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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違法?商家起訴買家,“僅退款”新規引發争議!背後法律誰承擔

作者:孤星夜雨1984

#文章首發挑戰賽#

馬雲曾在春風得意的時候說過:“如果銀行不改變,那麼我們将改變銀行。”這句話擲地有聲,他做到了,今天同樣的一句話送給淘寶:“如果淘寶不改變,那麼拼多多将改變淘寶。”拼多多也做到了。

誰違法?商家起訴買家,“僅退款”新規引發争議!背後法律誰承擔

拼多多開啟了一個僅退款時代

随着“僅退款”的時代來臨,淘寶、京東也都跟上潮流!但是呢,這個規則卻引發了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的大沖突。消費者在平台上買東西,發現品質有問題,就去找平台要售後,平台也受理了,給了個僅退款的處罰,商家不幹了,要起訴消費者,還把起訴消費者的傳票曬出來了,這下可好,到底是誰違法了呢?這場沖突裡,誰對誰錯?誰又要承擔法律責任呢?

誰違法?商家起訴買家,“僅退款”新規引發争議!背後法律誰承擔

網絡資料,據說是某商家起訴買家的

“僅退款”對商家的影響有多大?

僅退款”對商家确實會造成一定的的影響,因為這個規則的實施可能意味着在無法解決問題的情況下,不得不接受僅退款,并承擔商品的損失。特别是在一些惡意退款、虛假投訴或商品實際狀況與消費者所述不符的情況下,商家可能面臨被迫承擔不公平損失的風險。此外,如果商家未能在規定時間内提供有效證據進行申訴,可能難以維護自身權益。但如果賣的是假冒僞劣、以次充好的低品質商品,那這樣的商家純粹是活該。

誰違法?商家起訴買家,“僅退款”新規引發争議!背後法律誰承擔

淘寶僅退款新規

僅退款到底誰違法了

雖說“僅退款”處罰并不一定就說誰違法了,在這種情況下,商家起訴了,法院也受理了,其實咱們消費者也不用太擔心。法院受理不代表商家就赢定了。要是商品品質确實有問題,那商家就得敗訴,就得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商家得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是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 3 倍;要是增加賠償的金額不到 500 元,那就得賠 500 元。

誰違法?商家起訴買家,“僅退款”新規引發争議!背後法律誰承擔
誰違法?商家起訴買家,“僅退款”新規引發争議!背後法律誰承擔

律師回複,維護正當權益不怕對方起訴

但如果平台在處理售後時沒有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标準進行,或者存在偏袒一方的行為,那麼也是平台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跟我們也沒有任何關系的。

當然,也不排除有些人會惡意搞事情,想要薅羊毛,那麼這個鍋就得自己背了,所有的法律責任都得自己承擔。

寫在最後

總的來說,“僅退款”規則的實施确實引發了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的沖突。不可否認,“僅退款”給消費者提供了更便利的售後體驗,但是果利用這一規則,惡意“僅退款”也是需負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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