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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遭質疑?女拳師又跳出來說自己沒有保障,真是可笑!

作者:狐白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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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這麼說。

民法典還應該修改,兒媳婦收了公婆的彩禮,住着公婆出資的房子,用着公婆買的車,最後兒子、兒媳繼承了公婆的房産,但是民法典規定法律上沒義務贍養公婆,從道理上講也應該贍養,不贍養公婆,就不應該繼承公婆的财産,給兒子的房産也等于給了兒媳和孫子。女婿也一樣,如果女兒女婿住着父母(丈人、丈母的)房子,繼承了他們的财産,女婿也應該贍養丈人、丈母娘。

民法典遭質疑?女拳師又跳出來說自己沒有保障,真是可笑!

這個時候就有人拿孩子說事情,但是再說之前能不能仔細想想,婆婆不是女孩子過來的嗎?怎麼兒子是自己的,孫子就不是兒媳婦的!如果這樣的話,婆婆才虧呢!含辛茹苦養大的兒子最後掙錢了養别的女人和她的孩子!是以子嗣綿延,生生不息是人類乃至整個世界的自然規律,不是給誰生的!是你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不要把所有權和使用權搞混淆了。兒子是所有權,即父母買給兒子;兒媳僅是使用權,隻是婚姻關系賦予的,當婚姻關系結束,這種賦予就終結。因為這些都是兒子的婚前财産。至于說彩禮别忘了還有陪嫁,通常情況兩者基本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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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幫人把五千年文化弄得不西不中,下一代都得贍養老人!這樣代代好,不養的結果是代代老了沒有安全感!人都有老的一天!

不管房産證上有沒有媳婦的名字,不出一分錢就能享受住房車等,這是不争的事實,直至最後雖是兒子繼承公婆房産,但兒媳婦卻能不花一分錢就能享受這一切甚至可能繼承丈夫的财産,這也是不争的事實,怎能有網友昧着良心說兒媳婦沒得到丁點實惠呢?

你的财産那麼值錢呢?套牢兒子3口人?你那都是給兒子的,一碼是一碼。

民法典遭質疑?女拳師又跳出來說自己沒有保障,真是可笑!

一對一直接對話,兒媳的對話者是丈夫,孫子的直接對話者是父親,各拎個不要弄成一鍋粥。

房子功能是居住,兒媳住着公婆的房子幾十年,房子又給了兒媳的子女,居然說房子是公婆給兒子買的,兒媳沒有給公婆養老的義務,天理何在,中華傳統美德全要丢掉嗎?

我覺得那條法律很公正,我朋友結婚十多年了,你上面所說的彩禮,我是一分沒見(我朋友父母也是一分沒見,更别說收到了)還有就是朋友跟他老公在一起住的房子,不管是出租屋還是買的房子,公婆都沒有掏過一塊錢。結婚辦酒的酒席錢,公婆也沒出過一塊,車子也是他們婚後自己買滴。請問你說這條民法典哪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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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公正的,還有人反對?反對的理由也站不住腳呀!繼承的人,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可都沒有兒媳和女婿呀。贍養其實對應的是扶養,因為父母扶養我們長大,是以我們贍養父母。

兒媳不能繼承公婆财産啊,是兒子繼承了,兒子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贍養公婆也是因為兒子兒媳是兩口子,互相幫扶,民法典想得挺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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