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作者:周律師說法

二十多年前,陝西漢中一13歲的農村少年,親眼目睹了其母親和鄰居打架,被打死的情景,從此其心靈留下了陰影、埋下了複仇的種子。

該少年長大後,曾當過兩年兵,退伍後一直在外面打工,很少再回家。

他人生中僅有的一次戀愛,當雙方進入到談婚論嫁的階段時,他對女朋友說:“我還有大事要辦,不能結婚”然後便分手了。

2017年歲末,他偷偷潛回村,除夕那天,他将當初與其母親發生打架的鄰居一家三父子,當場殺死了,事隔兩天後,他主動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那麼,這起前後時間跨度達22年的案件,到底是怎麼發生的,結局如何?讓我們一起往下看。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案情簡介】

陝西省漢中市王坪村,村民張福如和王自新是鄰居,起初兩家關系很好。

後來因為承包村裡稻谷加工廠的事,産生了沖突。承包該廠比較賺錢,兩家均有意承包,互不相讓。

後來兩家達成協定,先由王家承包兩年,到期後再由張家承包,誰知承包期滿後,王家私下給村委會提前支付了租金,繼續由他們家承包着。

張福如的妻子汪秀萍是個急性子人,為此事經常找王家吵架。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1996年8月27日,汪秀萍路過王家時,看到王自新的二兒子王厚軍在家門口(王自新有三個兒子,大兒子王校軍,三兒子王正軍),便朝其翻白眼、吐口水,被王厚軍回罵和打了一巴掌,二人随後便互相抓扯、撕打起來。

在屋裡的王自新和其三兒子王正軍聽到外面打架後,立即跑了出來,接着,汪秀萍這邊,她的丈夫張福如、女兒和13歲的兒子張扣扣也趕到了現場。

雙方由拉勸和抓扯,逐漸演變為七手八腳的混戰,混戰中,王自新的三兒子王正軍,在挨了汪秀萍幾下後被激怒,拿起一根木棒,對着汪秀萍頭部打了一棒,沒想到擊中了要害,汪秀萍當即倒地不起。

雙方見汪秀萍倒地後,停止了打鬥,随後在村幹部的調解下,将汪秀萍送到醫院,卻因搶救無效死亡。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這一切,13歲的張扣扣在一旁目睹了全過程,母親被打死,在其心靈裡,留下了濃重的陰影,也從此種下了仇恨的種子。

案發後,警察将王家當天參與打架的三父子帶走,後根據法醫鑒定結論,将造成汪秀萍死亡、給其緻命一棒的王正軍刑事拘留,其他兩人被釋放回家。

最後,因為王正軍作案時未滿18周歲,同時死者汪秀萍存在過錯,法院判處王新軍有期徒刑7年,賠償張家9600多元。

這個結果,在張扣扣心裡,也認為是不公平的,沒有替其母親伸張正義。

從此後,張扣扣性格大變,整天沉默寡言。國中畢業後,他選擇去當了兵。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張扣扣當兵兩年後退伍,他沒有回家鄉,而是在外面打工,輾轉多地。在此期間,他偶爾會回家看望父親,給他一些錢。

三十歲後父子見面時,一次他父親問他有沒有喜歡的女人,他沉默一陣後,對父親說:“爸!對不起哈。”

其實,他曾談過一次戀愛,當兩人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時,他對女方說:“我還有大事要辦,不能結婚。”然後主動提出了分手。

童年時母親死亡的陰影,始終沒有散去,為母報仇的種子開始萌芽。

徹底激活張扣扣内心那罪惡複仇計劃的,是一次偶然事件。2017年他在國外務工時,看到當地一人被欺負後,晚上持刀将白天欺負他的人,一個一個地砍死,毫不手軟。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2018年2月15日,農曆大年三十,張扣扣回到老家,懷揣着早已準備好的尖刀,開始了複仇計劃。

當天中午,當王家老大王校軍和老三王正軍兩兄弟上墳祭祖傳回時,張扣扣已等候多時,他從暗處突然沖出,先從後面給王正軍脖子上一刀,然後對着其胸部、腹部猛刺數刀,将其當場殺死。

接着他又追上了驚慌逃跑的老大王校軍,用刀對其一陣亂刺,王校軍不久死亡。

在殺死王家老大和老三兩兄弟後,張扣扣又帶着刀進入了王自新家裡,此時,王自新還不知道其兩個兒子已被殺死,正在家裡準備着年夜飯。

張扣扣見到王自新後,二話不說,上前就用刀一陣猛刺,将王自新殺死在其家裡。

做完這些後,張扣扣又将王家門口停放着的汽車點燃燒毀,然後離開。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兩天後一大早,即2018年2月17日早上,自知難逃一死的張扣扣,吃了人生在外面的最後一碗面後,走進了派出所的大門,投案自首了。

2019年,一審法院以張扣扣犯故意殺人罪和故意毀壞财物罪,判處其死刑。一審判決下達後,張扣扣以其是“為母報仇,有因必有果,不是無事生非”為由,提出了上訴。

2019年4月11日,陝西省進階人民法院對其上訴開庭審理後,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不久,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張扣扣執行了死刑。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律師看法】

本案系典型的“小沖突釀成大禍端。”其實,是可以避免的。

一方面,為承包村裡稻谷加工廠的事,原本關系和睦的張、王兩家已達成了協定,王家卻不守信用、缺乏契約精神,由此種下了禍患。

如果王家當初遵守協定,便不會有後面的一切。

後來兩家發生打架,王家未成年的老三王正軍,不知輕重地打傷張扣扣的母親,導緻其死亡,此時,如果王家主動承擔責任,積極賠償,取得張家諒解,或許,也沒有後面令人追悔莫及的事發生。

少年張扣扣受刺激後,性格上發生異常變化,如果學校、家庭和社會,其中任何一方能夠及時發現,進行幹預、疏導和矯正,都不會發生後面無可挽回的慘案。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本文舊案重提,主要意義在于通過此案,吸取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本案中的張扣扣,少年遭受失去母親的打擊,童年的陰影,一輩子揮之不去,活在為母報仇的痛苦中,令人感慨萬千。

但是,現代文明、法治社會禁止私刑,反對個人複仇,任何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都是犯罪的,都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不管動機多麼“正當”!

是以,盡管本案張扣扣短暫的一生,完全活在痛苦中,最後用生命買單,但是其犯下的嚴重罪行,是令人無法原諒的,更是不能饒恕的!

下面,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他的“罪與罰”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一、毫無疑問,本案張扣扣殺死王家三父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另外,如何看待其燒毀汽車的行為呢?

本案中,被告人張扣扣“替母報仇”,在除夕當天殺死三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後果特别嚴重,依法構成故意殺人罪。

對于故意殺人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應當處死刑,無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被告人張扣扣,毋容置疑,應适用死刑。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另外,對于其殺人後燒毀汽車的行為,應如何評價呢?

對于這一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财物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毀壞财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損壞公私财物,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案中,由于該罪與其故意殺人沒有牽連關系,不存在犯罪競合,系單獨的行為,因而獨立構成故意毀壞财物犯罪,應與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

這樣做,雖然在量刑上似乎多此一舉,因為僅憑故意殺人一罪,就足以對其判處最高刑罰,即死刑了。

但是,這展現的是法律的嚴謹和科學,依法在判決中展現出來,是罪刑法定、程式正義的一種展現。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二、如何看待本案張扣扣母親被打緻死一案,它對後面張扣扣故意殺人案有何影響?

當年的打架導緻張扣扣母親汪秀萍死亡一案,從刑事部分看,并無不當。

案發時,雙方的打架,首先由汪秀萍引起,是她的挑釁行為,引發了兩家人的打鬥。

打鬥中,王家老三王正軍,當時不滿18歲,他并沒有先動手,而是在挨了汪秀萍兩下,被激怒後才拿起一根木棒,不知輕重地打了汪秀萍一下,導緻其受傷,後搶救無效死亡。

從王正軍的行為看,應為故意傷害罪,造成緻人死亡的後果,作為從重處罰情節。

但是,因為其犯罪時不滿18周歲,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同時,由于被害人自己存在過錯,可以依法對王正軍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而法院最後綜合考慮,判處王正軍有期徒刑7年,并無不當。

但是,對于民事賠償部分,當初張家的訴訟請求是25萬元,最後僅僅支援了9600多元,張家除去安葬費8100多元後,實際上隻得到了1500元的賠償,令人費解。

或許,因為該案結果沒有宣傳解釋到位,給張家人留下了不公的印象,對張扣扣幼小的心靈,也形成了一種不良刺激。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三、本案中,張、王兩家關于承包稻谷加工廠的約定,效力如何?對村委會是否具有法律限制力?

本案中,張、王兩家關于承包村裡加工廠的協定,是不符合當時《民法通則》的規定的,該協定剝奪和限制了雙方當事人正當的民事權利,因為是否承包村委會的加工廠,有權決定的是村委會,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特别是,對于第三人村委會,該協定更不具有法律限制力,村委會在前一輪承包期滿後,與王家續約、繼續承包的行為,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但是,抛開法律來說,王家這一手,确實不道地,缺乏契約精神。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四、有人說,本案被告人張扣扣犯下滔天大罪,是童年心理陰影導緻的心理疾病,其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難辭其咎,你認為呢?

本案張扣扣的悲劇,确實屬因幼年受到心理刺激,沒能得到及時疏導,造成心理扭曲的結果,他的人生,自13歲那年後,徹底改寫。

這個少年,此後的一生,都生活在痛苦和煎熬之中,從前活波開朗的少年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整天沉默寡言、憂郁陰沉、心事重重的一個人,不知道曾經有多少個夜晚,午夜夢回,淚水打濕了他的枕巾。

這一切,如果在其失去母親後,其父親能夠給予他關心,在他成長的人生道路上,及時疏導,幫他樹立正确的人生觀,他的人生道路,根本不是這個樣子。

是以,無論是張扣扣的父親,還是學校,在這一方面,都是存在缺失的,你認為呢?

隻不過,無論如何,張扣扣犯下的滔天大罪,都不能被原諒,應當受到法律懲罰,這是兩回事。

對于本案,你有什麼看法和建議?歡迎留言讨論,下方評論區更精彩!

1996年,陝西少年目睹母親被打死,22年後複仇連殺三人,結局如何

本文素材和圖檔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系删除。

我是周律師,無償普法,歡迎關注,一起以案說法。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