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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母亲的“疯狂”寻子路:送养三孩反悔,举报公职丈夫

一位母亲的“疯狂”寻子路:送养三孩反悔,举报公职丈夫

兰叶欣的母亲带着她的大外孙、二外孙。(受访者供图/图)

新年第三天,30岁的兰叶欣再次报警自首,说她“卖”了自己的孩子。

“能否麻烦您来一趟我家,因为刚才我又打电话自首了,110让我在家等着,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受理。”2022年1月3日下午,兰叶欣向南方周末记者发来信息。半小时后,她称已被带往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小井峪刑警队。

一年前,兰叶欣第一次向警方自首,同时举报她的“交警丈夫为保工作遗弃第三孩”。她希望舆论关注和警方介入,能帮她找回“卖”出去的孩子。2021年3月,太原警方公开通报此事,称“孩子送予他人收养引起的纠纷属于民事诉讼事项,已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6月三孩出生以前,兰叶欣的人生经历几句话就说得清楚:1992年生人,报社家属院长大,在山西一家媒体工作过,卖过保险,两个男孩的母亲。但随着生下第三个孩子,又与之分别,兰叶欣逐渐成为很多人眼中的偏执者。“疯狂地找孩子,不顾一切。”她的母亲叶建萍这样评价女儿。

“这个娃娃不能要”

叶建萍是在女儿三孩孕期六个半月时知道的。“我家这个姑娘人比较胖,也看不出来。”

生大宝前,兰叶欣只有八十多斤。孩子生下来身体底子不好,加之母亲没有奶水,只吃奶粉,又瘦又小。第二次怀孕时,兰叶欣便努力多吃,“得吃上才能有奶”,体重也达到了人生巅峰。

在丈夫刘光中(化名)的敦促下,二孩六个月时,兰叶欣开始减肥,“吃了点减肥药”。激素水平不稳,月经不调,兰叶欣以为是减肥正常现象,没想到是怀上了三孩。

“我知道的时候,这个孩子已经很大了。”兰叶欣说,当时腹中胎儿已有四个月左右。

她原本想把孩子打掉,但在B超中看到孩子的五官。“我觉得都已经成了这条命了,是老天让他留下的。”

但丈夫不同意。兰叶欣称,丈夫刘光中曾经是一名基层民警,2016年10月被借调到山西省交管局办公室,2020年被借调到省公安厅审计处。

叶建萍记得,胎儿八个多月时,刘光中对她说,这个娃娃不能要。“他说我是公务员,不能生三胎,(即使)生也不能留下他的任何信息。”那是2019年5月左右,没有人预想到三孩生育政策将在两年后全面放开。

叶建萍想到,家里有个亲戚在清徐县,“看看能不能在他那地方生”。她带着女儿女婿去清徐县医院,女婿一改往日“绵绵善善”的样子,情绪激动,口气强硬,要求引产。

听完刘光中这番话,叶建萍记得女儿没有表态,脸上满是疲惫与无奈。

兰叶欣和刘光中属于“奉子成婚”。2015年意外怀上大宝时,兰叶欣原本想将孩子打掉,但刘光中不接电话,联系不上,这种态度惹怒了她。她将事情告诉刘的父母,询问解决办法。

“我们(兰叶欣父母)离婚以后,我家这个姑娘性格比较强,她知道我一个人带着她辛苦,不愿意让我知道。”叶建萍说,是刘光中的父亲主动联系她,商量两个孩子的婚事,“说都是适婚年龄,孩子也这么大了,打了对身体也不好。”

叶建萍对这个女婿并不满意,觉得他“不肯担当负责”,但木已成舟,只好同意。兰叶欣自己也说,决定同刘光中结婚的过程“很痛苦”,但又很仓促:“我俩总共就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把婚结了。”

“结了婚以后也很难如人意,各方面它都不在一个水平线上,但是我其实很努力在改变我自己。”兰叶欣说她以前不会做饭,“在家里油瓶子倒了都不扶的”,但结婚后的家务都是她承担。

五年的婚姻生活,小两口孕育了两个孩子。“即便是我怀孕了,我还是愿意多付出一点,把这个东西(家庭)平衡下去。”兰叶欣说。

“共同放弃抚养权”

但意外怀上的第三个孩子以及丈夫对三孩的态度,打破了兰叶欣小心维持的平衡。

大夫做完B超告知他们,孩子已经这么大了,引产是“根本不可能的”。而丈夫又坚决不同意留下第三孩,兰叶欣只得顺从丈夫,答应生产后让别人把孩子抱走。她当时考虑的是,家里两个孩子“特别小”,老二才一岁多,原本的家庭不能破裂。

那位清徐的亲戚说,自己有个邻居,一直想抱个娃娃,条件也不错,将来想看孩子能来看。兰叶欣想,如果一定要送走,把孩子交到知根知底的人手上也好。亲戚将邻居喊来,双方达成了共识。

清徐归来当夜,兰叶欣破了水,孩子提早一个月来了。

为了隐瞒孩子的身份信息,这场突然而至的生产,过程并不顺利。

他们原本计划,拿着抱养人的身份证,直接将孩子登记到养母名下。但这个计划并不难识破,抱养人四十多岁,兰叶欣当时只有27岁,“证件上的照片就不像”。

医院不接收人证不符的产妇,产妇家人则因担忧暴露身份,坚持不愿使用本人证件。僵持不下之际,根据兰叶欣的说法,刘光中带回一张假证复印件,证件信息依旧是抱养人的,照片则是兰叶欣的。“没几分钟就办回来了,可快了。”

2019年6月27日,兰叶欣于山西省贞爱妇产医院生下一名男婴。但临出院两三天,医院查出产妇信息有误,一名护士将叶建萍叫到办公室说:“你们这可不行,违反规定,你还是得改回来。”

这一改,孩子上户口的问题无法解决,抱养人不乐意了,双方口头协议破裂。躺在病床上的兰叶欣无力寻找出路,全交由家人安排。

没过多久,又有人找到兰叶欣家人,主动提出想抱养这个孩子。

叶建萍回忆,在医院的一处空屋,自己第一次见到了后来的抱养人周建叶。坐下以后,周建叶拉着叶建萍的手,谈自己的情况:四十出头,是个英语老师,结婚多年没有生育,家庭条件不错,抱了这个娃娃后头肯定对娃娃好,会给他一个好的教育,将来还能让他出国。

叶建萍想,眼前这个女人说话柔声细语,年龄也合适。回到病房,她向女儿女婿做了反馈,让他们拿主意:“我不能给你负这个责是不是?”

据叶建萍回忆,刘光中当时表示:“行了,将来还能出国了,可比跟上我们好了。”兰叶欣应了一声,没怎么吭气。

“这个孩子给的时候,我决定不了,我也见不到了,我其实当时都绝望了。我说只要对他好就行,我当时心就死了。”事后,兰叶欣对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当时的无奈。

临送孩子的前一天,叶建萍提议停止送养,孩子交由自己来带。刘光中不同意,两人因此翻脸,在病房爆发了争吵。叶建萍要求刘光中“写个东西,别到时候怨到我头上。”

2022年1月,叶建萍向南方周末记者提供了一份在姓名、日期处盖有红色指印的手写说明,内容是“本人刘光中、兰叶欣因双方原因,共同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此事与他人无关。”

一位母亲的“疯狂”寻子路:送养三孩反悔,举报公职丈夫

2019年6月,兰叶欣的第三个孩子出生。(受访者供图/图)

“反正过不成了”

2019年7月2日,周建叶一方来抱孩子,提了个兜子,里面放了5万元,临走时留在床上。

“这个过程我都忘记了,”叶建萍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是警方介入核查后提醒她,“人家说来的时候把(5万元)钱放到床上了,还给了1000块钱,说想买什么吃的买什么。”这5.1万元“营养费”,后来成为孩子是送养还是买卖的争议焦点。

孩子送走了,兰叶欣对丈夫满是怨怼。据兰叶欣说,在她怀着三孩犹豫是否送走时,丈夫曾表示:若执意留下三孩,他就把前两个孩子带走,“保证你这边见不到”。

兰叶欣当时就起了离婚的念头,想带走两个孩子,独自抚养:“我想的我不会跟他过久了……既然我俩已经这么破败不堪了,迟早有一天要走到离婚这个地步。”

这甚至成为她送走三孩的理由:“反正已经过不成了,这个孩子也不用跟上我们两个人受罪。”孩子送出去后,兰叶欣一直在心里说服自己:“人家也是真心对他,肯定能过好。”

兰叶欣只与周建叶在病房打了一个照面,但她刻意留心了对方的长相,“因为我是画画的,我能把她画出来。”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兰叶欣又观察附近全都是本地车牌,由此推测对方应该是太原本地人。但她听到对方打电话时说过“下太原”,可见家在太原市区以北,那便只有阳曲、古交、娄烦三县。

回家后,兰叶欣开始在网上搜索太原的英语教师信息。有一天,她搜到一张一寸照,模样像是抱养者。跟母亲确认后,她循着照片的发布页面找到了其身份信息——周建叶,古交某高中教师。

知道孩子下落后,兰叶欣当时没有动身找孩子。家里一地鸡毛,“孩子跟上她(周建叶)可能会比跟上我更好,所以我一直都没有去打扰她。”兰叶欣解释。直到一年半以后,山西省公安厅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调查源于兰叶欣2020年下半年开始对丈夫的实名举报。

她告诉媒体,自三孩送出后,刘光中总怀疑她在外头有人,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两人由口角上升为动手,兰叶欣称遭到家暴,有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9年8月的急诊病历显示“患者昨晚被人殴打致全身多处疼痛,肿胀,活动受限”,诊断结果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夫妻俩矛盾逐渐激化,开始分居。兰叶欣后悔送养三孩,希望丈夫把孩子找回来,没有得到支持。于是,她向丈夫单位举报,称其弃养孩子、实施家暴,也在网上实名发帖举报。

刘光中曾在2021年2月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兰叶欣在网上反映的情况有不实之处,作为公职人员,他不想回应,真相已向单位汇报。“这个事情是私人的问题,而且已经在走离婚程序,不想因为这些私事,来占用公共空间资源。”

刘光中确实在2021年1月向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离婚,长子由他抚养,次子由兰叶欣抚养。他称和兰叶欣经常发生争吵,且兰叶欣在网上发布诋毁他和他父母的信息,并在他单位上访,导致他被单位调查,严重影响工作。

动过离婚念头的兰叶欣,这时却向法院表示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长子由刘光中抚养。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离婚的条件是刘光中配合她找到三孩,刘未能满足。2021年2月,法院驳回了刘光中的离婚诉求,称其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原被告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

截至发稿,刘光中未回复南方周末记者的约访信息。2022年1月8日,南方周末记者至刘光中家探访,一名女子在得知记者来意后,否认此处为刘家,但其邻居则确认住址无误。

两个孩子与兰叶欣住,在他们眼中,刘光中仍是个好父亲。他们指着家里的玩具汽车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都是爸爸买的。”

寻子

送出三孩近一年半后,兰叶欣第一次去寻找抱养人。

那是2020年11月23日,“我老公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你知道这个孩子在哪儿,你赶快去找这个孩子,现在省厅里面查这个事了。”刘光中希望她能和抱养方统一口径,称孩子是“寄养”而非“送养”,刘家每月会给1500元。

此时,两人的关系已因兰叶欣的举报而陷入胶着。但她还是应下了丈夫的请求,因为首要目标是找回孩子。后续她还了解到,丈夫单位要求给孩子做亲子鉴定。

见到周建叶,兰叶欣上来就问:“你是不是抱走一个孩子?”周建叶显得诧异,以为对方要来“敲诈”。双方短暂沟通过。

等到2020年12月再联系,周建叶“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兰叶欣托朋友找到周的登记住址,上门时,院里一位遛狗的大娘说,“你找的那个人根本就不在这住……她有个儿子已经那么大了,你多大了,你就说她儿子是你的。”

2022年1月6日,南方周末记者来到该处,四邻证实周氏夫妇育有一子。隔着单元门对讲,一名自称为周建叶儿子的男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见到母亲了,“她跟我爸闹矛盾,然后出去了。”

他还表示,自己现在21岁,并未听说母亲从他人处抱养过孩子,“我连这件事都不知道”。

搬出去的周建叶住在哪里?兰叶欣还曾找到周建叶的学校,挨个老师询问。有一个老师告诉她,周可能住在某小区。那是一个住着几万人的大型小区,栋数极多。她挨栋问“有没有英语老师”,直到问到周的真实住处——靠着山的自建房,一室一厅。

周建叶不在家。透过窗户,兰叶欣看见了周的照片,但屋内没有孩童生活的痕迹。当天夜里一两点,叶建萍接到了女儿的电话,她哭着问:“妈,你把娃娃给到哪儿了?这娃娃怎么就不在这地方?”

发现抱走孩子的周建叶可能并非真实抚养者,兰叶欣着急了,第一次报警,自认“卖了孩子”,想要警方协助找回。

2021年1月底,她收到一条短信,语气疑似孩子的抱养人。“女士你好!你三番五次地骚扰我们,恐吓恶骂我们,真是太过分了!我们做错了什么?”发信人写道,自己从未见过兰叶欣,“只是见过孩子的外婆和小老姨,你要是孩子的妈妈就把那两个给我们叫过来当面谈,是她俩让我们抱走孩子的……孩子不是我们偷的抢的!”

南方周末记者在2022年1月拨打上述号码,未能接通;拨打周建叶的号码,接听的女子自称是周的友人,并称抱养孩子是双方达成共识的。

“抱走两年,抚养到这么大,你现在又往回要了。卖出去东西,往回退了,这不是有病?”女子在电话中指责兰叶欣出尔反尔,屡次索要孩子,给周建叶造成了很大困扰,“你这个当妈的,不嫌孩子可怜?你都给了人家,就好好在人家过日子就行了,人家都抚养得有了感情了。”

“我这不犯法吗”

对于兰叶欣2021年1月的第一次报警自首,两个月后,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发布通报称,经核查,两人在已育两个孩子的情况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育了第三胎,因经济负担困难,夫妻双方商定将孩子送予他人收养,同时通过中间人收取收养人支付的5.1万元营养费、住院费等费用。

“刘某某与兰某某因家庭矛盾曾发生肢体冲突,刘某某已当众向兰某某道歉,得到兰某某的谅解;刘某某与兰某某违法生育第三胎并私自送人收养一事,一直向双方单位隐瞒真相,时隔一年半时间,因夫妻二人关系恶化,兰某某开始举报刘某某。”通报称,两人违法生育三胎问题,卫健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刘某某所在单位高速交警某支队将依纪依规对刘某某严肃处理。孩子送予他人收养引起的纠纷属于民事诉讼事项,已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8月,兰叶欣向古交法院起诉周建叶,要求周建叶归还孩子及孩子的抚养权,但未能立案。古交法院告知兰叶欣,“原告主体不完整,要求夫妻二人共同起诉”;但刘光中表示“不愿与原告统一意见,让原告自行起诉”。

一份落款日期为2021年9月26日的古交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兰叶欣起诉要求收养人归还孩子,因孩子系兰叶欣与刘光中共同送养,故应由兰叶欣与刘光中一并主张权利,现兰叶欣提起诉讼,本院不予受理。

兰叶欣坚持认为,这件事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2022年1月3日,她再一次向警方报警自首,称自己“卖”孩子违法。

她被带到万柏林分局小井峪刑警队。警官发现她是二次报案,向上一次调查此事的刑警队了解情况后,当天就将兰叶欣放走了。

“我这不犯法吗?”兰叶欣问。小井峪刑警队警官表示会向上级公安部门反映,再给出答复。

南方周末记者提出采访请求,小井峪刑警队警官也称须联系上级公安部门,截至发稿未予回应。

在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少星看来,此事是拐卖儿童还是事实收养,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周建叶给了那笔“营养费”。他解释,根据收养法,只有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的收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承认。“第一,你(兰叶欣)没办收养登记;第二,涉及钱可能性质就不一样了。”

但张少星也指出,在现实中,此类交易通常是现金交易,没有转账记录。“说实话,如果用现金,你很难证明是人家给的。”

如果“营养费”不能被证明,不构成拐卖儿童罪,张少星认为,此事更多涉及不合法的事实收养问题。

拐卖儿童是刑事罪名,不合法收养关系则属于民事诉讼事项。张少星说,生父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收养人“归还”孩子,法院确认其亲子关系后把孩子的户口迁回生父母名下。

张少星还认为,生父母都是孩子的监护人,无须共同同意才能行使监护权利。“所以(古交)法院的处理是不合适的,她还是可以走法律程序去维权。”

“孩子给了人以后,她性格就和以前不一样了。”叶建萍说。兰叶欣变得强硬、偏执,在各种维权渠道里将自己定义为“卖孩子”的人,要将“卖出去”的孩子找回来。她还去古交蹲守周建叶的亲戚,将写有“周建叶是人贩子”的大字报贴在对方门上。

兰叶欣总是在想,她的第三个孩子究竟在哪,过得好不好。前两个孩子跟丈夫姓刘,小名叫“大宝”“二宝”。三孩刚生下来时,她在病房里唤他“三宝”。她端详过三宝的眉眼,跟二宝像极了。

她不知道三宝在户口本上的姓名。如果还有机会,她想让三宝跟着她,姓兰。

南方周末记者 高伊琛 南方周末实习生 张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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