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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王安石︱《明妃曲》“公案”

2021年是王安石一千年華誕。一千年來,圍繞王安石的争議似乎從未停止,他究竟是“一世之偉人”還是招緻“靖康之禍”的禍首?他給後世留下了怎樣的政治遺産,又在何種程度上影響了宋代以後中國曆史的程序?為了厘清上述問題,澎湃新聞·私家曆史特别推出“千年王安石”專題,邀請多位宋史學者從政治、文學、哲學等層面多元度展示王荊公的面貌,以飨讀者。

北宋嘉祐四年(1059),王安石寫下了著名的《明妃曲二首》:

明妃初出漢宮時,淚濕春風鬓腳垂。低徊顧影無顔色,尚得君王不自持。歸來卻怪丹青手,入眼平生未曾有。意态由來畫不成,當時枉殺毛延壽。一去心知更不歸,可憐着盡漢宮衣。寄聲欲問塞南事,隻有年年鴻雁飛。家人萬裡傳消息,好在氈城莫相憶。君不見,咫尺長門閉阿嬌,人生失意無南北。

明妃初嫁與胡兒,氈車百輛皆胡姬。含情欲語獨無處,傳與琵琶心自知。黃金捍撥春風手,彈看飛鴻勸胡酒。漢宮侍女暗垂淚,沙上行人卻回首。漢恩自淺胡恩深,人生樂在相知心。可憐青冢已蕪沒,尚有哀弦留至今。

王安石本年曾向仁宗皇帝上《萬言書》,提出了一系列變革政治的措施,但并未引起仁宗注意,還引得執政大臣不悅,心中郁積着失意落寞之情,詩歌借詠“明妃”,實際也是在澆自我之塊壘,故詩歌主題能夠超越以往詩人吟詠昭君的窠臼,具有強烈的個性色彩和深刻的人生思考。所謂“人生失意無南北”“漢恩自淺胡恩深,人生樂在相知心”,如此大膽決絕的議論,抒發的正是詩人懷才不遇而又不甘埋沒的奇崛不平之情,以及君王見棄而不肯自棄的自尊與自傲。

王安石此詩的卓荦不群立刻引起了詩壇的轟動與回應,一時之間,諸如歐陽修、梅堯臣、曾鞏、司馬光、劉敞等一衆詩友各逞才思争相唱和,蔚為盛事。尤其是歐陽修,他對自己的兩首和作非常滿意,視為平生最得意的作品,曾于酒後對自己的兒子誇耀說,“《明妃曲》後篇,太白不能為,惟杜子美能之;至于前篇,則子美亦不能為,惟我能之也”。才學相當的詩友常能在唱和中激發出對方的創作潛力,歐陽修對他本人所作《明妃曲》“淩跨李杜”的自得與自诩,其實也從側面反映出了王安石原唱的不同凡響。

王安石的《明妃曲》很快就從京師流傳開去,十五歲的黃庭堅随舅父李常拜訪在颍陰的王回(字深父)時,就已讀到此詩,并向王回讨教。王回是一位精通儒學的學者,亦是王安石的好友,但他對《明妃曲》卻頗有微詞,主要是因為詩中“人生失意無南北”之句,被他認為是不辨夷夏之語,有違儒家聖賢的微言大義,所謂“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怎麼能說“南”與“北”、也就是華夏與夷狄并無不同呢?不料雖然年少卻更有詩人氣質的黃庭堅并不以此言為然,他不認為王安石此詩蘊含什麼“華夷之辨”問題,而認為詩歌無論在立意還是文辭上都已達到了“無遺恨”的高度;但王回借以引申出來的“大義”,又不便止以詩歌藝術的精深超妙予以反駁,于是便以彼之矛攻彼之盾,也引聖人之言給予化解,“然孔子欲居九夷,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意思是說聖人居夷則化夷,何嘗有固執不變的夷與夏,是以又何必執着于“華夷之辨”呢?

這段小争議以儒家學者王回對少年詩人黃庭堅的由衷贊歎而告終,但不得不承認的是,王回這種“微言大義”式的闡釋視角,卻為《明妃曲》提供了另一種解讀方式。當然,王回作為王安石的好友,并沒有惡意攻擊對方的意思,他隻是以較為保守狹隘的經儒眼光而非以詩人的審美眼光讀詩,故此對詩意造成了“過度闡釋”的曲解。無獨有偶,大約在北宋後期,有一位名叫木抱一的太學生也對王安石的《明妃曲》提出批評,他說詩歌可以怨刺,但不能失掉儒家的雅正之義,像王安石這樣說“漢恩自淺胡自深,人生樂在相知心”“人生失意無南北”,那麼西漢投降匈奴的李陵也就情有可原,并不違犯“名教”了?他還舉司馬光的《明妃曲》唱和之作為例,認為其“詞嚴義正”,比王詩要有益名教得多,并推薦太學同學們讀司馬光詩。

如果說像王回、木抱一等人對王安石《明妃曲》的解讀,是以“經學”眼光來看待“文學”,故此顯得不倫不類、迂腐可笑的話,那麼,随着北宋為金所滅,民族沖突開始轉化為宋朝的主要沖突,尤其是當南宋朝野上下一緻讨伐王安石為“禍亂之源”時,對《明妃曲》的解讀,就進一步被賦予了揮之不去的“政治内涵”。

最先對《明妃曲》提出“嚴正聲讨”的是範沖和宋高宗。紹興四年(1134)八月,正負責修史的範沖入見宋高宗,君臣二人對如何清算王安石的“曆史罪責”達成了共識,那就是:王安石變法破壞了祖宗法度、國家之本,是導緻北宋滅亡的罪魁禍首。在此過程中,高宗提及了王安石之“奸”,範沖立即回答道:當年程頤曾與臣論王安石禍亂天下最嚴重的就是敗壞了天下人的人心,臣當時并未省悟,直到如今才深有同感。就如很多詩人都寫《明妃曲》,皆以昭君離别漢朝流落匈奴為“無窮之恨”;而王安石的《明妃曲》卻道“漢恩自淺胡自深,人生樂在相知心”,若依此意,那麼像劉豫那種屈膝投降、無父無君的惡賊,也就沒有什麼罪過了。如今那些背棄君父之恩,甘心為賊寇的人,都合于王安石此詩表達的意思,這正是說他敗壞了天下人人心的原因啊。

範沖對《明妃曲》的闡釋,是在南宋朝廷全面批判王安石的曆史語境下進行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範沖是元祐黨人範祖禹之子,範祖禹在哲宗朝因反對變法而谪死嶺表,範、王實可謂世仇。了解了這些背景,就不難了解範沖何以對《明妃曲》作出如此解讀了。當然,奠定輿論導向基調的關鍵人物還是宋高宗,是以範氏的評價是在“上又論王安石之奸”後才進一步展開的;而通過範沖的評價,就更加坐實了宋高宗對王安石之“奸”的論定,配合了朝廷官方對王安石的曆史定位,從道德與政治上全面打倒了王安石。

與王回等人不同,範沖對《明妃曲》的解讀并非“誤讀”,而是赤裸裸的歪曲,是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誣陷;但在南宋民族沖突加劇的特殊曆史時期,尤其是在官方刻意将民族危亡歸咎于王安石的輿論導向下,範氏所論卻極容易煽動起人們同仇敵忾的民族情緒,故響應者大有人在。比如羅大經就将王安石的《明妃曲》與白居易的《相和歌辭·王昭君》作了比較。白居易詩是這樣寫的:“漢使卻回憑寄語,黃金何日贖蛾眉。君王若問妾顔色,莫道不如宮裡時。”這是古人吟詠昭君詩常見的一種主題,即“戀戀不忘君”之意;通過對比,羅大經向王安石發出了“靈魂叩問”:既然說“人生樂在相知心”,那如果“心不相知”的話,臣子就可以背叛其君,妻子也就可以抛棄其夫了?這是何等“悖理傷道”的言論,與白居易詩的思想境界相差何止萬裡!

還有人将《明妃曲》與王安石的其他議論相結合,于是愈發印證了其人的“心術不正”,如邵博就發掘出了王安石對馮道的評價,并結合《明妃曲》一詩,指出王安石的“肯定馮道”是其來有自的。馮道是五代時的達官顯宦,曆仕四朝十帝,歐陽修罵他“無廉恥者”,司馬光更斥其為“奸臣之尤”,而王安石卻有不同意見,他肯定馮道身為宰相而能“屈身以安人”的曆史功績。其實歐陽修、司馬光不齒馮道是就人格氣節方面而論,而王安石“雅愛馮道”則是就其輔政安民的事功方面着眼的,他們對馮道的不同評價是由于立論角度不同的緣故。邵博并沒有對此作具體分析,而是簡單抓住王安石曾肯定馮道的言論,再與《明妃曲》所謂的“悖逆”之言串聯在一起,于是更加證明了王氏的“心術不正”“壞天下人心術”。

南宋時,還有人重作《明妃曲》,以此來表達對王安石的不滿,當時臨江有個叫徐思叔的小詩人就寫了一首《明妃曲》,欲以正王詩之視聽:“妾生豈願為胡婦,失信甯當累明主。已傷畫史忍欺君,莫使君王更欺虜。琵琶卻解将心語,一曲才終恨何數。朦胧胡霧染宮花,淚眼橫波時自雨。專房莫倚黃金賂,多少專房棄如土。甯從别去得深嚬,一步思君一回顧。胡山不隔思歸路,隻把琵琶寫辛苦。君不見,有言不食古高辛,生女無嫌嫁盤瓠。”徐詩針對王詩的“夷夏不辨”“無父無君”,極力渲染民族意識和忠君思想,遂得到了時人的認可與贊許,并由此出了名。

自範沖以“誅心”之法批駁《明妃曲》後,此論就因堂而皇之地占據道德制高點而影響極其深遠,對王安石《明妃曲》的歪曲解讀遂也成了一樁曆史公案。放眼整個南宋時期,很少有學者敢于挑戰“大義”而對範氏所論提出異議。《王荊文公詩注》的編撰者李壁,或許算是為數不多的個例。他在箋注《明妃曲》時,先大段征引了範沖對高宗議論此詩之語,随後提出自己的見解:王安石作詩時隻是出于詩人對新奇的本能追求,是以才有那些大膽的、前人所未道的議論,并不是有意要破壞“夷夏大防”或“君臣大義”;範氏攻讦荊公“心術不正”,實有羅織附會之嫌。但李壁也閃爍其詞地承認“(荊)公語意固非”“不知其言之失”,即是說王詩本身也确實容易産生歧義,進而招緻非議。由此可見,李壁雖然有意對《明妃曲》的曲解和荊公的人格進行辯誣,這已屬難能可貴了,但他還是不敢徹底否定、推翻範說,由此更加證明了範沖之論的影響之大。

千年王安石︱《明妃曲》“公案”

王昭君像

直到時代更晚的劉辰翁評點王安石詩時,才對《明妃曲》稍稍恢複了“文學”的解讀。他解釋“家人萬裡傳消息,好在氈城莫相憶。君不見咫尺長門閉阿嬌,人生失意無南北”這幾句,是昭君家人寬慰遠在塞外的昭君之語,是王安石代拟其家人寄言而非詩人本人所發之議論;這樣,“人生失意無南北”讀起來就“但見藹然”而“無嫌南北”了,因為詩中表達的是感人至深的親親之愛,這種普泛之愛是超越地域和民族的,是不分南北或夷夏的,是人情之常。至于“漢恩自淺胡自深,人生樂在相知心”,劉辰翁解釋說這是正話反說,就像《詩經·小雅》中的《小弁》一詩,“怨”的本質實際是“親親”之“仁”;是以這兩句詩道盡了被君王疏遠的孤臣的哀怨,讀之可以令人斷腸;認為這兩句詩是“無君無父”之意的,實是不懂詩人之“怨”正是“忠”的展現。劉辰翁的可貴之處,在于他能夠不受那些利用曆史是非将王安石“小人化”的議論的影響,而以一種較為純粹的文學批評态度來看待王安石的《明妃曲》,對此詩作出了比較公允的闡釋和評價。

從宋人尤其是南宋人對王安石《明妃曲》的評價中,可以看出一種“詩如其人”的評價傾向。在宋人看來,“詩”就是詩人的“心中事”,換句話說,詩歌表達了詩人的志意、反映了詩人的心術。受此文學觀念影響,宋代詩人固然更加注重個人修養與道德追求,但在批評鑒賞領域,它也容易帶來重教化而輕審美、穿鑿附會等迂腐之論的出現,結果就會出現将詩品與人品牢固地捆綁在一起,由此達到褒揚或批判目的的情況。宋人通過批判王安石之“奸”而揭露《明妃曲》的“心懷異志”,又通過批評《明妃曲》的“險惡”進一步坐實王安石心術的“奸邪”,由此形成了一個看似合理實則荒謬的闡釋怪圈。尤其是,當這種闡釋方式脫離了文學批評的範疇,脫離了實事求是的理性探究,而羼雜了黨争傾軋、政治清算等複雜因素時,其帶來的惡劣後果,就不僅僅是對文學審美的破壞,更還容易淪為黨争、政争時打壓對手、殺人誅心的手段和工具。宋代出現的大量“文字獄”,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像範沖、宋高宗之流想要極力證明王安石的“奸邪”,但他們還沒有喪心病狂到将王安石的大多數詩歌都鍛煉成獄的地步。實際上,并非沒有人這麼想過,據《龜山語錄》記載,楊時的某位弟子就曾說:可以從王安石晚年詩中作“譏诮神宗”的注腳而定其“謗讪宗廟”之罪。楊時是程頤的弟子,程門與荊公新學有學術大道之争,楊時本人就曾向宋欽宗痛斥王安石“心術不正”“邪說害人”,但他對弟子提出的這種通過“文字獄”打擊對手的方式卻極力反對并加以申斥。正如楊時所說:君子做事,當遵循道理,不能因為當今人人都去揭發别人的詩文謗讪朝政,我們也便去學他;況且以“謗讪”罪名禁止人規谏朝政、言論得失,乃是“無道”的表現,更加不能效尤。可見楊時非常清醒地認識到:一旦以深文周納的方式牽扯出浩大無休止的文字獄,并由此形成一種政治上的慣例的話,造成的災難将不僅是某個個人的,而是整個文人士大夫集團的。

或許正是出于這種心态,是以整個南宋時期将王安石貶斥為“小人”或“奸臣”的議論聲雖不絕于耳,但像範沖評《明妃曲》那樣以“大義”名分攻擊他人心術的論詩方式(類似情況或許還有《商鞅》一詩),卻較少發生在宋人對王安石其他詩歌的評價上。恰恰相反,當宋人擺脫了黨争、政治等其他因素的幹擾,而以較為純粹的文學眼光看待王安石及其詩歌時,就呈現出了一派完全不同的光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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