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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王明成求医生为母实施安乐死被捕,17年后他面临同一选择

作者:历来现实

1986年7月,陕西汉中某地农村,一场老人的葬礼刚刚结束,一辆警车呼啸而来,将刚才哭得死去活来的死者儿子戴上手铐。

一名警察向他出示了逮捕证:“王明成,你涉嫌谋杀你母亲夏素文,现将你依法逮捕。”

说完,他就被押上警车。

1990年3月15日,当地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明成提起公诉,经过一审之后,1992年的二审最终宣布王明成无罪。

在法院门前接受采访的时候,王明成不但没有面露喜悦之情,反而面对记者镜头连声说:

“我有罪,罪不可恕!”

1986年,王明成求医生为母实施安乐死被捕,17年后他面临同一选择

1984年7月1日下午,正在西安一家印染厂上班的王明成突然收到一份电报,他的心咯噔一下,紧张了起来。

那年头电话很少,也没有手机,跟家里联系都是写信,只有出大事的时候,才会发电报。

电报是姐姐王明君打来的,果然不是什么好消息,电报上面只有短短四个字:

母病,速回。

王明成的父亲在他七岁的时候就病故了,是母亲含辛茹苦地将他们姊妹四个拉扯大,受了不少罪,吃了很多苦。

母亲不到五十时就腰弯背驼,两鬓斑白。

1986年,王明成求医生为母实施安乐死被捕,17年后他面临同一选择

正因如此,王明成十分孝顺母亲,阅信之后,他归心似箭,立即向车间主任请了假,登上了回汉中老家的列车。

在路上,王明成的心情一直忐忑不安,他希望母亲的病只是积劳成疾,并非什么不治之症,精心医治、调养之后,或许才57岁的她就能恢复健康,安享儿孙绕膝之乐。

当他赶到母亲就医的汉中市传染病医院,看到诊断证明后,霎时惊得目瞪口呆,上面赫然写着几个字:“晚期肝硬化腹水”。

肝硬化腹水是肝脏病严重的表现,而晚期的肝硬化,腹部膨隆,行走和呼吸都非常困难,而且相当一部分的肝硬化腹水,最后都会转向肝癌。

眼前的母亲面容消瘦了许多,他一时差点认不出来。

虽然母亲看到儿子进来,尽量掩饰自己的痛苦,但王明成一家知悉母亲病情的严重程度,他心如刀绞,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努力不让它掉下来。

他下定决心,要好好照顾母亲,让她老人家早日康复。随后,他就向厂领导写信请了长假,一心一意在医院陪伴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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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多一些希望,王明成也到处求医问药,希望母亲尽快康复。

那段时间,只要他一听说哪个地方的哪位大夫能治这病,不管是中西医,他都会前往拜访,一听说什么有效的单方,他也会赶紧求来配制,让母亲服下。

一番辛苦折腾下来,母亲的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日·趋加重,连下床走路都非常困难,只好长期卧床。

1986年5月份后,由于长期卧床,王明成母亲臀部出现了褥疮,腿部水肿,腹部也肿胀得厉害,经常大小便失禁,昏迷不醒。

看到昔日精神矍铄的母亲,被病魔折磨得死去活来,王明成如万箭穿心,经常背着母亲偷偷落泪。

6月6日,母亲再次陷入昏迷,无论怎么都喊不醒,王明成和姐姐的心凉了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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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后,母亲突然醒来,从手腕上取下一对银手镯,交给王明成说:“这是你奶奶传下的,你要好好珍藏,看到它,就像看到妈了。”

接着她用力握着王明成的手说:“儿啊,你让我走吧,我现在真是生不如死啊。”说完又昏了过去。

此后半个月的时间里,母亲的病情反反复复,时而苏醒时而昏迷,但是多数时间都是处于昏迷状态。

每当苏醒过来的时候,她口中总是反复念叨着一句话:“让我死去吧,我受不了啦。”

6月22日上午,主治医生蒲连升主任来查房,王明成和姐姐上前询问母亲病情。

蒲医生将他们喊到值班室,神情凝重地说:“你母亲的病已经到了最后时刻,治愈的希望已是非常渺茫,奇迹很难出现了。”

从值班室走出来,王明成跟姐姐和妹妹商量说:“既然咱妈的病没有救,我们是不是采取一些措施,让她老人家少受点罪。”

姐姐听了之后莫名其妙,一时没反应过来,感同身受的妹妹,很快就明白了哥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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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改革开放已经好几年,一些新事物也传入中国,国外“安乐死”的报道经常见诸报端,国人对这种模式,也有了一定了解。

妹妹看到母亲如此受罪,对哥哥的提议默默表示了赞成。可当他们将自己的意思告诉医生的时候,却被医生一口回绝。

蒲连升摇头说:“不可以,国外医生这样做是因为有法可依,他们国家有这种法律支持,即使是没有立法的国家,他们的社会对安乐死的包容度也很高。”

“但是我国目前没有通过‘安乐死’的立法,医生一旦这样做,是会承担责任,会身败名裂的,我们医院肯定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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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上午8时35分,王明成兄妹又来到蒲连升的办公室,见四周没人,兄妹俩扑通一下给蒲连升跪下了:“求您了,蒲医生。”

王明成还从怀里掏出一张A4纸说:“蒲医生,这是一份免责书,您看看。”

蒲连升接过一看,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我们愿意让医生采取措施让母亲夏素文安乐死,与医生无任何关系。夏素文儿子王明成、女儿王明君、王明黛,1986年6月28日”。

看到免责书后,蒲连升沉思良久,点了点头,他决定帮助成全他们,让这位已经被下达“病危通知书”的老人早日结束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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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他职业生涯中见惯了病人受折磨的场面,但还是被患者夏素文疼痛时的绝望,被王明成兄妹的孝心打动。

于是,蒲连升在当天中午11时15分,开了一张处方,上面只有一种药“复方冬眠灵”,剂量是100毫克。

“复方冬眠灵”是一种儿科临床常用来镇静的药物,一次最大注射量不能超过50毫克,对正常成年人的致死量是600到800毫克。但是夏素文长期患病,器官功能衰竭,抵抗力下降,剂量虽少,对她已是足以致命。

蒲连升当然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他专门在处方上用红笔写了“家属要求安乐死”七个字,而且作为家属代表的王明成也被要求在处方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注射的护士看到处方后,担心自己被牵连,没敢执行此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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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连升又指派卫校实习学生蔡某、戚某等人给夏注射,没想到蔡、戚等人也不敢实施,后来拗不过蒲连升的指示,给夏素文注射了复方冬眠灵。

下班时,蒲连升又对值班医生李某说:“如果夏素文12点不行(还没有死亡),你就再给打一针(复方冬眠灵)”。

下午13时15分,经不住王明成和他妹妹两次催促,值班的李医生又开了100毫克复方冬眠灵,由当值护士赵某实施注射。

6月29日凌晨5时,夏素文在相对比较体面的昏睡中,离开人世。

由于医生的帮忙,夏素文离开人世的过程少受了一些罪,王明成虽然因为母亲离开而异常悲痛,但是也感到释然,因为母亲终于解脱了。

夏素文死亡后,王明成的大姐二姐很快就得知了真相,找上了医院,想让医院赔偿一点医药费和丧葬费,被医院拒绝,二人遂向警方举报了蒲连升主任,警方随即决定将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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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了这一种地步,王明成自然也脱不了干系。

1990年3月,当地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明成、蒲连升提起了公诉,随即,当地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1991年4月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宣告被告人蒲连升、王明成无罪。判决后,检察院提起抗诉,蒲连升、王明成认为自己无罪,而不是判决书上写明的“罪行轻微”,因此也决定上诉。

1992年3月25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后,依法裁定:维持原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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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无罪的依据是:

当事人母亲夏素文的主要死因是肝性脑病。她两次接受注射的复方冬眠灵的总量仅为175毫克,用量尚在正常范围,并且病患在第二次用药后14小时后才死亡,所以此注射药物只是加深了患者的昏迷程度,并非死亡直接原因。

王明成是在其母夏素文病危濒死的情况下,为了让她在死亡过程中减轻痛苦,求告医生蒲连升予以实施,两个人的情节均属于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因此才判定蒲连升、王明成二人无罪。

即使将此事放在安乐死合法化的某些西方国家,两人的行为在事实上也构成故意杀人,因为安乐死有个前提,那就是必须经过本人书面同意。

王母虽然说过自己“不想活”这种话,但是没有留下书面的证据,所以只能被认定为谋杀。

所以后来王明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判决无罪释放的时候,他当着记者的面连声说:

“我有罪。”

王明成被释放后,“助母安乐死事件”尘埃落定,他的生活也一度恢复了正常,逐步淡出公众视线。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11年之后,他再次走上“安乐死”前台,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2000年11月,王明成被查出患有胃癌,立即实施了手术,两年后,病情再度恶化,癌细胞扩散到他全身其他部位。

2003年1月7日,他再次住院治疗,不堪疾病折磨的他,不断哀求医生给自己实施"安乐死"。

在病床上折磨了半年左右,王明成屡次请求医院对自己实施安乐死无果,没有一家医院敢于再次招惹是非,只能拒绝。即便是王明成通过媒体发出了想要“安乐死”的呼声,由于国家没有立法,医院仍旧再次拒绝。

2003年8月3日凌晨3时30分,王明成在病痛的折磨中停止了呼吸。

王明成走了,关于安乐死的讨论却没有停息。

网友分成态度鲜明的两个阵营,有人完全赞成,有人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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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是“安乐死”?

"安乐死"这个词来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去。它包括两层现实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平常我们所说的语境是第二种。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安乐死?

一般认为,病人已罹患不治之症,且生命垂危,由于躯体的极端疼痛,带来精神上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直系亲属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的过程。

西方教会一直以来对安乐死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人的生命是天神赐予的,死亡也由上帝来决定,自己没有权力剥夺。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安乐死这个概念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

上世纪三十年代,英美等国开始成立了致力于自愿安乐死合法化的组织机构。

七十年代前后法国、丹麦、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国家,也纷纷出现了自愿实行安乐死的协会。

这些民间组织矢志追求的目标,就是使“安乐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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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荷兰“安乐死合法化”的法案正式生效,成为吃螃蟹的第一国,尽管安乐死在很多国家目前还没有合法化,但人们对给予病情危重而又无法治愈的病人以死的权力和自由、来摆脱残酷的病痛折磨的做法,表示了越来越多的理解、同情与支持,觉得这样做是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

民间支持实行安乐死的声音也在不断高涨,成千上万的人们在自己还健康的时候就立下遗嘱,表达了在必要的时候选择安乐死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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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看到王明成那被癌症折磨的形销骨立的身躯,以及惨不忍睹的面容,再回忆起来他母亲当年的遭遇,是否就能对安乐死多了一分理解与尊重?

生又何欢,死亦何苦,没有痛苦伴随、体面地离开,对一个有权掌握自己命运的正常人来说,何尝又不是一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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