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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勝利丨論黃侃的“發明之學”與傅斯年的“發現之法”

作者:章黃國學

提要:本文首先介紹黃季剛先生的發明之學,提出:發明之學是中國傳統學術在乾嘉時代的理必原理下,發展和形成的中華學術之精華;而發現之學則是在西學東漸中,民國時期中國學者用來取代傳統舊學(包括發明之學)的現代學術的新方法。文章進而指出:發明之學的理論背景是理性主義(Rationalism=乾嘉理必),發現之學的學理背景是實驗主義和經驗主義(Empiricism)。胡适和傅斯年在發現之學的學術風尚和路線上,有着開時代的推創之功;而與此同時(或稍前及繼後)的章黃之學,則對乾嘉理必的繼承與發展有着自覺的、跨時代的科學貢獻。文章在重溫“今發現之學興而發明之學替矣”的同時,提出“中國學術回歸理性”的主張與呼喚!

關鍵詞:乾嘉理必;材料主義;理性主義;發明之學;發現之法;學術範式

一 乾嘉學者之理必說

乾嘉理必(道理上的必然)可以戴震“《堯典》古本必有作‘橫被四表’者”為标志:

《尚書·堯典》:“光被四表。”

戴震曰:“《堯典》古本必有作‘橫被四表’者。”(《與王内翰鳳喈書》)

段玉裁乃皖派理必之中堅。茲姑舉《說文解字•米部》“粒,糂也”注一例,以見其概。《段注》曰:

按,此當作“米粒也”。“米粒”是常語,故訓釋之例如此。與“䆃”篆下雲“䆃米也”正同。《玉篇》、《廣韻》粒下皆雲“米粒”可證。淺人不得其解,乃妄改之,以與糂下“一曰粒也”相合,不知粒乃糂之别義,正謂米粒。如妄改之文,則粒為“以米和羹”矣,而“一曰粒也”何解乎?今俗語謂米一顆曰一粒。《孟子》:“樂歲粒米狼戾。”趙注雲:“粒米,粟米之粒也。”《臯陶谟》:“烝民乃粒。”《周頌》:“立我烝民。”鄭箋:“立,當作粒。”《詩》《書》之“粒”皆《王制》所謂“粒食”;始食艱食、鮮食,至此乃粒食也。…… 按,此篆不與糂篆相屬,亦可證其解斷不作糂也。”[1]

“米粒”之“粒”今本《說文》作“糂也”,段注謂“此當作米粒也”——徑改許書且強調說“斷不作糂”。其何以如此自信裁斷,乃“斷”字之後的理證原理。其“論證程式”可歸為如下十一步[2]:

1.指出錯誤:“當作‘米粒也’。”

2.發現《說文》的訓釋原則,亦即 “訓釋之例”:“按,此當作‘米粒也’。‘米粒’是常語,故訓釋之例如此。”

3.内證,亦即《說文解字》本書内的“訓釋之例”的證明:“與‘䆃’篆下雲‘䆃米也’正同”。首先,段氏給上面“訓釋之例”找到同類的現象:“䆃”訓“䆃米”和“粒”訓“米粒”一樣,都是用“常語”解釋被訓釋詞的例子。以此給開篇的結論“粒,糂也”“當作‘粒,米粒也’”的“當作”建立證據。

4.旁證:“《玉篇》、《廣韻》粒下皆雲‘米粒’可證”。這是進一步從旁立證:《玉篇》、《廣韻》的解釋和《說文》一樣,應當是取自《說文》同樣的“常語”的訓诂。由此可證原本《說文》當作“粒,米粒也。”

5.誤源的推測:“淺人不得其解,乃妄改之,以與糂下‘一曰粒也’相合。”這裡是揭示緻誤的客觀原因:因為《說文》 “糂”下有“一曰粒也”的訓诂,不學無術的人就把《說文》“粒”下的“米粒也”之訓,改成了“糂也”,以便和“糂”下的“一曰”相合。

6.用歸謬法駁斥妄改所導緻的荒謬結論:“不知粒乃糂之别義,正謂米粒。如妄改之文,則粒為‘以米和羹’矣,而‘一曰粒也’何解乎?”

這裡必須把《說文》原文的“糂”和妄改的“粒”對勘,才能知其謬誤所在:

因為:“糂,以米和羹。”

如果:“粒,糂也。”

那麼:“粒,以米和羹也。”

荒謬:“糂,以米和羹也。一曰:以米和羹也”。

結論:“粒”不可能是“以米和羹”,是以“粒,糂也”必誤無疑。

7.再引俗語以為證:“今俗語謂米一顆曰一粒”。

8.複引古籍用例以為證:“《孟子》:‘樂歲粒米狼戾。’趙注雲:‘粒米,粟米之粒也。’”

9.延伸理證與《詩》《書》“粒”字之用例 —— 既是預測,也是反證:《臯陶谟》:“烝民乃粒。”《周頌》:“立我烝民。”鄭《箋》:“立,當作粒。”段玉裁指出:“《詩》《書》之‘粒’皆《王制》所謂‘粒食’;始食艱食、鮮食,至此乃粒食也。”

10.最後殿以《說文》例字之證:“此篆不與‘糂’篆相屬”。可見“粒”、“糂”非同類、同義之字,由此可證二字詞義之不同;

11.結論的必然性:“可證其解斷不作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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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勝利丨論黃侃的“發明之學”與傅斯年的“發現之法”

《說文解字·米部》

段氏最後的結論非常自信和決斷:“其解斷不作糂也”。這個“斷不”的“斷”就是太炎評贊乾嘉皖派“理必”學術特點的“任裁斷”的“斷”。乾嘉理必,師生珠聯,段王璧合。王氏念孫之理必,多在《廣雅疏證》,其最典型者如卷一上“捊,取也”條:

凡“與”之義近于“散”,“取”之義近于“聚”;“聚、取”聲又相近,故聚謂之“收”,亦謂之“斂”,亦謂之“集”,亦謂之“府”;“取”謂之“府”,亦謂之“集”,亦謂之“斂”,亦謂之“收”。“取”謂之“捊”,猶“聚”謂之“裒”也;“取”謂之“掇”,猶“聚”謂之“綴”也;“取”謂之“捃”,猶“聚”謂之“群”也。《廣雅疏證》卷一上“捊,取也”。[3]

其中論證之必,可歸為王氏所獨創之生成類比邏輯:

X 和 Y都具有屬性p, q, r,

如果p, q, r,具有衍生關系,

且X和Y具衍生關系,

則X和Y的屬性系列可以被預測和驗證為真。

這裡推證步數殊為繁複,暫從略。有意者可參拙作《論王念孫的生成類比法》。[4]

二 乾嘉學者論發明

2.1 乾嘉學者論發明

乾嘉學術的路數是理必,乾嘉學術的目标則是發明。什麼是發明?發明是乾嘉學術範式的基本原則、方式與目标。茲粗胪數端,以見其詳:

紀昀評戴震曰:

戴君深明古人國小,故其考證制度字義,為漢以降儒者所不能及,以是求之聖人遺經,發明獨多。(《戴震全書》)[5]

王念孫《廣雅疏證•自序》曰:

今則就古音以求古義,引伸觸類,不限形體;苟可以發明前訓,斯淩雜之譏,亦所不辭。[6]

王念孫《說文解字注•序》有雲:

“吾友段氏若膺,于古音之條理,察之精,剖之密。嘗為《六書音均表》,立十七部以綜核之。因是為《說文注》,形聲讀若,一以十七部之遠近分合求之,而聲音之道大明。……訓诂、聲音明而國小明,國小明而經學明,蓋千七百年來無此作矣。”[7]

江沅在評價《說文解字注》時也用“發明”二字以為說:

先生發明許書之要,在善推許書每字之本義而已矣。……形以經之,聲以緯之,凡引古以證者,于本義、于餘義、于引申、于假借、于形、于聲,各指所之。罔不就理。…… 縣(懸)是書以為的,則許氏箸書之心以明,經史百家之文字亦無不由此以明。(《說文解字注•後序》)[8]

王引之《經傳釋詞•自序》 則以“發明意恉”揭橥其學:

自庚戌歲入都侍大人,質問經義,始取《尚書》廿八篇紬繹之,而見其詞之發句、助句者,昔人以實義釋之,往往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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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病。竊嘗私為之說,而未敢定也。及聞大人論《毛詩》“終風且暴”、《禮記》“此若義也”諸條,

盡管上引諸條中的“發明”所指各有不同,但其基本含義都是“發之使明”。解釋現象背後的原理,這就是“發明”的真義之所在,這就是乾嘉學術的真谛之所在。

2.2 傳統學術的旨要在發明

發明不是一個簡單的褒詞(也不是英文to invent 或invention之意),它是傳統學術的最高境界。《馬氏文通•序》有言曰:

劉氏《文心雕龍》雲:“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積句而成章,積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無疵也;章之明靡,句無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從,知一而萬畢矣。”顧振本知一之故,劉氏亦未有發明。[10]

言下之意,自己的研究則多有發明。太炎先生論及季剛的十九紐時,說:“此亦一發明。”[11]本師穎明陸宗達先生評述皖派,其所強調及注重者亦用“發明”:

……以戴震為代表的“訂誤”派,這一派以糾正舊注、創立新說為主。目的是:發展語言文字科學,批判舊注、發明新義,進而提出自己的新理論,使訓诂學進一步提高。清代訓诂學家段玉裁、王念孫、俞樾等人都屬于後一派……(陸宗達《訓诂淺談》)[12]

如何才堪稱“發展語言文字科學”?根據本師之說,不僅要“批判舊注”,更重要的是“發明新義”。什麼叫“發明新義”?就是要“提出自己的新理論”。事實上,吳宓1919年12月14日記載和陳寅恪的談話,就用“發明”這一術語來闡釋陳寅恪驚世駭俗之“新理論”。他說:

朱子之在中國,猶西洋中世之Thomas Aquinas,其功至不可沒。……中國之中世……甚可研究而發明之也。(吳宓《吳宓日記》)[13]

我們看到,凡秉承乾嘉傳統之學者,無不以“發明(或發覆)”标舉學旨,而章黃更進一步,提出“真發明”的概念。章太炎《清代學術之系統》雲:

清代算學,以梅文鼎為首。……梅氏之後,幾何學漸漸通行,此本西法,不過将中國舊日算法加以推明,此梅氏是以仍為第一也。……真有發明者,當推李銳之四元說,李氏僅講測天,不講步曆,是以高人一等。[14]

章太炎《與吳檢齋論清代學術書》雲:

來書謂近治《說文》,桂氏(馥)征引極博,而鮮發明,此可謂知言者。[15]

本西法者,雖能“推明(舊法)”但也不算“發明”;守國學者,雖稱淹博(古籍)但也不算“發明”, —— “發明”之義,亦大矣哉!

三 黃侃之發明說

把“發明”作為一個學術原則正式提出來的第一人,是黃季剛(侃)先生。這可以從吉川幸次郎介紹季剛先生的發明之說清楚地看出來。吉川幸次郎《我的留學記·留學期間》之《黃侃給予我的感動》雲:

黃侃說過的話中,有一句是:“中國之學,不在于發現,而在于發明。”

以這句話來看(即“中國之學,不在于發現而在于發明”),當時在日本作為權威看待的羅振玉、王國維兩人的學問,從哪個方面看都是發現,換句話說是傾向資料主義的。而發明則是對重要的書踏踏實實地用功細讀,去發掘其中的某種東西。我對這話有很深的印象。

“中國之學,不在于發現,而在于發明。”……但實際上要達到一個結論,其中運用邏輯,或歸納或演繹……演繹是非常有難度的,必須對全體有通觀的把握。絕不是誰都有能力這樣做的,于是,就認識到中國學問,确實是需要功底的。[16]

馮勝利丨論黃侃的“發明之學”與傅斯年的“發現之法”

黃侃 先生

“發明”被季剛先生了解、揭舉或發展為一個富有“學術範式”概念的代名詞。他劃時代地指出:當時正在進行着從發明到發現的學術範式的轉型——亦即從“主尚道理的揭示”到“推重材料的發現”的轉型。吉川幸次郎《與潘景鄭書》雲:

幸次郎于此公(指季剛先生——引者)私淑有年,昔江南之遊,稅駕金陵,亦職欲奉手此公故也。通名摳谒,即見延接,不遺猥賤,诰以治學之法,曰:“所貴乎學者,在乎發明,不在乎發見。今發見之學興,而發明之學替矣”。[17]

馮勝利丨論黃侃的“發明之學”與傅斯年的“發現之法”

吉川幸次郎 先生

為了真正了解季剛先生的學術轉型,我們有必要重申什麼是發明的準确定義。首先,“發明”的字面意思是“發之使明”,它和“發覆”(即“使覆寫隐藏的道理彰顯出來”之義)一樣,在學術範式的理念上,是一緻的。嚴格地說,學理概念上的發明指的是:揭示“前之未嘗有,後之所不可無”[18]的規律或秘密,才是發明,它和發現不同,發現是找出本已存在而前人沒有見到的材料或事物(不同于“前人沒有提出的道理”)。

五四以來“發明替而發現興”的學術轉型,至今沒有引起世人的注意和警覺。但學術轉變的趨勢和原因,早就有人意識到了。王國維總結三百年間學術三變時說:因時代政治風俗之變,特别是國勢不振的大語境促成了“變革一切”的願望,故道鹹以降,治學已“頗不循國初及乾嘉諸老為學之成法”,而“務為前人所不為”。[19]而五四以來,政治風俗變革更甚,于是“發見之學興,而發明之學替矣”。這就是學術轉型的社會原因。

“發明”這一術語、這一思路、這一學理,今人久違已近乎一個世紀,即使本文提出這個問題,也未必能夠引起廣泛注意,或反而遭到聲讨之聲特說不定。即便如此,如王念孫所雲:“苟可以發明前訓,斯淩雜之譏,亦所不辭。”原因很簡單,沒有發明,學術無以自立。理既如此,近代中國的學術為什麼會抛棄這個“缺之不可”的學術範式呢?下面的讨論可以提供思考這個原因的一個新視點。

四 傅斯年之“一分材料一分貨”

4.1 傅斯年的再造時代

傅斯年當年曾說:康有為和章太炎代表了清代學問的結束期,這一時期非常重要。

中國人的思想到了這時期,已經把“孔子即真理”一條信條搖動了,已經臨于絕境,必須有急轉直下的趨向了;古文學、今文學已經成就了精密的系統,不能有大體的增加了;又當西洋學問漸漸入中國,相逢之下,此消彼長的時機已熟了。是以這個時期竟可說是中國近代文化轉移的樞紐。這個以前,是中國的學藝複興時代;這個以後,便要說是中國學藝的再興時代。[20]

按:傅氏所謂的“再興”是什麼?略而言之或可歸之為“學說上的外來主義+材料學上的經驗主義”。我想,這或許就是傅斯年“再興”時代的核心所在,今觀斯年先生之史學,可以知其情[21]也。

4.2 史學=材料學

1928年傅斯年《曆史語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提出“史學隻是史料學”的口号。他說:

曆史學和語言學在歐洲都是很近才發達的。曆史學不是著史:著史每多多少少帶點古世中世的意味,且每取倫理家的手段,作文章家的本事。近代的曆史學隻是史料學,利用自然科學供給我們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是以近代史學所達到的範域,自地質學以至目下新聞紙,而史學外的達爾文論正是曆史方法之大成。[22]

顧颉剛更直截了當,開宗明義地說:

所謂科學,并不在它的本質而在它的方法,它的本質乃是科學的材料。(《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周刊一九二六年創刊詞》,《寶樹園文存》卷一)

對後代以至于今天仍有深重影響的傅斯年的“研究工作旨趣”,把社會科學研究的評價體系指定為:

“一分材料出一分貨,十分材料出十分貨,沒有材料便不出貨。兩件事實之間,隔着一大段,把他們聯絡起來的一切涉想,自然有些也是多多少少可以容許的,但推論是危險的事,以假設可能為當然是不誠信的事。”(傅斯年《曆史語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

這裡不僅建立了“上窮碧落下黃泉,動手動腳找東西”的材料之學,而且提出“推論是危險的事”的警告。推論當然要演繹,而傅斯年“一分材料說一分話”的背後,最基本的學術原理是歸納(包含綜合邏輯)。就無疑就是中國近代學術重歸納、棄演繹的源頭之一。

馮勝利丨論黃侃的“發明之學”與傅斯年的“發現之法”

傅斯年 先生

4.3 材料與學問

據顧颉剛回憶,傅斯年主編《新潮》雜志的目的是“想通過這個刊物把北大文學院的國粹派罵倒”。胡适與黃侃鬥法的高潮是傅斯年的反水。據悉,自從聽了胡适的課後,傅斯年便對這位年輕的教授刮目相看,與黃侃等章太炎門生逐漸疏遠,轉而投到了胡适門下。1918年12月,傅斯年、羅家倫、顧颉剛、楊振聲、馮友蘭等20多名學生辦了一份《新潮》雜志,響應新文化運動。傅斯年原來是黃侃的愛徒,對于他的這個轉變,陳獨秀有些不敢相信,據周作人在《知堂回想錄》中回憶,陳獨秀一開始還懷疑傅斯年是黃侃他們派來的“奸細”。

馮勝利丨論黃侃的“發明之學”與傅斯年的“發現之法”

《新潮》雜志書影

幾十年過去,材料學派如何評價?這當然不是一兩句話就能說清楚的。但錢穆有言值得反思,他在《<新亞學報>發刊辭》中說:

因謂必有新材料,始有新學問。此乃以考據代學問,以鑽隙覓間尋罅縫找漏洞代求知識。其所求為自己之知識者,在求知别人之罅縫漏洞而止。然此絕非由于虛心而内不足而始有意從事于學問之正軌。[23]

錢穆的話似乎沒有引起世人的注意,更沒有改變風氣;今天羅志田從另一個角度繼續這一話語:

在乾嘉漢學的觀念沒有被充分結合進學術史研究之前,我們對清代或近三百年“學術”的認知多少都有些偏頗。正因顯帶傾向性的梁、錢二著長期成為清代學術史的權威參考書,對這一時段學術的一些基本的看法不僅可能有偏向,且有些偏頗的看法已漸成流行的觀念,甚至接近衆皆認可的程度了。今日要對近三百年學術進行相對均衡的系統整理,當然不必回到清人“漢宋、今古”一類的藩籬之中,但把章太炎、劉師培等人關于清學的論述彙聚而表出,使之與梁、錢二着并列而為清代學術史領域的主要參考書,則是非常必要的,也有利于後人在此基礎上寫出更具包容性的清代學術史論著。[24]

我在《王念孫“生成類比邏輯”中的必然屬性及當代意義》裡也曾指出:

事實上,根據我們對乾嘉理必思想的發覆以及本文對王念孫“生成類比推理邏輯”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乾嘉發明之學的學理思想沒有充分揭橥于世以前,對清代或近三百年的學術不可能從根本上做出科學的判斷。在這種情況下讨論學術史,若非隔靴搔癢,也屬不能客觀。[25]

更有令人深思的異響,見羅志田《近代中國史學十論》:

一位學術領袖未經深入研究的言論可以對幾代學人的曆史記憶産生如此大的影響,足可以引起我們的深思。[26]

這裡我們不想做出任何肯定性的結論,隻提出問題,供今人以及後來學者的比較(見下文)和思考。

五 乾嘉奇葩(俞敏語)——黃侃科學發明舉隅

與材料的發現形成對比的,是章黃的發明之學。[27]這裡僅粗胪數端,以見一斑。

5.1 發明“古無上聲”

季剛先生的古無上聲說完成了遠古漢語沒有聲調的空前假設。這可以從下面幾個推理步驟看出來。

第一,季剛先生《音略》說:“古無去聲,段君所說;今更知古無上聲,唯有平入而已。”[28]古無聲調說還需要一個上古音系的基本事實的對勘,才能奏效。這就是岑麒祥先生說“入聲非聲說”。入聲本是音節韻尾的語音特點(-p,-t,-k),屬于音段成分,不是超音段成分。據此,我們有:段+黃+岑 = 古無聲調的結論。亦即:

馮勝利丨論黃侃的“發明之學”與傅斯年的“發現之法”

為什麼呢?如果傳統的四個聲調的中沒有去聲和上聲,而所謂入聲又不是聲調,那麼遠古漢語就隻有一個平聲。單獨一個聲調無法形成“聲調對立”;沒有聲調對立則不成聲調系統;沒有聲調系統則遠古漢語就是一個無聲調的語言。不難看出,古無上聲是上述推理中的一個核心環節。沒有這個核心環節,不僅段玉裁的“古無去聲”不能獨立作為“無調”的充分條件,就是再加上岑麒祥的“入聲非聲”,也對遠古聲調系統的有無起不到必然性的決定作用。因為上聲和平聲,仍然可以構成一個兩調系統的語言。然而,有了“古無上聲”,即使沒有岑氏的“入聲非聲”,古無聲調[29]的推理也能俨然而立,因為入聲(-p,-t,-k)原本就不是超音段的成分,而單獨一個平聲不可能構成語言的聲調系統。沒有對立、沒有差別性的特征的語言現象,不能構成該語言的系統。

當然,上面的推理在“材料主義”的思維系統裡恐怕不足為信,甚至是危險的(因為“推理是危險的”——傅斯年語)。具有諷刺意義的是,今天主張遠古漢語沒有聲調的學者裡面,基本都主從奧德裡古爾(Haudricourt)的聲調來源說的,而不知或忘記這個結論本可以自然而然地從季剛先生“古無上聲”的發明中推演出來。[30]我們是相信早期中國學者的發明和推演呢?還是僅據西方學者後來的材料和結論呢?這當然不僅是個數典忘祖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取何種學術理路的問題。事實上,章黃以來,中國(包括西方)學者幾乎沒有人從上古漢語語言本身的内部事實上,發明“古無聲調”的理證[31]——這是不是材料主義的後果呢(因為“上古沒有聲調的結論”是歸納不出來的)?值得深思![32]

5.2 發明語體二分之必然:“文與言判,非苟而已”:預測“我手寫我口”(白話文)必不單行

季剛先生“文與言判,非苟而已”的發明,預測了“我手寫我口”(白話文)必不單獨通行于任何語言的必然。今天漢語正式體的創新和發展,證明了此說泰山不移。先看季剛先生的理論:

常語趨新,文章循舊,方圓異德,故雅俗殊形矣。且夫人為之事類,皆爻(效)法于他,罕能自創。嫛倪效語,莊嶽教言,陶染所成,若出天性。而文章既有定體,美惡複有公評。舉世名篇,嗟不盈掬。拟之作式,必是前代之文。模放既久,與之同化,句度聲辭,宛有定規。是以詩歌雖廣,常用者不逾四五七言;形體猥多,恒見者大都止三五千字。

語言以随世而俗,文章以師古而雅,此又無足怪矣。嘗聞化聲之道,從地從時。從地則殊境不相通,從時則易代如異國。故越歌《山木》,待楚譯而始通,秦語素青,俟鄭言而方曉。況以近事,昆腔賓白,非吳侬則厭其鈎辀;元代王言,在今人必迷其句讀。是則文兼常語,适使㒼胡,不若一秉古先,反得齊同之律。綜上所說,文與言判:一由修飾,二由遷移,三由摹放,四由齊同。非苟而已也。[33]

注意:季剛先生的論證裡面,“常語趨新,文章循舊”是原因,“方圓異德”是屬性,“雅俗殊形”是結果。根據這一結果,季剛先生揭示出或發明了人類語言語體的一大規律:“文與言判,非苟而已”——意思是:書面語(文)和口語(言),或者正式語體(書面/文)和日常口語(言)的差別和不同(判),不是偶然或随意的結果。顯然這一發明回答了為什麼五四運動“我手寫我口”不能貫徹到底(用口語寫正式檔案或學術著作)的原因所在。當然,當年的胡适是要把“手口一緻”貫徹到底的。據悉:胡适曾讓學生做文言辭聘說明,然後擇出一則字數最少、意思最全者,如下:“才疏學淺,恐難勝任,恕不從命。”适曰:“這是十二個字,算是言簡意赅,但還是太長,我的白話文隻用了五個字——‘幹不了,謝謝’。”[34]一時傳為佳話(白話勝于文言的)。今天看來,這五字雖短,但語體輕率而不嚴肅。今天的正式辭聘書,很少(或根本沒)有徑言“幹不了,謝謝”這五個字的。何以然哉?“文與言判,非苟而已”的規律作用,斯其故也。

馮勝利丨論黃侃的“發明之學”與傅斯年的“發現之法”

胡适 先生

5.3 古音28部19紐:語言學互補分布法的發明與使用

近代中國學術史上,恐怕沒有比季剛先生古音28部19紐的遭遇更富有學術史的意義了。僅此一例,就值得學術史家大書而特書,以見近代學值翻覆、學理變化之滄桑。為清楚起見,茲簡介背景如下。

1928年,林語堂在《古音中已遺失的聲母》中對古本韻與古本紐說冠以“循環式論證”。

章太炎以“精清從心邪”本是“照穿床審禅”之副音(見《新方言》卷十一),遂毅然将二種聲母合并,而以“精清”等歸入“照穿”等,這已經來得武斷。更奇怪的,是黃侃的古音十九紐說的循環式論證。黃氏何以知道古音僅有十九紐呢?因為在所謂“古本韻”的三十二韻中隻有這十九紐。如果你再問何以知道這三十二韻是“古本韻”呢?那麼清楚的回答便是:因為這三十二韻中隻有“古本紐”的十九紐。這種以乙證甲,又以甲證乙的乞貸論證(begging the question)。……實則黃氏所引三十二韻中不見黏颚聲母并不足奇,也算不了什麼證據,因為黏颚的聲母自不能見于非黏颚的韻母,絕對不能因為聲母之有無,而斷定韻母之是否“古本韻”,更不能乞貸這個古本韻來證明此韻母中的聲母為“古本紐”。[35]

1935年,王力在《中國音韻學》(1956原版重印更名為《漢語音韻學》)裡說:

我們不反對拿《廣韻》的系統去推測古音系統……但是,我們不能贊成黃氏拿《廣韻》的反切法去做推測古音的工具,因為反切法是後起的東西,與古音不會發生關系。黃氏以“古本紐”證“古本韻”,又以“古本韻”證“古本紐”,在論理學上犯了乞貸論證(begging the question)的毛病。[36]

胡文輝(2010)的總結道:

林語堂指黃氏的古音十九紐說為“循環式論證”……張世祿承林說,亦稱黃說為“循環式的乞貸論證”;王力更将“古本韻”學說批評得體無完膚。此外,李方桂謂黃氏未做過任何古音構拟的工作,而且“沒有出過什麼有影響的書”;周法高也說:“……黃季剛先生的二十八部(晚年又分為三十部),把陰陽入分立,是相當有道理的,在中國音韻學史是有地位的;但是他的一四等為古本音的學說就不合語言學原理。”[37]

這種聲音之下,并非沒有反悟的學者。20世紀60年代,黃淬伯曾與徐複先生談到此事:

往年于季剛先生古音之學,未曾深究,反信林語堂“乞貸論證”之妄說,受其瞽惑。及尋繹《音略》諸文,乃知先生聲與韻“相挾而變”之說,倜然與唯物辯證之恉相會,豈不偉欤?[38]

黃典誠更推崇季剛先生之古音學,謂:

古音之學,以季剛先生之說為最谛,其古聲十九類、古韻二十八部,與閩南方言無不淹若合符,妙達神恉,唯先生有焉![39]

事實上,林語堂晚年在《八十自叙》中也認宗黃季剛先生:

分别古韻對于決定古音是極有價值的,這要由于陳蘭甫和黃季剛的根本研究入手。不過清儒王念孫、段玉裁,還有近來的瑞典的學者高本漢,都已經有很大的成就。[40]

最令人關注的是何大安先生在《聲韻學中的傳統、當代與現代》中,獨具慧眼,發明季剛學說之底蘊,說:

這個論證程式的關鍵是“相挾而變”。就我所知,在黃侃之前,從沒有人提到聲母韻母“相挾而變”這個概念。這個概念可以推廣到什麼地步,例如上述步驟是不是一定能夠成立之類,容可再作考究。但是它的背後,其實有很豐富的義蘊,值得深思。首先,它不但預設了靜态的聲韻配合(結構),而且預設了聲韻母的互動(生成)。其次,相挾而變這個概念,自然會要求我們對聲韻的結合形态作動态的、曆時的觀察,因而就導出了一種在他之前的古韻學家──即使是審音派的古韻學家──所不曾想象過的方法。由相挾而變推知古本韻,這不是“歸納”,而是因演繹所作的“預測”;預測的結果與前人的結論相合,這是“證明”。[41]

最近,李葆嘉(2016)也撰文指出:

黃侃不可能缺乏“音類”與“音值”區分的觀念。所謂“古本音即在《廣韻》二百六部中”,不可用“西洋構拟音值”(争議太多,甚至有人認為是“示意圖”“鬼畫符”,隻有相對參考性)來了解,隻是一個與“今變音”對待的術語。黃侃認為古本韻大抵在一四等,是以二十八部韻目取一四等字以寓其古讀。至于具體音讀,尚需另加考訂。[42]

李說洋洋灑灑二萬餘言,引證廣博但卻未及何大安之說而一語破的(不是歸納而是因演繹)。李文論證雖可信,但仍需補充如下數點而後安:

1.古本音是相挾而變的系統中的“古本音”。是以“古本音”是相對“今變音”的系統“支柱”。

2.古本音不是構拟,構拟是根據對系統的了解給單個音位和音位變體拟定的讀音。

3.拟音永遠不是古代的真實讀音(沒有錄音,無法得知2000年前的真實讀音),唯其如此才稱此法為“拟”——它是理論的推測,不是原聲如何的論斷(是以有人用“讀不出來”作為批評的武器,不僅有失公允,實在是打錯了目标)。就此而言,無論黃氏的“古本音”還是高本漢等的“拟音”,都不是上古的實際讀音。

4.古本音和今變音的關系是古代語音系統的真實關系(以及後來變化結果的真實關系)。

5.古本音和今變音是貫通“古音系和今音系”的動脈(如童年、成年、老年的脊柱)

6.拟音的最高境界,亦當如是。

有了上面這種了解,李葆嘉上面論述中有關“音類”、“音值”、“寓其古讀”、“具體音讀”等說法和概念,才便于了解和成立。

這裡需要指出的是,季剛先生的28部19紐是用“互補分布法”推演出來的,這一點至今鮮為人道:

大抵古聲于等韻隻具一四等,進而《廣韻》韻部與一、四等相應者,必為古本韻﹔不在一、四等者,必為後來變韻。[43]

古聲十九類,必為一、四等。中雖間有二、三等,而十九聲外,碻無一、四等。《廣韻》中于等韻全韻皆為一、四等者,即為古今同有之韻;于等韻為二、三等者,必非古音。何以故?以其中有古所無之聲母。[44]

其中的道理可以分析為:

甲、互補分布

十九類 均為一、四等;

十九外 均為二、三等。

乙、例外與例内

a 十九類也有二、三等;

b 十九外絕無一、四等。

按:若無“十九聲外确無一、四等”的發現,上之互補分布則無法成立。因有(乙b),則互補分布可以成立,如下所示:

十九類 均為一、四等

十九外 均不為一、四等

而且可以證明“十九聲”和“一/四等韻”之間的古今之對應關系。據此可進而推出:十九外和非一、四的必然的變異關系 —— 十七紐和二、三等韻為必然的變異,否則無法解釋17紐不在一、四等的事實。更重要者,在互補分布之上,季剛先生複以旁證鑿實之:

古聲無舌上、輕唇,錢大昕所證明。無半舌日、及舌上娘,本師章氏所證明﹔定為十九,侃之說也。(《音略‧一、略例》)[45]

古聲數之定,乃今日事。前者錢竹汀知古無輕唇、古無舌上﹔吾師章氏知古音娘、日二紐歸泥。侃得陳氏之書,使先明今字母照、穿數紐之有誤,既已分析,因而進求古聲,本之音理,稽之故籍之通假,無絲毫不合,遂定為十九。(《音略‧三、古聲》)[46]

28部19紐的建構是近代語言學科學發明的典範,其中科學方法的發明和使用,我認為至少有如下諸項:

1.互補分布現象的發現與互補分布法的創發(這後一點更具科學方法發明的意義);

2.古音成果旁證,鑿實互補分布的創見;

3.聲韻相挾的演繹,預測古韻類别(因為聲韻相挾,故可以聲測韻而得28部);

4.互補咬合法定案。(咬合法Interlocking Method)[47]互補分布是西方結構主義的科學法寶,這一點人人皆知。然而,人所不知的是與西方沒有(哪怕間接)對話的章黃學術,居然也在自身學術體系中創用互補分布之法,并成功地發明了上古音系(28部19紐),這不能不說是中國學術科學思想的巨大威力。

以上三點,(1)古無上聲的無調推演、(2)文與言判的語體規律、(3)聲韻相挾的互補分布,即使在今天,都可以說是劃時代的語言規律或科學發現。而這些規律的發現、理念的發明,從本質上說,是精神的産物、思想的結晶;單憑資料主義,是無法創造和企及的。

六 結語

卞孝萱等在胡适的《治學方法•前言》中說:

在中國現代思想史和文化史上,胡适是一個有重要影響的人物。而其影響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在20世紀的新舊交替之際,他為人們提供了一整套“破舊立新”的治學理論和治學方法。通過認真的探索,他(胡适)确信有一種最基本,也是最廣泛、最适用的科學方法,這就是“實驗主義”,其精髓就是崇尚懷疑精神,不盲從已有的定論,不迷信聖賢和權威,養成獨立思考的習慣,并用十分精煉的語言把這種治學思想概括為“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這十個字。[48]

據此,在20世界的中國現代思想史和文化史上,有重要影響的治學理論和方法的精髓是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而這一精髓的精髓就是崇尚懷疑精神。後來的疑古風潮即從此而來。什麼是疑古?用胡适自己的話說:“疑古的态度,簡要言之,就是‘甯可疑而錯,不可信而錯’十個字。”(《研究國故的方法》)于是就把這十個字領進了笛卡爾“懷疑一切”(skepticism)邊緣,其結果,“可疑”之風遍天下。而“疑古”自身,根據“甯可疑而錯”的潛在邏輯,也成為了可疑對象。于是整個民族不知不覺地走到了“意識悖論”的道路之上。當然,悖論在哲學上是研究深入的起點,然而如果整個民族、國家,百年來拿着一個深含哲學悖論的命題作為整體學術的原則和指導,其影響結果如何,可想而知。當時的疑古派不能說不是以這樣的原則和态度為其理論後盾而出現的、而發展的。

大膽假設推動着疑古,而小心求證則驅使學人發現新的材料。這就是“上窮碧落下黃泉”——小心、盡心、全心地“四處找材料”的學理動源。材料主義的百年傳統就是在這樣的口号下建立起來的。近代影響中國學術思想最強烈的兩個方面:一個是胡适的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另一個是傅斯年“一份材料一分收獲”,“沒有材料便不出貨“。無疑,這與乾嘉皖派諸老和章黃的學理路數(範式),迥然有别。

什麼是章黃的學術理路呢?本文認為:章黃之學的核心方法是“綜實見理,以必驗實”(綜覽現實對象、發見是以之理;運用理必之法、期驗所證事實)。這從上文所示之章黃發明之學則可得而見,今更有明證:

夫為學者……有所自得,古先正之所覭髳、賢聖之所發憤忘食。員輿之上,諸老先生所不能理,往釋其惑,若端拜而議,是之謂學。(章太炎《國故論衡·原學》)[49]

今世頑固者之诋泰西,亦陋見也。(黃侃《黃侃論學雜著·漢唐玄學論》)[50]

學術如學藝,技有上下,境有高低。古往今來,學者紛纭如煙;而其所得、所能、所釋、所議、所見者,則不均一。太炎先生将其分為五類:

以戴學為權度,而辨其等差,吾生所見,凡有五第:研精故訓而不支,博考事實而不亂,文理密察,發前修所未見,每下一義,泰山不移,若德清俞先生、定海黃以周、瑞安孫诒讓,此其上也。守一家之學,為之疏通證明,文句隐沒,鈎深而緻之顯,上比伯淵,下規鳳喈,若善化皮錫瑞,此其次也。己無心得,亦無以發前人隐義,而通知法式,能辨真妄,比輯章句,秩如有條,不濫以俗儒狂夫之說,若長沙王先謙,此其次也。高論西漢而謬于實證,侈談大義而雜以誇言,務為華妙,以悅文人,相其文質,不出辭人說經之域,若丹徒莊忠棫、湘潭王闿運,又其次也。歸命素王,以其言為無不包絡,未來之事,如占蓍龜,瀛海之大,如觀掌上;其說經也,略法今文,而不通其條貫,一字之近于譯文者,以為重寶,使經典為圖書符命,若井研廖平,又其次也。(章太炎《章太炎文錄初編·說林下》) [51]

這裡所标舉的戴學至高之境是“發前修所未見”。黃季剛先生的28部19紐正是“發前修所未見”的學術典範。然而,學界長期以來對他的方法和結論持有不同的看法。綜而言之,有的批評他的研究過程是主觀的演繹,而不是客觀的歸納;還有的說他是從原則出發,先有結論,然後材料去證明他的結論。具言之,他先從等韻中尋找“變紐”所在的等列,而這些“變紐”絕大多數是錢大昕、章炳麟所已經證明了的。繼而,他發現“變紐”都出現在二三等,于是以為一四等韻都是古本韻,——這個假設(演繹!)在顧炎武到章太炎的古韻分部結論(二十三部。收喉入聲獨立則二十八部)中得到驗證,進而反過來又證明這些古本韻裡所沒有的聲母都是“變紐”。議者認為這是循環論證。毫無疑問,“循環論證”“就引出了很不合理的結論”(參見林語堂1928、王力1982、胡文輝2010等)顯然,這樣的看法與上面我們分析的28部19紐的建構是“近代語言學科學發明的典範”時所用的材料是一樣的,但是結論正相反。比較:

1.黃侃先生從等韻中尋找“變紐”所在的等列=互補分布現象的發現與互補分布法的創發(他發現“變紐”都出現在二三等,于是以為一四等韻都是古本韻);

2.“變紐”絕大多數是錢大昕、章炳麟已經證明了的=古音成果旁證,鑿實互補分布的創見;

3.于是以為一四等韻都是古本韻;反過來又企圖證明這些古本韻裡所沒有的聲母都是“變紐”=聲韻相挾的演繹,預測古韻類别;

4.這樣循環論證=科學的咬合法(interlocking method)

5.引出了很不合理的結論=邏輯的合理性與現實的正确性(按,李方桂和俞敏的上古音構拟系統,都與黃侃的19紐冥合無間,證明黃氏結論的正确性)。

這裡一般的看法與本文觀點最大的不同是:一般認為季剛先生在方法論上的錯誤是:“主觀的演繹而不是客觀的歸納”。顯然,這就潛在地把歸納視為正确的方法而把演繹歸入錯誤的手段。這正是經驗主義和材料主義在方法論的選擇上的必然與極至。令人深思的是:中國古代的乾嘉(東方)諸老以及地球另一端(西方)的伽利略、羅素、喬姆斯基等人,都自覺或不自覺地把演繹作為學術的最高取徑。我們知道(至少現在),演繹沒有不是主觀的(不是今天主觀主義意義上的“主觀”)。科學是思想,科學原理的擷取和推演,都離不開演繹。是以,科學的發明也無不是主觀的(同上)。主觀是理性的,它和非科學、非邏輯的‘主觀主義(=臆說)’不是一回事。相對演繹而言,歸納是經驗的。五四以來我們的學術主尚的是經驗主義的方法論,這沒有錯,但是以排斥演繹性的發明之路,就無法啟導後學自創理論了。五四以後中國之學隻善歸納,不尚發明的現實,也就不僅不難了解,甚至是必然結果。故此,重溫“今發現之學興而發明之學替矣”的舊訓,不能不激勵我們發出“中國學術回歸理性”的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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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經韻樓藏版,總第331-332頁。

[2]馮勝利:《乾嘉“理必”與語言研究的科學屬性》,《中文學術前沿》第9輯,2015年,第99-117頁。

[3][清]王念孫著;鐘宇訊整理:《廣雅疏證》,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20頁。

[4] 馮勝利:《論王念孫的生成類比法》,《貴州民族大學學報》,2016年第6期,第77頁-88頁。

[5] [清]戴震撰,張岱年主編:《戴震全書》第七冊,合肥:黃山書社,1995年,頁177。

[6][清]王念孫著;鐘宇訊整理:《廣雅疏證》,總第2頁。

[7][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總第1頁。

[8][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總第788頁。

[9][清]王引之:《經傳釋詞》(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影印嘉慶王氏家刻本),總頁2。

[10]馬建忠:《馬氏文通》,北京:商務印書館,1983年,第10頁。

[11]章太炎《菿漢微言》曰:“黃侃雲:歌部音本位母音,觀廣韻歌戈音切,可以證知古紐消息。如非、敷、奉、微、知、徹、澄、娘、照、穿、床、審、禅、喻、日諸紐,歌戈部中皆無之,即知古無是音矣。此亦一發明。”

[12]陸宗達:《訓诂淺談》,北京:北京出版社,1964年,第11頁。

[13]吳宓撰,吳學昭整理:《吳宓日記第二冊:1917-1924》,北京:三聯書店,1998年,第103頁。

[14]章太炎:《清代學術之系統》,載章太炎撰,羅志田導讀,徐亮工編校:《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30頁。

[15]章太炎:《與吳檢齋論清代學術書》,載章太炎撰,羅志田導讀,徐亮工編校:《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40頁。

[16]吉川幸次郎:《黃侃給予我的感動》,載吉川幸次郎著,錢婉約譯:《我的留學記》,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1999年, 第79-80頁。

[17]吉川幸次郎著:《與潘景鄭書》,載程千帆著,唐文編:《量守廬學記:黃侃的生平和學術》,北京:三聯書店,2006年,第91頁。

[18]李慶福嘗引述顧炎武語:“著書必前之未嘗有,後之所不可無。”李慶福記:《蕲春黃先生雅言劄記》,《制言》第41期,1937年。

[19]王國維:《沈乙庵先生七十壽序》,載王國維:《觀堂集林》卷23,影印商務印書館1940年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6-27頁。

[20]傅斯年:《清代學問的門徑書幾種》,《新潮》,1卷4号,第702頁。後載林文光編:《傅斯年文選》,成都:四川文藝出版社,2009年,第100頁。

[21]情,實也。

[22]傅斯年:《曆史語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一本第一分,1928年10月。後載林文光編:《傅斯年文選》,第64頁。

[23]錢穆:《發刊辭》,載《新亞學報》第一期,1955年8月。

[24]羅志田:《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論‧導論》,載章太炎撰,羅志田導讀,徐亮工編校:《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25]馮勝利:《論王念孫“生成類比邏輯”中的必然屬性及當代意義》,載《勵耘語言學刊》,2018年第1輯。

[26]羅志田:《近代中國史學十論》,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49頁。

[27]王國維《殷蔔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等文,自然屬發明之作。茲事甚大,容另文專述。

[28]黃侃:《黃侃論學雜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62頁。

[29]這裡的“古”指“遠古”。

[30]這也是國人重材料(奧德裡古爾的越南語聲調的材料)而輕推理(季剛先生結論的邏輯必然)的結果之一吧。

[31]注意:這裡說的“理證”不是“例證”。“沒有人發明理必推理之法證明‘古無聲調’”,而古無聲調的“例證”則不乏其例,譬如鄭張尚芳先生有關遠古上聲為“小稱綴”是也。

[32]筆者曾以“甲骨文無句末語氣詞”之事實,以及兩周漢語“吾平我平”及“疑詞平,斷詞上”等相關事實,推證“殷商漢語無聲調”的必然。附說于此,以求正方家。

[33]黃侃:《黃侃日記》,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99頁。

[34]王凱:《胡适與黃侃的新舊之争》,《法治周末》網站,http://legalweekly.cn/article_show.jsp?f_article_id=12937。

[35]林語堂:《語言學論叢》,《林語堂名著全集》第19卷,長春: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43頁。[36]王力:《漢語音韻學》,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第402頁。

[37]胡文輝:《現代學林點将錄》,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6頁。同參王力:《黃侃古音學述評》,載王力著《龍蟲并雕齋文集》第三冊(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385-386頁中的有關論述。

[38]收入徐複:《黃侃聲韻學未刊稿•前言》,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85年,第4頁。

[39]收入徐複:《黃侃聲韻學未刊稿•前言》,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85年,第4頁。又,黃典誠在《從十九紐到四十一聲》中重申:“我是相信上古隻有十九紐的。因為我自己的母語閩南方言,号稱為“十五音”系統(隻聲母而言),若補上被清音化了的四個全濁聲母,恰好就是十九紐:p p‘ (b)m, t t‘ (d)n l, k k‘ (g )ŋ h, ts ts‘(dz) s, ø。而在福建北部建瓯的石陂,十九紐是不多也不少的。”見《黃典誠語言學論文集》,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30頁。

[40]劉志學主編:《林語堂自傳》,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3頁。

[41]何大安:《聲韻學中的傳統、當代與現代》,載聲韻學學會:《聲韻論叢》第十一輯,台北:學生書局,2001年。

[42]李葆嘉:《對非議或誤解黃侃古音學的澄清(上)》,《民俗典籍文字研究》,2016年第1期。

[43]黃侃:《黃侃論學雜著》,第399-400頁。

[44]黃侃述,黃焯編:《文字音韻訓诂筆記》,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106頁。

[45]黃侃:《黃侃論學雜著》,第62頁。

[46]黃侃:《黃侃論學雜著》,第69頁。

[47] 參馮勝利(2015)《乾嘉“理必”與語言研究的科學屬性》,《中文學術前沿》Vol.9:99-117.其咬合法取自巴赫(1964),原文是:“It may appear as if our reasoning is circular in a vicious sense. We use various rules to argue for aspects of the theory and then turn around and use the theory to argue for the correctness of the rules. But this impression is based on an incorrect view of the process of scientific reasoning. Reasoning in an empirical science does not proceed in a linear fashion, (as I shall stress here). It proceeds on all fronts simultaneously. We are not constructing a pyramid but rather a keystone arch, in which all the pieces must be held up at once.”(Emmon Bach 1964:143)

[48]胡适著:《治學方法》,沈陽:遼甯人民出版社,2000年, 第1頁。

[49]章太炎撰,陳平原導讀:《國故論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02頁。

[50]黃侃:《黃侃論學雜著》,第485頁。

[51]章太炎:《章太炎文錄初編》,載《章太炎全集》第四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19頁。[52]1981年前後(本人讀研究所學生時),北京老一輩語言學家呂叔湘、王力等提出的“求實”口号,也應當看作五四以來經驗主義理路下的必然産物。

作者簡介

馮勝利丨論黃侃的“發明之學”與傅斯年的“發現之法”

馮勝利 教授

北京語言大學語言科學院章黃學術理論研究所所長、教授,北京師範大學特聘教授、天津大學語言科學中心首席教授、香港中文大學榮譽退休教授。《中國語言學報》(JCL,SSCI索引)聯席主編。曾任北京語言大學長江學者講座教授(2005年)、美國堪薩斯大學東亞系副教授,哈佛大學東亞系漢語應用學科教授及中文部主任。研究方向包括乾嘉思想史、訓诂學、韻律文法、語體文法、漢語韻律文學史。出版學術專著十餘部、學術論文200餘篇。

(本文原載于《勵耘語言學刊》2018年第2輯,第1-21頁。)

(本文轉載自公衆号:香江文化沙龍)

特别鳴謝

敦和基金會

馮勝利丨論黃侃的“發明之學”與傅斯年的“發現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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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衆号主編:孟琢 謝琰 董京塵

責任編輯:楊家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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