之前的嚴苛要輕得多了,而慈禧一看到自己免罪了,也就高高興興地同意了。

公元1901年9月7号,李鴻章在世人唾棄的條約上,顫顫巍巍地簽下了一個“肅”字,這時的他連寫自己名字的力氣和勇氣都沒有了,而“肅”字則源于他的大清臣子爵位——肅毅伯。

在簽訂完條約之後兩個月,李鴻章得到了相差懸殊的兩種評價,對大清來說他是“再造玄黃之人”,對大清子民來說,他是排在“賣國者”秦桧之後的“誤國者”,當然大清早已病入膏肓,弱國本來就無外交,李鴻章也不過是一個頂罪之人,是以國人對他還是嘴下留情了,隻是“誤國者”,還沒到“賣國者”的程度

義和團之亂後,清廷是如何與各國議定懲辦涉事官員等事項的?

作者/一貳一橙:天文地理,一概不懂;古今中外,都靠瞎掰,主要百度,然後亂編,喜歡點贊!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