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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遭质疑?女拳师又跳出来说自己没有保障,真是可笑!

作者:狐白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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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这么说。

民法典还应该修改,儿媳妇收了公婆的彩礼,住着公婆出资的房子,用着公婆买的车,最后儿子、儿媳继承了公婆的房产,但是民法典规定法律上没义务赡养公婆,从道理上讲也应该赡养,不赡养公婆,就不应该继承公婆的财产,给儿子的房产也等于给了儿媳和孙子。女婿也一样,如果女儿女婿住着父母(丈人、丈母的)房子,继承了他们的财产,女婿也应该赡养丈人、丈母娘。

民法典遭质疑?女拳师又跳出来说自己没有保障,真是可笑!

这个时候就有人拿孩子说事情,但是再说之前能不能仔细想想,婆婆不是女孩子过来的吗?怎么儿子是自己的,孙子就不是儿媳妇的!如果这样的话,婆婆才亏呢!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最后挣钱了养别的女人和她的孩子!所以子嗣绵延,生生不息是人类乃至整个世界的自然规律,不是给谁生的!是你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不要把所有权和使用权搞混淆了。儿子是所有权,即父母买给儿子;儿媳仅是使用权,只是婚姻关系赋予的,当婚姻关系结束,这种赋予就终结。因为这些都是儿子的婚前财产。至于说彩礼别忘了还有陪嫁,通常情况两者基本对等。

民法典遭质疑?女拳师又跳出来说自己没有保障,真是可笑!

这帮人把五千年文化弄得不西不中,下一代都得赡养老人!这样代代好,不养的结果是代代老了没有安全感!人都有老的一天!

不管房产证上有没有媳妇的名字,不出一分钱就能享受住房车等,这是不争的事实,直至最后虽是儿子继承公婆房产,但儿媳妇却能不花一分钱就能享受这一切甚至可能继承丈夫的财产,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怎能有网友昧着良心说儿媳妇没得到丁点实惠呢?

你的财产那么值钱呢?套牢儿子3口人?你那都是给儿子的,一码是一码。

民法典遭质疑?女拳师又跳出来说自己没有保障,真是可笑!

一对一直接对话,儿媳的对话者是丈夫,孙子的直接对话者是父亲,各拎个不要弄成一锅粥。

房子功能是居住,儿媳住着公婆的房子几十年,房子又给了儿媳的子女,居然说房子是公婆给儿子买的,儿媳没有给公婆养老的义务,天理何在,中华传统美德全要丢掉吗?

我觉得那条法律很公正,我朋友结婚十多年了,你上面所说的彩礼,我是一分没见(我朋友父母也是一分没见,更别说收到了)还有就是朋友跟他老公在一起住的房子,不管是出租屋还是买的房子,公婆都没有掏过一块钱。结婚办酒的酒席钱,公婆也没出过一块,车子也是他们婚后自己买滴。请问你说这条民法典哪有问题?

民法典遭质疑?女拳师又跳出来说自己没有保障,真是可笑!

这么公正的,还有人反对?反对的理由也站不住脚呀!继承的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可都没有儿媳和女婿呀。赡养其实对应的是扶养,因为父母扶养我们长大,所以我们赡养父母。

儿媳不能继承公婆财产啊,是儿子继承了,儿子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赡养公婆也是因为儿子儿媳是两口子,相互帮扶,民法典想得挺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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