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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情況?網易雲音樂訴騰訊音樂不正當競争

啥情況?網易雲音樂訴騰訊音樂不正當競争

作 者丨王俊

編 輯丨吳立洋

圖 源丨圖蟲

4月27日,網易雲音樂釋出聲明稱就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含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等産品)對于網易雲音樂的不正當競争行為正式提出訴訟。此後騰訊音樂品牌公關負責人陳默在朋友圈回應稱“不會加入打嘴架的行列”。

兩家音樂平台巨頭糾纏已久,此前就版權問題有長達數年之争。去年7月2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騰訊作出責令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等處罰,8月31日,騰訊宣布放棄音樂獨家授權權利,稱絕大部分已按期解約。

進入後獨家版權時代,兩家音樂平台均需探索新的商業模式。此次網易雲音樂聲明中,從惡意侵犯著作權和長期對網易雲音樂的視覺設計、産品功能、創新機制等進行抄襲兩方面控訴騰訊音樂集團。

不過網絡不正當競争糾紛日益增多,事實認定和法律适用難度加大,該事件後續如何發展,有待觀察。

批量化洗歌行為擾亂市場競争秩序

網易雲音樂稱,長久以來,騰訊音樂娛樂集團通過非法盜播偷放無授權歌曲、批量化冒名洗歌、跟随式抄襲網易雲音樂産品創新、逃避甚至對抗監管等方式侵犯網易雲音樂著作權,并構成不正當競争行為。

東北财經大學産業組織與企業組織研究中心主任于左教授認為,如若網易雲音樂證據确鑿,聲明中提到的騰訊音樂實施的“分區域”播放盜播網易作品、導入外部歌單偷放網易作品行為擾亂市場競争秩序,損害了網易雲音樂合法權益,屬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情形,即:“違反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章及專利法、商标法、著作權法等規定之外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條予以認定”。

他指出,如确有證據,騰訊音樂實施的批量化對無授權熱門歌曲洗歌行為涉嫌抄襲網易雲音樂作品、“高仿”網易雲音樂歌手姓名,涉嫌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和《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條規定的“商業道德”,也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經營者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号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近似的辨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于左舉例稱,若“高仿”的歌曲标名後,不細心的聽衆誤以其為是自己想要聽的歌曲,則點選歌曲的行為即會發生。這可能會對仿制歌曲的平台帶來流量。

“數字平台之間的競争在很大程度上是流量競争。若騰訊音樂存在實施批量化對無授權熱門歌曲洗歌行為擾亂市場競争秩序,損害網易雲音樂合法權益,則是違反了《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條。”

此外,網易在聲明中表示,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抄襲網易雲音樂黑膠轉盤設計;酷狗音樂、QQ音樂抄襲網易雲音樂“一起聽”功能;酷狗音樂抄襲網易雲音樂“雲貝推歌”功能設定及界面設計。

來源:網易聲明

不過據媒體報道,陳默回應中也列舉了網易的侵權行為。其稱,網易雲音樂在歌手周傑倫音樂版權到期後,仍涉嫌違規打包向公衆銷售周傑倫的全曲庫,在經曆了為期一年半的審理後,被判侵權、罰沒收入和賠償相關損失。并且,網易雲音樂平台目前依然能搜尋到不同形式的山寨版熱門歌曲。以近期的大熱歌曲《一路生花》為例,這首歌由酷狗的合作音樂人溫奕心演唱,目前在平台收聽人數已突破一億,陳默的朋友圈顯示,網易雲音樂平台能搜到多個山寨版本,涉嫌嚴重侵權。

至于網易雲音樂提到的産品功能被抄襲問題。陳默朋友圈顯示,騰訊音樂旗下相關産品開發時間與專利申請時間均早于網易雲音樂,QQ音樂近期開發上線的“無縫播放”等新功能也很快就被網易雲音樂跟進。

近年來,網絡不正當競争糾紛日益增多,事實認定和法律适用難度加大,新領域新業态的權利邊界、責任認定等對司法提出新的要求。

就在2022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對商業诋毀、網絡不正當競争等社會關注的不正當競争行為,作了進一步明确和細化。

接下來,網易雲音樂對騰訊音樂提起訴訟将如何走向,仍有待觀察。

糾纏已久的“一超一強”

其實,網易雲音樂與騰訊音樂集團的沖突糾紛并非當下才出現,此前焦點在版權問題上。

2014年到2017年間,雙方因音樂版權侵權問題多次對簿公堂。

而在2015年最嚴版權令頒布後,各家開啟的版權争奪競賽中,蝦米音樂等平台逐漸跌出競争序列。騰訊音樂以豐厚的版權資源做大做強,網易雲音樂則探索了小而美路線,逐漸形成“一超一強”的局面。

2017年9月,國家版權局就網絡音樂版權有關問題呼籲線上音樂平台避免通過哄擡版權費搶奪獨家版權,積極促進網絡音樂廣泛傳播,推動網絡音樂作品轉授權。2018年2月,在官方協調下,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就網絡音樂版權合作事宜達成一緻,互相授權音樂作品,達到各自獨家音樂作品數量的99%以上。

然而,此後兩家音樂平台仍因版權問題“擦槍走火”。2018年4月5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發表聲明稱網易雲音樂侵權,由于網易雲音樂與騰訊音樂就傑威爾音樂版權轉授權合作期間屢次發生侵權及超出授權範圍使用行為,是以2018年3月31日網易雲版權轉授權到期後,作為版權代理方騰訊音樂與傑威爾達成共識之後,暫停與網易雲音樂的轉授權合作洽談,并要求網易雲作出整改後才會恢複轉授權洽談。

2021年1月,市場監管總局對騰訊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7月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涉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立案調查,最終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采取三十日内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遊版權方給予其優于競争對手的條件等恢複市場競争狀态的措施。網易雲音樂也響應政策,取消展示獨家辨別。

這也被視為線上音樂市場進入後獨家版權時代。在獨家版權破局後,“一超一強”外的音樂平台複蘇。早在2021年2月就正式停止服務的蝦米音樂播放器終于在同年9月24日被阿裡音樂正式“複活”。大麥宣布成立蝦米音樂娛樂内容廠牌,在國慶節期間以蝦米室内音樂節的形式策劃了多場演出。位元組跳動似乎也在通過短視訊平台的分發優勢向現存的流媒體音樂市場分一份蛋糕。2021年7月,位元組跳動已經開始測試一個全新的音樂代理分發平台“銀河方舟”,主打一站上傳歌曲和視訊,輕松上架全球平台。

對于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兩個領跑者而言,如何布局下一步棋,保住存量、争奪增量尤為重要。數字音樂平台後續的健康發展也需各方努力。

本期編輯 王婷婷 實習生 李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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