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中八路軍子彈打完了,就和鬼子拼刺刀,但是,鬼子子彈沒有打完,為何要和八路軍拼刺刀呢?
這是打仗,最終的目的是把對方給打死,似乎不用講什麼道義。難道日軍真的是良心發現,要和八路軍公平對決嗎?
當然不是這樣了。
我們先說為何八路軍要拼刺刀?
八路軍拼刺刀是經常的事情,原因就是缺少子彈,甚至平均每一個人分不到一杆槍,往往打仗的時候,可能會存在有人沒有槍就上戰場了,等自己的同胞戰死了,然後用他的槍和敵人繼續作戰。

這個情況下,子彈也是不能擅自發射的,要聽上級的指令。因為我們八路軍的子彈不多呀。蔣介石是給了八路軍編制,但是,軍費是一分都不給。
八路軍隻能自己想辦法了。
子彈的生産是靠工業的支援的,當時的中國是農業國,八路軍的子彈要麼是繳獲敵人的,要麼是蘇聯支援的,要麼是盟友給的。
就好比國民黨将領衛立煌,他看到八路軍缺槍少彈,在抗戰初期就頂住了蔣介石的壓力,給了八路軍100萬發子彈。
對于八路軍來說,這就是非常巨大的一筆重要軍備物資了,一定要省着用。這個情況下八路軍子彈當然就不會太多了。
大家都知道著名的百團大戰,當時是有105個團,20多萬八路軍參加了這個戰役,這20萬八路軍用了4個月的時間,總共打了120萬發子彈。
什麼意思呢?
一人平均6發子彈,打了4個月,取得了百團大戰的勝利。
也就是說子彈是很珍貴的,隻有在得到指令之後,才能發射盡可能用自己手裡的一個子彈,殺死一個敵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這樣大規模的戰役,子彈都是缺乏的,其它形式的戰役,子彈缺乏程度可想而知。
因為子彈不多,往往在子彈打沒了的時候,八路軍就要選擇和日軍拼刺刀了。要知道用槍的時候,敵我雙方都是有一點距離的。
隔離着幾百米的距離互相射殺,這個距離也适合槍戰。
但是,肉搏戰不一樣,肉搏戰拼刺刀是雙方近距離接觸,我們八路軍出現在他們面前,日本人也不能發射子彈了。
一定要清楚拼刺刀的時候,場面是混亂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若是打槍的話不一定打死的是對手,還是自己人。
關鍵是他們的步槍近距離穿透力很好,往往打死對方的時候,也會穿透友軍的身體,這樣的槍戰是得不償失的。
這隻是其一。
更加重要的是,若是拼刺刀日軍是占優勢的。
要知道日本士兵用的都是三八式步槍,這個步槍帶上刺刀有1.275米,這個長度比八路軍的用的正規步槍刺刀是具備優勢的。
正所謂一寸長一寸強,再加上日本的飲食條件好,身體素質強,經過專門的訓練。大部分情況下,他們喜歡拼刺刀,拼刺刀日本會更具備優勢。
等于是在這個情況下,我們拼刺刀是逼不得已,沒得選擇了。隻能選擇對日軍有利的戰鬥,能多殺一個就多殺一個。
我們保家衛國,上了戰場就不考慮生死了,這也是我們抗戰的原因。
最最重要的就是日軍的三八式步槍屬于栓動步槍,穿透力很強,若是不退子彈打鬥的過程中,一不小心碰到了,很容易走火傷到友軍的。
在這方面日軍還是吃過虧的,是以,見到八路軍要給他們拼刺刀了,他們隻能選擇白刃戰。日軍的這種三八式步槍,其實加上刺刀的目的,主要就是友善他們和對手進行白刃戰的。
當然了有的情況下,日軍也會沒有子彈了,畢竟打仗的時候,辎重不可能帶太多。比如說把他們辎重部隊被打敗了,沒有後勤補充,得不到子彈。這個情況下不拼刺刀,也不能等死吧。
是以說拼刺刀,是八路軍被逼無奈的選擇,是選擇用我們的短處和别人長處的較量,但是,我們是保家衛國,為了我們的勝利,我們不得不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