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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御案:无赖用人命碰瓷富商屡得手,团伙作案9年,终踢到铁板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明朝御案:无赖用人命碰瓷富商屡得手,团伙作案9年,终踢到铁板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明朝御案:无赖用人命碰瓷富商屡得手,团伙作案9年,终踢到铁板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明朝御案:无赖用人命碰瓷富商屡得手,团伙作案9年,终踢到铁板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明朝御案:无赖用人命碰瓷富商屡得手,团伙作案9年,终踢到铁板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知府平日没少接受程初阳的好处,更怕聚众闹事而酿成大祸,所以通知驻军千户严加戒备,并且立即报告河南巡按,希望巡按能采取非常措施。巡按代天子巡狩,权力极大,得知有人聚众闹事,也觉得事态严重,所以当即调集三百兵丁,再加上开封府县的衙役,集中了四百余人,这些兵丁浩浩荡荡地杀往程宅,将那些哭喊的人们全部抓获,押到巡按衙门,交巡按亲自审理。这时的巡按名叫涂昇,考中进士以后,被选为监察御史,不久担任河南巡按,如今刚刚上任,正要有所建树,当然不能轻易放过孙腾霄等人,一定要从严审讯。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知府平日没少接受程初阳的好处,更怕聚众闹事而酿成大祸,所以通知驻军千户严加戒备,并且立即报告河南巡按,希望巡按能采取非常措施。巡按代天子巡狩,权力极大,得知有人聚众闹事,也觉得事态严重,所以当即调集三百兵丁,再加上开封府县的衙役,集中了四百余人,这些兵丁浩浩荡荡地杀往程宅,将那些哭喊的人们全部抓获,押到巡按衙门,交巡按亲自审理。这时的巡按名叫涂昇,考中进士以后,被选为监察御史,不久担任河南巡按,如今刚刚上任,正要有所建树,当然不能轻易放过孙腾霄等人,一定要从严审讯。

孙腾霄等人敲诈富商们理直气壮,次次都声称要告到官府,可是从来没有到过官府,哪里知道官府的厉害。结果一顿皮鞭加板子,就如实招供了,将他们在河南境内讹诈富商,以及杀死几十个无名无籍的乞丐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涂巡按当即按照故意杀人,分为主从,确定孙腾霄为首犯;其三十名亲信都参与杀人,所以确定为从犯;另外百余名跟随,都是沿途收留的乞丐贫民,仅仅参与哭闹,并没有参与杀人,因此分别予以笞杖,并将他们赶出开封府。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知府平日没少接受程初阳的好处,更怕聚众闹事而酿成大祸,所以通知驻军千户严加戒备,并且立即报告河南巡按,希望巡按能采取非常措施。巡按代天子巡狩,权力极大,得知有人聚众闹事,也觉得事态严重,所以当即调集三百兵丁,再加上开封府县的衙役,集中了四百余人,这些兵丁浩浩荡荡地杀往程宅,将那些哭喊的人们全部抓获,押到巡按衙门,交巡按亲自审理。这时的巡按名叫涂昇,考中进士以后,被选为监察御史,不久担任河南巡按,如今刚刚上任,正要有所建树,当然不能轻易放过孙腾霄等人,一定要从严审讯。

孙腾霄等人敲诈富商们理直气壮,次次都声称要告到官府,可是从来没有到过官府,哪里知道官府的厉害。结果一顿皮鞭加板子,就如实招供了,将他们在河南境内讹诈富商,以及杀死几十个无名无籍的乞丐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涂巡按当即按照故意杀人,分为主从,确定孙腾霄为首犯;其三十名亲信都参与杀人,所以确定为从犯;另外百余名跟随,都是沿途收留的乞丐贫民,仅仅参与哭闹,并没有参与杀人,因此分别予以笞杖,并将他们赶出开封府。

这是大案,涂巡按也不敢擅自执行,只能将首从各犯关押起来,将案情经过上报朝廷,请求将这些犯人重惩。三法司复核此案,刑部认为可以按照《大明律》“诈欺官私取财”条量刑,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大理寺认为孙腾霄等故意杀死无名无籍乞丐,借尸图赖,可以按照《大明律》“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规定,以尸体图赖而诈取财物,按照窃盗计赃,在一百二十两以上,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

明朝御案:无赖用人命碰瓷富商屡得手,团伙作案9年,终踢到铁板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知府平日没少接受程初阳的好处,更怕聚众闹事而酿成大祸,所以通知驻军千户严加戒备,并且立即报告河南巡按,希望巡按能采取非常措施。巡按代天子巡狩,权力极大,得知有人聚众闹事,也觉得事态严重,所以当即调集三百兵丁,再加上开封府县的衙役,集中了四百余人,这些兵丁浩浩荡荡地杀往程宅,将那些哭喊的人们全部抓获,押到巡按衙门,交巡按亲自审理。这时的巡按名叫涂昇,考中进士以后,被选为监察御史,不久担任河南巡按,如今刚刚上任,正要有所建树,当然不能轻易放过孙腾霄等人,一定要从严审讯。

孙腾霄等人敲诈富商们理直气壮,次次都声称要告到官府,可是从来没有到过官府,哪里知道官府的厉害。结果一顿皮鞭加板子,就如实招供了,将他们在河南境内讹诈富商,以及杀死几十个无名无籍的乞丐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涂巡按当即按照故意杀人,分为主从,确定孙腾霄为首犯;其三十名亲信都参与杀人,所以确定为从犯;另外百余名跟随,都是沿途收留的乞丐贫民,仅仅参与哭闹,并没有参与杀人,因此分别予以笞杖,并将他们赶出开封府。

这是大案,涂巡按也不敢擅自执行,只能将首从各犯关押起来,将案情经过上报朝廷,请求将这些犯人重惩。三法司复核此案,刑部认为可以按照《大明律》“诈欺官私取财”条量刑,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大理寺认为孙腾霄等故意杀死无名无籍乞丐,借尸图赖,可以按照《大明律》“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规定,以尸体图赖而诈取财物,按照窃盗计赃,在一百二十两以上,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

两个法司部门的量刑大致相同,但所引律例不同,都察院则认为不应该按照敲诈来量刑,应该按照故意杀人来量刑,按照《大明律》“斗殴及故杀人”条规定,首犯应该处以斩刑,同谋下手杀人者绞,其余各杖一百。然后由都察院领衔上奏,请求皇帝核准。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知府平日没少接受程初阳的好处,更怕聚众闹事而酿成大祸,所以通知驻军千户严加戒备,并且立即报告河南巡按,希望巡按能采取非常措施。巡按代天子巡狩,权力极大,得知有人聚众闹事,也觉得事态严重,所以当即调集三百兵丁,再加上开封府县的衙役,集中了四百余人,这些兵丁浩浩荡荡地杀往程宅,将那些哭喊的人们全部抓获,押到巡按衙门,交巡按亲自审理。这时的巡按名叫涂昇,考中进士以后,被选为监察御史,不久担任河南巡按,如今刚刚上任,正要有所建树,当然不能轻易放过孙腾霄等人,一定要从严审讯。

孙腾霄等人敲诈富商们理直气壮,次次都声称要告到官府,可是从来没有到过官府,哪里知道官府的厉害。结果一顿皮鞭加板子,就如实招供了,将他们在河南境内讹诈富商,以及杀死几十个无名无籍的乞丐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涂巡按当即按照故意杀人,分为主从,确定孙腾霄为首犯;其三十名亲信都参与杀人,所以确定为从犯;另外百余名跟随,都是沿途收留的乞丐贫民,仅仅参与哭闹,并没有参与杀人,因此分别予以笞杖,并将他们赶出开封府。

这是大案,涂巡按也不敢擅自执行,只能将首从各犯关押起来,将案情经过上报朝廷,请求将这些犯人重惩。三法司复核此案,刑部认为可以按照《大明律》“诈欺官私取财”条量刑,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大理寺认为孙腾霄等故意杀死无名无籍乞丐,借尸图赖,可以按照《大明律》“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规定,以尸体图赖而诈取财物,按照窃盗计赃,在一百二十两以上,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

两个法司部门的量刑大致相同,但所引律例不同,都察院则认为不应该按照敲诈来量刑,应该按照故意杀人来量刑,按照《大明律》“斗殴及故杀人”条规定,首犯应该处以斩刑,同谋下手杀人者绞,其余各杖一百。然后由都察院领衔上奏,请求皇帝核准。

弘治帝时年已经二十多岁,对政事已经很熟悉了,而且他特别关注法律,所以在细核案情始末之后,批示云: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知府平日没少接受程初阳的好处,更怕聚众闹事而酿成大祸,所以通知驻军千户严加戒备,并且立即报告河南巡按,希望巡按能采取非常措施。巡按代天子巡狩,权力极大,得知有人聚众闹事,也觉得事态严重,所以当即调集三百兵丁,再加上开封府县的衙役,集中了四百余人,这些兵丁浩浩荡荡地杀往程宅,将那些哭喊的人们全部抓获,押到巡按衙门,交巡按亲自审理。这时的巡按名叫涂昇,考中进士以后,被选为监察御史,不久担任河南巡按,如今刚刚上任,正要有所建树,当然不能轻易放过孙腾霄等人,一定要从严审讯。

孙腾霄等人敲诈富商们理直气壮,次次都声称要告到官府,可是从来没有到过官府,哪里知道官府的厉害。结果一顿皮鞭加板子,就如实招供了,将他们在河南境内讹诈富商,以及杀死几十个无名无籍的乞丐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涂巡按当即按照故意杀人,分为主从,确定孙腾霄为首犯;其三十名亲信都参与杀人,所以确定为从犯;另外百余名跟随,都是沿途收留的乞丐贫民,仅仅参与哭闹,并没有参与杀人,因此分别予以笞杖,并将他们赶出开封府。

这是大案,涂巡按也不敢擅自执行,只能将首从各犯关押起来,将案情经过上报朝廷,请求将这些犯人重惩。三法司复核此案,刑部认为可以按照《大明律》“诈欺官私取财”条量刑,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大理寺认为孙腾霄等故意杀死无名无籍乞丐,借尸图赖,可以按照《大明律》“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规定,以尸体图赖而诈取财物,按照窃盗计赃,在一百二十两以上,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

两个法司部门的量刑大致相同,但所引律例不同,都察院则认为不应该按照敲诈来量刑,应该按照故意杀人来量刑,按照《大明律》“斗殴及故杀人”条规定,首犯应该处以斩刑,同谋下手杀人者绞,其余各杖一百。然后由都察院领衔上奏,请求皇帝核准。

弘治帝时年已经二十多岁,对政事已经很熟悉了,而且他特别关注法律,所以在细核案情始末之后,批示云:

“人命至重,此曹乃以为货殖,奸巧横出,所杀至数十人,罪难轻贷。其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并枭首示众,仍榜于天下知之。”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知府平日没少接受程初阳的好处,更怕聚众闹事而酿成大祸,所以通知驻军千户严加戒备,并且立即报告河南巡按,希望巡按能采取非常措施。巡按代天子巡狩,权力极大,得知有人聚众闹事,也觉得事态严重,所以当即调集三百兵丁,再加上开封府县的衙役,集中了四百余人,这些兵丁浩浩荡荡地杀往程宅,将那些哭喊的人们全部抓获,押到巡按衙门,交巡按亲自审理。这时的巡按名叫涂昇,考中进士以后,被选为监察御史,不久担任河南巡按,如今刚刚上任,正要有所建树,当然不能轻易放过孙腾霄等人,一定要从严审讯。

孙腾霄等人敲诈富商们理直气壮,次次都声称要告到官府,可是从来没有到过官府,哪里知道官府的厉害。结果一顿皮鞭加板子,就如实招供了,将他们在河南境内讹诈富商,以及杀死几十个无名无籍的乞丐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涂巡按当即按照故意杀人,分为主从,确定孙腾霄为首犯;其三十名亲信都参与杀人,所以确定为从犯;另外百余名跟随,都是沿途收留的乞丐贫民,仅仅参与哭闹,并没有参与杀人,因此分别予以笞杖,并将他们赶出开封府。

这是大案,涂巡按也不敢擅自执行,只能将首从各犯关押起来,将案情经过上报朝廷,请求将这些犯人重惩。三法司复核此案,刑部认为可以按照《大明律》“诈欺官私取财”条量刑,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大理寺认为孙腾霄等故意杀死无名无籍乞丐,借尸图赖,可以按照《大明律》“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规定,以尸体图赖而诈取财物,按照窃盗计赃,在一百二十两以上,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

两个法司部门的量刑大致相同,但所引律例不同,都察院则认为不应该按照敲诈来量刑,应该按照故意杀人来量刑,按照《大明律》“斗殴及故杀人”条规定,首犯应该处以斩刑,同谋下手杀人者绞,其余各杖一百。然后由都察院领衔上奏,请求皇帝核准。

弘治帝时年已经二十多岁,对政事已经很熟悉了,而且他特别关注法律,所以在细核案情始末之后,批示云:

“人命至重,此曹乃以为货殖,奸巧横出,所杀至数十人,罪难轻贷。其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并枭首示众,仍榜于天下知之。”

也就是说,人的生命是重要的,这些人居然用人的生命来“做买卖”,奸谋巧计横出,杀了数十人,罪大恶极不能轻饶了他们。其为首者,也就是孙腾霄,予以凌迟处死,其余三十名为从者,处斩,枭首示众,并且将这些人的罪行及刑罚处置的情况,写成榜文,使世人皆知,残害他人生命者,绝无好下场。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知府平日没少接受程初阳的好处,更怕聚众闹事而酿成大祸,所以通知驻军千户严加戒备,并且立即报告河南巡按,希望巡按能采取非常措施。巡按代天子巡狩,权力极大,得知有人聚众闹事,也觉得事态严重,所以当即调集三百兵丁,再加上开封府县的衙役,集中了四百余人,这些兵丁浩浩荡荡地杀往程宅,将那些哭喊的人们全部抓获,押到巡按衙门,交巡按亲自审理。这时的巡按名叫涂昇,考中进士以后,被选为监察御史,不久担任河南巡按,如今刚刚上任,正要有所建树,当然不能轻易放过孙腾霄等人,一定要从严审讯。

孙腾霄等人敲诈富商们理直气壮,次次都声称要告到官府,可是从来没有到过官府,哪里知道官府的厉害。结果一顿皮鞭加板子,就如实招供了,将他们在河南境内讹诈富商,以及杀死几十个无名无籍的乞丐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涂巡按当即按照故意杀人,分为主从,确定孙腾霄为首犯;其三十名亲信都参与杀人,所以确定为从犯;另外百余名跟随,都是沿途收留的乞丐贫民,仅仅参与哭闹,并没有参与杀人,因此分别予以笞杖,并将他们赶出开封府。

这是大案,涂巡按也不敢擅自执行,只能将首从各犯关押起来,将案情经过上报朝廷,请求将这些犯人重惩。三法司复核此案,刑部认为可以按照《大明律》“诈欺官私取财”条量刑,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大理寺认为孙腾霄等故意杀死无名无籍乞丐,借尸图赖,可以按照《大明律》“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规定,以尸体图赖而诈取财物,按照窃盗计赃,在一百二十两以上,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

两个法司部门的量刑大致相同,但所引律例不同,都察院则认为不应该按照敲诈来量刑,应该按照故意杀人来量刑,按照《大明律》“斗殴及故杀人”条规定,首犯应该处以斩刑,同谋下手杀人者绞,其余各杖一百。然后由都察院领衔上奏,请求皇帝核准。

弘治帝时年已经二十多岁,对政事已经很熟悉了,而且他特别关注法律,所以在细核案情始末之后,批示云:

“人命至重,此曹乃以为货殖,奸巧横出,所杀至数十人,罪难轻贷。其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并枭首示众,仍榜于天下知之。”

也就是说,人的生命是重要的,这些人居然用人的生命来“做买卖”,奸谋巧计横出,杀了数十人,罪大恶极不能轻饶了他们。其为首者,也就是孙腾霄,予以凌迟处死,其余三十名为从者,处斩,枭首示众,并且将这些人的罪行及刑罚处置的情况,写成榜文,使世人皆知,残害他人生命者,绝无好下场。

弘治帝确定将首犯凌迟处死,也有法律规定,因为《大明律》规定杀一家三人非死罪者,予以凌迟处死。这里虽然没有杀一家三人,但杀了几十个人,足可以比附杀一家三人来量刑。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知府平日没少接受程初阳的好处,更怕聚众闹事而酿成大祸,所以通知驻军千户严加戒备,并且立即报告河南巡按,希望巡按能采取非常措施。巡按代天子巡狩,权力极大,得知有人聚众闹事,也觉得事态严重,所以当即调集三百兵丁,再加上开封府县的衙役,集中了四百余人,这些兵丁浩浩荡荡地杀往程宅,将那些哭喊的人们全部抓获,押到巡按衙门,交巡按亲自审理。这时的巡按名叫涂昇,考中进士以后,被选为监察御史,不久担任河南巡按,如今刚刚上任,正要有所建树,当然不能轻易放过孙腾霄等人,一定要从严审讯。

孙腾霄等人敲诈富商们理直气壮,次次都声称要告到官府,可是从来没有到过官府,哪里知道官府的厉害。结果一顿皮鞭加板子,就如实招供了,将他们在河南境内讹诈富商,以及杀死几十个无名无籍的乞丐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涂巡按当即按照故意杀人,分为主从,确定孙腾霄为首犯;其三十名亲信都参与杀人,所以确定为从犯;另外百余名跟随,都是沿途收留的乞丐贫民,仅仅参与哭闹,并没有参与杀人,因此分别予以笞杖,并将他们赶出开封府。

这是大案,涂巡按也不敢擅自执行,只能将首从各犯关押起来,将案情经过上报朝廷,请求将这些犯人重惩。三法司复核此案,刑部认为可以按照《大明律》“诈欺官私取财”条量刑,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大理寺认为孙腾霄等故意杀死无名无籍乞丐,借尸图赖,可以按照《大明律》“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规定,以尸体图赖而诈取财物,按照窃盗计赃,在一百二十两以上,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

两个法司部门的量刑大致相同,但所引律例不同,都察院则认为不应该按照敲诈来量刑,应该按照故意杀人来量刑,按照《大明律》“斗殴及故杀人”条规定,首犯应该处以斩刑,同谋下手杀人者绞,其余各杖一百。然后由都察院领衔上奏,请求皇帝核准。

弘治帝时年已经二十多岁,对政事已经很熟悉了,而且他特别关注法律,所以在细核案情始末之后,批示云:

“人命至重,此曹乃以为货殖,奸巧横出,所杀至数十人,罪难轻贷。其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并枭首示众,仍榜于天下知之。”

也就是说,人的生命是重要的,这些人居然用人的生命来“做买卖”,奸谋巧计横出,杀了数十人,罪大恶极不能轻饶了他们。其为首者,也就是孙腾霄,予以凌迟处死,其余三十名为从者,处斩,枭首示众,并且将这些人的罪行及刑罚处置的情况,写成榜文,使世人皆知,残害他人生命者,绝无好下场。

弘治帝确定将首犯凌迟处死,也有法律规定,因为《大明律》规定杀一家三人非死罪者,予以凌迟处死。这里虽然没有杀一家三人,但杀了几十个人,足可以比附杀一家三人来量刑。

三法司将弘治帝的旨意下达,河南巡按涂昇遵旨施行,将孙腾霄等人押赴市曹,一个个绑在追魂桩上,先让三十名亲信目睹孙腾霄被凌迟的经过,血淋淋的场面使这些亲信毛骨悚然,有的竟然吓得屎尿失禁。孙腾霄被凌迟处死之后,涂巡按下令将这三十名亲信依次斩首,割下头颅,然后传首开封府各属县进行枭示,并且张贴榜文,公布这些人的罪行。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知府平日没少接受程初阳的好处,更怕聚众闹事而酿成大祸,所以通知驻军千户严加戒备,并且立即报告河南巡按,希望巡按能采取非常措施。巡按代天子巡狩,权力极大,得知有人聚众闹事,也觉得事态严重,所以当即调集三百兵丁,再加上开封府县的衙役,集中了四百余人,这些兵丁浩浩荡荡地杀往程宅,将那些哭喊的人们全部抓获,押到巡按衙门,交巡按亲自审理。这时的巡按名叫涂昇,考中进士以后,被选为监察御史,不久担任河南巡按,如今刚刚上任,正要有所建树,当然不能轻易放过孙腾霄等人,一定要从严审讯。

孙腾霄等人敲诈富商们理直气壮,次次都声称要告到官府,可是从来没有到过官府,哪里知道官府的厉害。结果一顿皮鞭加板子,就如实招供了,将他们在河南境内讹诈富商,以及杀死几十个无名无籍的乞丐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涂巡按当即按照故意杀人,分为主从,确定孙腾霄为首犯;其三十名亲信都参与杀人,所以确定为从犯;另外百余名跟随,都是沿途收留的乞丐贫民,仅仅参与哭闹,并没有参与杀人,因此分别予以笞杖,并将他们赶出开封府。

这是大案,涂巡按也不敢擅自执行,只能将首从各犯关押起来,将案情经过上报朝廷,请求将这些犯人重惩。三法司复核此案,刑部认为可以按照《大明律》“诈欺官私取财”条量刑,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大理寺认为孙腾霄等故意杀死无名无籍乞丐,借尸图赖,可以按照《大明律》“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规定,以尸体图赖而诈取财物,按照窃盗计赃,在一百二十两以上,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

两个法司部门的量刑大致相同,但所引律例不同,都察院则认为不应该按照敲诈来量刑,应该按照故意杀人来量刑,按照《大明律》“斗殴及故杀人”条规定,首犯应该处以斩刑,同谋下手杀人者绞,其余各杖一百。然后由都察院领衔上奏,请求皇帝核准。

弘治帝时年已经二十多岁,对政事已经很熟悉了,而且他特别关注法律,所以在细核案情始末之后,批示云:

“人命至重,此曹乃以为货殖,奸巧横出,所杀至数十人,罪难轻贷。其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并枭首示众,仍榜于天下知之。”

也就是说,人的生命是重要的,这些人居然用人的生命来“做买卖”,奸谋巧计横出,杀了数十人,罪大恶极不能轻饶了他们。其为首者,也就是孙腾霄,予以凌迟处死,其余三十名为从者,处斩,枭首示众,并且将这些人的罪行及刑罚处置的情况,写成榜文,使世人皆知,残害他人生命者,绝无好下场。

弘治帝确定将首犯凌迟处死,也有法律规定,因为《大明律》规定杀一家三人非死罪者,予以凌迟处死。这里虽然没有杀一家三人,但杀了几十个人,足可以比附杀一家三人来量刑。

三法司将弘治帝的旨意下达,河南巡按涂昇遵旨施行,将孙腾霄等人押赴市曹,一个个绑在追魂桩上,先让三十名亲信目睹孙腾霄被凌迟的经过,血淋淋的场面使这些亲信毛骨悚然,有的竟然吓得屎尿失禁。孙腾霄被凌迟处死之后,涂巡按下令将这三十名亲信依次斩首,割下头颅,然后传首开封府各属县进行枭示,并且张贴榜文,公布这些人的罪行。

此案首犯孙腾霄原本是陕西大旱灾的受害者,如果当时官府能及时赈济灾民,遏制抢劫风潮,就不会出现大量灾民离开自己的家乡逃荒的情况,孙腾霄看不到富人纵犬伤人、灾民借尸图赖的情景,也就不会想到这种以他人的性命去敲诈富商钱财的办法。本来闹出人命,告到官府,官府进行详细勘验,不难看出是斗殴杀死,还是被故意杀死,但官府的不作为,使当事人望而却步,就给借尸图赖提供了机会。

明朝御案:无赖用人命碰瓷富商屡得手,团伙作案9年,终踢到铁板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知府平日没少接受程初阳的好处,更怕聚众闹事而酿成大祸,所以通知驻军千户严加戒备,并且立即报告河南巡按,希望巡按能采取非常措施。巡按代天子巡狩,权力极大,得知有人聚众闹事,也觉得事态严重,所以当即调集三百兵丁,再加上开封府县的衙役,集中了四百余人,这些兵丁浩浩荡荡地杀往程宅,将那些哭喊的人们全部抓获,押到巡按衙门,交巡按亲自审理。这时的巡按名叫涂昇,考中进士以后,被选为监察御史,不久担任河南巡按,如今刚刚上任,正要有所建树,当然不能轻易放过孙腾霄等人,一定要从严审讯。

孙腾霄等人敲诈富商们理直气壮,次次都声称要告到官府,可是从来没有到过官府,哪里知道官府的厉害。结果一顿皮鞭加板子,就如实招供了,将他们在河南境内讹诈富商,以及杀死几十个无名无籍的乞丐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涂巡按当即按照故意杀人,分为主从,确定孙腾霄为首犯;其三十名亲信都参与杀人,所以确定为从犯;另外百余名跟随,都是沿途收留的乞丐贫民,仅仅参与哭闹,并没有参与杀人,因此分别予以笞杖,并将他们赶出开封府。

这是大案,涂巡按也不敢擅自执行,只能将首从各犯关押起来,将案情经过上报朝廷,请求将这些犯人重惩。三法司复核此案,刑部认为可以按照《大明律》“诈欺官私取财”条量刑,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大理寺认为孙腾霄等故意杀死无名无籍乞丐,借尸图赖,可以按照《大明律》“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规定,以尸体图赖而诈取财物,按照窃盗计赃,在一百二十两以上,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

两个法司部门的量刑大致相同,但所引律例不同,都察院则认为不应该按照敲诈来量刑,应该按照故意杀人来量刑,按照《大明律》“斗殴及故杀人”条规定,首犯应该处以斩刑,同谋下手杀人者绞,其余各杖一百。然后由都察院领衔上奏,请求皇帝核准。

弘治帝时年已经二十多岁,对政事已经很熟悉了,而且他特别关注法律,所以在细核案情始末之后,批示云:

“人命至重,此曹乃以为货殖,奸巧横出,所杀至数十人,罪难轻贷。其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并枭首示众,仍榜于天下知之。”

也就是说,人的生命是重要的,这些人居然用人的生命来“做买卖”,奸谋巧计横出,杀了数十人,罪大恶极不能轻饶了他们。其为首者,也就是孙腾霄,予以凌迟处死,其余三十名为从者,处斩,枭首示众,并且将这些人的罪行及刑罚处置的情况,写成榜文,使世人皆知,残害他人生命者,绝无好下场。

弘治帝确定将首犯凌迟处死,也有法律规定,因为《大明律》规定杀一家三人非死罪者,予以凌迟处死。这里虽然没有杀一家三人,但杀了几十个人,足可以比附杀一家三人来量刑。

三法司将弘治帝的旨意下达,河南巡按涂昇遵旨施行,将孙腾霄等人押赴市曹,一个个绑在追魂桩上,先让三十名亲信目睹孙腾霄被凌迟的经过,血淋淋的场面使这些亲信毛骨悚然,有的竟然吓得屎尿失禁。孙腾霄被凌迟处死之后,涂巡按下令将这三十名亲信依次斩首,割下头颅,然后传首开封府各属县进行枭示,并且张贴榜文,公布这些人的罪行。

此案首犯孙腾霄原本是陕西大旱灾的受害者,如果当时官府能及时赈济灾民,遏制抢劫风潮,就不会出现大量灾民离开自己的家乡逃荒的情况,孙腾霄看不到富人纵犬伤人、灾民借尸图赖的情景,也就不会想到这种以他人的性命去敲诈富商钱财的办法。本来闹出人命,告到官府,官府进行详细勘验,不难看出是斗殴杀死,还是被故意杀死,但官府的不作为,使当事人望而却步,就给借尸图赖提供了机会。

《大明律》中规定,尊长被杀,卑幼私和者,要判杖徒之刑;卑幼被杀,尊长私和者,要判处杖刑。也就是说,只要是出现人命,就不允许私和,但民间普遍存在私和的现象,可以看出百姓对官府并不信任。孙腾霄故意找富商巨贾寻衅滋事,招惹他们进行斗殴,然后以殴人伤命为名,杀死那些无籍无名的乞丐进行图赖,而且每次都能得逞,若不是遇上势力强大而与官府相勾结的富商程初阳,他这种生意可能还会进行下去,不知道还有多少饥民乞丐会死于非命。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知府平日没少接受程初阳的好处,更怕聚众闹事而酿成大祸,所以通知驻军千户严加戒备,并且立即报告河南巡按,希望巡按能采取非常措施。巡按代天子巡狩,权力极大,得知有人聚众闹事,也觉得事态严重,所以当即调集三百兵丁,再加上开封府县的衙役,集中了四百余人,这些兵丁浩浩荡荡地杀往程宅,将那些哭喊的人们全部抓获,押到巡按衙门,交巡按亲自审理。这时的巡按名叫涂昇,考中进士以后,被选为监察御史,不久担任河南巡按,如今刚刚上任,正要有所建树,当然不能轻易放过孙腾霄等人,一定要从严审讯。

孙腾霄等人敲诈富商们理直气壮,次次都声称要告到官府,可是从来没有到过官府,哪里知道官府的厉害。结果一顿皮鞭加板子,就如实招供了,将他们在河南境内讹诈富商,以及杀死几十个无名无籍的乞丐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涂巡按当即按照故意杀人,分为主从,确定孙腾霄为首犯;其三十名亲信都参与杀人,所以确定为从犯;另外百余名跟随,都是沿途收留的乞丐贫民,仅仅参与哭闹,并没有参与杀人,因此分别予以笞杖,并将他们赶出开封府。

这是大案,涂巡按也不敢擅自执行,只能将首从各犯关押起来,将案情经过上报朝廷,请求将这些犯人重惩。三法司复核此案,刑部认为可以按照《大明律》“诈欺官私取财”条量刑,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大理寺认为孙腾霄等故意杀死无名无籍乞丐,借尸图赖,可以按照《大明律》“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规定,以尸体图赖而诈取财物,按照窃盗计赃,在一百二十两以上,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

两个法司部门的量刑大致相同,但所引律例不同,都察院则认为不应该按照敲诈来量刑,应该按照故意杀人来量刑,按照《大明律》“斗殴及故杀人”条规定,首犯应该处以斩刑,同谋下手杀人者绞,其余各杖一百。然后由都察院领衔上奏,请求皇帝核准。

弘治帝时年已经二十多岁,对政事已经很熟悉了,而且他特别关注法律,所以在细核案情始末之后,批示云:

“人命至重,此曹乃以为货殖,奸巧横出,所杀至数十人,罪难轻贷。其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并枭首示众,仍榜于天下知之。”

也就是说,人的生命是重要的,这些人居然用人的生命来“做买卖”,奸谋巧计横出,杀了数十人,罪大恶极不能轻饶了他们。其为首者,也就是孙腾霄,予以凌迟处死,其余三十名为从者,处斩,枭首示众,并且将这些人的罪行及刑罚处置的情况,写成榜文,使世人皆知,残害他人生命者,绝无好下场。

弘治帝确定将首犯凌迟处死,也有法律规定,因为《大明律》规定杀一家三人非死罪者,予以凌迟处死。这里虽然没有杀一家三人,但杀了几十个人,足可以比附杀一家三人来量刑。

三法司将弘治帝的旨意下达,河南巡按涂昇遵旨施行,将孙腾霄等人押赴市曹,一个个绑在追魂桩上,先让三十名亲信目睹孙腾霄被凌迟的经过,血淋淋的场面使这些亲信毛骨悚然,有的竟然吓得屎尿失禁。孙腾霄被凌迟处死之后,涂巡按下令将这三十名亲信依次斩首,割下头颅,然后传首开封府各属县进行枭示,并且张贴榜文,公布这些人的罪行。

此案首犯孙腾霄原本是陕西大旱灾的受害者,如果当时官府能及时赈济灾民,遏制抢劫风潮,就不会出现大量灾民离开自己的家乡逃荒的情况,孙腾霄看不到富人纵犬伤人、灾民借尸图赖的情景,也就不会想到这种以他人的性命去敲诈富商钱财的办法。本来闹出人命,告到官府,官府进行详细勘验,不难看出是斗殴杀死,还是被故意杀死,但官府的不作为,使当事人望而却步,就给借尸图赖提供了机会。

《大明律》中规定,尊长被杀,卑幼私和者,要判杖徒之刑;卑幼被杀,尊长私和者,要判处杖刑。也就是说,只要是出现人命,就不允许私和,但民间普遍存在私和的现象,可以看出百姓对官府并不信任。孙腾霄故意找富商巨贾寻衅滋事,招惹他们进行斗殴,然后以殴人伤命为名,杀死那些无籍无名的乞丐进行图赖,而且每次都能得逞,若不是遇上势力强大而与官府相勾结的富商程初阳,他这种生意可能还会进行下去,不知道还有多少饥民乞丐会死于非命。

弘治帝身为君主,并没有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同是生命,都应该尊重,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大明律》虽然规定了故意杀人要被严惩,但没有凌迟处死之条。这个案件有几十个人惨死,而且孙腾霄等人以人命进行诈骗,罪行深重,必须严惩,才能以儆效尤,这也是古代的司法原则。弘治帝把握了这个尺度,将首犯孙腾霄凌迟处死,从犯斩首枭示,显然是加重处罚,而且他让有关部门将此事书写成榜文,四处张贴以公布于众,也是为了实现辟以止辟,刑期于无刑的原则。也就是说,杀人是为了制止杀人,用重刑是期待没有重刑,这种理念一直是古代所提倡的,弘治帝将之发挥得淋漓尽致。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在河南开封府发生一个“碰瓷”案件。“碰瓷”在古代称为讹诈,按照《大明律》的规定,讹诈官府及私人的钱财物品者,要按照讹诈的金额,以财物窃盗治罪即可。

然而弘治皇帝朱佑樘却亲自对此案作批示,将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首并枭首示众,还将此事榜示天下,警告再有类似案件,一律严惩不贷。那这是什么原因使得朱佑樘大动肝火呢?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律外用刑的体现呢?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陕西发生大旱,许多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外地谋生。在逃荒的人群中,有一位名叫孙腾霄的人,原本家道富有,是个土财主,但在大灾之下,也难以自保,饥民们先是将他们家的粮食全抢了,后来饥民们又将他们家的房屋给拆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孙腾霄只好带着几名仆人加入逃荒的队伍,前往河南地区。

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他们终于进入河南的一个县城,此时的他们疲惫不堪,正想席地休息一下,却不想看到一个乞丐在一家富商门前乞讨。富商纵犬驱赶,放出一只恶狗将一个乞丐的大腿咬了。乞丐自认倒霉,用破布包扎一下,依然行乞,却不想染上狂犬病,一命呜呼了。乞丐也有亲属及同行人,不一会儿便抬着尸体到富商家说理。富商见人死了,也知道理亏,更怕染上官司,所以给了乞丐亲属一些粮食及银钱,让他们具结永不反悔的文书,算是了结。

做者无心,看者有意,孙腾霄认为这是敲诈钱财的好机会。虽然都是逃荒,别人大多是拿着打狗棍及破碗出来的,孙腾霄家里粮食被抢,房屋被拆,但家中细软具在,算是有钱之人。因为有钱,也就不用沿街乞讨,所以一行人并没有挨饿,只是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难免受人白眼。

孙腾霄看到富商给乞丐亲属们粮食钱财,是因为闹出人命而被敲诈,于是心生一计:用一些钱财买来衣服食品,以此诱惑逃荒的乞丐跟随自己,然后带着几个仆人,到处打听那些无背景的富商以待下手。

来到渑池县,他们探得有一个富商,名叫顾士贞,系山西太原人士,因贩卖皮毛,挣下一些家私,在渑池县也算是上等人家。顾老板是外乡人,在县里没有亲朋好友,虽然结交衙门里的一些书吏,但他们的权力有限,充其量保证他的店铺不受骚扰。

孙腾霄见顾老板没有什么强硬后台,知道有机可乘,便化装成一个商人,带了几张狗皮,找顾老板交易。孙腾霄把狗皮想以虎皮的价格出售,顾老板当然不同意,孙腾霄便骂了起来。顾老板让伙计驱赶,孙腾霄的几个仆人就上来殴打。本来孙腾霄人多势众,斗殴应该占上风,但他们本就意不在此,早就有几人互殴受伤,混在人群中,孙腾霄呼啸一声,率领众人,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顾老板还以为伙计们个个奋勇,赏了每个伙计一钱银子,让他们用心防范,不让闲杂人等闯进店铺。

孙腾霄等人逃走之后,找来一个老乞丐,给他吃食,问明籍贯,又得知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便将他带到僻静之处,活生生殴打致死。其后孙腾霄令仆人找来门板,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让仆人抬到顾老板到店铺,将尸体放在门口,众人号啕大哭,有的说是打死爹爹,也有的说打死叔叔,还有的说打死姑父,都要顾老板偿命。顾老板此时叫苦不迭,埋怨伙计下手太重,竟然把人打死,如今人命关天,如何了结呢?有个伙计比较伶俐,找到孙腾霄要求私了。

孙腾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最初也是心虚,所以一开口仅要二十两银。顾老板一看,也知道他们是行诈,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略微讨价还价,便以十五两银子成交了,具结文书,让伙计看着孙腾霄等人到郊外野岭将老乞丐焚化,算是自认倒霉。

孙腾霄尝到甜头,就开始干起这个营生,所开价码也越来越大。他让愿意跟随自己的人为随从,以自己从家乡带出来的人为亲信,形成小团体。孙腾霄带着这些人开始流浪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有跟随之人为他乞讨生财,也有亲信四处打探谁家富有。一旦打探清楚,孙腾霄便带着几个人前往与富家进行交易,将自己沿途搜罗的土特产强行卖给富家,如果富家给价过低,或者不愿意买货,便故意辱骂,逼迫富家叫奴仆驱赶,于是他们借势殴打,故意受伤而惨败逃去。到了晚上就在跟随之人中选择老弱的,将他们杀死,然后与亲信一起把尸体抬到富家,所有人一起哭泣,声称要去告官。富家害怕人命案件,就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来安抚他们,签订永不反悔文书,然后看着他们把尸体焚烧成灰,算是了事。

就这样,孙腾霄一路敲诈,不知道诈得多少钱财,而前后杀了的几十个人,都是无名无籍的乞丐,反正只要给他们一些衣食就能把他们骗来,杀了他们也没有苦主,他的团体也越来越大。

孙腾霄等人一路敲诈钱财,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辗转来到了开封府,这里豪商富贾的店铺鳞次栉比,达官贵人比邻而居,是孙腾霄理想的居住之所。但一个外乡人想在他乡谋生,并不容易,孙腾霄只有故伎重演,用人命讹诈钱财,然后养活百余名亲信与随从,活得有声有色。殊不知开封府是藏龙卧虎之地,并不是每个豪商富贾都是好敲诈的,他们当中有的人上通官府,下结捕役与三教九流都有来往,手眼通天。

开封府有一个富商大贾,名叫程初阳,是安徽休宁县人,做买卖赚得无数钱财,此人不但善于做买卖,而且能结交官府。也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从户部领了个供应河南军需的好生意,这可是最肥的差事。

程初阳赚了大钱,更加注重结交官府,以致开封府大小官吏没有不认识他的,没有不受过他的好处的,连地方豪侠也与他结纳,驻守军官也与他结拜为金兰弟兄,不但三班衙役听他指使,就是巡抚、巡按也时常拜访他家,对他有求必应,可见程初阳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孙腾霄初来乍到,不知道程初阳的厉害,便上门请求做生意。程初阳是个大商人,如何看得上这类做小买卖的人,当下就拒绝了,于是孙腾霄指挥手下辱骂,惹得程初阳大怒,喊来家人进行驱赶,双方相互殴打,互有损伤。程初阳人多势众,孙腾霄等人不敌,便搀扶受伤之人,狼狈逃窜,程初阳也没有让人追赶,只是嘱咐家人小心防范,不能再让陌生人上门叨扰,然后便出外赴宴去了。

程初阳傍晚回家,只见门前有百余人正在哭喊,两个门板上安放着两具尸体,说是程初阳纵仆杀人,声言要告官索命。程初阳见这些人气势汹汹,知道他们不可理喻,也怕他们群情激愤,若是此时回家,被他们拦阻,弄不好自己会被打伤,所以不敢进家门,就直接来到开封府衙,请求知府援助。

知府平日没少接受程初阳的好处,更怕聚众闹事而酿成大祸,所以通知驻军千户严加戒备,并且立即报告河南巡按,希望巡按能采取非常措施。巡按代天子巡狩,权力极大,得知有人聚众闹事,也觉得事态严重,所以当即调集三百兵丁,再加上开封府县的衙役,集中了四百余人,这些兵丁浩浩荡荡地杀往程宅,将那些哭喊的人们全部抓获,押到巡按衙门,交巡按亲自审理。这时的巡按名叫涂昇,考中进士以后,被选为监察御史,不久担任河南巡按,如今刚刚上任,正要有所建树,当然不能轻易放过孙腾霄等人,一定要从严审讯。

孙腾霄等人敲诈富商们理直气壮,次次都声称要告到官府,可是从来没有到过官府,哪里知道官府的厉害。结果一顿皮鞭加板子,就如实招供了,将他们在河南境内讹诈富商,以及杀死几十个无名无籍的乞丐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涂巡按当即按照故意杀人,分为主从,确定孙腾霄为首犯;其三十名亲信都参与杀人,所以确定为从犯;另外百余名跟随,都是沿途收留的乞丐贫民,仅仅参与哭闹,并没有参与杀人,因此分别予以笞杖,并将他们赶出开封府。

这是大案,涂巡按也不敢擅自执行,只能将首从各犯关押起来,将案情经过上报朝廷,请求将这些犯人重惩。三法司复核此案,刑部认为可以按照《大明律》“诈欺官私取财”条量刑,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大理寺认为孙腾霄等故意杀死无名无籍乞丐,借尸图赖,可以按照《大明律》“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规定,以尸体图赖而诈取财物,按照窃盗计赃,在一百二十两以上,将首犯处绞,从犯杖责流放。

两个法司部门的量刑大致相同,但所引律例不同,都察院则认为不应该按照敲诈来量刑,应该按照故意杀人来量刑,按照《大明律》“斗殴及故杀人”条规定,首犯应该处以斩刑,同谋下手杀人者绞,其余各杖一百。然后由都察院领衔上奏,请求皇帝核准。

弘治帝时年已经二十多岁,对政事已经很熟悉了,而且他特别关注法律,所以在细核案情始末之后,批示云:

“人命至重,此曹乃以为货殖,奸巧横出,所杀至数十人,罪难轻贷。其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并枭首示众,仍榜于天下知之。”

也就是说,人的生命是重要的,这些人居然用人的生命来“做买卖”,奸谋巧计横出,杀了数十人,罪大恶极不能轻饶了他们。其为首者,也就是孙腾霄,予以凌迟处死,其余三十名为从者,处斩,枭首示众,并且将这些人的罪行及刑罚处置的情况,写成榜文,使世人皆知,残害他人生命者,绝无好下场。

弘治帝确定将首犯凌迟处死,也有法律规定,因为《大明律》规定杀一家三人非死罪者,予以凌迟处死。这里虽然没有杀一家三人,但杀了几十个人,足可以比附杀一家三人来量刑。

三法司将弘治帝的旨意下达,河南巡按涂昇遵旨施行,将孙腾霄等人押赴市曹,一个个绑在追魂桩上,先让三十名亲信目睹孙腾霄被凌迟的经过,血淋淋的场面使这些亲信毛骨悚然,有的竟然吓得屎尿失禁。孙腾霄被凌迟处死之后,涂巡按下令将这三十名亲信依次斩首,割下头颅,然后传首开封府各属县进行枭示,并且张贴榜文,公布这些人的罪行。

此案首犯孙腾霄原本是陕西大旱灾的受害者,如果当时官府能及时赈济灾民,遏制抢劫风潮,就不会出现大量灾民离开自己的家乡逃荒的情况,孙腾霄看不到富人纵犬伤人、灾民借尸图赖的情景,也就不会想到这种以他人的性命去敲诈富商钱财的办法。本来闹出人命,告到官府,官府进行详细勘验,不难看出是斗殴杀死,还是被故意杀死,但官府的不作为,使当事人望而却步,就给借尸图赖提供了机会。

《大明律》中规定,尊长被杀,卑幼私和者,要判杖徒之刑;卑幼被杀,尊长私和者,要判处杖刑。也就是说,只要是出现人命,就不允许私和,但民间普遍存在私和的现象,可以看出百姓对官府并不信任。孙腾霄故意找富商巨贾寻衅滋事,招惹他们进行斗殴,然后以殴人伤命为名,杀死那些无籍无名的乞丐进行图赖,而且每次都能得逞,若不是遇上势力强大而与官府相勾结的富商程初阳,他这种生意可能还会进行下去,不知道还有多少饥民乞丐会死于非命。

弘治帝身为君主,并没有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同是生命,都应该尊重,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大明律》虽然规定了故意杀人要被严惩,但没有凌迟处死之条。这个案件有几十个人惨死,而且孙腾霄等人以人命进行诈骗,罪行深重,必须严惩,才能以儆效尤,这也是古代的司法原则。弘治帝把握了这个尺度,将首犯孙腾霄凌迟处死,从犯斩首枭示,显然是加重处罚,而且他让有关部门将此事书写成榜文,四处张贴以公布于众,也是为了实现辟以止辟,刑期于无刑的原则。也就是说,杀人是为了制止杀人,用重刑是期待没有重刑,这种理念一直是古代所提倡的,弘治帝将之发挥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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