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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小田溪M12出土組玉佩刍議

摘要:涪陵小田溪M12出土有33件單個飾件,根據它們在墓葬中的位置可複原為一組組玉佩。本文通過對各元件年代、來源的分析以及與其他組玉佩比較,認為該組玉佩以玻璃珠起首的串組風格與楚地組玉佩相近,各元件主要來自楚地,少數可能出自本地,戰國晚期在巴蜀本地連綴成組。小田溪M12的年代不會晚到秦乃至西漢初期,應為公元前三世紀中葉。

關鍵詞:小田溪M12;組玉佩;結構複原;風格比較;年代分析

小田溪墓群位于重慶市涪陵區烏江西岸,是晚期巴蜀文化的重要遺存,先後經四次發掘,共清理墓葬二十餘座[1]。這裡一度被視為戰國早期巴國王陵[2],随着進一步發掘和研究,個别墓葬的具體年代盡管意見稍異,但墓群總體年代屬秦滅巴蜀到秦代已成基本共識[3]。小田溪M12規模大,出土銅、陶、玉、漆等随葬品66件(套),其中有一組基本完整的組玉佩。簡報執筆者另文述及了這組玉佩,簡略提及其造型襲自三晉,性質歸為葬玉[4]。晚期巴蜀文化本不流行玉飾,儲存完整的組玉佩更是十分罕見和珍貴,是認識當時曆史與文化的重要資料,是以筆者願試加議論,求教方家。

一、M12組玉佩結構複原及比較

小田溪M12組玉佩由33個單件構成,材質包括玉、玻璃、銅及瑪瑙[5]。串連飾件的絲組已經腐朽,但它們的相對位置仍然大體清晰,其中29件位于墓主腹部,另有4件玉珩跌落到墓主股骨下[6]。據此可複原其組合結構,應以一蜻蜓眼玻璃珠為挈領,依次串連玉環、珩、龍形佩,間以各色珠飾,下端以玉珩墜尾;其餘管、珠、飾件大體依對稱形式系于左右;玉件色澤青白,玻璃珠分藍綠兩色,連綴金黃銅珠、赤紅瑪瑙(圖一)。

涪陵小田溪M12出土組玉佩刍議

兩周諸國服飾用玉中組玉佩最複雜,其結構變化及使用制度皆是重要議題。自春秋晚期起,組玉佩的形式發生較大變化,以環、珩、龍形佩為主要構件,連綴各類珠管的組玉佩成為流行樣式,在春秋晚期和戰國墓葬最為常見,但組合結構明确者卻為數不多[7]。小田溪M12的這組玉佩并未脫離總體流行趨勢,為這類型組玉佩新添一結構基本明确、構件完整的例證。

涪陵小田溪M12出土組玉佩刍議

春秋晚期以來東周王都和齊魯出土的組玉佩,結構比較明确者均以玉環起首。如洛陽中州路M2717墓主腹部的兩組佩玉,結構複原為玉環(報告稱璧)挈領,中間穿瑬玉、紫晶珠,最下系玉龍佩(圖二,1);M1316墓主左胸處的佩飾,最上為玉髓環,居中并系兩環,一為石質、一為玉髓,石龍佩墜尾,各層間穿綴綠松石珠和水晶珠(圖二,2)[8]。齊魯佩飾多用水晶、玉髓,如臨淄郎家莊M1第10号陪葬坑年輕女子身上的兩組佩飾,出土時基本儲存原狀,兩端均系水晶環,上大下小,中間為各色水晶珠、桔紅石珠和肉紅石髓珠[9];曲阜魯國故城M58墓主胸腹處的一組玉佩,由玉環挈領,接兩列各4枚珠管,再接一管與龍佩(圖三)[10]。

涪陵小田溪M12出土組玉佩刍議

楚墓雖出土大量玉器,但依然少見結構明晰的組玉佩。淅川申明鋪M25未被盜擾,随葬品基本保持下葬時的位置,兩列佩飾各由21個單件構成,對稱分布于墓主上半身,從環以下串入若幹珠、珩、環,末尾墜觿,材質有岫玉、透閃石軟玉、花崗岩、白雲石、冰洲石、瑪瑙、玻璃、煤晶和骨質[11]。荊州天星觀M2内棺幾乎被盜掘一空,墓主随身佩玉情形不明,但東室竹笥(63号)内有一組玉佩,自上而下為小環1、绹紋環1、并列長條形瑬2、珩1、龍佩1[12]。

此外,楚墓中的彩繪木俑為戰國時期楚地佩玉結構提供了最直覺的資料,目前已知9件:天星觀M2[13]、武昌義地M6[14]、荊州紀城M1[15]各2件,信陽M2出土3件[16]。這些木俑所反映的人物地位不高,組玉佩中不含龍形玉佩,而以珠管、環、珩為主要構件,繁簡主要展現在基礎元件、組帶彩結的多寡上。其中,信陽M2的彩繪木俑描摹尤為細緻,構件紋理分明,整體結構清晰,均突出以圓珠挈領之特點,其下再系環、珩等,特别是M2∶154上挈領之大圓珠表明有若幹小點,惟妙惟肖地描繪了楚地流行的蜻蜓眼玻璃珠(圖四)[17]。

以上對比可見春秋晚期以來諸國組玉佩中結構明确者并無完全相同的串法,但總體上是相近的:其中周、魯玉佩主體次序為環、珠、龍形佩;齊國水晶佩飾色彩豐富,構件以環、珠為主;楚地則突出色彩明豔的玻璃珠,使其居于起首位置,與緊接其下溫潤淡雅的绹紋玉環互相映襯。由此看來,小田溪M12的組玉佩更接近楚都的風格。

二、M12組玉佩年代和來源分析

小田溪M12組玉佩的單個飾件,材質多樣,諸玉件并非出于一次整體的設計和加工,而是彙內建串組。以下分别對特征較明晰者進行說明。

1.玻璃珠

該組玉佩中共有4粒玻璃珠,直徑2.1~2.5厘米,在組玉佩中十分醒目。參照趙德雲對蜻蜓眼式玻璃珠的劃分[18],M12∶114為套圈眼珠,表面兩層共8個大圈,圈内套7個小圈(圖五,1),與戰國早期魯國故城M58[19]出土的一枚套圈眼珠基本相同(圖五,2),此外戰國中期信陽長台關M1[20]、戰國晚期澧縣新洲M1[21]所出玻璃珠珠體上雖隻有6個大圈,但也頗近似。M12∶126、127相同,為小圓點組成單線的幾何線間隔眼珠,可能是戰國晚期楚地的産品[22]。M12∶133眼珠脫落僅餘圓形凹窩,可能為層狀眼珠或圓斑眼珠。

涪陵小田溪M12出土組玉佩刍議

2.绹紋環

标本M12∶115。斷面呈扁橢圓形,表面绹紋碾琢精細,約47道紐絲,整體特征應屬戰國時期,直徑4.9、孔徑2.6厘米[23]。

3.長方形玉飾

标本M12∶118。以長方形玉片為主體,短邊凸出穿孔梯形玉片,原本或可作嵌插的榫頭,一側長邊呈凹槽狀,兩端各向短邊斜向鑽孔,器形頗罕見(圖五,3)。洛陽東周王城遺址戰國晚期墓中的一件長方條狀玉器C1M3943∶23與之類似,一側長邊呈弧形内凹,凹槽兩端各向兩短邊穿孔(圖五,4)[24]。

4.“桃形”飾

标本M12∶125。表面碾琢陰線勾勒輪廓,線條疏朗婉轉,具有戰國中晚期玉器風格。其中三角形尖端邊緣的輪廓線明顯被打斷,可能為前引洛陽墓出土玉璜C1M3943∶11一類的玉器改制。

5.“翅形”飾

标本M12∶141。與“桃形”飾類似,具有戰國中晚期玉器風格,其尾羽及鳥首皆上舉,喙下及腹部穿孔(圖五,5),形态紋飾均與輝縣固圍村M6出土玉鳥M6∶44非常相似(圖五,6)[25]。

6.鳥首交龍身形玉佩

标本M12∶138。通體平素,隻碾琢簡潔陰線表現眼部以及冠、足等結構。首、身相背,龍身幼長彎曲,狀如繩絡,各自外屈後急劇地相向内轉,在中間交錯(圖五,9)。戰國早、中期常見的镂雕玉佩,無論形象多麼繁複屈曲,兩邊的動物一般互不交叉,例如與小田溪M12∶138類似的荊州望山橋M1∶D50,二者均為弧形玉片镂切而成,兩邊的動物在中部對稱相接,但并不相交[26]。然而同樣為龍身在中部相交,中山國王厝墓西庫出土的兩件雙龍玉佩XK∶356、357[27],器表紋飾屬楚式玉雕[28],應是戰國中期偏晚的特征(圖五,10)。

7.玉珩

共5件。其中M12∶123内緣有3處長方形凹槽,外緣比内緣窄,且留下一處小波折,似經裁減,兩端龍首亦不超出拱形玉片的寬度,知其系由直徑4.9厘米的齒緣玉環改制,占圓環的三分之二(圖五,7)。齒緣環在浙江長興鼻子山戰國早期墓[29]、杭州半山區石塘戰國墓[30]各出2件,廣東肇慶松山戰國晚期墓的2件則扣以金柄用作他器環首[31]。此外,厝墓西庫出土的2件[32](圖五,8)與九連墩M1出土的1件齒緣玉環[33]年代屬戰國中期晚段。齒緣玉環雖在越地發現較多,但有學者認為這種器形仍是楚式玉器[34]。M12∶87、88、144,形制、紋飾、材質基本相同,制作程式或為一玉環裁制為三[35]。兩端龍首為橄榄形眼,前後眼角延伸較長,上下颚及兩枚相錯尖牙的外緣基本平齊,口部除表現尖牙之外,還仔細地在上部陰刻寬平的牙齒,下部的幾道弧線可能表現唇舌,頸、身之間琢出兩條陰刻弧線,龍身平素,僅沿上下邊緣碾琢陰線(圖五,11)。器形與安徽天長三角圩桓平墓出土的一件戰國玉珩M1∶62[36]相似,比例肥短,龍首整體結構接近,尤其颚部、口齒部的細節表現幾乎相同(圖五,12)。此外,西安北郊聯志村、盧家口祭祀坑亦與之近似,制作粗簡變形,年代屬戰國晚期[37]。M12∶86玉珩約為整圓的三分之一,其龍紋已分解為淺浮雕卷雲紋、渦紋及S形紋,惟左右兩側上部孑遺标示龍眼的小圓圈(圖五,13)。該器與太原金勝村晉卿趙氏墓[38]、随州曾侯乙墓[39]等所出春秋晚期戰國早期标本近似。它很可能與淮陽平糧台玉珩(圖五,14)一樣系早期留下的遺物[40]。

8.觿

标本M12∶122。素面無紋,首有二穿,頂端尖勾形後掠上翹,或可視為鳥首之羽冠(圖五,15)。鳳鳥形觿在戰國中期已現,如厝墓西庫XK∶233、232[41]、長沙仰天湖M165∶2-2[42]、懷化黔城M27∶6[43]等。此外,成都羊子山M172出土的一件魚形玉觿,光素無紋,僅有輪廓,風格與此相同,年代晚至戰國晚期(圖五,16)[44]。

綜上,小田溪M12組玉佩的單個元件大多數屬戰國中期晚段到戰國晚期,個别元件可早到春秋晚期或戰國早期,但整體應在戰國晚期完成彙組。各單件與楚的關系較為密切,可能多獲自楚地,結合前節的結構比較,可見組裝元件和串組風格均受到楚的影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該組玉佩中有6枚竹節形銅珠(M12∶116、119、120、126、129、130)較為特殊。各諸侯國的發現中罕見用銅珠裝飾人體,但在巴蜀當地戰國墓葬中卻偶有發現,如宣漢羅家壩墓地[45]、德陽什邡城關墓地[46]、成都京川飯店墓葬[47]、荥經南羅壩村[48]、同心村墓地[49]等均發現瓶形銅珠[50]。此外,小田溪M22出土一組飾件,包括蜻蜓眼玻璃珠1、玉質環1、觿1、龍形佩2及雙耳罐形金珠1,位置集中于墓主腹部,應屬一套組玉佩,但結構不明,其中金珠的形态完全是同時期川西北石棺葬出土陶雙耳罐的樣式[51]。由此雖未能找到外形相同的标本,但M12這6枚竹節形銅珠或許出自當地。M12組玉佩應當最終是在本地連綴成組。

三、相關問題讨論

東周時期巴蜀地區墓葬中不流行玉飾,考古出土為數不多的組玉佩均集中在小田溪墓群,除M12、M22之外,M9[52]在墓主腰部一帶發現玻璃珠1、玻璃管[53]1、玉環1、玉龍佩1,M22與M9所出由于出土位置被擾亂,無法複原。此外,成都羊子山M172出土了較多玉器,除玉具劍上的玉飾外,不少分布在墓主腹部、身側、頭側,但不能确定組合關系[54]。小田溪M12組玉佩中軸層次分明,其主要玉飾有的富于紋飾機理,有的平素但抛光良好,搭配色彩斑斓的各色珠管,是目前所知巴蜀地區材質、裝飾、元件數量最豐富的玉飾。有研究者通過大量統計指出作為服飾用玉,周代組玉佩不是使用者身份等級的主要标志,而與财力、喜好和時尚關系更為密切,但由于當時個人的财力往往與社會地位呈正相關性,是以仍然可以看出等級因素在佩玉使用上的作用[55]。是以,盡管不能據此直接比定墓主等級,但該墓無疑應屬當地上層統治者。

關于小田溪M12的年代,簡報主要參照同一墓群的M1~M3來分析,認為M12年代晚于M1、M2,與M3同時,推定為秦代至西漢初年。小田溪M3随葬秦始皇“廿六年”戈,埋葬年代已入秦當無疑問[56],但它能否代表其餘墓葬的年代,尚存異議。宋治民認為M1~M3屬同一時代,并根據M3将其定為秦墓或秦漢之際[57];蔣曉春認為M1、M2 的年代比M3稍早,把前者定在秦代,後者定在秦漢之際[58];向明文則把M2年代提早到戰國晚期中段,M1、M3、M12為戰國末至秦代[59]。可見,這四座墓葬年代雖相去不遠,但有早晚差别。

涪陵為古代巴國故地。據文獻記載,随着戰國中期楚國勢力不斷西拓,設立巫郡、黔中郡,巴國逐漸喪失與楚抗衡的實力,勢力退縮;秦國占領巴蜀後設立巴郡,并且在戰國晚期早段不斷經巴地向東用兵,涪陵一帶成為秦、楚拉鋸的前線[60]。公元前300年前後數十年,當地部族上層夾在兩強之間,受雙方扶持利用,秦、楚因素和本地因素在當地墓葬中均有明顯呈現。此時楚因地利優勢,加之經營時間較秦為長,文化影響更大,進階别的禮樂器[61]以及裝飾品為當地所接受。而公元前278年之後,秦将白起攻陷楚郢都,楚國上層統治者東遷,與巴地的聯系減弱。M12與M1、M2的随葬品均十分豐富,銅器組合相似,銅器中除本地的巴蜀因素外,楚的因素如俎豆[62]、編鐘、玉具劍,秦的因素如弩機、戟均比較突出,但并沒有明确屬于秦代的遺物;M3儲存完整,所見則主要呈現巴蜀和秦的因素。是以,M1、M2、M12的年代應早于M3。換言之,從M12所出完整組玉佩來看,材料擷取和習好養成大約在戰國中期晚段到戰國晚期早段已經完成,墓葬年代或許稍晚,以公元前三世紀中葉為宜,不至于晚到秦乃至西漢初期。當時巴地雖完全在秦的統治之下,但在文化和審美上表現得仍與楚更為親近。

附記:本文寫作得到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的資助,項目準許号18BKG014,特申謝忱。

(作者:代麗鵑,四川大學考古文博學院。另此處省略注釋,完整版請查《江漢考古》2022年第1期)

責編:段姝杉

稽核:方 勤

陳麗新

——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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