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業高度重視!!!最高法院:工程承包人自行負責采購的材料如果侵犯他人知識産權,并在傳遞工程後取得了相應的工程價款,應當視為“銷售”被訴侵權産品,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來源:人民法院案例庫:2023-09-2-160-003;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再205号民事判決(2021年9月30日)
施工企業高度重視!!!最高法院:工程承包人自行負責采購的材料如果侵犯他人知識産權,并在傳遞工程後取得了相應的工程價款,應當視為“銷售”被訴侵權産品,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來源:人民法院案例庫:2023-09-2-160-003;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再205号民事判決(2021年9月30日)
這是一起非常複雜的技術轉讓合同糾紛案例。其中一個争論焦點在于,航天所投資的專利技術,不超過2400萬,是否46萬的專利技...
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