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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處決死刑犯人,為何都要在“午時三刻”?了解這是幾點就懂了

古代處決死刑犯人,時間都是午時三刻。

有人會問:為啥非得這個時間呢?這其中有什麼講究嗎?答案是肯定的,封建社會時期,處決死刑犯人的時間和季節都有嚴格規定。

假如不遵守時間規定而随意處決死刑犯人的話,監管人會被杖打八十。那麼,什麼時間才能處死死刑犯呢?朝代不一樣,時間也稍稍有些不同。

古代處決死刑犯人,為何都要在“午時三刻”?了解這是幾點就懂了

漢代以前,死刑的行刑月份大多在農曆的九月到十二月之間;到了唐代以後,就變成了農曆的十月到十二月。

這個時間,也就是所謂的“秋後”。

而行刑的具體時間,也稍有不同。唐宋時候,多在下午一點到五點;而明清時期則多在中午十二點左右,

也就是所謂的“午時三刻”了。

行刑季節的講究

西漢有個儒家大佬,名為董仲舒。董仲舒對儒家學說的傳播,那是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而這

秋冬季節執行死刑的出現,也跟董仲舒有着莫大的關系。

董仲舒信奉: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慶、賞、刑、罰與春、夏、秋、冬以類相應。也就是說,君主的行為處事,自然是要順應上天的安排。

既然上天安排春夏萬物複蘇,那麼皇帝自然不能在春夏的季節裡行殺人之事;而秋冬多為肅殺季節,正好可以用來懲處社會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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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與其說是董仲舒發揚了儒家的學說,倒不如說是漢武帝正好看重了儒家的潛在價值。哪個皇帝不喜歡自己的傳承,得到上天的肯定呢?

驕傲自大如漢武帝,自然也是希望用思想文化來加強對百姓的管理的。

于是,在董仲舒的幫忙宣揚下,這樣的行刑季節就被定下來了。

當然,除卻這套“君權神授”的封建思想以外,秋冬行刑中還藏着統治者的小心思。

古代的百姓們,大多是以農耕為主。

春夏季節時,百姓們忙着耕種,看熱鬧的心思也就沒有那麼重。而到了十月往後,地裡的農活都幹的差不多了,人自然也就閑了。而閑人最願意幹啥呢?自然就是看熱鬧。

要知道,古代處決死刑犯,那是哪兒熱鬧就在哪兒砍頭,那種“現場直播”的盛況,可以用萬人空巷來形容了。

那麼,朝廷為啥非要在熱鬧而開闊的地兒處決死刑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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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自然就是“殺雞給猴看”,進而達到警醒世人的作用。

既然是為了警醒世人,那肯定就得選個大家都閑的時候。

于是,秋冬季就成了處決死刑犯的高發季節。

況且,這個行刑日期也是很有講究的。

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這是“禁殺日”,是不能動死刑的。

除了這些日子,二十四節氣以及重大的節假日、還有皇室重要人物的生辰日期等,也都是不能去執行死刑的。

可以說,在那個動不動就禮數的年代,找個合适的行刑日期,也是相當不容易的。

起碼得湊到天時和地利,這樣才既能全了朝廷的面子,又能起到教化百姓的作用。

行刑時間的講究

明清時期,基本就定在了中午快要十二點的時候。為啥非要定在這樣的時間點上呢?這就和古人的封建迷信思想,有很大的關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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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認為殺人不過頭點地,但這頭點地,卻也和陰間扯上了關系。行“陰事兒”,自然就怕被髒東西沾染上。快要十二點的時候,地上的陰影最小,也就是所謂的“陽氣最重”。

在這樣的時間裡行死刑,自然是為了保護劊子手以及一衆監斬官的“人身安全”,避免他們被犯人的“冤魂”給“纏上”。

當然,保護劊子手和監斬官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自然就是為了給死刑犯施壓了。衆所周知,能被判死刑的,大多是一些窮兇極惡的壞人。

是以,選擇在這樣的時間處決這些壞人,自然也是為了讓陽氣“打散”他們的魂魄,以達到永生不複出現,不再出來作惡的目的。

可以說,古代行死刑,不但是為了在肉體上懲罰犯人,更是為了在精神上狠狠地打擊犯罪分子。當然,這是明清以後才出現的行刑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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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唐宋時期行刑的時間,大多是在下午一點到五點之間。在這樣的時間段行刑,自然也有一定的講究的。

冬季的時候,太陽一般下山都較早。同時,在古人的眼中,太陽的下山,自然也就意味着“陽間”的時間結束了,開始進入了“陰時”。

選擇在這樣的時間裡處決犯人,自然是希望這些死刑犯可以重新投胎做個好人,下輩子改過向善,不再像這輩子這樣作惡。

當然,這些行刑的具體時間,其實是沒有法律明文規定的,隻是一種大家都預設的習慣而已。

起碼,在有些書籍中,還有過傍晚、天黑以後行刑的記載。

不過,這種自然都是少數。畢竟,在傍晚或者晚上以後行刑,意外就太多了,容易搞鬼的路子和不确定性也就多了。

結語

兩漢之際,佛教傳入中土後,人們就愈發重視輪回和來世了。對死刑犯的處決,也就恰好展現了這一點。

就如同古人說的那般“善惡到頭終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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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這麼看重“報應”,那麼就自然就對“生死輪回”很上心。

别說在死刑犯人的行刑時間上多有講究,就算是在行刑開端和結尾,古人都很重視。

比如

行刑的時候,衣服一定得穿全套,這樣也是為了避免“邪氣入體”;其次,在死刑犯名字上打鈎的那支筆,也隻能用一次;最後,行刑結束以後,全隊人員都得去城隍廟燒香叩拜,以便那邊可以收到“統治”。而回到衙門以後,也得放鞭炮驅邪。

可以說,這一整套儀式搞下來,人們心中那點兒惶恐才能徹底除去。不過,這也隻是表面現象罷了。起碼,古時候劊子手這個差事,相當惹人嫌棄。

一般人都不喜歡跟這樣的人打交道,怕他們身上的邪氣太重。當然,到了現在,大家都不怎麼重視這些了。畢竟,人們都知道,人活一世已是不易,哪兒來那麼多的輪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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