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有一種說法:并世譯才屬嚴林。意思是翻譯家裡邊,他倆是top2.但是據說嚴複頗為不屑,認為林抒這種二把刀,自己跟他放在一起是掉價了。嚴複的意思是:林抒自己并不懂英語,卻跟人合作,翻譯了英語小說一百六七十種。連外語都不懂的人,怎麼能叫翻譯家呢?
嚴複認為好的翻譯,需要信達雅三個标準。林抒隻負責雅。據說情況是這樣的,有多年生活經驗的水手,半生出海,也就半懂不懂了一些英語,于是把《湯姆叔叔的小屋》的意思翻譯過來給林抒,林抒大筆一揮,把漢譯書名寫作《黑奴籲天錄》。你看看,這都哪跟哪。
至于福爾摩斯,為什麼沒有音譯為胡爾摩斯,有傳言說是林抒翻譯的,因為林抒是胡劍人,hf不分,是以這麼翻譯的。
然後就真有好事者進行了考證,去圖書館查閱古籍,翻閱了民國時期的期刊。查到了1908年林抒确實翻譯為“福爾摩斯”(實際上林纾關于福爾摩斯故事的隻有一篇,就是1908年翻譯的《歇洛克奇案開場》)。
可是,林抒并不是最早翻譯福爾摩斯的人。更早的偵探小說翻譯在十九世紀末(1896年)就開始了。而福爾摩斯這個翻譯第一次出現,據考證是在1902年,黃鼎翻譯為“休洛克·福而摩司”。是以,這個翻譯并不是大名鼎鼎的胡劍人林抒的創造。
但問題是:黃鼎也是胡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