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性質 1 若 為齊次線性方程的解,則
證明見 “齊次線性方程組的解向量和基礎解系”。
前置性質 2 若 為齊次線性方程的解, 為實數,則
證明見 “齊次線性方程組的解向量和基礎解系”。
定義 1(向量空間) 設 為 維向量的集合,如果集合 非空,且集合 對于向量的加法及數乘兩種運算封閉,那麼就稱集合 為 向量空間。
所謂 封閉,是指在集合 中可以進行向量的加法及數乘兩種運算。具體地說,就是:若 ,則 ;若 ,則 。
定理 1
是一個向量空間(稱為齊次線性方程組的 解空間)。
證明 根據前置性質 1 和前置性質 2 可知,因為齊次線性方程組的解集對向量的加法和數乘運算封閉,是以是一個向量空間。得證。
定義 2(子空間) 設有向量空間 及 ,若 ,就稱 是 的 子空間。
例如任何由 維向量所組成的向量空間 ,總有 ,這樣的向量空間總是
定義 3(基、維數) 設 為向量空間,如果 個向量 ,且滿足
- 中任一向量都可由
那麼,向量組 就稱為向量空間 的 一個基, 稱為向量空間 的 維數,并稱 為 。
如果向量空間 沒有基,那麼 的維數為 。 維向量空間隻含一個零向量 。
若把向量空間 看作向量組,則由最大無關組的等價定義可知, 的基就是向量組的最大無關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