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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地鐵車廂打孩子罰其下跪:自己的娃,如此“教育”國家是要管的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評論員 陳江

時評|地鐵車廂打孩子罰其下跪:自己的娃,如此“教育”國家是要管的

新年伊始,《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中國父母進入了“依法帶娃”時代。但有的家長依然糊裡糊塗,完全不明白“依法帶娃”究竟意味着什麼。

據北京日報用戶端報道,1月12日,一名女子帶着七八歲的孩子登上地鐵7号線,她先是狠狠地捏孩子的臉,後又打掉孩子的帽子,奪去孩子的手機。換一節車廂後,她把孩子的書包往地上一扔,讓孩子當衆跪下……孩子不敢反抗,隻是下意識伸手去擋。女子的一連串舉動,震驚了身邊乘客,車廂裡有人勸這位女子,該女子卻霸氣回怼:“我說我的孩子,我想讓(他)幹嘛就得幹嘛。”

這話聽上去讓人瞬間有一種穿越感:這不是活在文明進步的21世紀,難道還停留在萬惡的舊社會嗎?今天社會上的大多數人已經認識到,再小的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自己的人權,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屬物。對着自己的孩子随意摔摔打打,這完全是把孩子當成了私人物品啊。當衆讓孩子下跪認錯,這樣的暴力羞辱,不僅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還有可能對孩子的成長造成巨大的心理陰影。

生而為人,自當相信,天底下沒有人比父母更疼愛自己的孩子。中國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但知易行難,如何教才不算失職,怎樣教孩子才能茁壯成長,沒有誰生來就是好家長,輕易能夠找到教育的絕佳方案。

确實,有一些家長是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隻要孩子不聽話,輕則吼,重則打,堅信這樣的教育,可以錘煉孩子的意志,讓孩子更有責任心。殊不知,父母施加在孩子身上的言語羞辱、肢體暴力,哪怕以愛的名義,本質上仍然是粗暴野蠻的,帶給孩子的心理創傷,會使孩子産生自卑人格,還可能造成孩子的社交焦慮。當然,寵娃無以複加,到頭來反而害了孩子的家長也有。這些,都背離了教育的初衷,讓孩子的健康成長大打折扣。

都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而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現代教育的實踐也表明,很多未成年人身上的問題,都與其家庭及父母教育有着密切的關聯。《家庭教育促進法》的意義,就在于将家庭教育、父母責任納入法律管轄範圍,至此,家長如何對待孩子也正式從“家事”上升為“國事”。如果有家長對孩子惡語相向,拳腳相加,不出意外,是會收到法院的家庭教育令的。

顯然,“家教”不能變相為“家暴”。自己的娃,也不能像地鐵7号線的女子那樣教育。在已經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之外,現在又有了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加持,“我的孩子,想打就打”的觀念早就荒誕不經,一旦實施,則是違法犯罪行為。孩子不是私人物品,他(她)有獨立人格,應該得到尊重。家長帶娃前千萬記得學法,“你的孩子”沒有好好教育,國家是要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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