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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滴滴進階技術總監被抓了,判了 5 年

上面這個公号「澀郎」,是我的一個備用号,為了防止萬一哪天大号失聯,平時一周我也會發三篇左右的我的思考,讀書筆記,認知感悟等文章,帶領大家一起探索精神與财務自由之路。

大家好,我是校長。

今天一大早起來,看到一條新聞,前滴滴技術總監因為受賄判了 5 年,想跟大家唠叨唠叨。

最近不知咋回事?老是給我推送關于程式員,做技術的人被抓,被逮的新聞,這是在暗示什麼嗎?我可是守法好公民啊。

當然了,開玩笑的,可能是因為我看過類似新聞,算法記住了,是以不停給我推送類似新聞。

言歸正傳。

12 月 29 日,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公布的北京海澱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顯示,北京嘀嘀無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嘀嘀無限”)進階技術總監于曉聲犯「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金人民币五十萬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币一百四十五萬七千四百元。

判決書資訊顯示,于曉聲出生于 1975 年 8 月,男,為大專教育程度,2020 年 5 月 24 日被羁押,同年 6 月 30 日被逮捕,判決日期為 2021 年 10 月 8 日。

注釋一下:招股書資訊顯示,嘀嘀無限協定控制 “滴滴出行” 的經營實體小桔科技。

原滴滴進階技術總監被抓了,判了 5 年

我簡單描述一下事件經過哈。

于某在 2015 年 7 月入職嘀嘀無限擔任進階技術總監,負責網絡伺服器的建設和營運,并參與伺服器采購的招投标,正常的招投标流程為:所在部門先給各公司提供的伺服器打一個技術分,在開标現場公布,再按各投标公司給出的報價折合成另一分數,兩分相加,高者中标。

然後,北明軟體和浪潮公司本來不是合理中标者。為了讓這兩家公司中标,于某利用職務便利會提前告訴這兩家公司内部技術分和排名,讓他們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價格,有時也會安排下屬直接修改某些公司的技術分。

作為回報,這些公司會提供給于某 “好處費”,其中手機有存款記錄的是 26 筆,共計約 797 萬元,還有見面給的現金。根據嘀嘀無限公司經理魏某證言,于某承認收到北明公司 772600 元好處費,還有價值 684800 元的一輛奔馳轎車;收到浪潮公司 720 萬元好處費,總計 7972600 元。

于某也挺牛逼了,人家通過受賄的錢,在北京西城區買了一套價值 750 萬的學區房。

據于某的下屬反映,其打技術分的标準是根據公司相關技術标準,打分結束後于某會和其要打分情況和排名,有時讓其修改某公司的技術分。大概 2018 年 5 月開始,其進行伺服器測試并打分,并把打分情況和排名報給于某,于某讓其調高浪潮公司的技術分,後來浪潮公司中标了。其調過 3 次技術分,都是于曉聲讓其調的,其給浪潮公司、聯想公司和華為公司調過技術分。

這新聞也很有意思,先說給浪潮調高了技術分,浪潮中标。後面說給聯想和華為都調過技術分, 卻絕口不提兩家調高還是調低,中标沒有,這就有意思了。

聯想和滴滴的關系可不一般啊,不知道于某敢不敢給聯想調低技術分呢?我猜,大機率是調高技術分。

另外,我看新聞的評論區法盲不少啊,很多人都不知道什麼是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可能确實有很多人以為在職場上受賄啥的,不犯罪,被抓了,大不了,隻會被辭退吧?我之前在公衆号也給大家科普過,關于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機關的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

這一樣也是犯罪。

前天,我不是分享了一個關于程式員被辭退,因為對公司的賠償額度不滿,就利用在公司工作時掌握的公司微信商戶賬号和密鑰的便利,給自己的賬戶轉賬的案例嗎?以為自己寫了一個定時的程式,每天給自己的微信賬号定時轉賬,公司發現不了, 1 年的時間給自己轉了 553 筆,累計 21 萬。

其實,很多職場的犯罪,都是抱着僥幸的心理的,總以為發現不了。

我最近在讀克裡斯坦森《颠覆者創新》這本書,正好讀到克裡斯坦森關于如何避免牢獄之災的看法。

克裡斯坦森之是以談這個問題,是因為他在牛津大學獎學金班的 32 個人,有兩人進過監獄;此外,安然公司醜聞牽涉的前 CEO,是他哈佛同學。

他說這幾位都算是好人,但他們人生中的某些因素,把他們引向了錯誤方向。這就很像市場上那些選錯主攻方向,結果一敗塗地的公司。比如柯達在數位攝影時代被淘汰;再比如安然以能源創新之名,行财務醜聞之實。人生戰略和公司戰略,有太多異曲同工之處。

克裡斯坦森在談到個人信仰時,認為這是他設定人生目标的來源和支撐。不過他也說,信仰并非唯一能指引人的東西,任何人都可以主動選擇愛國、愛家人、愛他人,選擇正直、誠信、勤勉。

他說:如果你堅持做一個正直的人,就可以避免牢獄之災。

通常,當你面臨善惡抉擇時,很容易說我知道不該這麼做,但這次情況特殊,破個例沒事吧。

正是懷着這樣的僥幸心理,很多人做了一次又一次的錯事。克裡斯坦森說,他們算計了半天做錯事的邊際成本,但忘記了做錯事全部成本有多高。用你更熟悉的話來說,就是出來混,遲早要還。

那麼,如何才能堅持自己的原則和底線呢?克裡斯坦森講述了他在牛津讀書時打籃球的經曆:有一年他們拼盡全力,赢得了整個賽季,但決賽那天恰好是周日。這會有問題嗎?

對他來說,有大問題。因為在 16 歲時,他曾向信仰做過承諾,絕不在周日打球。他也一直恪守這個承諾。但他的隊友和教練都勸他,你是球隊首發中鋒,你得上場啊,就不能破例一次嗎?

他走到一邊祈禱,得到的啟示非常明确:他不能不信守承諾。最終,他沒有上場打那場決賽。他說:從理論上看,他可以逾越一次紅線,下不為例。但人生中特殊情況比比皆是,你都破例嗎?

他還說,其實 100%地信守承諾,遠比 98%地信守承諾容易得多。你必須有自己的堅持,并設定安全底線,一旦設定了,就決不能打破。否則總是屈服于“就這一次”,你很可能會像那些坐牢的同學一樣,對最終的歸宿悔恨不已。

是以,設定底線,永遠不要破是非常關鍵的,很多事情,隻要破例一次,下不為例就不可能了。

當有人在求别人做一些有違原則的事情時,我們經常聽别人這麼說:下不為例,僅此一次。其實,已經不可能了,當你做過一次時,你心裡就會心存僥幸,說:反正已經做過一次了,再做一次也無妨。當底線一旦被突破一次,就沒有下線之說了。

最後,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也是讀者留言的問題:

那個程式員,不是因為對公司的賠償額度不滿,就利用在公司工作時掌握的公司微信商戶賬号和密鑰的便利,給自己的賬戶轉賬嗎?如果他不是給自己轉賬,而是随機給使用者轉賬,你說算 Bug ,還是算犯罪呢?歡迎大家在文章底下留言,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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