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下午,连州市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1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书记、党组主任李成轩主持会议,程茂军、叶本荣、潘启尊、吴志刚等。 市委副市长黄耀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银生、市监察主任张银生出席会议。
会议主要审议和表决有关人员任免的事项。决定接受黄贵轩同志的请求,辞去连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免去黄贵轩同志的连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陈军同志为连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连州市公安局局长,陈建梅同志为连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还审议了对其他人的任免问题,并就下列人员的任命和罢免进行了表决:
免去冯劲松同志的连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冯劲松同志被任命为连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彭继文同志被任命为连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熊伟民同志被任命为莲州市人民法院星子人民法院院长。
袁太志同志被任命为莲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随后,李承轩向新任命的本国工作人员颁发了任用证书。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要求程茂军同志从连州市选举委员会辞职的议案,以及曾梅等同志向乡级选举委员会要求辞任的议案。
记者:黄进
通讯员:廖晓轩
作者: 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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