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駕駛員朋友
駕車途經斑馬線時遇到行人過馬路
你會怎麼做?
是停下來禮讓行人?
還是僅僅隻是刹車減速?
思考之際,我們先看一個案例:
劉先生駕駛一輛轎車,途經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由太原南路右轉進入河南西路。此時河南西路的斑馬線上,交通信号燈顯示為綠色,行人正在過斑馬線。劉先生的車路過斑馬線時減速了,但并沒有停車,且斑馬線上尚有行人通行時,他仍将車輛駛過了斑馬線。随後,劉先生被執勤交警攔下。

劉先生被攔下後疑惑地問交警:“我已經減速了,為什麼還被攔下?”
對此,交警蜀黍是這樣解釋的: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禮讓的違法行為,有兩點需要駕駛員注意:
第一,機動車在通過斑馬線時,斑馬線上是否有行人正在通行;
第二,駕駛人是否停車禮讓行人。
這兩點是這項違法行為成立的關鍵點。
有的駕駛員認為,減速也是禮讓行人,對于這一點,交警解釋說:“法律規定,機動車要停車禮讓,而不是減速禮讓,這個細節很多駕駛員都會忽略。
劃重點
所謂機動車禮讓行人
是停車禮讓,不是減速禮讓!
問題又來了:如果一直有行人來回穿梭怎麼禮讓?
有的司機會抱怨,如此禮讓還不得等到天荒地老嗎?
有時候确實不乏行人來回穿梭這種情況,但一般都是在沒有信号燈的路口,或是行人和司機互相禮讓結果導緻行人在人行道處停止不走,人為惡作劇的情況還是比較少的。根據交通法,車輛必須要禮讓行人,那這種情況下怎麼處理呢?
建議司機們先短促鳴笛示意或者打手勢喊話通知行人先行,如果行人通過了或退到機非線,車輛就可以行進了。如果行人堅持不走,司機隻能等待或者下車勸說了,切不可強行饒過行人通過,雖然說這是行人的不對,但被抓拍後有可能按違章處理車輛。
禮讓行人的幾種情形 ,小編下面再帶着各位複習下,廣大司機朋友一定要記牢。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行人步入斑馬線,第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開始通過斑馬線,所在車道車輛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到達中央綠化隔離帶或雙黃線,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
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道路中央有雙黃線或隔離欄,無綠化隔離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機動車、非機動車混行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無交通信号或斑馬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
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當行人未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拟延長線,車道上的機動車需要停車讓行,當行人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拟延長線,、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
“禮讓”不僅指機動車禮讓行人
也指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互相依法禮讓
這不僅是法律法規的要求
也是對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共情
司機斑馬線前停車禮讓,小男孩脫帽向其緻敬
司機禮讓行人,三民工脫帽鞠躬緻敬,司機起立鞠躬回禮
司機禮讓行人,女童鞠躬緻敬
司機禮讓行人,行人一邊加快腳步通行,一邊向司機點頭緻意
我國的交通管理還不健全,禮讓行人隻是開始
斑馬線要真正成為安全的行人之道
需要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自律
希望以上這些畫面時越來越多
成為馬路上最常見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