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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購買光餅,竟詐騙攤主一萬多元

現如今,移動支付愈發普及,相關騙局屢見不鮮。近期,福安市檢察院就辦理了一起以支付寶花呗返利為由實施詐騙犯罪的案件。

據了解,2020年8月,鄭某某到一小攤販處購買光餅,掃碼付款前,鄭某某詢問攤主是否有紅包碼,讓他掃個紅包再付款。攤主陳阿姨的年過五旬,對此知之甚少,同意将手機交給熟客鄭某某讓其操作。過程中,鄭某某意外發現陳阿姨支付寶花呗額度為人民币6800元,遂産生了據為己有的想法。随後,鄭某某以“可以在支付寶上種樹、養雞等取得優惠券、花呗支出1元返還8元優惠券”等為由,用陳阿姨的手機掃描自己的收款二維碼,輸入人民币1元給陳阿姨确認,再乘陳阿姨不備将金額改為人民币6800元,陳阿姨誤以為是人民币1元而輸入支付密碼,導緻該款當場支付給了鄭某某。

得逞後,鄭某某發現陳阿姨的花呗又多出人民币4000元的額度,故技重施,謊稱第一次操作失敗,陳阿姨信以為真并再次輸入支付密碼。至此,鄭某某盜走了被害人陳阿姨支付寶的花呗款共計人民币10800元。

若幹天後,陳阿姨收到還款短信才驚覺上當受騙遂報警。2020年11月5日,福安市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對鄭某某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移動支付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産生了交易風險。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提高警惕,不要将自己的手機轉借他人使用,掃碼支付、轉賬付款、輸入密碼前務必仔細确認,以防止财産損失。

轉載自:新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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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掌上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