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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冯雪峰1936年给中央的报告:鲁迅送火腿去延安,两次共送12只送没送?送了多少?送没送到?

作者:赵贺澜
披露冯雪峰1936年给中央的报告:鲁迅送火腿去延安,两次共送12只送没送?送了多少?送没送到?

在1959年成稿的《鲁迅回忆录》中,鲁迅夫人许广平曾提到一个故事:说鲁迅曾经送火腿到陕北去,给主席和党中央各位领导。

许广平去世后,这个故事中的各种细节在鲁迅研究界引起诸多讨论,疑云重重,莫衷一是,有人说没送、有人说送了,有人说不仅送了还送了十二只,有人说送是送了、陕北却没能收到……

鲁迅送火腿去陕北一事,究竟是将信将疑的八卦、还是出人意料的传奇?

1959年,在鲁迅已经逝世23年后,61岁的许广平写就《鲁迅回忆录》,许广平在前言中说这是一部“十一”献礼作,用的是“社会主义风格的工作方法”,即许广平个人执笔,集体讨论、修改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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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来,研究学者和读者对这本书中的许多记述都存在质疑,文本时代烙印太强,不少已经论证过的事实在书中仍是以错讹的方式出现。

由于作者乃鲁迅夫人这一特殊身份,使得争议不断扩大;1979年,由鲁迅研究专家朱正所写的《鲁迅回忆录正误》(又名:《被虚构的鲁迅》)出版。

此书考据严谨,对许广平所著的《鲁迅回忆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校正,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是在被许广平称为鲁迅研究“通人”的冯雪峰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的。

1999年,第三版《鲁迅回忆录正误》问世,鲁迅之子周海婴撰文讨问朱正,言:“朱正把我母亲放在一种被鞭挞的地位,指责母亲是‘欺骗’、是在‘乱写’”,朱正又写文回复周海婴。

之所以提关于《鲁迅回忆录》的这场旷日持久的笔墨官司,是因为鲁迅送火腿给主席一事最早的版本便就出现在许广平所著的《鲁迅回忆录》中,而冯雪峰正是传闻中帮鲁迅送火腿的经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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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一往使得鲁迅送火腿这件本就出人意料的事变成了一桩疑案,许多人把它当成了一件言不及义的八卦。那鲁迅究竟送没送火腿去陕北给主席呢?答案是肯定的。

这个故事最早出现在《鲁迅回忆录》第十四章“党的一名小兵”中,许广平是这样表述的:

“曾经盛传过这样一个故事:鲁迅托人带了两只火腿,到陕北去送给毛主席和党中央各位领导同志,那火腿是带走了,但听说到了西安,再也不能通过,只好切开来吃,但一切开,发现里面却还有书信。”

从“盛传”、“听说”这样的字眼中可见,虽然周家生活中的大小事大多是由作为妻子的许广平操办,但送火腿到陕北去这件事许广平也是听来的,连她都不能确凿事件的真实性,只能从她的文字中找另一个突破口。

有一个关键的信息点大家都不会忽略,那就是许广平所说的“托人”,托的谁,找出经手人,事情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许广平没有指名道姓的这位经手人,当然就是与鲁迅关系密切的冯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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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4月,中央派参加了长征的冯雪峰由陕北返回上海管理文艺工作,这也是鲁迅生命最后的时光,冯雪峰返沪后把主席和党的方针政策介绍给了鲁迅,冯雪峰曾用大量的笔墨写到鲁迅对党和主席的向往之情:

“对于这个年龄比他轻的伟大的革命天才和导师的认识,使他的精神变成为更快乐,且更年轻而谦虚。而他一提到我党和毛主席,那不知不觉地流露出来的亲切的感觉,是我以前很少接触到的,至少在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别”。

其中当然包含着冯雪峰个人的主观解读,但也足以证明,他是那座沟通鲁迅和党中央、主席的重要桥梁。

冯雪峰曾在1968年3月的交代材料中说:“鲁迅逝世前不久,即1936年10月初或9月底,我曾由交通送一只金华火腿(鲁迅送给主席的)……到先转延安。”

1972年冯雪峰在鲁迅博物馆再次谈到此事:“当时鲁迅有一点钱在我身上,我就替鲁迅买了一只相当大的金华火腿送毛主席,他说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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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证,冯雪峰曾收到一封由中央在1936年7月6日发出、署名“洛浦、恩来”的信,信上写:“你的老师与沈兄好吗?念甚。你老师送的东西虽是交通的关系尚未收到,但我们大家都很感激。”

许广平成书和冯雪峰写交代材料时,双方已经闹翻,但两人都提到了送火腿的事,可见确实无作假;中央寄给冯雪峰的信也证明了鲁迅的确寄了东西到延安,只是对比许广平与冯雪峰的叙述,仍发现许多出入。

刚才提到,许广平是“听说”带了两只火腿,而在冯雪峰的材料中仅仅说有一只,《鲁迅回忆录正误》的作者朱平等学者同意冯雪峰所说的一只。

周文夫人回忆说,冯雪峰给周文了一百元让他买东西送到陕北,每一只火腿十多块,所以不可能千里送一只火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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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她本想找冯雪峰再回忆回忆,冯雪峰却病逝了,人死无对证,一时间谁也说不清鲁迅究竟送了多少只火腿到延安。

终于在2001年,冯雪峰于1936年5月给中央的报告首次披露,其中提到:“此外有金华火腿八支系鲁迅送给毛主席、洛浦、恩来诸人”。

2003年又披露了1936年9月冯雪峰给中央的报告:“我今始知讲鲁迅送给兄之火腿随便扣留,尤为岂有此理。我与鲁如便谈起此事,鲁又说再送一点,我因鲁之拥护毛、洛、恩等兄之情难却,故仍将他购买的四支火腿交余兄亲自带上。”

真相终于大白于世,鲁迅不仅送了火腿去延安,还送了两次,两次共送12只。

从冯雪峰的报告中可知,鲁迅送了两次火腿到延安,第一次被扣留在西安了,那么第二次鲁迅送的火腿主席有没有吃到呢?

首先是出现了一位自称亲自携带火腿的人,朱正明在1990年撰文说1936年10月10日后,他带了两只火腿由上海奔赴陕北,途中得知是鲁迅所送,但火腿被交通站的人吃了,事件就在鲁迅逝世前后,吴亮平就吃过那火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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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他的说法,那么鲁迅第二次送的火腿主席依然没能吃到,但从冯雪峰的报告来看,第二次送了四只火腿,不是他所说的两只,所以他的话存在疑点。

斯诺的翻译回忆,他们在1936年7月等待进陕北时,马海德曾给她看过鲁迅托他们带给主席的金华火腿,可是第二批火腿应该是10月送来的,斯诺翻译的话同样缺乏资料支撑。

此外还有许多当时在中共中央所在地保安的人回忆,他们都吃到了鲁迅送的火腿,比如张闻天的机要秘书说1936年10月11日或12日下午,洛浦分到了一盘火腿,说是上海鲁迅先生送来的,洛浦还分了一些给工作人员。

张闻天机要秘书所说的时间与朱正明所说的时间相近,但显然火腿是送到保定了,大家都吃上了。

冯雪峰的报告说是托余兄亲自送来,虽然因资料的缺失无法考证余兄的真实姓名,但10月22日主席写信给冯雪峰转潘汉年时,就提到“张文彬已随余来”,余兄到了,那火腿应该也是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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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实,主席是否吃到鲁迅送来的火腿,依然是件扑朔迷离的事情。1936年10月19日,鲁迅因肺结核逝世于上海,终年55岁,鲁迅逝世的噩耗瞬间在全中国引起强震,延安当然也在其列。

当年的地下交通员王林在1976年回忆,1936年8月间,他把各地买的物资,包括鲁迅所送的书籍和火腿、肉松、巧克力等食物,走了两天送到中共中央所在地保安,主席看到后很高兴,还风趣的说:“可以大嚼一顿了。”

首先他所说的8月间这个时间与冯雪峰的报告时间对不上,其次,如果是他记错了时间但复述对了主席的话,也存在问题。

火腿到达保安的时间依然没有一个准确的日期,但可知正是鲁迅逝世前后,主席断然不可能在鲁迅逝世后用这样轻松、开怀的语气来说鲁迅送来的东西,只剩下张闻天机要秘书所说的10月11、12日前后这个时间段可能发生这样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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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史料证明老余是在10月11日离开西安的,断不可能一天就到保安,他大约在17、18日,也就是鲁迅逝世后两三天才到达保安的。

问:是否送了火腿到陕北给主席? 答:送了。 问:送了多少? 答:第一次八只,第二次四只,共计十二只。 问:主席有没有吃到?答:还待史料证据披露。

大概是这件事太富有传奇性,大概是这两位主人公太具有传奇性,才使得人们都把鲁迅送火腿给主席这件事当作了野史八卦,但历史正是在一个个出人意料的节点发生转折、造就伟大和不凡,传奇之所以成为传奇,大概便是如此吧。

文/赵贺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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