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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義務給公婆養老,誰的父母誰養”,丈夫:那你滾回娘家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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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義務給公婆養老,誰的父母誰養”,丈夫:那你滾回娘家去吧

夏洛蒂·勃朗特《簡·愛》:“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軟弱和愚蠢的表現。”

人生中不得不忍受的事,有兩種:一種是無能為力的事,一種是已經定型的悲劇。

無能為力的事,可以結合“前半生的注定”來了解。比如你生在一個貧困的家庭,你沒有辦法像身邊的人一樣擁有很多東西,這種無能為力的事,你必須暫時忍受,直到自己可以創造生活了,它對你的影響才會削弱。

已經定型的悲劇很好了解,不管是因為你犯了錯而導緻的悲劇,還是别人犯了錯造就了你的悲劇,一切已成事實,你就必須接受和忍受,唯有以此為基礎,你才能重新活過來。

婚姻悲劇一旦釀成,就是已經定型的悲劇。痛也得忍着,否則容易讓生活陷入混亂。唯有忍受的同時去創造新生活,才能擺脫痛苦。

下面這位讀者對待婚姻悲劇的态度就值得認可,我們一起來聽聽他的故事。

“我沒義務給公婆養老,誰的父母誰養”,丈夫:那你滾回娘家去吧

東林老師,您好:

之前看到您有一篇文章提到一位婆婆,她兒子離婚之後,她既開心又難過,認為悲劇是因為她當初盲目催婚所緻。

這個案例跟我的情況差不多,我也是因為被催婚才開啟的婚姻。

雖然我爸媽催我結婚的時候,多少也有一些盲目,有一些着急,但我知道他們沒有惡意,是為我好。畢竟在他們的認知範圍内,覺得兒子不結婚是他們的心病,他們還擔心别人會說三道四,擔心對我的聲譽不利。

換言之,我是在認同他們的基礎上結的婚。而且做好了結了婚之後孝敬他們的準備。

隻可惜,我娶的是一個不孝女。更确切一點來說,她或許對她父母有孝心,但是對我父母卻沒有孝心。

誠如您所說,子女對父母可以無條件孝敬,但是對别人好則需要講條件。我認可這句話,如果我爸媽從未善待過我媳婦,她不願意孝順他們,我可以了解;但問題是,我爸媽對她特别好,就像是對待親生女兒一樣,她憑什麼不孝敬我爸媽?

另外,她爸媽對我,并不像我爸媽都對她那麼好,即便如此,我依然對他們很孝順。是以,綜合各種情況來看,她有什麼理由不孝敬我爸媽?

我跟她探讨過這個問題,但根本不起作用。每次牽扯到這個話題,她都會跟我吵架,翻來覆去隻有一句話:“我沒義務給公婆養老,誰的父母誰養!”

我一直幻想時間久了她能改變,直到有一天親眼看到她把我爸媽買的禮物扔了,我再也忍不住了。她再次提及那句話時,我跟她說:“誰的父母誰養是吧?那你滾回娘家去吧!我們着手準備離婚!”

我爸媽是那種比較保守的老實人,雖然都知道是她有問題,但礙于面子,不想把事情鬧大,想讓我服軟把她從娘家接回來。

這一回,我沒有按他們的要求去做。他們肯定也有滿腹怨言,隻不過年紀大了愛面子,不敢表達内心的真實想法,同時害怕後續會對我不利。但我不這樣想,我覺得長痛不如短痛,與其日後反複吵架鬧沖突,還不如一拍兩散。

從離婚到現在,我從來沒有後悔過。前妻和她父母在外人面前敗壞我,說我對父母太孝順,說我是媽寶,在我看來完全是胡說八道。如果孝順有罪的話,那我甘願做個罪人。

“我沒義務給公婆養老,誰的父母誰養”,丈夫:那你滾回娘家去吧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婚姻和孝心,理應共存,這是誰也無法割舍的兩種感情。

縱使是那些和父母關系不好,被公婆欺負的夫妻,也無法将婚姻和孝心分開。你可以不全心全意,但牽扯到的贍養義務,是不可推卸的責任。彼此的關系再不好,父母始終是父母,逃不掉的。

除了這種特殊情況之外,其他正常情況下更不必說了,婚姻和孝心必須共存。

以那個男人的婚姻為例,他孝敬自己的父母,也孝敬女方父母,他父母對女方也特别好,女方沒有任何理由逃避孝心,她應該感恩戴德跟男方一起孝順雙方父母。

從她的那些蠻不講理的言行不難看出,她對自己的父母肯定也談不上孝順。如果她對自己的父母孝順,男方孝順她的父母,單憑這一點,她就應該禮尚往來孝順男方父母,更何況公婆對她那麼好。

隻可惜,這種不會做人或者不配做人的人,根本聽不進别人的良言相勸。她們會堅守自己的錯誤觀念,把責任推到别人身上,認為離婚是因為對方有問題,離婚後還不忘四處敗壞對方的名聲。其實這是一種心虛的表現,否則不可能用“敗壞前夫或前妻”的方式尋求别人的肯定。這樣的人,是沒資格獲得幸福的,他們總是親手把幸福的路給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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