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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商殷墟小型墓随葬陶鬲的若幹問題

一、緣起

作為晚商王朝政治、經濟與文化中心,“大邑商”無論等級、規模、人口、物質文化發達程度,還是人員與文化來源的多樣性,都遠超同時期的任何城邑。在任何地域生活的人群,必然需要應對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生活在殷墟不同來源的人群,尤其是基層人群,在日常生活中是否還是用其來源地文化屬性的物質文化遺存,在逝去後埋骨大邑商時是否還堅持自身族群傳統的葬儀和随葬物品特點,是當時社會基層日常但必須面對的事情,但這一頗為重要的問題讨論卻十分稀少。

對殷墟陶器的認識,是晚商時期遺存研究的基礎。随着材料的積累和認識的深入,學術界已經認識到,殷墟遺址群陶器的文化因素和來源并不單純,構成也并不單一。殷墟遺址群陶器的主體,是由二裡崗文化陶器群結合豫北地區早商陶器發展而來的。都城人員來源複雜,殷墟遺址群的陶器群中也包含有不同考古學文化的陶器,是以晚商殷墟遺址群中的文化因素較複雜。這既是晚商時期考古學文化發展過程中開放、變化的表現,也是當時人群流動的物質反映。

由于全國各地晚商時期考古資料豐富程度及公布情況有别,考古學文化譜系建構與認知深入程度不同,即便是殷墟陶器多樣性的辨識和分析,目前也尚處于起步階段。牛世山等曾對殷墟文化多樣性做出過架構性認識[1],并在此基礎上,對殷墟的硬陶、釉陶、原始瓷器類和徐家橋墓地發現的鄂東地區因素進行過分析[2],我亦曾對殷墟所發現的晉陝冀三地同期考古學文化風格的陶器嘗試分析[3]。

長期以來,對于殷墟身前與死後的物質文化遺存差異及其勾連關系的讨論,多集中在等級、銅器禮制等方面。但通過日用陶器與葬用陶器的對比,讨論不同人群在殷墟的組成線索,似乎是一條理論上可行的道路。對殷墟墓葬遺存中物質文化遺存最大宗的陶器,雖有專文讨論,但視角多集中在器物的組合規律、編年和以酒器為中心的禮制建構,将随葬陶器與日用陶器進行比較研究的視角反而較少[4]。

在殷墟無論居址還是墓葬出土的所有陶器中,陶鬲無疑是最具名額意義的器物。鬲是商文化研究中的标志性複雜器物代表,自先商階段至周代長期使用,具有年代學标尺作用。同時,鬲也是黃河流域到北方長城地帶同時期各考古學文化共有的主要器物,是用以區分考古學文化和人群差異的代表器類。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長期以來中國夏商周考古的年代學與文化因素分析研究的基礎,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陶鬲譜系的研究。雖然陶鬲不是殷墟随葬陶器中數量最多的,但卻是最具分析意義的器類。

雖然商代陶鬲的研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由于研究目的和尺度不同,對殷墟各類陶鬲的形态分類和演變規律反映的階段性變化已有共識[5]。但分析目的不同,決定了結論尺度的差異。陶鬲種類繁多,形态繁雜,既往研究的分類、認識不盡相同,随着資料的積累和認識逐漸深入,對殷墟陶鬲的分類也逐漸細化。但由于視角和分析深度程度不同,學者間還未有共識。比如,最新的研究中,牛世山将殷墟陶鬲可細分為三類34型(包括亞型)[6],李曉健則将殷墟墓葬随葬陶鬲與居址發現的陶鬲皆分為9型[7]。兩相比較,牛世山的研究分析尺度較明顯更為細緻。

總體來看,殷墟時期陶器研究,以辨識文化因素為目的的研究剛剛開始,對于居址和墓葬随葬用用陶器的差異,更是少有涉及[8]。由于墓葬随葬器物往往與墓主身份、等級有特定的連帶關系,也較日用陶器更具有意識形态意義的主觀選擇。在嘗試分析殷墟以外族墓地時,我曾發現不同地區的族墓地,選擇的主體陶器器類存在差異,明顯有以鬲為主和以簋為主兩種傾向,甚至不排除有以豆、罍(罐)為核心的随葬陶器組合方式[9]。

有鑒于此,我在下文将嘗試對殷墟中小型墓葬與居址所見陶鬲進行讨論[10]。由于讨論目的并非年代學研究,是以本文不做類型學的重複分析,采用我對殷墟陶鬲的譜系研究結論,根據足部和陶質差别将殷墟發現的陶鬲分為四大類:夾砂實錐足鬲、夾砂柱足鬲、夾砂無實足根鬲、泥質陶鬲,共22種型别差異[11]。

二、居址與墓葬共有的陶鬲

殷墟小型墓葬随葬的陶鬲形态較多,大體有夾砂實錐足鬲、夾砂空錐足鬲、夾砂柱足鬲和泥質鬲四大類,以夾砂實錐足鬲數量最多,泥質鬲數量次之,空錐足鬲和柱足鬲數量較少。每種類别的陶鬲,形态差異較大。以下分類予以說明。

夾砂實錐足鬲:此類鬲是殷墟最為常見的形态,但形态較多,根據沿、頸、腹差異大略可分為十二類,其中有十類為居址和中小型墓葬所共見。

A型:縱長方體鬲,灰陶或灰黑陶,有折沿和卷沿兩種,但統一的特點是沿面較寬,飾粗繩紋。口緣變化較多,方唇和圓唇最為常見,有的在口緣加貼泥條,唇緣似雙唇;有的緣下有勾棱;有的沿面前端加貼泥條呈盤口;有的在沿面有劃有凹槽。此類陶鬲是殷墟最常見的種類。此種鬲為居址常見器類,在中小型墓中也較為常見(圖一:1、2)。

B型:橫長方體鬲。有折沿和卷沿兩種,但統一的特點是沿面較寬。口緣變化較多,但整體與縱長方體鬲無太大差别。此類陶鬲是殷墟居址中最常見的種類,也是中小型墓葬随葬陶鬲中最常見的(圖一:3、4)。

C型:厚沿鬲。直口或微侈口。一般都是褐陶,厚胎,方唇多于圓唇。多飾粗繩紋。口部形态變化不大,裆、足部變化與A、B型演變規律相同。此種陶鬲多見于居址,中小型墓葬随葬較少(圖一:5、6)。

D型:筒腹鬲。此類陶鬲,直腹,袋足不外鼓,有實足根,一般飾中、粗等的繩紋,但繩紋絕大多數不到底。整體演變形态與A型鬲相同。在殷墟的居址中比較常見,在中小型墓葬中有一定數量(圖一:7、8)。

以上四類是殷墟最常見的陶鬲種類,其中前兩種是自二裡岡文化陶鬲發展演變而來的,在殷墟各墓地中基本都有發現;C型鬲與魯北地區的陶鬲形态接近,D型則常見于冀中地區的同時期遺址中,在殷墟的中小型墓葬随葬陶鬲中,也屬于常見器類。

E型:癟裆筒腹鬲。此類鬲大多數為筒腹,實足根不太明顯。大部分袋足與足尖之間無明顯分界,繩紋多部分滾壓淺細散亂,繩紋大多滾壓至足尖。也有部分紋飾滾壓似殷墟常見的粗繩紋,但繩紋滾壓時有的沒有中斷或分組,往往一棍至底。此類鬲裆部始終較高,變化規律與A、B型鬲不同,有個别袋足外撇。此種陶鬲在居址中有一定比例,但在中小型墓葬中較少見(圖二:1、2)。此類陶鬲常見于晉中地區以杏花墓地為代表的遺存中。

晚商殷墟小型墓随葬陶鬲的若幹問題

F型:高領束頸鬲。此種陶鬲袋足一般較肥鼓,且年代越晚頸部越長,袋足肥鼓狀态越明顯。此類鬲的裆部變化與A、B、C型陶鬲相同。在殷墟偏晚階段,此類陶鬲中,特有一種紅陶或紅褐陶的小型高領束頸鬲更多見于墓葬。此類陶鬲,常見于晚商時期鄭州至豫中南地區。這類陶鬲在居址中有一定數量,在較晚階段的墓葬中比較常見,各墓地中,都有一定的數量(圖二:3、4)。

G型:聯裆羊角足鬲。此類器物在殷墟總量不多,以夾細砂的灰陶或灰褐陶為多見,也有部分為泥質。此類鬲多卷沿,圓唇或尖圓唇,長頸折肩、弧裆,頸部多較細的成組旋紋,下腹、袋足上有滾壓較淺的短節細繩紋。三足近羊角狀,較高,足尖外撇,形态較容易辨認(圖三:1、2)。此類陶鬲,牛世山已經指出,在蕲春毛家咀為代表的鄂東地區遺址中較為常見。但在殷墟的中小型墓葬中,目前僅密集見于北徐家橋墓地[12],總量不多。

晚商殷墟小型墓随葬陶鬲的若幹問題

H型:聯裆斂口鬲。數量較少,形态似陶甗的下半(圖三:3)。此類陶鬲淵源不太清楚,但可能與魯北地區同時期遺存和膠東半島的珍珠門文化有一定關系。此類鬲在殷墟較為罕見,目前僅在郭家莊東南墓地發現過一件[13]。

I型:單把鬲。數量較少,目前亦罕見完整器(圖三:4)。此類陶鬲的淵源不詳,但不排除與淮河中遊地區的同時期遺存有關。此類鬲極為罕見,目前在殷墟中小型墓葬中僅見于北徐家橋墓地[14]。

晚商殷墟小型墓随葬陶鬲的若幹問題

J型:束口折肩鬲。此類鬲在殷墟數量不多,但十分有特色(圖四:5、6、7)。此類陶鬲與晚商時期魯南地區以滕州前掌大遺址為代表的遺址和墓地中較為常見,應該是後者傳入的遺存。此類鬲在殷墟中小型墓葬中罕見,目前僅在戚家灣[15]與紗廠[16]的墓葬有所見。

夾砂柱足鬲:此類陶鬲在殷墟有一定數量,但總量不多,裆部變化規律與錐足鬲相近。至殷墟偏晚階段,出現一類夾砂紅陶或紅褐陶的柱足鬲,年代相對集中,比較特殊。根據領部、肩部差異,可分為四類,在居址和中小型墓葬所共見,雖然數量不多,但尚不屬罕見器類。

A型:矮領柱足鬲(圖二:5、6)。上部形态與B型實錐足鬲較接近,但柱足較高。此類陶鬲數量不多,但特色鮮明,在冀中地區也有零星發現,但源頭還不能肯定。

B型:高領柱足鬲。與A型形體接近,領部較高,有的束頸(圖二:7、8)此類陶鬲形态特殊,來源不詳。

C型:高領蹄足鬲。與B型鬲總體接近,但一般均為褐陶或紅褐陶,柱足多為蹄足,足面無紋飾(圖二:9、10)此類陶鬲形态特殊,來源不詳,但似乎與豫中、豫南至魯西一帶的考古學文化有關。

D型:折肩柱足鬲。此類鬲數量極少,有的甚至泥質(圖二:11、12)。如牛世山所指出的那樣,可能和鄂東毛家咀類遺存和贛中地區的吳城文化相關。

夾砂無實足根鬲:除實足根鬲外,殷墟還有一定數量的無實足根夾砂陶鬲。這類無實足根陶鬲,一般繩紋滾壓至足底。但此類陶鬲的形态差别較大,種類較多。根據腹部形态差異,在殷墟大體可分為四類,有兩類見于中小型墓葬,僅有癟裆鬲在居址和中小型墓中共見,高領肥袋足鬲目前僅在孝民屯墓葬有發現,尚未見于居址,兩類陶鬲的總量亦不多。

A型:高領肥袋足鬲。多有花邊,總量較少。一般為夾砂褐陶,多在唇沿外側貼附一周泥條制成的花邊,器物最大徑在肥袋足靠下部位,袋足底部有的修飾成裝飾性的實足根或平底足樣(圖三:5)。此類鬲形态特征明顯,在殷墟有一定數量,形态與李家崖文化的花邊肥袋足鬲較為接近,但并不完全相同。

B型:癟裆空錐足鬲。有一定數量,形态較多,一般繩紋滾壓較淺,散亂,有的筒腹,有的繩紋自沿下一直滾壓到足尖(圖四:1、2、3、4)。此類陶鬲在殷墟有一定的數量,是晉中地區晚商時期遺存的代表性器物。

泥質陶鬲:一般非實用炊器,大都為墓葬随葬的明器,但在居址中也與發現。此類器物在殷墟發現數量多,在山東、河北和豫中地區也有發現,似乎此類器物的源頭與山東地區素面鬲的傳統影響有關。由于其出現時間基本上集中在殷墟晚期,可能是晚商與山東地區夷人的交流過程中,受後者影響新創造的器物。在殷墟,泥質鬲的數量較多,且多見于墓葬,但在居址中也有一定的數量。此類陶鬲個體不大,制作較精,但形體不太固定,沿、頸變化較多。器表大都磨光,一般多為黑皮,袋足上部多有一道旋紋。多為短平沿,個别沿面起榫做盤口狀。一般為錐足,個别也有柱足或蹄足。根據頸部有無可分兩類。

A型:卷沿無領,整體器型變化不大,形體都較小(圖四:8、9)。

B型:高領鬲。有的在頸部有旋紋,形體都較小。整體器型上部變化不大,裆、足部變化與夾砂寬沿鬲近同(圖四:10、11)。

三、墓葬不見的陶鬲

晚商殷墟小型墓随葬陶鬲的若幹問題

除了上述在居址與小型墓葬共出或僅見于墓葬的陶鬲以外,殷墟還有一些目前僅發現于居址,而尚未在墓葬中發現過的陶鬲種類。這些陶鬲大體有高領的頸花邊鬲(圖五:1、2、5)、矮體雙耳或三耳肥袋足鬲(圖五:6)、唇沿帶鋬耳的高領袋足鬲(圖五:3)、聯裆錐足鬲(圖五:8)、矮領的肥足鬲(圖五:4)、素面袋足鬲(圖五:7)等幾類。除素面袋足鬲外,上述各類陶鬲在居址中的數量也較少。

高領的頸花邊鬲和矮體雙耳或三耳肥袋足鬲,是李大人莊類遺存和圍坊三期文化的代表性器物,比較容易辨識。此類高領的頸花邊鬲,花邊飾于長頸靠上位置;矮體雙耳或三耳肥袋足鬲是圍坊三期文化的代表性器物,在薊縣圍坊[17]、北京房山塔照[18]、易縣七裡莊[19]、北福地[20]等遺址多有發現。帶花邊的矮體肥袋足鬲,形體風格則介于冀西北地區早商時期最晚階段的李大人莊類遺存[21]和圍坊三期文化之間。從埋藏遺存機關看,此類陶鬲皆伴出有典型的殷墟文化器物,目前未見随葬于小型墓葬之中。這類遺存的陶器,與李大人莊類遺存接近的矮體肥袋足鬲集中出現于殷墟一期。高領的頸花邊鬲和帶耳的肥袋足鬲則出現于殷墟三期至四期階段,年代略晚。這類陶鬲目前在大司空和孝民屯居址中數量略多,在宮廟區有零星發現。

帶鋬高領袋足鬲與麟遊蔡家河[22]的同類器幾乎完全相同,是碾子坡類遺存的代表性器物。此類先周文化風格陶器與典型的晚商文化遺物共存,未見單純獨立的埋藏機關。埋藏機關的年代,集中在殷墟四期偏早階段。目前,此類遺存比較集中地分布于孝民屯一帶。

聯裆錐足鬲數量較少,大部分袋足與足尖之間無明顯分界,繩紋滾壓淺,但較粗,可能與晉中地區晚商時期的杏花類遺存有一定的淵源關系。此類陶鬲目前僅見于劉家莊一帶。

素面袋足鬲在殷墟總量不多。一般都是夾砂紅褐陶或褐陶,火候不高,最大徑在袋足偏下部位置,裆較高,無實足。三個袋足分開距離較大,有的裆心寬平,是較為典型的珍珠門文化的代表性器物。此類珍珠門文化風格的陶鬲多與典型的晚商文化遺物共存,未見單純獨立的埋藏機關,年代集中在殷墟三期、四期階段,埋藏範圍略大,在安陽多個地點都有發現。

四、随葬規律

作為随葬器物,陶鬲在殷墟各墓地中的随葬情況有一定的規律可循。這些規律似乎主要表現如下三個方面:其一,不同墓地是否流行随葬陶鬲并以陶鬲為單一随葬陶器;其二,不同形态陶鬲在墓地的出土機率及出現時間;其三,陶鬲與其他陶器的組合規律。

(一)是否流行随葬陶鬲

殷墟各墓地是否流行随葬陶鬲,并不相同。同時,墓葬是否僅随葬陶鬲,而無其他陶器伴出,反映墓主所屬人群的葬儀認知中陶鬲的地位如何。

晚商殷墟墓葬常見的随葬陶器主要有觚、爵、簋、鬲、豆、盤、壺、罐、罍等,此外,尊、盆、卣、盂、甗、甑、斝、瓿、觯、鼎、器蓋等日用器類也可随葬,但出土總量不多,這些随葬器物在不同的墓地随葬的數量并不相同(表一)。除觚爵以外,最常見的随葬陶器是簋、豆、鬲三種,但在不同的墓地中,這三種陶器的絕對數量卻也有不同。但如果從随葬陶器的總量來看,殷墟最常見的随葬陶容器是觚、爵,簋次之,陶鬲總量約占第三。陶鬲在不同墓地的出土機率并不相同,反映了不同人群對陶鬲的接受程度不同。以下選取幾個發掘較充分,墓葬數量比較多,有墓地平面圖且資料公布相對較完整(至少有墓葬統計表)的墓地略作說明。

晚商殷墟小型墓随葬陶鬲的若幹問題
晚商殷墟小型墓随葬陶鬲的若幹問題

1984年至1988年大司空村北地發掘殷墟時期墓葬78座,其中至少有51座墓葬随葬有陶容器[23]。可知這一片區的墓葬随葬陶容器的比例較高(表二)。墓地中發現陶觚20件、爵20件、鬲21件、簋35件、豆12件、盤17件、罐24件、罍13件。這些墓葬中,除陶觚爵外,陶簋的數量最多,陶罐次之,陶鬲在墓地中并非具有核心地位的随葬品。墓地中共有20座墓葬随葬有陶鬲,但僅有3座墓葬随葬單鬲,其餘墓葬随葬的陶鬲也多是與其他器物伴出,未發現一墓随葬多鬲的情況。

晚商殷墟小型墓随葬陶鬲的若幹問題
晚商殷墟小型墓随葬陶鬲的若幹問題

2004年大司空村東南原豫北紗廠中心區發掘殷墟時期的墓葬354座,雖然被嚴重盜擾,但其中至少有163座墓葬随葬陶容器[24],可知随葬陶容器的比例也不低。墓地發現陶觚91件、爵82件、簋116件、鬲40件,豆53件、盤45件、罐97件、罍24件。除陶觚爵外,陶簋數量明顯較多,罐、豆的數量也多于陶鬲,說明陶鬲同樣不是該墓地中具有核心地位的随葬品(表二)。但墓地中40座墓葬随葬陶鬲,随葬單鬲的墓葬有17座,多于随葬單簋(9座)和單罐(8座)的墓葬,但少于單豆的墓葬(19座)。未發現一墓随葬多鬲的情況。

2000年大司空以東的郭家灣新村發掘晚商時期墓葬379座,其中有212座随葬陶容器,比例較高[25]。墓地發現陶觚111件、爵110件、簋68件、鬲51件,豆106件、盤23件、罐60件、罍37件。墓地中共有51座墓葬随葬陶鬲,但隻有17座墓葬單獨随葬陶鬲(表二)。該墓地與2004年大司空東南地的發掘情況接近,簋、豆的數量多于陶鬲,随葬單豆的墓葬多于單鬲的墓葬。

1966~1977年間,殷墟西區墓地至少發掘了939座晚商墓葬,其中至少有716座墓葬随葬陶容器,比例極高[26]。墓地共有173座墓葬随葬陶鬲,但不同的墓區随葬陶鬲的墓葬比例不一(表二)。按墓葬發掘者的劃分方式,一區随葬陶鬲墓葬21座、二區28座、三區64座、四區21座、五區4座、六區28座、七區6座、八區1座[27]。墓地共發現陶觚472件、爵455件、簋180件、鬲182件,豆187件、盤292件、罐171件、罍53件。該墓地陶鬲的數量較多,簋、豆與鬲的比例較接近;随葬單鬲的墓葬數量較多,共45座,而随葬單簋者22座,随葬單豆者33座,與大司空一帶的幾處墓地有比較明顯的差別。該地區陶盤的總量較多,與洹北大司空一帶的墓地有較明顯的差别。墓地中不同的墓區間的随葬陶器差别明顯。二區、三區、四區,随葬陶鬲的墓葬比例較高。三區随葬單鬲的墓葬最多,尤以該區中部十分集中。一區随葬單簋墓葬較多,二區随葬單豆墓葬較多。随葬單鬲的墓葬以殷墟三期最為多見,三期、四期的随葬陶鬲的墓葬總量最多。

1989~1990年孝民屯東南地發掘一片墓地,共發掘晚商時期中小型墓葬132座,其中107座中随葬陶容器,比例較高[28]。這些墓葬中共有33座墓葬随葬陶鬲,共發現陶觚60件、爵59件、簋28件、鬲29件(另有無法統計的殘鬲若幹),豆21件、盤33件、罐22件、罍2件。鬲與簋的比例接近,略多于陶豆,但明顯少于陶盤。墓地中随葬單鬲的墓葬13座,随葬單簋的墓葬4座,随葬單豆的墓葬8座。整體陶器随葬傾向與西區墓地比較接近(表二)。

2003年,孝民屯遺址大規模發掘,共發掘晚商時期墓葬645座,其中333座随葬有陶容器,比例較西區墓地略低[29]。這批墓葬中共發現陶觚208件、爵207件、簋21件、鬲80件,豆61件、盤28件、罐5件。這批墓葬中有82座随葬陶鬲,随葬陶器中鬲的數量較多,遠多于陶簋,更多于陶豆,具有鮮明的特點。所有墓葬中,随葬單鬲的有51座,随葬單簋的有4座,單豆的有17座。發掘者也發現,在這批墓葬中,至少有一個片區的墓葬以随葬單鬲者為多,且多使用泥質陶鬲随葬。

1958年為社科院考古所為修建安陽工作站,在小屯西地工作站周邊發掘了52座晚商時期墓葬,其中23座随葬陶器,共有5座墓葬随葬陶鬲,僅1座墓葬單獨随葬陶鬲,但有7座墓葬單獨随葬陶豆[30]。這批墓葬中共發現陶觚13件、爵11件、簋10件、鬲7件、豆14件、盤1件、罐7件,随葬陶鬲比例較低,而陶豆比例明顯較高。墓葬中陶器随葬規律較為固定。

1960年白家墳西地發掘了兩個相隔200餘米的片區,共發掘了59座晚商時期墓葬,随葬陶器數量較多,雖然可能不是一處墓地,但因其随葬陶器的組合規律較一緻,是以在一起讨論[31]。這59座墓葬中,至少50座墓葬随葬陶容器,其中僅有4座墓葬随葬陶鬲,隻有1座墓葬單獨随葬陶鬲。随葬的陶容器中至少有陶觚39件、爵33件、簋6件、鬲4件、豆23件、盤19件、罐3件。該墓地的鬲、簋比例都不高,較特殊。墓地中随葬多件陶器的墓葬,組合規律較穩定。

1959年至1961年間,苗圃北地曾發掘晚商墓葬85座,其中44座随葬陶容器[32]。這批墓葬中有37座随葬陶鬲,比例極高,且随葬單鬲墓葬也高達18座。随葬的陶容器中,至少有陶觚17件、爵17件、簋1件、鬲37件、豆8件、盤2件、罐2件。該墓地中陶簋、罐随葬比例低,較為特殊。墓地随葬多件陶器的墓葬,陶器組合規律較為固定。除陶容器外,該墓地有數座墓葬随葬陶範,是較特殊的葬俗。

1988年劉家莊村北發掘了一批墓葬,相對比較集中,應該是一處墓地。發掘區共有晚商時期墓葬41座,其中24座随葬陶容器,比例與03孝民屯發掘區的墓葬接近[33]。陶容器中共有陶觚12件、爵11件、簋16件、鬲1件、豆12件、盤2件、罐3件。随葬陶器中陶鬲的比例特低,僅1座墓葬随葬陶鬲,且未發現單獨随葬陶鬲的墓葬,這是該墓地十分突出的現象。

1982年至1992間,郭家莊西南陸續發掘了184座晚商墓葬,其中137座随葬有陶容器,比例極高[34]。陶容器中共有陶觚97件、爵88件、簋70件、鬲21件、豆30件、盤56件、罐37件。這批墓葬中有20座墓随葬陶鬲,出土機率明顯較低,與孝民屯片區的墓地差别很大。郭家莊西南的墓葬中,随葬單件陶器的墓葬不多,随葬單鬲的墓葬僅一座,單獨随葬一件陶簋的有6座。大部分墓葬的随葬陶容器都是多件共出,有一定的組合關系。

1987年秋梅園莊南地發掘晚商墓葬111座,其中64座随葬陶容器[35]。這些陶容器中有陶觚43件、爵35件、簋11件、鬲3件,豆14件、盤29件、罐10件。陶鬲僅發現在3座墓葬之中,出土比率明顯很低。所有墓葬中随葬單件陶器的墓葬,隻見單獨随葬豆和盤的墓葬,未發現單獨随葬鬲、簋的墓葬,是該墓地較有特點之處。

2001年,北徐家橋村北發掘晚商墓葬488座,其中有292座随葬陶容器[36]。這些陶容器共有觚120件、爵105件、簋15件、鬲229件,豆8件、盤6件、罐5件。陶鬲的随葬機率是殷墟遺址目前已知的墓地中最高的,有227座墓随葬有陶鬲。随葬單件陶器的墓葬中,以單獨随葬陶鬲的墓葬為絕大多數,總量達144座,占墓地随葬陶器墓葬的48%。除觚、爵外,随葬單簋的墓葬僅3座,單獨随葬盤、豆的墓葬在北徐家橋墓地中未發現。該墓地随葬陶器的特點異常鮮明。

1981年至1984年,戚家莊東地共發掘了晚商墓葬192座,其中至少有134座墓葬随葬有陶容器37。這批墓葬中共發現觚115件、爵114件、簋32件、鬲9件,豆21件、盤104件、各類罐50件。該片區陶鬲出土數量甚少,而盤數量特高,簋、豆數量接近,墓葬随葬陶器的組合中,明顯有以盤為多見的現象,這也是該墓地的特色。這一片區的墓地,不太流行随葬單件陶器。所發現的墓葬中,隻有8座随葬陶鬲,僅發現3座墓葬随葬單鬲,另有9座墓葬随葬單盤,1座墓葬随葬單豆,1座墓葬随葬單簋,4座墓葬随葬單件各類小罐。鬲、豆、簋在該墓地似乎都不太流行。

上述十四處墓地的随葬陶鬲情況頗有不同,大體呈現出三種傾向(表二)。

第一種傾向,是部分墓地随葬陶鬲比例極高,顯示出在觚爵以外,是墓葬随葬陶器的核心。北徐家橋、苗圃北地、03年孝民屯發掘區和西區墓地三區、五區可作為此種傾向的代表性墓地。說明這些墓地的埋葬人群,十分重視陶鬲在葬儀中所代表的形而上意義。

第二種傾向,是随葬陶鬲雖然數量不多,但與簋、豆、盤的數量相差不太懸殊,說明在這一片區的墓地陶器選擇中,陶鬲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為其對應人群所接受,但不作為随葬陶器的中心。以大司空為中心的洹北東部區域各墓地,是這種傾向的代表。

第三種傾向是,陶鬲的随葬比例不高甚至極低。58年小屯西地、60白家墳西地、88劉家莊村北、戚家莊東地、87梅園莊南地、西區墓地八區等墓地的随葬陶鬲數量都在個位數,甚至部分墓地僅有1件陶鬲随葬,說明墓地的埋葬人群對陶鬲的接受程度有限。在不選擇以陶鬲為炊器、食器葬用陶器器類中心的墓地中,多采用陶豆、陶簋為中心。殷墟三期以後,陶豆逐漸減少,中心地位往往讓渡于陶盤,部分墓地的随葬陶器中心有陶豆向陶盤轉換的傾向,但陶鬲的地位也并未改變。

同時,還有兩點需要指出。其一是,陶鬲發現較多墓地中,單獨随葬陶鬲墓葬的比例相應也較高,二者往往呈正比例關系。其二是,在孝民屯、苗圃北地這樣的鑄銅手工業作坊區附近甚至與作坊共用同一空間的墓地中,小型墓随葬陶鬲的機率極高。

(二)不同形态陶鬲随葬的時間與空間分布規律

各類不同形态的陶鬲在殷墟不同墓地的随葬時間有所不同,有些特定的陶鬲目前也僅見于某些墓地。目前有如下規律可以總結:

第一,長方體實錐足分檔鬲、厚沿實錐足分檔鬲、筒腹實錐足分檔鬲、高領束頸實錐足分檔鬲、各類泥質素面鬲廣布于殷墟各墓地。隻要是延續時間較長的墓地,均可發現上述幾類陶鬲。各類夾砂柱足鬲在各墓地基本都有零星發現,但總體數量都不多,目前尚無法确定哪一出墓地較為集中。上述幾類陶鬲在墓葬中的随葬時間,與同形态陶鬲在殷墟居址出現的時間是一緻的。

第二,癟裆筒腹實足根鬲、聯裆鬲和無實足根的各類肥袋足鬲,目前僅在大司空及以孝民屯一帶的墓地中有零星發現,數量都不多,與所在或臨近地點居址發現可以相呼應。

第三,夾砂羊角足鬲、素面斂口鬲、束口折肩鬲、單把鬲等相對特殊的陶鬲,目前絕對數量極少,目前多見于北徐家橋、郭家莊、戚家莊等小屯以東、以南的地區。同類的陶鬲在其周圍的居址尚未發現或極罕見。

第四,部分總量不多,但文化因素明确的陶鬲在殷墟墓葬中出現的時間規律明顯。癟裆鬲、素面無實足根的肥袋足鬲在殷墟一期和四期階段發現十分集中。帶有晉中地區杏花類遺存風格的陶鬲,則在殷墟二期至四期的墓葬中都有零星出現,但未見某一時段較集中的情況。素面泥質鬲、夾砂羊角足鬲、素面斂口鬲、束口折肩鬲等則集中見于殷墟四期。泥質鬲、夾砂羊角足鬲可能在殷墟二期出現,束口折肩鬲、素面斂口鬲則集中于殷墟四期。

第五,整體來看,殷墟遺址群晚商時期墓葬的陶鬲随葬,自殷墟一期開始未曾中斷,這應該是延續自早商時期墓葬随葬陶鬲的葬儀傳統。但殷墟前述墓地中更為普遍地随葬各類陶鬲,基本都是在殷墟三期以後,以殷墟三期和殷墟四期偏早階段相對集中。殷墟一期前後的墓葬随葬陶鬲,從組合還是葬俗特征看,雖較常見,但随葬的規律性還不強。殷墟二期以後,陶鬲随葬的總量下降,在不同的墓地比例差别明顯。陶質炊器、食器的組合,并沒有在殷墟為各不同人群較普遍地接納。

第六,如果以小屯為當時殷墟的中心,則大司空、孝民屯、郭家莊、戚家莊,基本上屬于都邑相對“郊區”的地點。類似夾砂羊角足鬲、素面斂口鬲、無實足根肥袋足鬲等辨識度較高,但總量不多的陶鬲,多數出現在這些地區的墓葬中。

(三)組合規律

既往研究中,對殷墟晚商時期墓葬陶器組合的基本共識是,“陶質觚爵為代表的酒器,是陶器組合的核心;同時,陶器出現了明器化的傾向”[38]。總體來看,殷墟晚商時期陶鬲的随葬組合規律基本符合這一論斷架構,但也有自身的規律可循。從前述墓地的實際情況來看,陶鬲作為随葬品時,有三種主要的組合傾向,大體有這樣幾條線索可循。

首先,陶鬲可作為随葬品單獨随葬,與其他器物組合時,多為夾砂鬲,但個體較小。在部分墓地,作為明器的泥質陶鬲較少與其他器物配組39。從目前殷墟各墓地随葬陶鬲的情況看,以各類夾砂陶鬲為大宗,無論單獨随葬還是與其他器物一起配組,也都是各類夾砂鬲最為常見。但與居址所出的陶鬲相比,墓葬随葬的夾砂鬲,整體個頭都較小。一般以12-17厘米高的陶鬲最為常見,高度在10厘米左右的陶鬲也有一定的比例,但普遍罕見24厘米以上的高大陶鬲。泥質陶鬲在如03孝民屯墓地、北徐家橋墓地中往往單獨随葬,但在04大司空、西區墓地一區、三區等墓地中,卻多與其他陶器配組随葬。

其次,在與以觚爵為中心的酒、飲器配組時,有兩種配組形式。一種是鬲與觚爵單獨配組,另一種是既有觚、爵飲器,同時又将鬲和簋、豆(盤)、罍等盛食器、存儲器配組的模式(表二)。以觚、爵加鬲的配組,出現在殷墟二期,至四期依然存在,但這種組合的絕對數量不多,在部分墓地如西區墓地三區比例偶見稍高。有時,觚爵未必齊全,會出現單觚、單爵或觯與鬲配組的情況。這當是觚、爵、鬲完整配組的簡化形式。

在酒器加鬲(炊器)組合基礎上,會增加盛器如簋、豆、盤,有時會再增加存儲器罍、尊、瓿,形成酒飲器+炊器(鬲)+盛器+存儲器的完整陶器配組。此類配組當是在葬儀方面盡量全面複刻日常生活的展現,但似乎仍然強調以酒器為中心。

其三,在鬲與非飲器配組時,往往是與簋、豆(盤)、罍(罐、瓿)配組。陶鬲随葬的另一種配組方式或思路,是在缺少酒飲器的基礎上展開的。基礎配組是炊器(鬲)配組盛器。因之,以鬲與簋、豆(盤)單獨配組的較多,有時會以鬲同時配組豆、簋、盤。在此基礎上再增加存儲器罍、罐、尊等。這種組合方式不以酒飲器為中心,反映了更注重無酒器的日常生活,似乎是可以回避宴飲禮儀方式的展現。

其四,同墓随葬陶鬲,極少成對。從前述墓地現象看,陶鬲無論單獨随葬還是與其他陶器配組随葬,多是一件,而少有兩件一起随葬的陶鬲。晚商殷墟墓葬一墓葬兩鬲的墓例較少,類似八裡莊M70這樣一墓随葬三件陶鬲的個例[40],墓例更少。大多數一墓兩鬲的墓例中,兩件陶鬲形體多不相同。比如58小屯西地M241、M250這樣一墓随葬兩鬲的墓葬中[41],兩件陶鬲往往都是一件為夾砂錐足鬲,另一件則為泥質鬲;85鐵西劉家莊M64兩件陶鬲一件為弧裆柱足鬲,一件則為四期常見的無實足根寬體鬲[42]。但也有如戚家莊M231這樣随葬的兩件陶鬲形态基本相同的例證[43]。

殷墟墓地中一墓随葬多鬲的,往往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墓葬填土中有一鬲,随葬一鬲,但陶鬲形态也多不相同,比如西區M311就是這種情況[44]。另外一種是碎器葬,會出現兩件或多件陶鬲情況,如花園莊東地M60,就有兩件打碎的陶鬲[45]。

第五,在随葬仿銅陶禮器的墓葬中,一般沒有陶鬲随葬。

五、小結

作為同時期東亞地區最大的都市,殷墟居住人群多樣複雜,族系不同、來源不同、等級不同的數十萬人在數百年間,不可能全部落葉歸根。如果埋骨殷墟,必然會有不同地緣或血緣歸屬的人群,是否都可以在都城擁有相對獨立且穩定墓地的問題。人群來源複雜、殷墟社會組織形态模糊不清和晚商都城地權歸屬關系一無所知,決定了殷墟墓葬研究的一些瓶頸性困境。

但墓葬随葬陶器的共性,往往指向了同一墓地随葬人群的禮制接受程度和共有選擇。上述陶鬲在殷墟晚商墓葬中的随葬現象和規律,似乎暗示了殷墟當時人群構成的幾點特征。

首先,在殷墟以“觚爵”一類酒飲器為随葬陶器配組核心,“酒奠”思想盛行的整體趨勢下,殷墟不同的墓地(區)随葬陶器的選擇并不相同。反映了殷墟葬儀禮制細節表達的多元化。同時,殷墟以外四方的族墓地随葬陶器中,陶觚、爵極罕見,無論陶器組合中心是鬲還是簋,但重炊、食器而輕酒器的現象非常突出。但在殷墟,重酒器的“酒奠”禮制表達更為突出,單重炊、食器而輕酒器的墓葬雖然存在,但不占主流地位。城、鄉或者都、鄙、邑間的等級地緣差别,似乎也較突出地展現在下層人群的葬儀器物選擇之上。

其次,不同墓地或一處較大墓地的不同墓區間,是否選擇陶鬲作為随葬陶器的中心,差異較大。這與殷墟以外族墓地中有随葬“陶鬲”、“陶簋”兩種主要傾向差别明顯[46]。說明不同族墓地内陶器組合的複雜程度與墓地的等級、人群存在直接關聯,殷墟的人群複雜性直接帶來殷墟墓地随葬陶器的複雜性。

其三,殷墟小屯宮廟區以外的外圍墓地或墓區多能發現随葬陶鬲有地方文化因素凸顯的現象。同時,較罕見器型的陶鬲往往不集中分布,這種現象似乎暗示了少數人群在殷墟生活時并不能聚族而居、聚族而葬。這提醒我們,在殷墟的部分墓地,可能并非單純意義上的“族墓地”,而是“邦墓”公共化的展現。這更加說明,晚商時期同一墓地空間内可能存在多來源的社會組織,甚至有可能不同族系來源人群可共用一處墓地。晚商時期,在都城中出現不同人群共用墓地,是社會發展過程中,人員重組和地權變更的反映,也應該是周代“邦墓”的源頭。

其四,殷墟不同墓地與墓區的随葬陶器中心的差異,比殷墟以外族墓地顯示了更複雜的态勢。但随葬陶器中心的差異所反映的是城與鄉或都城與鄙、邑、甸、師的等級差異,亦或還是晚商時期或晚商社會存在以政治地緣等級下産生的意識形态表征的物質文化差異,是亟需研究者警醒的現象。

其五,從早商時期随葬陶器以炊器為重心到殷墟時期以觚、爵為中心的“酒奠”禮儀逐漸重要,這種轉換過程通過殷墟墓葬的随葬器物可以看清其流變發展過程,但這種變化的導向動因和主導人群是什麼,還有待研究。更重要的是,在殷墟不同墓地中,晚商時期不重觚爵随葬的人群和殷墟以外廣大不使用觚爵随葬的人群如何了解其身份和族屬認同,同樣是更大的學術問題。

其六,以陶鬲而窺一斑,殷墟不同墓地、不等等級墓葬中随葬陶器的複雜态勢,以及不同墓地的随葬器物組合的或增益或簡化,應當了解為殷墟人群的整合過程或縮影,更應該視為晚商意識形态死亡觀的整合過程或縮影。

上述梳理,尚有大量細節可進一步探索。我之所見,也僅是宏觀感觀。下一步需要将觀察視角細化,具體到單個墓葬随葬陶器與墓葬方向、埋葬方式對比,細論空間位置臨近的小墓組之互相關系,再逐漸拓展比較墓區、墓地與不同墓地的期别過程,所獲認識必另有不同。但上述粗疏觀察,亦或有助于思考晚商都城的管理模式與規劃問題。有鑒于此,故不揣淺陋求教于方家。

附記: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先秦時期中原與邊疆冶金手工業”(課題編号17ZDA219)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創新工程課題“太行山東麓戎狄的華夏化”階段性成果。寫作過程中,得到了劉緒師、商周田野工作坊同道審閱,他們給予了重要修改意見,謹緻謝忱!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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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a.牛世山:《殷墟文化的多樣性——以陶質類容器為視角》,《李下蹊華——慶祝李伯謙先生八十華誕論文集》,科學出版社,2017年;b.牛世山、嶽洪彬、嶽占偉:《殷墟文化的多元因素再分析——以陶鬲為例》,《南方文物》2019年第5期;c.何毓靈:《殷墟“外來文化”研究》,《中原文物》2020年第2期。

[2]牛世山:a.《殷墟出土的硬陶、原始瓷和釉陶——附論中原和北方地區商代原始瓷的來源》,《考古》2016年第8期;b.《湖北東北部晚商文化的新認識——從蕲春毛家咀遺址和新屋塆青銅器談起》,《南方文物》2020年第4期。

[3[常懷穎:《殷墟出土晚商陶器所見之晉陝冀地區文化因素》,《文物》2021年第7期。

[4]對殷墟随葬陶器的分析,近年來曾有數篇專門的讨論,從不同角度進行過分析。比較具有代表性的如:a.胡洪瓊:《殷墟墓葬随葬陶器組合研究》,鄭州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年;b.何毓靈:《殷墟墓葬随葬品冥器化現象分析》,《三代考古(二)》,科學出版社,2006年;c.胡洪瓊:《殷墟仿銅陶禮器墓試析》,《華夏考古》2006年第3期;d.郜向平:《商墓中的毀器習俗和明器化傾向》,《考古與文物》2010年第1期;e.郜向平:《商系墓葬研究》,科學出版社,2011年;f.康石磊:《殷墟仿銅陶禮器研究》;陝西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3年;g.唐錦瓊:《論殷墟銅器墓中的陶器使用方法》;《考古》2015年第4期;h.李貴昌、李陽、孟小仲:《殷墟大型族邑聚落墓地中墓葬陶器組合的比較研究》,《殷都學刊》2017年第1期;i.郭夢等:《殷墟錫衣仿銅陶禮器的發現與研究》,《考古學報》2020年第2期;j.李曉健:《中心與周鄰:陶器視角下的晚商文化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20年。

[5]對晚商陶鬲編年的基本架構建構,始于鄒衡與鄭振香先生。見a.鄒衡:《試論殷墟文化的分期》,《北京大學學報·人文科學》1964年第4、6期;b.鄭振香:《論殷墟文化分期及其相關問題》,《中國考古學研究——夏鼐先生考古五十年紀念論文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c.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發掘隊:《1958~1959年殷墟發掘簡報》,《考古》1961年第2期;d.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發掘隊:《1961年安陽大司空村發掘簡報》,《考古》1964年第8期。

[6]牛世山、嶽洪彬、嶽占偉:《殷墟文化的多元文化因素再分析——以陶鬲為例》,《南方文物》2019年第5期。

[7]李曉健:《中心與周鄰:陶器視角下的晚商文化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20年。

[8]近年來,一些青年學子嘗試在這方面進行讨論。但對于墓葬與居址陶器的差異,在類型分析的年代學、器類組合等研究目的之外,由于視角不同,很多研究明顯不足。比如,李曉健雖将居址與墓葬所出陶鬲分開進行類型學研究,但并未對比分析居址與墓葬所出陶鬲的差異在哪裡,以及這種差異表現了哪些文化與社會的問題。

[9]常懷穎:《從随葬陶器看殷墟以外的晚商“族墓地”》,《江漢考古》2020年第6期。

[10]高等級銅器墓伴出的陶器,與中小型墓葬的随葬陶器有一定差别,将另文讨論。

[11]常懷穎:《晚商殷墟遺址所見陶鬲譜系補議》,待刊。

[12]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陽北徐家橋——2001~2002年發掘報告》,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年。

[13]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87年夏安陽郭家莊東南殷墓的發掘》,《考古》1988年第10期。

[14]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陽北徐家橋——2001~2002年發掘報告》,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年。

[15]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陽殷墟戚家莊東商代墓地發掘報告》,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年。

[16]牛世山等主編:《殷墟出土陶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年。

[17]天津市文物管理處考古隊:《天津薊縣圍坊遺址發掘報告》,《考古》1983年第10期。

[18]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鎮江營與塔照——拒馬河流域先秦考古文化的類型與譜系》,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9年。

[19]a.段宏振、任濤:《河北易縣七裡莊遺址發現大量夏商周時期文化遺存》,《中國文物報》2006年12月8日;b.段宏振:《七裡莊遺址青銅文化遺存的演進——兼論燕山以南地區青銅時代考古學文化的相關問題》,《中國文物報》2007年6月15日。

[20]拒馬河考古隊:《河北易縣涞水古遺址試掘報告》,《考古學報》1988年第4期;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北福地——易水流域的史前遺址》,文物出版社,2007年。

[21]張家口市文物事業管理所等:《河北宣化李大人莊遺址試掘報告》,《考古》1990年第5期。

[22]北京大學考古文博院等《陝西麟遊縣蔡家河遺址商代遺存發掘報告》,《華夏考古》2000年第1期。

[23]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84—1988年安陽大司空村北地殷代墓葬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94年第4期。

[24]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大司空——2004年發掘報告》,文物出版社,2014年。

[25]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郭家灣新村》,科學出版社,2020年。

[26]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69~1977年殷墟西區墓葬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79年第1期。

[27]由于材料發表的原因,墓葬登記表隻能複原152座墓葬中随葬陶鬲,其餘20座墓葬的情況不詳,疑集中于三區。

[28]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河南安陽市殷墟孝民屯東南地商代墓葬1989~1990年的發掘》,《考古》2009年第9期。

[29]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孝民屯(四)殷商遺存·墓葬》,文物出版社,2019年。

[30]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發掘報告(1958~1961)》,文物出版社,1987年。

[31]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發掘報告(1958~1961)》,文物出版社,1987年。

[32]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發掘報告(1958~1961)》,文物出版社,1987年。

[33]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河南安陽殷墟劉家莊北地殷墓與西周墓》,《考古》2005年第1期。

[34]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殷墟郭家莊商代墓葬——1982年~1992年考古發掘報告》,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

[35]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87年秋安陽梅園莊南地殷墓的發掘》,《考古》1991年第2期。

[36]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陽北徐家橋——2001~2002年發掘報告》,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年。

[37]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陽殷墟戚家莊東商代墓地發掘報告》,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年。

[38]郜向平:《商系墓葬研究》,科學出版社,2011年。

[39]比如何毓靈就明确指出,在2003年孝民屯墓地中,泥質陶鬲多作為随葬品,且不與其他器物配組随葬。

[40]安陽市文物工作隊:《安陽市殷代墓葬發掘簡報》,《華夏考古》1995年第1期。

[41]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發掘報告(1958~1961)》,文物出版社,1987年。

[42]安陽市博物館:《安陽鐵西劉家莊南殷代墓葬發掘簡報》,《中原文物》1986年第3期。

[43]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陽殷墟戚家莊東商代墓地發掘報告》,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年。

[44]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69~1977年殷墟西區墓葬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79年第1期。

[45]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殷墟花園莊東地商代墓葬》,科學出版社,2007年。

[46]常懷穎:《從随葬陶器看殷墟以外的晚商“族墓地”》,《江漢考古》2020年第6期。

(作者:常懷穎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三代考古》(九),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夏商周考古研究室編,科學出版社,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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