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現在問你,在華外商要求帶自己妻子過來陪同,你能同意這麼做嗎?你肯定會奇怪,這個問題還需要問,當然可以啊。然而在清朝,卻偏偏就有這麼一項明令禁止的荒唐政策,規定西方“夷婦”不得入華,包括在華夷商的家眷,這又是出于什麼原因呢?

在鴉片戰争爆發之前,英國政府一直對清政府的對外政策有所不滿,其中就包括對來華外商攜帶女眷的管控太過嚴格。外國商人帶妻子遠渡重洋而來,自己能進口岸,妻子卻隻能留在船上。這給清政府招緻了很多不滿。最後有兩個洋人就以實際行動反抗了。其中一個就是擁有600噸大船的荷蘭商人“老連”。老連一家人從荷蘭坐了十個多月船終于到達獅子洋,沒想到這時候就接到了禁令,老連自己可以進廣州,妻女卻不準上岸。這下把老連愁壞了,趕緊托荷蘭商館向廣州政府求情,妻女都遠道而來了,怎麼能留在船上呢?心急的老連一時等不到回話,隻得私自帶妻女從澳門進入了廣州。事态瞬間就嚴重了。但廣州官員考慮到老連是“大班”,決定不予以懲罰,前提是必須把女眷帶回澳門去住,反正那邊都是洋人,回你們該呆的圈子吧。老連隻得照辦了。
這件事發生過後,廣州政府就出台了明令,往後夷商來中國,必須搜查船上有沒有外國女眷,有的話要麼就送去澳門,不願意委屈女眷的話就各回各家,别來做生意了。如果我方相關官員故意替洋人隐瞞事實的,就懲罰官員。這件事就消停了一段時間。此後又過了幾年,由于各種原因,乾隆下令,四口從此隻開設一口,往後外來船隻要進行貿易的,隻能從粵海關收泊。接着又兩年過去,廣州政府出台了更加嚴厲的針對外商的規定,“夷商隻能住在商館内、不能在廣州過冬、女眷不能帶到廣州隻能留在澳門、不能坐轎子、不能學中國話”等等令人啞口無言的鐵令。在種種違背西方自由民主開放思想的條令下,外商們的不滿情緒愈積越多,有一個外商就抱怨過,這些中國官員把我們簡直變成了修道士,在廣州,你别想碰到女人。
八十年過後,又有一個“老連”向清政府發起了挑戰,不同的是這次他是已經知道禁令卻故意挑釁。此人為英國一公司在華主席,名盼師。盼師對中國政府封閉無人道的對外政策強烈不滿,遂勾結一個當地行商為他提供轎子,而他公然攜夫人坐轎子在廣州大馬路上招搖過市。嚴重挑戰了廣州政府的威嚴。廣州官員責令盼師帶夫人去澳門,卻遭到了盼師的拒絕,他寫信給廣州政府,控訴其不允許外來商人攜帶合法配偶入境的行為是不符合人道的,是對外國人的侮辱。這封信卻被廣州政府直接無視了。政府官員傳命,三天内不帶妻子去澳門,就派士兵趕你們走。這下英方很多人都被惹惱了,第二天他們召集了很多武裝人員進入商館,沖突似乎即将爆發。不過好在這時盼師所在公司派人來傳話了,表示不支援盼師動武。最後雙方調停,廣州政府假借盼師妻子身體抱恙為托辭,放他們在廣州呆了幾個月,總的來說,兵戈相見的結果就是盼師勝利了。
此後鴉片戰争很快爆發了。中國近代政府簽署的第一份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裡,就明确了關于準許外國人帶女眷來華的條例。此時的清政府自身難保,也沒心思管那麼多了,就簽了了事。其實說了這麼多,相信對于清政府一開始為什麼視外國女人為洪水猛獸的原因,大家心中也大緻了解了。一點就是當時中國風氣過于封閉,受不了外國女人暴露的衣着和自由的言行舉止,認為有傷風化。還有一點就是不讓這些外國商人們帶女眷,就可以有效防止他們在中國滞留過久。就因為這兩點原因,清政府就選擇禁止外商帶女眷了,簡直讓人啼笑皆非。其實不管在什麼時候,開放自己的思想,學會“海納百川”的氣魄,對我們自身的發展也都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