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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勞動合同應用有了政策“撐腰”

新冠肺炎疫情無形中推動了企業資訊化、數字化建設的程序。電子勞動合同作為紙質合同的有效替代形式,其降本增效的優勢在特殊時期更加凸顯。在市場需求的驅動下,政府部門也頻頻出台相關政策,推動電子勞動合同的普及和應用。

電子勞動合同相關政策密集釋放

2020年2月11日,人社部就業促進司司長張瑩在新聞釋出會上表示:對高校畢業生優化服務,擴大線上辦理事項,鼓勵網上面試,網上簽約,網上報到。

3月4日,人社部發出《關于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明确用人機關與勞動者協商一緻,可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4月22日,北京市人社局釋出消息,将在北京市推廣使用電子勞動合同。随後不久,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與北京市勞動人事争議仲裁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審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争議案件法律适用問題的解答》,再次明确了電子勞動合同的“書面勞動合同”性質。

相關政策解答和資訊釋出明确了以下3層含義:

·用人機關與勞動者簽訂電子勞動合同,合法且有效;

·電子勞動合同屬于書面勞動合同,訴訟中将獲得認可;

·北京作為首都,其系列動作具有示範意義,電子勞動合同全國推行,指日可待。

電子勞動合同應注重“證據力”

山東省青島市勞動人事争議仲裁院院長劉大雄此前在《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理事會舉辦的“地壇之聲”上表示,從仲裁院的角度來看,電子勞動合同的生成、傳遞、儲存,是否滿足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是否能夠確定電子勞動合同的完整、準确、不被篡改,是裁審過程中關注的重點。

《關于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指出,采用電子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應當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可視為書面形式的資料電文和可靠的電子簽名。

是以,企業在篩選電子勞動合同服務商時,要注意考察3個方面的情況,即電子勞動合同“證據力”、可查判例數量及與權威機構的合作情況。

據裁判文書網公開資訊顯示,國内領先的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法大大,其電子合同已獲得國内近70家法院的事實判例認可,其中不乏電子勞動合同案例。截至目前,法大大已為客戶提供超過5000份的出證報告。

上海市楊浦區勞動人事争議仲裁院副院長宋靖表示,對于涉及電子勞動合同的案件,仲裁院的關注重點有二:協商一緻及存證效力。是以,與權威機構的合作情況,也可作為企業考察電子勞動合同供應商的标準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法大大在電子合同服務的基礎上,還打造了“實槌”可信電子證據平台。通過打通和公證處以及司法鑒定中心系統的連接配接,“實槌”可實作電子勞動合同簽署、存證、司法鑒定、争議糾紛線上處置等環節的全流程線上處理。目前,已有部分銀行及國企采用“實槌”可信電子證據平台。

在疫情突襲和政策推動的雙重刺激和長遠影響下,目前無疑是企業布局電子勞動合同的好時機。中智、攜程、搜狗、海底撈、完美等企業都早已在人力資源管理場景中啟用了法大大電子合同的應用。

法大大聯合創始人兼首席法務官梅臻表示,如果此前有部分企業出于種種原因,而對電子勞動合同應用有所疑慮,那麼近期以來有關部門的頻繁發聲,顯然是為電子勞動合同的應用和推行注入了“強心劑”——這一方面印證了部分企業提早布局的前瞻性,另一方面也足以打消仍在觀望的企業的疑慮。

市場需求強烈、産品應用成熟、政策法規推動,電子勞動合同未來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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