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是一個崇尚個性的時代,好像每個人都有想要的自由,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想要的工作,甚至是朋友。但其實真正能做到這些的,在現實生活中少之又少,而那些不能為自己的人生做出選擇的人們,有些從小受到了某些觀念,深受某些思想的羁絆和束縛,并未處于真正的成年狀态,面臨選擇時依然等待着别人的幫助,無法為自己做出适合自己的選擇。

剛剛閱讀完了《幸福的勇氣》中的相關内容:自己的人生可以由自己選擇。哲人向青年提出,作為教育者們,在孩子們犯錯誤時,如果指令他們寫道歉信或者檢讨書,目的僅僅是獲得原諒,根本起不到檢討作用,除了能夠讓寫的人獲得一定的自我滿足之外沒有其他意義,而應該問的是他們的生活方式。康德說過,人出于未成年狀态不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沒有他人的教導缺乏了運用自己理智的決心和勇氣,也就是說,人出于未成年狀态是自己的責任。沒有真正自立的狀态,從理性到感性的一切能力,哲人表示,一定要拿出自己理智的勇氣。一般而言,我們按照他人的教導活着會很輕松,既不思考難題又不用承擔失敗的責任,隻要表示出一定的忠誠,一切麻煩事都會有人為我們承擔。
很多大人們為了把孩子們置于未成年狀态之中,想方設法灌輸自立如何危險以及其中的種種風險及可怕。為了讓他們處于自己的支配之下,父母以及教育者往往對孩子們過于幹涉,過于保護,結果培養出了任何事情都要等待他人訓示的自己什麼也決定不了的孩子。最終培養出的人即使成為大人,内心依然是個孩子,沒有他們的訓示什麼也做不了。如此一來,根本談不上什麼自立。哲人表示,在做心理咨詢的時候,不把來訪者置于依存和無責任的地位之中,教育者時孤立存在的,沒人贊美,全靠自己的力量默默前行,不期待學生的感謝,能夠為自立這一遠大目标做出貢獻,教育者要擁有這種奉獻精神,唯有在奉獻精神中找到幸福,幸福的本質就是奉獻精神。
生活中,父母們要告訴孩子他自己的人生、日常行為一切都得由自己決定,假如由做出決定時需要的 材料,比如隻=知識或經驗,那就提供給他們,如果對他們可以做到真正的尊重,那就能夠放手讓其自己決定一切。我們要尊重孩子自己的決斷,并不幫助他們,告訴孩子們我們随時可以幫助他們,是他們永遠的後盾,在與他們保持适當的距離之内守護他們。即便這樣子孩子們最後因自己做的決定失敗了,他們也仍然學到了自己的人生應該由自己做選擇的這個道理。在孩子們成長的過程中,我們教育者一定要學會适時放手,給孩子們更多的成長空間,選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