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反映
他的兒子在蹦床公園裡摔骨折了
醫藥費一直和場館方面談不攏
郭先生:我當時小孩子在這裡跳的時候,跳完結束之後,從這裡走過來,走到這個蹦面的時候,旁邊有個小朋友一直在跳,跳的時候他就走路不穩,側身倒地,摔在這個邊上。
郭先生的兒子今年12歲
平時在安徽讀書
寒暑假和節假日會來杭州
他說去年8月5号
兒子在上城區大農港路1218号的
彈刻運動中心玩蹦床時
發生了意外
醫院診斷為左肱骨遠端髁上骨折
孩子的胳膊上打了三根鋼釘
郭先生:醫藥費花了19617塊錢好像是,總共住院治療了3次。
記者:怎麼那麼久了沒處理好?
郭先生:一個治療時間,另外一個治療完成之後小孩子就回家上學去了,後面工作原因基本都在外地,這段時間才傳回杭州,抓緊及時來處理一下。
郭先生說他和商家溝通過幾次
都沒有達成一緻
郭先生:我當時跟他報的費用是4萬多一點,因為我畢竟也在工作,我在杭州照顧他五十多天,我的損失也很大,他們這邊沒有同意我的要求。後面我要求他們補償全額的醫藥費用,他們讓我走學校的學生平安保險,學平險走完之後按照差額給我補齊。
記者:他們為什麼叫你走學平險?
郭先生:這個我不知道,這或許是他們推脫的理由吧 ,我現在的訴求就是讓他們把我的醫藥費全部承擔掉,其他的損失我們自己承擔。
郭先生認為孩子摔傷
場館有很大一部分責任
郭先生:第一,安全員并沒有在監視孩子的運動,如果孩子不能走,跨越蹦面,他最起碼要做到及時阻止。然而他并沒有看到,我孩子才會走過去,安全員的責任沒有盡到,這方面肯定是要彈刻體育來負責任的。
記者:你當時在場嗎?
郭先生:我當時并不在場。
郭先生說當天是朋友帶孩子來玩的
後來他通過監控視訊看到了現場的情況
杭州上城區彈刻運動中心 錢主管:孩子在蹦床上走,我們的安全員就在他身邊,也一直在維護所有的秩序,但是當我們的安全員轉頭的時候,他突然啟動往其他的蹦床上去蹦,跑過去了,摔倒導緻骨折。他在場館違反了我們相應的規則,他受傷了,我們願意出一部分的賠償,但是不能按照全額賠償由我們來承擔。
記者:在蹦床上我們有哪些要求?
杭州上城區彈刻運動中心 錢主管:兩個要求是最基本的,第一,不要兩個人一起蹦跳;第二,不要跨越蹦床蹦跳,這個地上也貼着,廣播上也在廣播。
錢主管表示
場館内的安全标志和提醒都是到位的
記者看到場館多處貼着提示
如禁止2人或2人以上同一個蹦面
禁止從高處跳下蹦面等等
入場須知中寫道
請正确使用場内裝置
預防人身受傷
否則責任自負
顧客須知裡說
1.4米以下兒童
必須在至少一名監護人陪同下入場
場館不提供一對一的看護服務
監護人應全程履行看護義務
以免發生意外
從業人員表示
顧客入場前都要簽訂一份安全協定
其中用紅字标注提醒
盡量分開活動
避免多人在同一張蹦床上運動而負傷
請勿跨越多個蹦面進行蹦跳
如果是以造成任何損傷
本場館不承擔任何責任
杭州上城區彈刻運動中心 錢主管:當時我們跟他說的,正常情況,我們隻能承擔場館責任,您既然在我們這裡受傷了,我們也不希望事情發生,我們畢竟也是經營機關,是以20%到30%,适當的我們也可以提高一下。他就要求我們全額賠償,我說我們沒辦法全額賠償醫藥費。給他出了一個主意,如果說他經濟比較困難,孩子在讀書是有學平險的,學平險報掉以後由我們公司來承擔,這樣可以把事情大事化小,我們隻是這樣的一種協商。
晚些時候錢主管回複
不友善提供監控視訊
還是希望說明以下幾點:
場館通過進場安全宣導
地貼、牆貼、安全協定
定時廣播等多種方式進行了安全告知
第二現場有從業人員進行管理
發生意外是一瞬間的事
第三從孩子受傷已經進行了多次協商
一再申明大家都不希望意外發生
願意承擔費用的20%-30%
郭先生不接受
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