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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炒作網紅兒童将成曆史

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優化更新“青少年模式”規範重點功能應用加強高峰時段管理

四部門: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

5月7日,中央文明辦、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聯合釋出《關于規範網絡直播打賞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優化更新“青少年模式”規範重點功能應用,加強高峰時段管理等。

禁止未成年人直播打賞

《意見》指出,近年來,網絡直播新業态迅速興起的同時,平台主體責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齊、打賞行為失範等問題多發頻發,導緻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參與打賞,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社會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四部門提出相關意見。

《意見》對未成年人提出規範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網絡平台應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禮物”購買、線上支付等各類打賞服務,不得研發上線吸引未成年人打賞的功能應用或開發誘導未成年人參與的各類“禮物”。

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

在未成年人主播方面,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意見》要求,平台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為16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的,應當征得監護人同意。

《意見》還對“青少年模式”提出了優化更新的要求,平台應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内容供給,嚴格内容稽核把關流程,并優化模式功能配置。此外,《意見》還提出,平台應建立未成年人專屬客服團隊,對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賬号打賞的,網站平台應當在保護隐私的前提下及時查核,屬實的須按規定辦理退款。

榜單、“禮物”是吸引青少年“圍觀”互動的重要功能應用。《意見》指出,網站平台應在《意見》釋出一個月内全部取消打賞榜單,禁止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禁止以打賞額度為标準對使用者進行排名。

此外,每日20時至22時是青少年上網的高峰時段,也是規範網絡直播的重要時點。對此,《意見》要求,網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時段,單個賬号直播間“連麥PK”次數不得超過2次,并且不得設定“PK懲罰”環節或為“PK懲罰”提供技術實作方式。

業内解讀

此前未成年人打賞案例多有發生

在網際網路獨立分析師丁道師看來,新規的出台是意料之中的,“之前就已經出台了未成年遊戲打賞規定,這次把範圍進一步擴大了”。

2020年11月,國家廣電總局就曾明确指出,未成年使用者不能打賞,平台要通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别、人工稽核等措施,確定實名制要求落到實處,封禁未成年使用者的打賞功能。

2021年9月,中央宣傳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對騰訊、網易等遊戲企業和平台的約談中再次強調,要加強遊戲直播管理,禁止出現高額打賞、未成年打賞等情況。

這些規定的出台是對現實問題的回應。近年來,未成年人利用家長賬号為主播打賞的案例層出不窮。據媒體報道,2020年,江蘇一名市民賣房用來還債的40萬元被孩子用于直播刷禮物、玩網絡遊戲,最終銀行卡内隻剩0.23元。同年,還曝出了一名16歲少年在觀看直播時,累計給主播打賞了近200萬元的新聞。

“未成年人在對社會各種事物的認知上,有不成熟的地方,比如沉迷遊戲、過度打賞、粉絲應援等,他們的三觀尚未完全确立,需要社會制定規則來引導和規範他們的行為。此次新規的出台,正是國家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的重要措施。”浙大城市學院傳媒學院院長沈愛國教授告訴北青報記者。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認為,新規的出台意味着未成年防沉迷進入了細分領域。“這既是對未成年防沉迷治理的制度延伸,也是針對社會熱點和現實問題在細節上的規範。”

炒作“網紅兒童”将成為曆史

2020年8月“3歲女童被喂到70斤當吃播賺錢”事件被媒體報道,引發熱議,當時廣州婦聯介入調查。

對于新規中的嚴控未成年人當主播,丁道師表示,過去幾年,很多家長都有培養孩子當明星的訴求,“這種想法過分畸形了,影響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意見》對此加以明确規定,是一大進步。”

可以說,叫停未成年人主播早有呼聲。2021年6月,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發出倡議,網絡直播平台不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服務。

2021年7月,中央網信辦啟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嚴肅查處炒作“網紅兒童”行為。

2021年9月17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正式成立“網絡表演(直播、短視訊)經紀機構委員會”,并釋出《網絡表演(直播、短視訊)經紀機構行業自律倡議書》。其中提到,不為未成年人提供經紀服務,所有内容制作環節嚴控未成年人參與,涉未成年人内容建立專審機制。

2021年11月文化和旅遊部印發《關于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嚴管嚴控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表演,對出現未成年人單獨出鏡或者由成年人攜帶出鏡超過一定時長且經核定為借助未成年人積累人氣、謀取利益的直播間或者短視訊賬号,或者利用兒童模特擺出不雅姿勢、做性暗示動作等吸引流量、帶貨牟利的賬号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平台方需進一步完善技術

對于《意見》的落地,盤和林和丁道師都認為,這不僅需要行業進一步自律和官方治理加大力度,也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而其中的重點就是網絡平台從技術上進一步完善。“比如平台的實名制認證,不僅要在注冊的時候認證,也要考慮在使用的時候進行身份驗證,以防止青少年借成年人注冊資訊繞過監管。”盤和林說。

“制度是及時的,但建立體系化、常态化的未成年人防沉迷治理體系,需要全社會各個層面共同努力來改變現狀。”丁道師也表示,将來會出現更多其他細分領域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規定。“未成年人不僅會遇上打賞,還會遇到遊戲、電信詐騙、不良資訊等,這些也需要加強管理。”(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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