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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你父母住我兒子房3個月,該搬走”“房是他們買的,該你搬走”

現在很流行一個詞,那就是分寸感和界限感。有了分寸感和界限感,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就會變得很輕松。

作家邦達列夫曾經說過:人類一切痛苦的根源,都源于缺乏邊界感。

人與人之間,最不能缺乏的就是分寸感和界限感。一旦缺少了這些,有些人就會蹬鼻子上臉,得寸進尺,提出各種過分奇葩的要求。

“兒媳,你父母住我兒子房3個月,該搬走”“房是他們買的,該你搬走”

01、“兒媳,你父母住了我兒子房子3個月,該搬走”

剛結婚一年的羅敏,怎麼也沒想到,原本就是來蹭吃蹭住蹭養老的婆婆,竟然還反客為主,要把她父母趕走,說“兒媳,你父母住了我兒子房子3個月,該搬走了。”

婆婆的這番要求,讓羅敏無語至極。無非就是婆婆有了私心,認為她父母礙地方了,要給她和她小兒子騰地方。

當初羅敏和老公談婚論嫁,羅敏父母要求婆家買婚房,給8萬彩禮。婆婆一番哭訴和哭窮,成功地讓羅敏父母心軟了,放棄了婚房,隻用了5萬彩禮,就把羅敏這個獨生女娶了回來。

婆家沒錢買婚房,羅敏父母心疼壞了,毫不猶豫就拿出自己的積蓄給女兒買了一套陪嫁房,算是兩個人的婚房。而有了這套陪嫁房,羅敏和老公婚後的日子才如魚得水。

隻是一直冷眼旁觀,在兒子婚事上沒什麼作為的公婆,在看到羅敏懷孕後,親家就趕來照顧,她也心動眼紅了,認為這些原本應該是自己享受的。

于是,沒等兒子兒媳同意,公公婆婆就不請自來了。人都到了家門口,羅敏再如何不情願,也不好當場拂了老公的面子,把人趕走,隻能接納了公婆。

“兒媳,你父母住我兒子房3個月,該搬走”“房是他們買的,該你搬走”

02、“房是他們買的,該你搬走”

其實,在羅敏剛懷孕初期,胎兒不穩時,她就跟老公商量過,請婆婆來照顧一下,等胎兒穩定了再說。但婆婆說自己沒伺候過人,沒經驗,斷然拒絕了,轉身就全副身心撲在了小叔子的孩子上。

婆婆不願意來,羅敏自然也不能強求,隻能請自己的父母來照顧。好不容易懷孕三個月過去了,胎兒穩定了,結果婆婆卻眼紅妒忌了,上趕着要來照顧兒媳婦。

可婆婆來就來吧,卻偏偏又挑三揀四。不是嫌棄家裡房子小,人多擁擠,就是嫌棄羅敏父母做的飯菜不合她的胃口。總之,有婆婆在的地方,家裡就一直很鬧騰,不得安甯。

因為有求于婆婆,想着請婆婆照顧月子,羅敏一直也沒有站出來反駁婆婆。可也正是羅敏的妥協退讓,讓婆婆更為得寸進尺。

在羅敏父母住了三個月後,婆婆就毫不客氣地趕人了“兒媳,你父母住了我兒子房子3個月,該搬走了。為了照顧你和孩子,我得留在城裡。可小兒子的孩子,我也得照顧,是以我打算讓你父母搬走,把小兒子和孩子接來,這樣我就能同時照顧兩家的孩子,小兒子夫妻倆也能在城裡找工作,一舉多得。”

羅敏以為婆婆開玩笑,畢竟這套房子是誰的,婆婆心如明鏡。可她卻愣是裝傻,把這套陪嫁房當成是她兒子的婚前财産,還想反客為主,當起了女主人,安排起了小兒子一家來住。

“兒媳,你父母住我兒子房3個月,該搬走”“房是他們買的,該你搬走”

03、愚孝男,不留戀

雖然婆婆都把牛皮吹上了天,羅敏卻不想縱容她,毫無不留情戳破了她:房是他們買的,該你搬走。我的陪嫁房,由我做主,連你兒子都是吃軟飯,你有什麼資格接來你小兒子一家?”

羅敏當面拒絕,讓婆婆氣急敗壞。而更讓她氣憤地是,羅敏竟然沒有給她絲毫情面,連大兒子的話都不好使。

見争辯不過,婆婆幹脆就躺在地上撒潑了起來,指責羅敏不孝順,指責羅敏對他們兄弟倆挑撥離間。看到撒潑哭鬧的婆婆,羅敏二話不說就把婆婆的行李往外扔。

至于還想替婆婆求情的老公,她也沒有猶豫,順便也幫他收拾了行李,一同扔出門外。她可以為了老公的面子,接納婆婆來養老。但她卻不能容忍,沒出一分錢的婆婆,還想反客為主,鸠占鵲巢趕走她父母。

她也想得很清楚,沒有父母就沒有她如今所擁有的一切。如果丈夫一味愚孝縱容他媽媽,那麼這段婚姻不要也罷了。她可沒有那麼多精力去處理這些婆媳關系,更沒有财力不分界限地去幫着婆婆眼給小兒子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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