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甘肅網甘肅法律新聞(新甘肅甘肅法律新聞記者王吉魯)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3月10日上午,象征公平正義的法律之聲在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響起,依法舉行公開聽證會,審理被告人渤海故意殺人案,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派法官出庭支援起訴。這起案件是2003年在嘉峪關市發生的一起死亡案件,渤海潛逃了17年,最後他無法逃脫法的審判,等待他,将受到法律的嚴懲。
被告人于海,男名于爽,1967年2月3日出生于内蒙古巴彥加爾族,2020年10月7日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刑事拘留,同年10月19日被捕。
檢察機關稱, 2003 年 8 月 23 日晚,被告人渤海前往賈峪關市文化區附近的一名張岚娼,步行到嘉峪關市托賓湖公園發生性關系。兩人發生沖突毆打後,渤海随後連續幾次用磚頭砸張的頭,導緻他死亡。據确定,死者張屢被鈍器(磚石)反複擊中頭部,死于腦損傷。事件發生後,渤海于2020年9月16日在内蒙古巴彥嘎市林和區潛逃并被捕。
由于本案屬于重大刑事案件,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三條規則"的要求,召開庭前會議,充分聽取控辯雙方在程式問題上的意見。被告人于海明自願出庭認罪,并提出賠償被害人親屬的損失。庭審中,法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和辯護人的抗辯權。由于案件的嚴重性,法院休庭,并在稍後判刑。
來源:甘肅法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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