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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軍俘獲太平軍一律淩遲屠殺,那麼太平軍如何處置清軍?

中國古代曆朝曆代有兩個事情是萬萬觸碰不得的,一是幹涉太子廢立,二是起兵謀反。這兩點都直接牽扯到一個朝代的統治根基,是以,上述兩種行為一旦被定罪,輕則掉腦袋,重則禍連九族。正如清朝末年爆發的太平天國起義,雖說太平天國具有一定的“傳銷色彩”,洪秀全以“反清”為口号忽悠了不少貧苦百姓追随,不過當時太平軍确實是站在清王朝對立面的,百姓也将其視為推翻滿清腐朽統治的最大的希望。

清軍俘獲太平軍一律淩遲屠殺,那麼太平軍如何處置清軍?

然而,造反就是造反。根據曆史記載,凡是被抓到的太平軍将領基本都被淩遲處死了,而那些主要的将領,還專門押送回京當衆淩遲。而清軍每攻下一處太平軍的重鎮,大多都會直接屠城。比如在1863年李鴻章的淮軍在攻打蘇州時,先試圖對蘇州八王勸降,并開出了優厚的條件。李鴻章自恃為清朝重臣,手中握有權力,還專門拉了洋人作證。對李鴻章開出的價碼,史書記載為“給雲官等二品武職,公(程學啟)與為誓,戈登證之,雲官益不疑”,也就是說,淮軍方面做了擔保,給投降的蘇州八王高官厚祿,費了好大周折這才讓太平軍方面深信不疑。

但清軍進城之後,立馬撕破臉皮。清軍将太平軍将領盡數逮捕,押送北京淩遲,另将蘇州城内約7萬太平軍全部屠殺。當時場面慘絕人寰,就連一同平叛的洋人都看不下去了。然而這種極度嚴苛的案例比比皆是,太平天國北伐軍戰敗後,主将李開芳、林鳳祥和一批太平軍将領悉數被淩遲;天京城破,萬餘女兵抵抗,最終全部被屠殺;翼王石達開于大渡河走投無路向清軍乞降,以自己的性命換取手下将士的人身安全,然而他被淩遲了足足上千刀才斷氣,手下2000餘名将士就地被屠殺,河水直接被染紅,河面上漂滿屍體。

清軍俘獲太平軍一律淩遲屠殺,那麼太平軍如何處置清軍?

清軍各路人馬在平叛的過程中,基本上是走一路殺一路,凡是抓到太平軍有點官職的人基本上都給淩遲了。按理來說,太平軍起兵的目的就是反清,清朝對待他們的手段也足以引起仇恨,那麼太平軍是怎麼“報複”的呢?

早在1853年3月,林鳳祥、李開芳、吉文元率領2萬餘太平軍北伐時就明确規定,凡是俘虜清軍,都要分“滿人”和“漢人”處置。滿人和替滿人賣命的,抓到之後當場殺掉,絕不留情;而投降的漢人,如果沒有過多作惡的,投降之後可以官複原職,待遇優厚。如果不願意跟随太平軍,還可以被釋放。當時太平軍士氣高昂,由天京(今南京)一路北上,先後攻占安徽、河南、直隸,兵鋒直指津京。在這個過程中,太平軍俘虜了大量清軍,一路照此處置。這也成為後來太平天國處理清軍俘虜的标準。

清軍俘獲太平軍一律淩遲屠殺,那麼太平軍如何處置清軍?

當然,太平軍的這套标準,也有一定“收買人心”的目的。不過,正所謂無風不起浪,太平天國在一定時期确實俘獲民心,一連占據中國半壁江山,使滿清的腐朽統治岌岌可危。然而,後期的奢靡也令其前功盡棄。相比之下,李鴻章、曾國藩等人身為漢人,卻忍心對同胞痛下殺手,兩者一做比較,難免不引人歎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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