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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王明成求醫生為母實施安樂死被捕,17年後他面臨同一選擇

作者:曆來現實

1986年7月,陝西漢中某地農村,一場老人的葬禮剛剛結束,一輛警車呼嘯而來,将剛才哭得死去活來的死者兒子戴上手铐。

一名警察向他出示了逮捕證:“王明成,你涉嫌謀殺你母親夏素文,現将你依法逮捕。”

說完,他就被押上警車。

1990年3月15日,當地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王明成提起公訴,經過一審之後,1992年的二審最終宣布王明成無罪。

在法院門前接受采訪的時候,王明成不但沒有面露喜悅之情,反而面對記者鏡頭連聲說:

“我有罪,罪不可恕!”

1986年,王明成求醫生為母實施安樂死被捕,17年後他面臨同一選擇

1984年7月1日下午,正在西安一家印染廠上班的王明成突然收到一份電報,他的心咯噔一下,緊張了起來。

那年頭電話很少,也沒有手機,跟家裡聯系都是寫信,隻有出大事的時候,才會發電報。

電報是姐姐王明君打來的,果然不是什麼好消息,電報上面隻有短短四個字:

母病,速回。

王明成的父親在他七歲的時候就病故了,是母親含辛茹苦地将他們姊妹四個拉扯大,受了不少罪,吃了很多苦。

母親不到五十時就腰彎背駝,兩鬓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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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王明成十分孝順母親,閱信之後,他歸心似箭,立即向工廠中的房間主任請了假,登上了回漢中老家的列車。

在路上,王明成的心情一直忐忑不安,他希望母親的病隻是積勞成疾,并非什麼不治之症,精心醫治、調養之後,或許才57歲的她就能恢複健康,安享兒孫繞膝之樂。

當他趕到母親就醫的漢中市傳染病醫院,看到診斷證明後,霎時驚得目瞪口呆,上面赫然寫着幾個字:“晚期肝硬化腹水”。

肝硬化腹水是肝髒病嚴重的表現,而晚期的肝硬化,腹部膨隆,行走和呼吸都非常困難,而且相當一部分的肝硬化腹水,最後都會轉向肝癌。

眼前的母親面容消瘦了許多,他一時差點認不出來。

雖然母親看到兒子進來,盡量掩飾自己的痛苦,但王明成一家知悉母親病情的嚴重程度,他心如刀絞,淚水在眼眶中打轉,努力不讓它掉下來。

他下定決心,要好好照顧母親,讓她老人家早日康複。随後,他就向廠上司寫信請了長假,一心一意在醫院陪伴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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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多一些希望,王明成也到處求醫問藥,希望母親盡快康複。

那段時間,隻要他一聽說哪個地方的哪位大夫能治這病,不管是中西醫,他都會前往拜訪,一聽說什麼有效的單方,他也會趕緊求來配制,讓母親服下。

一番辛苦折騰下來,母親的病不但沒有減輕,反而日·趨加重,連下床走路都非常困難,隻好長期卧床。

1986年5月份後,由于長期卧床,王明成母親臀部出現了褥瘡,腿部水腫,腹部也腫脹得厲害,經常大小便失禁,昏迷不醒。

看到昔日精神矍铄的母親,被病魔折磨得死去活來,王明成如萬箭穿心,經常背着母親偷偷落淚。

6月6日,母親再次陷入昏迷,無論怎麼都喊不醒,王明成和姐姐的心涼了半截。

1986年,王明成求醫生為母實施安樂死被捕,17年後他面臨同一選擇

3天後,母親突然醒來,從手腕上取下一對銀手镯,交給王明成說:“這是你奶奶傳下的,你要好好珍藏,看到它,就像看到媽了。”

接着她用力握着王明成的手說:“兒啊,你讓我走吧,我現在真是生不如死啊。”說完又昏了過去。

此後半個月的時間裡,母親的病情反反複複,時而蘇醒時而昏迷,但是多數時間都是處于昏迷狀态。

每當蘇醒過來的時候,她口中總是反複念叨着一句話:“讓我死去吧,我受不了啦。”

6月22日上午,主治醫生蒲連升主任來查房,王明成和姐姐上前詢問母親病情。

蒲醫生将他們喊到值班室,神情凝重地說:“你母親的病已經到了最後時刻,治愈的希望已是非常渺茫,奇迹很難出現了。”

從值班室走出來,王明成跟姐姐和妹妹商量說:“既然咱媽的病沒有救,我們是不是采取一些措施,讓她老人家少受點罪。”

姐姐聽了之後莫名其妙,一時沒反應過來,感同身受的妹妹,很快就明白了哥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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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改革開放已經好幾年,一些新事物也傳入中國,國外“安樂死”的報道經常見諸報端,國人對這種模式,也有了一定了解。

妹妹看到母親如此受罪,對哥哥的提議默默表示了贊成。可當他們将自己的意思告訴醫生的時候,卻被醫生一口回絕。

蒲連升搖頭說:“不可以,國外醫生這樣做是因為有法可依,他們國家有這種法律支援,即使是沒有立法的國家,他們的社會對安樂死的包容度也很高。”

“但是我國目前沒有通過‘安樂死’的立法,醫生一旦這樣做,是會承擔責任,會身敗名裂的,我們醫院肯定不會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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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上午8時35分,王明成兄妹又來到蒲連升的辦公室,見四周沒人,兄妹倆撲通一下給蒲連升跪下了:“求您了,蒲醫生。”

王明成還從懷裡掏出一張A4紙說:“蒲醫生,這是一份免責書,您看看。”

蒲連升接過一看,上面白紙黑字寫着:“我們願意讓醫生采取措施讓母親夏素文安樂死,與醫生無任何關系。夏素文兒子王明成、女兒王明君、王明黛,1986年6月28日”。

看到免責書後,蒲連升沉思良久,點了點頭,他決定幫助成全他們,讓這位已經被下達“病危通知書”的老人早日結束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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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他職業生涯中見慣了病人受折磨的場面,但還是被患者夏素文疼痛時的絕望,被王明成兄妹的孝心打動。

于是,蒲連升在當天中午11時15分,開了一張處方,上面隻有一種藥“複方冬眠靈”,劑量是100毫克。

“複方冬眠靈”是一種兒科臨床常用來鎮靜的藥物,一次最大注射量不能超過50毫克,對正常成年人的緻死量是600到800毫克。但是夏素文長期患病,器官功能衰竭,抵抗力下降,劑量雖少,對她已是足以緻命。

蒲連升當然知道這樣做的後果,他專門在處方上用紅筆寫了“家屬要求安樂死”七個字,而且作為家屬代表的王明成也被要求在處方上簽下自己的名字。

注射的護士看到處方後,擔心自己被牽連,沒敢執行此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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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連升又指派衛校實習學生蔡某、戚某等人給夏注射,沒想到蔡、戚等人也不敢實施,後來拗不過蒲連升的訓示,給夏素文注射了複方冬眠靈。

下班時,蒲連升又對值班醫生李某說:“如果夏素文12點不行(還沒有死亡),你就再給打一針(複方冬眠靈)”。

下午13時15分,經不住王明成和他妹妹兩次催促,值班的李醫生又開了100毫克複方冬眠靈,由當值護士趙某實施注射。

6月29日淩晨5時,夏素文在相對比較體面的昏睡中,離開人世。

由于醫生的幫忙,夏素文離開人世的過程少受了一些罪,王明成雖然因為母親離開而異常悲痛,但是也感到釋然,因為母親終于解脫了。

夏素文死亡後,王明成的大姐二姐很快就得知了真相,找上了醫院,想讓醫院賠償一點醫藥費和喪葬費,被醫院拒絕,二人遂向警方舉報了蒲連升主任,警方随即決定将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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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了這一種地步,王明成自然也脫不了幹系。

1990年3月,當地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王明成、蒲連升提起了公訴,随即,當地法院對本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1991年4月6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宣告被告人蒲連升、王明成無罪。判決後,檢察院提起抗訴,蒲連升、王明成認為自己無罪,而不是判決書上寫明的“罪行輕微”,是以也決定上訴。

1992年3月25日,當地中級人民法院經過二審審理後,依法裁定:維持原先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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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無罪的依據是:

當事人母親夏素文的主要死因是肝性腦病。她兩次接受注射的複方冬眠靈的總量僅為175毫克,用量尚在正常範圍,并且病患在第二次用藥後14小時後才死亡,是以此注射藥物隻是加深了患者的昏迷程度,并非死亡直接原因。

王明成是在其母夏素文病危瀕死的情況下,為了讓她在死亡過程中減輕痛苦,求告醫生蒲連升予以實施,兩個人的情節均屬于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

是以才判定蒲連升、王明成二人無罪。

即使将此事放在安樂死合法化的某些西方國家,兩人的行為在事實上也構成故意殺人,因為安樂死有個前提,那就是必須經過本人書面同意。

王母雖然說過自己“不想活”這種話,但是沒有留下書面的證據,是以隻能被認定為謀殺。

是以後來王明成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判決無罪釋放的時候,他當着記者的面連聲說:

“我有罪。”

王明成被釋放後,“助母安樂死事件”塵埃落定,他的生活也一度恢複了正常,逐漸淡出公衆視線。

誰也沒有想到的是,11年之後,他再次走上“安樂死”前台,成為輿論關注焦點。

2000年11月,王明成被查出患有胃癌,立即實施了手術,兩年後,病情再度惡化,癌細胞擴散到他全身其他部位。

2003年1月7日,他再次住院治療,不堪疾病折磨的他,不斷哀求醫生給自己實施"安樂死"。

在病床上折磨了半年左右,王明成屢次請求醫院對自己實施安樂死無果,沒有一家醫院敢于再次招惹是非,隻能拒絕。即便是王明成通過媒體發出了想要“安樂死”的呼聲,由于國家沒有立法,醫院仍舊再次拒絕。

2003年8月3日淩晨3時30分,王明成在病痛的折磨中停止了呼吸。

王明成走了,關于安樂死的讨論卻沒有停息。

網友分成态度鮮明的兩個陣營,有人完全贊成,有人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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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麼是“安樂死”?

"安樂死"這個詞來源于希臘文,意思是"幸福"地死去。它包括兩層現實含義,一是安樂的無痛苦死亡,二是無痛緻死術。平常我們所說的語境是第二種。

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實施安樂死?

一般認為,病人已罹患不治之症,且生命垂危,由于軀體的極端疼痛,帶來精神上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直系親屬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的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态中結束生命的過程。

西方教會一直以來對安樂死持反對态度,他們認為人的生命是天神賜予的,死亡也由上帝來決定,自己沒有權力剝奪。

但是随着時間的推移,社會的進步,安樂死這個概念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接受。

上世紀三十年代,英美等國開始成立了緻力于自願安樂死合法化的組織機構。

七十年代前後法國、丹麥、意大利、西班牙等歐洲國家,也紛紛出現了自願實行安樂死的協會。

這些民間組織矢志追求的目标,就是使“安樂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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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荷蘭“安樂死合法化”的法案正式生效,成為吃螃蟹的第一國,盡管安樂死在很多國家目前還沒有合法化,但人們對給予病情危重而又無法治愈的病人以死的權力和自由、來擺脫殘酷的病痛折磨的做法,表示了越來越多的了解、同情與支援,覺得這樣做是符合人道主義精神的。

民間支援實行安樂死的聲音也在不斷高漲,成千上萬的人們在自己還健康的時候就立下遺囑,表達了在必要的時候選擇安樂死的意願。

1986年,王明成求醫生為母實施安樂死被捕,17年後他面臨同一選擇

當我們看到王明成那被癌症折磨的形銷骨立的身軀,以及慘不忍睹的面容,再回憶起來他母親當年的遭遇,是否就能對安樂死多了一分了解與尊重?

生又何歡,死亦何苦,沒有痛苦伴随、體面地離開,對一個有權掌握自己命運的正常人來說,何嘗又不是一種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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