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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第十三位皇帝萬曆帝朱翊鈞

作者:風雅分享
明朝第十三位皇帝萬曆帝朱翊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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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第十三位皇帝萬曆帝朱翊鈞
明朝第十三位皇帝萬曆帝朱翊鈞

明朝第十三位皇帝萬曆帝朱翊鈞

明神宗朱翊鈞(1563年—1620年),明朝第十三位皇帝,明穆宗朱載垕第三子。隆慶六年(1572年),穆宗駕崩,10歲的朱翊鈞即位,年号萬曆,在位48年,是明朝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八月十七日,朱翊鈞出生在裕王府,是穆宗朱載垕的第三子。穆宗有四子,長子朱翊釴、次子朱翊钤,俱早亡。四子朱翊镠與朱翊鈞同為李氏所生。朱翊鈞的誕生給裕王府帶來歡樂,王府張燈結彩,來道賀的人絡繹不絕,熱鬧非凡。然而,這種喜慶的氣氛很快就煙消雲散了,代之的是人人自危的恐怖現象。原來朱翊鈞的祖父嘉靖皇帝,對于這個皇孫的出世并不高興,而是産生一種憤恨的心理。是以,關于朱翊鈞的誕生,沒人敢報告皇帝,更不敢為之起名字,直到5歲時,這個皇孫才有了朱翊鈞這個名字。穆宗說:賜你名字,名為鈞,是說聖王制馭天下,猶如制器之轉鈞也,含義非常重大。你當念念不忘。

萬曆帝是穆宗的獨子,隆慶二年(1568)三月十一日,朱翊鈞被立為皇太子,正位東宮。萬曆的生母李太後身世卑微原是宮人,後來母以子貴才晉升為貴妃。皇太子就是未來的皇帝,将來要治國治民,必須從小接受教育,了解以往帝王承業治國的經驗教訓,熟悉朝章典故,掌握駕馭臣民的本領。萬曆帝雖然年幼,卻很懂得這個道理。穆宗任命一批大臣為教官,輔導他們讀書。朱翊鈞學習非常用功。其母李氏“教子頗嚴。帝或不讀書,即召使長跪。每禦講筵入,嘗令效講臣進講于前。遇朝期,五更至帝寝所,呼曰‘帝起’,敕左右掖帝坐,取水為盥面,摯之登辇以出”。由于講官的盡心輔導,李太後的嚴格管教,以及他本人的刻苦努力,萬曆帝年歲漸長而學愈進。他自己後來也常常十分得意地說:“朕五歲即能讀書。”

隆慶六年(1572年)五月二十二日,宮中傳出隆慶帝病危的消息。二十五日,内閣大學士高拱、張居正、高儀被召入宮中。高拱等人進入寝宮東偏室,見隆慶帝坐在禦榻上,榻邊簾後坐着皇後陳氏、皇貴妃李氏,10歲的太子朱翊鈞就立在禦榻的右邊。隆慶帝抓住高拱的手,臨危托孤,“以全國使先生勞累”。司禮監太監馮保宣讀給太子朱翊鈞的遺诏:“遺诏與皇太子。朕不行了,皇帝你做。一應禮儀自有該部題請而行。你要依三輔臣并司禮監輔導,進學修德,用賢使能,無事荒怠,保守帝業。”三位大學士受托之後,掩淚而出。第二天,隆慶帝即駕崩于乾清宮。六月初十,皇太子朱翊鈞正式即位,次年改元萬曆。

即位之後,在讀書方面,明神宗也是從一開始就堅持按照祖宗舊制,舉日講,禦經筵,讀經傳、史書。在明朝的衆皇帝中,除太祖之外,像神宗那樣确實是不多見的。萬曆朝舉人沈德符記叙,神宗即位後,就按照内閣首輔張居正的建議,每天于太陽初出時就駕幸文華殿,聽儒臣講讀經書。然後稍息片刻,複回講席,再讀史書。至午飯完畢時始傳回宮内。隻有每月逢三、六、九常朝之日,才暫免講讀。除此之外,即使是隆冬盛暑亦從不間斷。故十年之中,“聖學日新,坐緻太平之治。昔英宗禦極亦在幼沖,初不聞三楊諸公有此朝夕納誨,遂使王振得盜國柄,幾危宗社。則今上早年勵精,真可知千古矣”。

明神宗即位時,擺在他面前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柄臣相軋,門戶漸開,而帝未能振肅朝綱,矯除積習”。這個問題,也變得更為激烈。按照隆慶帝的布置,高拱是外廷的顧命大臣中排名最前的;在宮中,朱翊鈞自然要依靠馮保。但是,馮保與高拱的關系非常惡劣。此前,司禮監掌印太監職位空缺,高拱先後推薦了陳洪、孟沖,就是不願讓馮保做掌印太監。神宗自己在登極诏中也指令他們:朕方在沖年,尚賴文武親賢,“共圖化理”,“與民更始”。

馮保此人知書達禮,又喜愛琴棋書畫,很有涵養,是以很受隆慶帝的喜愛。馮保利用皇權更疊之間的權力真空,輕松地通過一道遺诏,就驅走了孟沖,自己做了掌印太監。但是,就高拱來說,對馮保自然是必欲除之而後快,在高拱的授意下,工科都給事中程文、吏科都給事中雒遵、禮科都給事中陸樹德都開始彈劾馮保。由此,一場政治鬥争勢必不免,鬥争中,沖突雙方是馮保和高拱,而張居正表面上是幫助高拱的。但實際上,張居正與馮保關系非常密切,早就預謀趕走高拱。

明穆宗末年,高拱為内閣首輔。高拱,“性直而傲”,“持論多偏”,說話随便,常常為此得罪人。他與徐階有沖突,在徐階謝政歸裡以後,高拱即“扼階不遺餘力”,為此又與張居正關系破裂,成為冤家對頭。高拱主閣,堅持反對宦官越權,為此觸犯了當時内廷的大紅人太監馮保。馮保遂與張居正内外串通起來,欲置高拱于死地。穆宗去世時,高拱以主幼國危,痛哭時說了一句:“十歲太子如何治天下。”神宗即位後,馮保将這句話加以歪曲,改成“高公講,十歲小孩哪能決事當皇帝”。神宗聽到這話,“專權之疑,深中帝心”。他不問高拱說此話的背景,是否屬實,即于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十六日将他免職,以張居正取代他的位置。此後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始終堅持自操威柄。他說過“若用舍予奪,不由朝廷,朕将何以治天下! ”高拱一走,高儀也驚得嘔血三日而亡,三位内閣顧命大臣中隻剩下張居正一人。同時,在經濟和政治方面的問題也堆積如山。面對着這些重重的困難,這個萬曆帝沒有畏縮不前,為了“皇圖永固”,他以“少年天子”的氣派,牢牢抓住“用人唯我”、生殺予奪在朝廷這根權柄,勵精圖治,推行新政,神宗在位前十年中很有所作為。

張居正為内閣首輔以後,神宗将内廷的事務托給馮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 對張居正不僅委以重任,而且尊禮有加,言必稱“元輔張先生”,或“張先生”,從不直呼其名。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十九日,張居正剛剛走馬上任幾天,神宗就在平台(即後左門)單獨召見他,共商大計。由于明穆宗在位從沒有召見過大臣,是以這事在當時曾引起轟動,使廷臣看到明穆宗承業治國的精神和決心,又大大提高了張居正的威信。

明神宗從思想上到行動上,全力支援張居正,合力進行改革,推行新政。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是萬曆元年(1573年)推行的章奏“考成法”。它是針對官僚作風和文牍主義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号令”,提高朝廷機構辦事效率。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專任,立限完成;層層監督,各負其責。明神宗說:“事不考成,何由底績。 ”其時,因為神宗年幼,對祖制還不十分明白,不曉得個中的利害關系。後來,他意識到張居正的權力過大,“幾乎震主”,這無疑是一個重要原因。

經濟領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國田畝;二是推廣“一條鞭法”。這是萬曆初年整個社會改革的中心環節,也最有意義與成績。清丈田畝,又稱“清丈田糧”,目的是為了糾正田制混亂。這是繼洪武朝之後進行的又一次全國性的土地大清丈。萬曆六年(1578年)十一月,明神宗下令在福建進行試點。 中心問題是為了改變有田者不交納稅糧、無田者苦于繳納的怪現象,使田畝與稅糧挂鈎。由于明神宗态度明确,張居正指導得力,堅決排除阻力,試點工作進行得頗為順利。至萬曆八年(1580年)九月,福建“清丈田糧事竣”。 神宗與張居正因勢利導,趁熱打鐵,立即通行全國清丈。戶部奉旨就清丈範圍、職責、政策、方法、費用、期限等制定了八項規定,于同年十一月下發各地。至萬曆十年(1582年)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總計支出新增一百四十餘萬頃。 推廣“一條鞭法”,是當時經濟改革的又一出重頭戲。萬曆九年(1581年),一條鞭法已在全國各地“盡行之”。這标志着整個張居正改革已經取得了重大勝利。

萬曆朝的前10年,在小皇帝的支援下,張居正在政治上、經濟上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政府面貌煥然一新,經濟狀況也大為改善。萬曆十年(1582年)六月,一代名臣張居正病逝,神宗從此開始親政。 這次改革,始于萬曆元年(1573年),至萬曆十年基本結束。它是明中葉以來地主階級革新自救運動的繼續和發展,也是明後期政治、經濟關系新變動的深刻反映。其範圍,覆寫政治、經濟諸方面。具體步驟是,前五年以政治改革為重點,後五年以經濟改革為主要任務。十年改革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扭轉了正德、嘉靖兩朝以來形成的頹勢。

朱翊鈞親政後,曾主持了著名的“萬曆三大征”。先後在明王朝西北、西南邊疆和北韓展開的三次大規模軍事行動;分别為李如松(李成梁長子)平定蒙古人哱拜叛變的甯夏之役、李如松,麻貴抗擊日本豐臣秀吉政權入侵的北韓之役,以及李化龍平定苗疆土司楊應龍叛變的播州之役,鞏固了漢家疆土。 後世有說明軍雖均獲勝,但軍費消耗甚钜。而三大征實際軍費則由内帑和太倉庫銀足額撥發,三大征結束後,内帑和太倉庫仍有存銀。

萬曆十四年(1586年)十一月,朱翊鈞開始沉湎于酒色之中 (一說是染上鴉片煙瘾 )。後因立太子之事與内閣争執長達十餘年,最後索性三十年不出宮門、不理朝政、不郊、不廟、不朝、不見、不批、不講。萬曆十七年(1589年),朱翊鈞不再接見朝臣,内閣出現了“人滞于官”和“曹署多空”的現象。 萬曆十年(1582年)的三月,朱翊鈞就曾效仿他的祖父世宗的做法,在民間大選嫔妃,一天就娶了“九嫔”。而且,神宗在玩弄女色的同時,還玩弄小太監。當時宮中有10個長得很俊的太監,就是專門“給事禦前,或承恩與上同卧起”,号稱“十俊”。是以,雒于仁的奏疏中有“幸十俊以開騙門”的批評,這與當初荒唐的武宗有一點類似。 至于貪财一事,神宗在明代諸帝中可謂最有名了。他在親政以後,查抄了馮保、張居正的家産,就讓太監張誠全部搬入宮中,歸自己支配。為了掠奪錢财,他派出宦官擔任礦監稅使,四處搜括民财。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右副都禦史謝傑批評朱翊鈞荒于政事,親政後政不如初:“陛下孝順父母、尊祖、好學、勤政、敬天、愛民、節約開支、聽取意見、親人和賢人,都不能夠像當初一樣。” 以至于朱翊鈞在位中期以後,方入内閣的廷臣不知皇帝長相如何,于慎行、趙志臯、張位和沈一貫等四位國家重臣雖對政事憂心如焚,卻無計可施,僅能以數太陽影子長短來打發值班的時間。萬曆四十年(1612年),南京各道禦史上疏:“台省空虛,那些緻力于廢除掉,皇上深居二十多年,從來沒有一個接見大臣,天下将要淪陷的憂慮。” 首輔葉向高卻說皇帝一日可接見福王兩次。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十一月,“部、寺大官十缺六、七,風憲重地空署幾年,六科隻剩下四個人,十三道隻剩下五人。”

萬曆中期後雖然不上朝,但是不上朝之後并沒有宦官之亂,也沒有外戚幹政,也沒有嚴嵩這樣的奸臣,朝内黨争也有所控制,萬曆對于日軍攻打北韓、女真入侵和梃擊案都有反應,表示雖然忽略一般朝政,還是關心國家大事,并透過一定的方式控制朝局。

明神宗晚年身體虛弱,身體狀況每況愈下。是以,朱翊鈞親政期間,幾乎很少上朝。他處理政事的主要方法是通過谕旨的形式向下面傳遞。“萬曆三大征”中邊疆大事的處理,都是通過谕旨的形式,而不是大臣們所希望的“召對”形式。在三大征結束之後,朱翊鈞對于大臣們的奏章的批複,似乎更不感興趣了。

朱翊鈞荒怠的情形,還真有前後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不願意上朝聽政;後一階段是連大臣們的奏章也不批複,直接“留中”不發。但是,按照明朝的制度,皇帝是政府的惟一決策者。一旦皇帝不願處置但又不輕易授權于太監或大臣,整個文官政府的運轉就可能陷于停頓。時朱翊鈞委頓于上,百官黨争于下,這就是萬曆朝後期的官場大勢。官僚隊伍中黨派林立,門戶之争日盛一日,互相傾軋。東林黨、宣黨、昆黨、齊黨、浙黨,名目衆多。正如梁啟超說,明末的黨争,就好像兩群冬烘先生打架,打到明朝亡了,便一起拉倒。這樣的惡果,未嘗不是由朱翊鈞的荒怠造成的。

在東林黨争無休無止之時,由于明神宗私愛貴妃鄭氏之子、福王朱常洵,堅持其王府莊田“務足四萬頃之數”,才肯讓其出京之國,于是在朝廷又掀起了一場長達七八年之久的福王莊田之争。福王之國洛陽剛剛過了一年,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日酉時,又發生了晚明曆史上著名的梃擊案,作案的是一個名叫張差的薊州男子,史稱“梃擊案”。它是明末三大案(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的第一案,也是最重要的一案。外人闖入宮廷,這類事在明代多有發生,光是萬曆朝就有好幾次,結果都是不了了之。對這次“梃擊案”,當時有兩種截然相反的看法。一種以為張差是一個瘋人,是一次偶然事件;另一種則認為張差非瘋子,是明神宗愛妃鄭氏使人有意加害皇太子朱常洛的陰謀活動。起初,皇太子也以為“必有主使”。是時,鄭貴妃一再指天發誓,自明無他。明神宗見事涉鄭氏,加上多年來人們一直議論他不善待皇太子,感到事情重大,怕火燒自己,很快就親自定張差為“瘋癫奸徒”,并命“毋得株連無辜,緻傷天和”,隻處決張差及與之有關的太監龐保、劉成二人。并特地為此于同月二十八日,一反常态,二十五年來第一次召見大臣,宣布他的指令,将此案草草收場。

就在明神宗晏處深宮,“萬事不理”,導緻從内廷到外廷鬧得不可開交之際,遼東後金迅速崛起,不斷出兵南犯,向明軍發動進攻,遼東戰争爆發。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初一日,後金政權正式建國,終于成為明朝的主要威脅。自此明朝遼東的形勢也随之每況愈下。尤其是經過東征援朝戰争和礦稅使高淮亂遼以後,遼東邊防空虛,軍民困甚,供應艱難,加上明神宗用人不當,明軍屢屢敗北。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三月,薩爾浒之戰,明軍四路大軍,三路全軍覆沒,喪師九萬,敗局遂成。遼東戰争每年約需銀四百餘萬兩, 明神宗為了應付這筆龐大的軍費,自萬曆四十六年九月起,先後三次下令加派全國田賦,時稱“遼饷”。明末三饷(遼饷、剿饷、練饷)加派開始。加派非但無濟于事,反而激起了全國人民的強烈不滿,紛紛投入反對明皇朝的革命洪流。明神宗自己也是以情緒低落,愁眉不展。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萬曆皇帝朱翊鈞駕崩,傳位皇太子朱常洛。朱翊鈞是明代曆史中在位最久的皇帝。明代曆史中以萬曆紀元的時間,持續将近48年之久。實際上,如果不是因為朱翊鈞的兒子朱常洛在即位一月之後即去世,萬曆一朝應當足足是48年,即從公元1573年至1620年。朱常洛在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八月即位,九月駕崩。大臣們當時建議以萬曆四十八年八月以後為泰昌元年,以紀念這位短命的皇帝。是以萬曆紀元未滿48年。

明定陵位于北京昌平區,地面建築的總布局,呈前方後圓形,含有中國古代哲學觀念“天圓地方”的象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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