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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動了胎氣提前發動,我媽卻要外出旅遊,她回來後,家裡換了鎖

“世間萬物,皆是因果”;“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你種下什麼秧苗,就會得到什麼果實。對于我們每一個人來說,眼下的處境,是好還是壞,都是當初自己的選擇和言行導緻的結果。是以我們要明白,任何事情都是互相的,有因才有果,有付出才有回報。

霍曼斯在他的「社會交換理論」中的一句話:“任何人際關系,其本質上就是交換關系”。其實就是付出和回報,有因才有果的意思。這裡面的人際關系,很多人覺得和親情無關,認為親情之間血脈相連,和因果沒有關系。

老婆動了胎氣提前發動,我媽卻要外出旅遊,她回來後,家裡換了鎖

但事實上,親人之間的相處,也是人際關系,也逃不開本質就是“交換關系”的事實。作為父母,如果想在晚年從孩子身上獲得義務之外的溫情,自然也要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内,在孩子遇上難處的時候,搭把手,即使孩子已經成年。“你養我小,我養你老”,這裡面的養,從來都不隻是吃飽穿暖。

那麼有血緣關系的父母和子女之間的相處,本質上也是“交換關系”,沒有血緣關系的婆婆和兒媳婦之間,自然更是前面十年看婆婆,後面十年看媳婦了。作為婆婆,如果在兒媳婦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不僅沒有搭把手,反而制造事端,那就不要奢望以後能獲得兒媳婦的貼心照顧。

當然了,“以德報怨”的兒媳婦不是沒有,她們通常也是看在自己丈夫的面子上。但過不去這一道坎的兒媳婦,其實更多。畢竟有些傷害和委屈,不是一句對不起就可以獲得原諒的,也不會随着時間的流逝,而稀釋了疼痛。

我是家裡最小的一個孩子,上面還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姐姐。一般來說,爸媽都會有點偏愛最小的孩子,但我爸媽并不是這樣,尤其是我媽,可以說是對三個孩子一視同仁。其實爸媽不偏心,本來是好事,隻是我爸媽雖然不偏心,但對幾個孩子也不太關心。

我媽挂在嘴邊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作為母親,給你們吃飽穿暖,就已經很稱職了。等你們成年了,就靠你們自己。”我媽很自我,她作為三個孩子的母親,孩子并沒有成為她的負擔。她大部分的時間和心思,都是用來到處旅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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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可能沒有意識到,養育孩子之是以辛苦,就是因為父母要給予孩子的不僅僅是溫暖,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支援,和永遠的避風港。如果作為父母,隻願意給自己的孩子提供溫飽,然後更多是為了活出自我,那最後也不要用親情去道德綁架,讓孩子萬事都順從你。

我和我老婆是機緣巧合認識的,說來也可笑,我倆的婚事,我媽一毛錢都沒有出。我倒不是說,作為父母,就一定要在子女的婚事上出多大力。但作為父母,如果有能力,多少幫襯一點,也不為過吧?但我媽媽不肯,她一點都不擔心我會不會是以被我老婆娘家看不起,反正我娶誰,她都沒意見,但是要錢,一毛都沒有。

我雖然心裡委屈,但也沒有多說什麼,畢竟哥哥當年結婚,也沒比我的情況好到哪裡去,姐姐結婚,我媽媽還扣下了彩禮。我媽媽喜歡出去玩,花錢的地方多了去了,沒有心思顧慮我們幾個孩子。在我爸爸去世之後,她更沒了後顧之憂,整天不見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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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我的婚禮,她也是匆匆過來參加了一下,就和遠房親戚一樣。我老丈人兩口子,對此頗有微詞。但念及我們夫妻之間的感情,老丈人兩口子也沒多說什麼。本來日子一直這麼過下去,也不是不可以,但我媽也不知道怎麼想的,非要過來和我們一起生活。

說城裡頭比較熱鬧,能認識更多人,說父母和孩子一起住,天經地義。因為房子是我老婆娘家拿出一輩子的積蓄,全款買的,是以我肯定要和我老婆商量。我老婆作為兒媳婦,雖然也見識到婆婆在兒子婚禮上的不靠譜,聽我說過婆婆養育孩子的觀念。但她總覺得我的訴說有誇大的成分,畢竟她的父母對她很寵愛。她無法相信,還會存在這樣邏輯思維的父母。

于是她同意我媽媽過來,還和我說:“婆婆過來之後,還能幫着我們做點家務,燒飯做菜之類的。即使隻是承擔一部分,也能讓咱倆的日子輕松一點。”我不想潑老婆冷水,隻能笑了一笑,内心無比希望我媽這次能靠譜一點。很可惜,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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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過來之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和我們表示,誰生的孩子誰來照顧,她雖然是婆婆,但不會照顧懷孕的兒媳婦,也不會帶孩子。還說人生短短一輩子,自己已經拉扯大了三個孩子,剩下的日子要為自己而活。我媽說到做到,住過來之後,沒幫忙也就算了,反而還給我們增加了額外的家務活,畢竟我媽不幫我們洗衣服,但她自己的衣服卻從來不自己洗。

我老婆徹底無語了,心也慢慢冷卻了,但直到這個時候,我老婆也沒想過讓我媽媽搬走。但“自私”的人,一般更擅長得寸進尺,我媽後來的選擇,直接導緻我老婆此生都不會接納她。因為我媽老早就說過不會照顧兒媳婦坐月子,是以我和老婆早早就找好了月嫂,但後來老婆摔了一跤,動了胎氣,提前發動了。

這個時候還沒到預産期,月嫂還在上一家産婦家裡做事情,要10天之後才能過來。我沒辦法,就讓我媽先照顧這10天,結果我媽拒絕了。說自己老早就和一起跳舞的姐妹約好去旅遊,這個忙沒法幫。我讓她改一下時間,說肯定是照顧産婦這件事情重要啊。但我媽不同意,說答應别人的事情,不能出爾反爾。

老婆動了胎氣提前發動,我媽卻要外出旅遊,她回來後,家裡換了鎖

總之,老婆生下孩子,出院回家的時候,我媽确實出去旅遊了。老丈人兩口子本來已經回家了,知道這件事情之後,立馬就趕了過來。我老婆和自己娘家爸媽商量之後,要求我給家裡換鎖,她說自己會帶着孩子去娘家坐月子,并且住上一段時間。婆婆回來之後,讓我請她搬走,以後都不要進這個家門。如果我不忍心,做不到,那就離婚。

我也知道我媽真的太過分了,說實話,我老婆面對這樣的婆婆,已經很夠意思了。是以我選擇聽老婆的話,和老婆一起帶着孩子去了她娘家。我媽回來之後,我給了她1萬元,然後收拾好她的衣服,送她回了村裡。

我和她說:“媽,以後我的家門,你是進不來了。我會給你生活費,年齡上去後,要住養老院,我和哥哥姐姐也會一起湊錢送你去。但除此之外,沒有别的了。”我媽暴怒,說我沒良心,說我是白眼狼,居然不接自己母親承歡膝下,卻打算送去養老院養老。但我不置可否,心被傷透了,養老院已經是最好的選擇了。你們說,我錯了嗎?

“慈烏尚反哺,羔羊猶跪足。人不孝其親,不如草與木。”的确,動物尚且懂得感恩回報,更何況是人類。老話也說了,“百善孝為先”,父母辛苦養育我們長大,我們在父母年老的時候,孝順父母也是應該的。

但如果父母隻是給予孩子溫飽,能力範圍之内也不願意幫襯成年的孩子,一生都在追求“自我”。那麼孩子有樣學樣,也隻提供吃飽穿暖,而不提供情緒價值,似乎也不能說是不孝順。畢竟任何情感關系都是互相的,你想要得到很多,首先你要付出很多。回報雖然可能會是付出的幾倍,但也不可能無限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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