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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贼寇、倭寇:明朝官方如何看待海商的真实身份?

作者:掘古探今

#精品长文创作季#

穿越古今,纵横万里,洞悉纷繁世事,纵观世界风云变幻,为你解析大国之间博弈的底层逻辑,欣赏历史长河的波光谲异。

在上一篇文章(名臣朱纨被逼服毒的背后,是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的真实人性)讲到双屿岛海商集团因为经济纠纷血洗了余姚谢氏满门。这导致嘉靖皇帝下决心剿灭双屿岛的海商集团。而朱纨在执行皇帝的命令剿灭了双屿岛海商集团之后,竟然被东南沿海的权豪势要们逼的服毒自尽,朱纨之死,既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历史的悲剧,乃至我们华夏民族的悲剧。

海盗、贼寇、倭寇:明朝官方如何看待海商的真实身份?

然而,朱纨将中国海商称为“中国之盗贼”,明朝的官僚士大夫们往往也将海商称为海盗、贼寇,甚至倭寇,这种说法也并非是毫无道理。

在大航海时代,近代的海外贸易混沌初开,对于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来讲,海外贸易都是一块王法难以有效抵达的法外之地,乃是一片缺乏有效秩序,因而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一方面是丰厚的贸易利润,而另一方面是巨大的自然和安全风险。

跑海的海商们为求自保,也为了争夺更大的利益,逐渐结成海上武装势力。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在海盗和商人两重身份中来回切换。在海上遇到比自己弱的,就化身海盗干一票。回到港口,又成了商人老实的贸易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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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丛林法则的优胜劣汰机制作用下,久而久之就会有一个最强者从若干个海上武装当中脱颖而出,凭借其最强的实力,为其他海商提供保护并换取保护费的收入,攫取贸易利润中的最大头。

用后世学者的学术语言来讲,就是提供安全和秩序这样一种基本的公共产品,而谁能提供安全与秩序,谁就是统治者。明朝的海商世界也要遵循这种自然法则。起初海上私人贸易是自由发展,野蛮生长,明朝海商们自由买卖,承揽货物,和平发展。

然而,海上法外之地弱肉强食,海商们又互相劫夺,进而又因为各自的因缘而结成不同的帮派,他们往往依附于一个雄强者的周围,将这个强者当做他们自己的头目,或者五十艘船或者一百艘船,结成群党,分别以各个港口作为自己的根据地,形成了各种武装化的海上贸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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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但雇佣本地的舵手、水手,又雇佣日本列岛贫穷的落魄武士水手等等,“借其强悍,以为护翼”,充作海商集团的雇佣兵,有的海上还与西方殖民者以及有势力的日本诸侯大名或者富商合伙做买卖,他们的行迹遍布日本、暹罗,也就是今天的泰国以及南洋各个地方。同时这些海商们还在沿海地区伺机劫掠,以致“俱成大寇”。

这些海商大寇以他们的籍贯划分,基本可以分为浙直海商集团,也就是明代的南直隶省管辖,今天的江苏徽州等地。除了浙直海商集团,还有所谓广东海商集团和福建海商集团。其中的佼佼者正是明朝中期的徽商汪直海商集团和明晚期的福建郑氏海商集团。

而这些海商武装集团与歇家窝主这些海外贸易做市商之间的关系,随着时过境迁,也经历了从海商集团附属于势要歇家,被势要歇家窝主所支配;而又发展到海商集团反过来支配驾驭,甚至统领歇家窝主的一整个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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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明朝中期的汪直海商集团,他们就需要从余姚谢氏这样的地方大窝主手中采购内地的各种货物。而从海外进口的外国货物,也需要经由内地的歇家窝主的分销渠道才能售出盈利。而到了明朝晚期的福建郑氏海商集团,尤其是在延平王郑成功的治理下,海商集团已经反客为主,成为整个海外贸易网络的主宰者。

郑氏集团设置了所谓武商贸易系统,就像车轮里的辐辏一样,支撑起了整个郑氏集团乃至明政政权的经济基础。所谓的武商,意思就是五大商行,指的是以金木水火土这天理五行命名的所谓山武商,以及按照仁义礼智信人伦五常所命名的海武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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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山武商和海武商呢?山武商其实就是郑成功集团在中国大陆上开办的五家批发商行。他们以杭州为基地收购丝绸、瓷器、生丝、药材等等货物,再发给所谓海武商贩卖于海外。海武商其实就是郑氏旗下的五大船运公司,他们又以厦门为基地穿行于中国、日本、朝鲜、琉球、中国、台湾、菲律宾、中南半岛诸国,南至巴达维亚等南洋群岛各地,从事销售国货采购洋货,令其出租、收税、人力、中介客运等等业务。

显然,到了郑成功时期,海商集团已经不再依赖于内地窝主组织货源,并代为销货,而是自己掌握了内地的货源与销售渠道。大明的海商集团针对封建朝廷的海禁政策展开了不屈不挠的武装斗争。双屿岛之战后,汪直海商集团崛起与明王朝冲突不断。所谓的嘉靖倭寇战争,实为明朝海商武装集团与朝廷之间围绕海禁与开禁所展开的一场商业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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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商业战争一直延续到了1565年,也就是嘉靖四十四年。在这一年,在广东汕头的南澳岛、广东海商吴平率领了所谓的“倭寇”,实际上是中国的海商武装,与戚继光的军队打了所谓抗倭战争的最后一场战斗。尽管这些所谓的“倭寇”们已经明白,大势已去,孤岛难守,但是他们仍然进行了殊死的搏斗。很多人战斗到最后一刻都不肯投降。

此战过后,明朝的所谓倭患基本平息。然而,海商集团坚决的武装斗争,却驱使历史的齿轮加速转动。东南沿海权豪势要集团以海商集团的武装斗争为杠杆,终于撬动明王朝解放了海禁政策。在1565年,海商集团的武装斗争基本都被镇压。而到了第二年,也就是1566年,嘉靖皇帝驾崩,又紧跟着到了1567年,隆庆帝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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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上书“请开市舶,易私贩为公贩”。所谓私贩指的就是走私商人,而公犯指的是合法商人。所谓的开市舶,易私贩为公贩,意思就是要解除海禁,将海外贸易合法化。到了这个时候,明朝隆庆皇帝已然明白自由贸易乃是大势所趋。于是,他顺水推舟宣布解除海禁,允许民间商人远贩东西二洋,史称“隆庆开关”。

让我们将历史的时针往回拨动。在嘉靖三十七年,也就是1558年在所谓嘉靖抗倭战争的高潮期,海商集团首领汪直被浙直总督胡宗宪以和谈为名诱捕在狱中,汪直写下《自明疏》,陈奏嘉靖皇帝。在这份奏书当中,汪直表示:

“窃臣(王)直觅利商海,卖货浙(江)、福(建),与人同利,为国捍边,绝无勾引党贼侵扰事情,此天地神人所共知者。夫何屡立微功,蒙蔽不能上达,反罹籍没家产,臣心实有不甘。”“如皇上仁慈恩宥,赦臣之罪,得效犬马微劳驰驱,浙江定海外长涂等港,仍如广中事例,通关纳税,又使不失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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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的大概意思也就是说,只要朝廷能够取消海禁,允许浙江沿海开放通商口岸,设立海关收取关税,东南沿海的所谓的倭患自然就可以消弭于无形。然而,朝廷拒绝了汪直,并下令处决了汪直。汪直死后十年,到了1567年隆庆开关,汪直的诉求终于实现。又据此282年之后,在公元1840年,另外一伙来自英国的海上武装同样是通过战争的方式表达了同样的诉求,要求朝廷解除海禁开放通商口岸。

由此可见,不论古今中外,不论何种文明、何种民族,只要是采取所谓军事、商业双循环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他们的行事逻辑总是会出奇的一致。隆庆开关恰逢西班牙殖民者来到远东,在菲律宾建立起了他们的殖民地,就在明朝朝廷肃清所谓倭患的同一年,也就是1565年,即嘉靖四十四年,西班牙海军将领米格尔.洛佩斯.德莱加斯皮率领五艘军舰组成的舰队,自墨西哥阿卡普尔港出发横渡太平洋远征菲律宾,征服了菲律宾群岛中央的苏戊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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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服了苏戊岛之后,西班牙人在发展方向上面临两个选择,要么继续南下攻略南洋群岛,要么掉头北上征服中国。如果西班牙人南下就要征服棉兰老岛,并以这座岛屿作为新殖民地的首府。如果西班牙人决策北上就要征服吕宋岛,并以这座岛屿作为新殖民地的统治中心。

正如1570年西班牙舰队司令德莱加斯皮给西班牙在墨西哥的总督的信中所讲,如果我们的目的在于征服中国,那就应该把矛头指向吕宋岛,取得吕宋作为征服中国的前进基地,最后西班牙人选择了北上。1571年,西班牙人征服了吕宋岛,建立起了马尼拉殖民地,归属于所谓新西班牙总督区的管辖。这个新西班牙总督区,它的地理位置在今天的墨西哥以及中美洲加勒比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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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576年,时任菲律宾总督制定了一份入侵中国的详细计划,并且呈报给了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在这份计划书当中,西班牙人是这么说的,这项远征需要4000到6000人,配备长矛枪、船炮和所需要的弹药,就足以占领中国东南沿海的各个省份。而我们依靠那里的港口和舰队,组成海上最大的强国,这是十分容易的。征服中国一省之后,便足以征服其强国。

到了1586年四月,马尼拉殖民地的西班牙人代表会议,甚至制定了一份长达十个章节的详细侵华计划,并且向他们的国王提出的请愿书。请求西班牙国王派出一支由一万到一万两千名西班牙士兵所组成的远征军,远征中国目的是攫取殖民地和商业利益,并且传播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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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跟着马尼拉殖民地派出代表,远赴西班牙国内向他们的国王递交请愿书。然而,历史不打算在1587年就让西班牙人代表西方列强前往中国扣关。历史的计划是在1840年由英国人实施打开中国大门的任务。历史让西班牙无敌舰队在1588年与英国海军的格瑞福兰海战中全部葬身海底,西班牙人的海上霸权一去不返,从此他们再也没有机会入侵中国。

但是马尼拉殖民地的西班牙殖民者还是在中国的卧榻之旁,虎视眈眈着耐心的等待着属于他们的机会,而明朝朝廷对这一切却是浑然不觉。在大航海时代中,这中西方之间的第二轮对决,即将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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