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星球3月27日消息,近日,《賣了4套房,創業12年,如今負債1億,無家可歸》的女創業者事件引起大量網友關注,從最開始的同情和敬佩到後面不斷有人出來質疑,甚至前合夥人也發文回應,到後面逐漸轉變為了兩邊人馬的互撕,事情接連反轉:
首先是該文作者王榮輝的自述文章在網上刷屏,賣了4套房,創業12年,如今負債1億的遭遇讓人同情,但不放棄接着努力工作退費還錢的勇氣又讓人敬佩。
結果,就在3月18日下午,一張由王榮輝的前合夥人李曉豔釋出的文字截圖傳了出來,内容直指王榮輝。大概意思是王榮輝編造謊言,在獲得李曉豔的幫助後,此前承諾的股份、談的合作條件等等全部以各種理由不予兌現,還把她踢了出去,并且陸續用同樣手段将其他合夥人踢出團隊。
至此,雙方互撕大戰正式開始。
對于李曉豔的内容,王榮輝發朋友圈回應,表示自己問心無愧,并轉發了一篇早期媒體采訪的文章,表示李曉豔的大量邀功完全不屬實。紐諾的成功和李曉豔并沒有什麼關系。
随後,3月19日晚,一位自稱是王榮輝律師的人釋出文章《我是王榮輝的律師,我來告訴你誰是騙子!》内容和王榮輝的朋友圈大意相同,但多了許多細節。
比如“王榮輝給李曉豔買了一個蘋果手機,李曉豔回贈了一個100多塊錢的芭比娃娃”。
也否定了李曉豔幫助王榮輝孵化項目稱“一天早教、日托、育兒教育都沒幹過的人,拿什麼指導王老師這樣幹了7年的專業人士?”。
還指出,兩個投資人,其中一個投資人是李曉豔引薦給王榮輝的,另一個投資人是自己主動找來投資的,跟李曉豔可一點關系都沒有;并且按照行業慣例,獲得投資後王榮輝需要給李曉豔支付FA的費用(就是中介費),行業标準一般都是投資額的2%到3%,李曉豔應該拿6萬至9萬塊錢。但是,李曉豔欺負王榮輝不懂行,上來就要30%的股權,并且還涉及到了李曉豔釋出的朋友圈中提到的“梁總”,稱王榮輝找到投資人也就是“梁總”說不要投資了。“梁總”了解事情後,被李曉豔的貪婪給震驚了,去北京找了李曉豔。最後,經過協商,王榮輝按照投資額的5%向李曉豔支付了15萬。
該文章接連否定了此前李曉豔發的朋友圈内容,稱李曉豔就是在蹭熱度,并且還讓李曉豔将聯系方式、住址、身份證号給王榮輝發過去,等着起訴狀。
緊接着,李曉豔再發朋友圈回應,否認自己出來邀功,并表示當初簽署的各種協定王榮輝并沒有履行多少,還稱王榮輝前一天發了一篇10萬+賣慘,第二天就開直播賣貨,而對于L總的朋友圈發言,李曉豔稱甯願相信L總不知道當初發生了什麼事。
期間,又陸續有媒體報道稱有自稱是王榮輝早教園的孩子家長發聲表示,王榮輝就是在賣慘、不退費等等。
3月27日,李曉豔再發文回應稱,原本自己已經不想再參與此事,以為就此畫上了句号。但是,這兩天不斷有朋友發給她王榮輝參加各大媒體的采訪報道,采訪中王榮輝無一例外把李曉豔直接定義成:一個貪婪的上來就問創始人要30%股份的FA,用片面對話截圖,混淆事實。是以李曉豔再站出來發文回應,文中透露了李曉豔和王榮輝合作的具體時間節點以及佐證截圖:
2015年8月王榮輝找到李曉豔希望對其早教中心發展提供幫助,雙方是以中間見過幾次面并通過很多次電話,10月王榮輝正式發郵件在北京在此約見并邀請李曉豔加入她團隊;
2016年4月還口頭承諾李曉豔作為合夥人融資稀釋後也確定李曉豔不低于20%的原始股+期權;
2016年6月之前:在給所有對外的及投資機構的BP裡李曉豔都還是“聯合創始人”,給廣東省***投資公司的盡職調查文檔中,李曉豔也是顯示為20%的聯合創始人;
2016年6月12日 李曉豔和王榮輝、付**共同作為合夥人團隊面見了廣東省**投資公司(之後和王榮輝以合夥人團隊形式再次和該投資公司進行過面談溝通);
2016年7月王榮輝還在盛情邀請李曉豔成為合夥人(見微信對話);
2016年9月16日 雙方收到廣東省**投資公司的書面TS;
2016年10月15日 王榮輝參加了李曉豔安排的天使成長營内部路演,直接和投資人梁總建立了聯系;
2016年10月18日 王榮輝違約将雙方的合作單方面調整為“股權置換合作”的FA;
2016年11月15日 李曉豔被迫接受書面“股權置換協定”,接受FA合作模式;
2016年12月15日 廣州紐諾家有限合夥設立,王榮輝再次違約李曉豔的股份比例再次低于股權置換協定裡約定的數額;
2017年3月王榮輝在廣州天河漫咖啡約見李曉豔面談, 王榮輝再次違約将股權置換協定中約定的李曉豔達成條件應獲得的權益單方面減少,同時用屈辱方式試圖逼迫李曉豔放棄紐諾家有限合夥中的股份;
2017年8月10日 由于其他原因李曉豔接受了和解,零元退出廣州紐諾家有限合夥的股份;
從2017年3月9日,李曉豔拉黑了王榮輝。
值得一提的是,李曉豔還在文中透露,此前一位自稱是王榮輝律師的人釋出的文章《我是王榮輝的律師,我來告訴你誰是騙子!》已被作者删除。李曉豔表示,自己3月23日向微信公衆平台提出了對個人自媒體公号“雞毛蒜皮與詩情畫意”的《我是張律師,我來告訴你誰是騙子》一文嚴重損壞名譽的投訴,投訴結果顯示該自媒體公号自行删除了該文。
最後,李曉豔表示:
1、上述所貼圖郵件、文中所提到的協定、對話截圖全部真實,如果需要向公證機關或司法部門提供,将全部提供原始檔案。
2、此前王榮輝在公開媒體上對自己“索要30%股份的FA”的不實資訊和發言都已經做了證據留存和司法公正。
3、個人自媒體公号“雞毛蒜皮與詩情畫意”的《我是張律師,我來告訴你誰是騙子》一文對自己有人身攻擊、不實資訊以及侵犯隐私的内容,都做了證據留存和司法公正
如果後續王榮輝及其所謂律師或其他人還繼續對自己有不實資訊、侵犯名譽的行為,自己将保留此前、此後所有一切法律訴訟的權利。
截至發稿前,王榮輝方還沒有正式回應此事,事情進展和後續結果還待繼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