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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買新車發現有保險記錄質疑被二次銷售 經銷商:系統内銷售不算

女子買新車發現有保險記錄質疑被二次銷售 經銷商:系統内銷售不算

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1月22日,湖北的馮晴(化名)反映,她在武漢一家名為“昊瑞名車”的公司購買了一輛别克牌汽車,到車管所上牌時被從業人員提醒,該車輛在2023年有購買交強險記錄。馮晴懷疑自己買到了二次銷售車輛。

對此,銷售者表示,車輛是從上遊一級經銷商手中采購,“經銷商為了完成銷售量任務獲得廠家補貼,為車輛購買交強險,以達到銷售量統計标準。這輛車隻在經銷商系統内銷售,并沒實際銷售給消費者,不算二次銷售。銷售員工作失誤沒告知銷售者,并非刻意隐瞞。”

對此,江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後湖監管所從業人員表示,經過詳細調查後才能有定論。

女子買新車上牌時發現有保險記錄 

銷售員稱“工作失誤忘了告知”

馮晴介紹,她幾個月前從新疆到湖北工作,“雙十一”期間看到“昊瑞名車”的廣告,交了1000元訂金參加優惠活動。“後來反複出現問題。原本看中的标緻408,他們一會兒催我快來提車,一會兒又說沒貨了,又極力推薦别的車。”

1月18日,馮晴選擇了銷售員推薦的一款别克汽車,全款購買并簽訂了合同。“當時缺少備用鑰匙,車把手缺一個零件,就沒取車。前兩天去車管所上牌,視窗從業人員提醒我,說這個車子去年8月買過一次交強險,問我知道不。”

馮晴說,她對車輛買賣不熟悉,當即電話詢問了朋友,朋友告訴她車子可能存在二次銷售,建議她問清楚再決定。

馮晴調取了保險購買資訊,發現車輛交強險購買人是雲南一家汽車公司,并且查到銷售保險的公司與這家汽車公司同屬一家控股集團。

女子買新車發現有保險記錄質疑被二次銷售 經銷商:系統内銷售不算

馮晴簽的購車合同(石偉攝影)

22日,封面新聞記者陪同馮晴前往“昊瑞名車”。銷售員解釋稱,雲南公司是一級經銷商,“他們從上海進貨,我們又從他們手裡買來。賣給我們的時候強制購買了交強險。車子是新車,就是忘了告訴她車子有保險記錄。”

封面新聞記者聯系到雲南那家汽車公司,對方表示車輛确實是他們售出的,“有幾百台車,賣給西安一家經銷商,我們在武漢沒有下遊經銷商,不知道車怎麼到的武漢。保險也确實是我們買的,當時為了完成廠商要求的銷售任務,而這個任務是以購買交強險為标準。”

該從業人員稱,這批車輛在傳遞前,公司曾專門要求經銷商在向銷售時,一定要告知消費者車輛購買過交強險,“因為有些消費者不願意要這類車子,另外消費者如果不知道交強險有效期限,沒有轉保的情況下購買了其他商業險,兩個險種期限不統一,可能會出現一段脫保空檔期,出現事故無法理賠。”

馮晴回憶,在店裡購買保險期間,銷售員曾進行過操作,随後找她要走了一個保險公司的驗證碼,“後來我問保險公司,那個就是轉保險的驗證碼。銷售員故意不告訴我。”

女子買新車發現有保險記錄質疑被二次銷售 經銷商:系統内銷售不算

馮晴前往銷售方交涉(石偉攝影)

銷售方稱“工作失誤,希望大事化小” 

工商稱調查後才能定論

馮晴稱,合同中銷售公司注冊名稱是“武漢看好車”公司,她聯系廠家詢問情況,廠家表示該銷售方不是授權經銷商,這台車無法享受正常三包,廠家無法對其監管。“感覺整個過程全是套路,說的很多話不可信。”

22日,馮晴前往江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後湖所反映情況,從業人員将銷售員喊到現場。

上述銷售員稱對車輛具體情況不熟悉,現場撥打了同僚電話。他的同僚在電話裡介紹,雲南公司确實不是他們的上遊經銷商,當時有500台車被西安某經銷商從雲南采購,之後部分交給“昊瑞名車”分銷。“經銷商完成銷售任務可以獲得廠家補貼,銷售量統計要以交強險上險記錄為準,是以經銷商為車輛購買了交強險。他把車輛賣給西安經銷商,這隻是針對廠家而言的銷售,是系統内的一種銷售,并不是一般意義上對消費者的銷售,不能算實際銷售。這台車确實是新車,不是二次銷售的二手車。”

該從業人員承認,員工沒有将交強險購買記錄告知消費者,願意為此承擔相應責任,“不告知的話确實可能會産生一些後果,這是我們的失誤,但并非刻意隐瞞。退車還是補償,看消費者有什麼訴求。我們是做口碑生意的,希望能大事化小。”

對此,馮晴表示,她咨詢了其他4S店銷售人員,對方告知她車輛傳遞消費者之前購買過保險就可以視作有銷售記錄,“我還聯系了廠家,廠家表示這類車輛不是授權經銷商銷售的,無法享受正常車輛的三包服務。是不是二次銷售的二手車輛,是不是構成欺詐,現在說法不同,我想弄清楚這些問題再說。”

對此,工商所從業人員表示,此類情況下的車輛是否屬于二次銷售,以及是否構成欺詐,要詢問對應業務人員進行調查後才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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