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約翰福音記載着耶稣和一個行淫女人的故事,非常值得揣摩和玩味。這個故事告訴了我們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當人性和社會規則之間産生沖突時,道德審判似乎是解決沖突最有效的方法。

一天,耶稣正在聖殿裡講道,幾個企圖陷害他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帶來了一個女人,問他:“這個女人在行淫時被抓到。摩西法律規定,這樣的女人應該用石頭打死。你認為怎樣?”耶稣彎着身子,用指頭在地上畫字。那些人不停地追問,耶稣便直起身來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說完了這些話,耶稣又彎下身在地上畫字。那些想要陷害耶稣的人都悄悄地溜走了,最後,隻剩下耶稣和那個女人。這時,耶稣就站起來,問她:“婦人,他們都哪裡去了?沒有人留下來定你的罪嗎?”女人說:“先生,沒有。”耶稣便說:“好,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别再犯罪。”
這個故事存在着一個十分可怕的假設性的前提,如果你犯過罪就不能追究他人的犯罪,或者說如果你犯過同樣的錯誤,就不能用既有的規則去追究他人的責任。在這個前提下,耶稣實施了道德審判,他用人們内心的道德力量改變了人們自己的行為方式和行為動機。故事中的那些試圖陷害耶稣的經學講師和摩利賽人給耶稣設定了一個兩難困境,如果耶稣認可摩西法律,那個行淫的女人就可能因耶稣認可摩西法律被人用石頭打死,進而失去生命,耶稣就得背負缺乏同情心,漠視人類生命的惡名;如果耶稣不認可摩西法律,他們就會說耶稣自己都不遵守規則 ,耶稣自然就不能要求其他人遵守規則,進而形成一個在人性和規則之間的兩難選擇。在兩難選擇裡道德審判是最好的解困方法。耶稣就是用“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誰就用先用石頭打她”的假設性前提,将他人給自己制造的兩難困境轉化成為對他人的道德審判,将兩難之難用道德審判的方法轉送給了對方。經學講師和摩利賽人因為對自己犯罪的恐懼而灰溜溜地逃走了。
耶稣用道德審判的方式審判了幾個試圖構陷他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故事裡的耶稣正是在假設人人都有罪的前提下作出了以上的判斷。從本質上講,他追究的就是人們的思想罪,若從人類思想的角度來看,每個人都是行淫的罪犯。思想是預謀,行為是現行,把思想的過錯和行為的過錯當作同一個東西是人類社會産生道德審判的理論基礎。
然而,有人在向國人解讀這個故事的時候,不僅囫囵吞棗,生吞活剝,還刻意掩飾這個故事所要傳遞的真正資訊,而且在耶稣假設人人有罪的前提之下,又假定了一個或然性的前提,認為隻有在專制社會裡,人們才組織道德法庭,才進行道德審判,好像道德審判不是自古就有的,也不是地球人的發明創造一樣。在一篇博文中,他們這樣說:“在任何專制體制下,都必然盛行嚴酷的道德法庭,其職責便是以道德的名義把人性當作罪惡來審判。事實上,用這樣的尺度衡量,每個人都是有罪的,至少都是潛在的罪人。可是,也許正因為如此,道德審判反而更能夠激起瘋狂的熱情。”這是博文的主人解讀耶稣和行淫女人的故事後得出的結論,這樣的結論如果不是誤導閱聽人,就是别有用心。試問,人性如果不用人類的道德進行衡量,拿什麼來判斷人性的善惡,經學講師和摩利賽人構陷耶稣的行為難道不是人性之惡的社會表現。真正需要警惕的是假借道德審判之名而實施的惡行。
道德審判不僅僅存在于專制社會裡,它存在于人類社會的每一個角落。我們不能因反對人與人之間的殘酷鬥争,而否定道德審判的存在價值。從以上故事可以看出,如果既有的規則和人性之間産生了沖突,隻有道德審判才能避免沖突激化,解決沖突沖突。人們反對的是道德教師爺而不是人類的道德。道德是人類社會存在的共同基礎,沒有道德的社會是不可想象的。
我們決不能因為反對道德綁架而忽視道德審判的存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