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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師大副教授張江莉:規制大資料殺熟,反壟斷仍需理論準備

北師大副教授張江莉:規制大資料殺熟,反壟斷仍需理論準備
北師大副教授張江莉:規制大資料殺熟,反壟斷仍需理論準備

兩會·大家談

從規制平台“二選一”亂象,到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叫停兩大直播平台合并,再到回溯查處多起經營者集中“搶跑”案件,2021年平台反壟斷執法動作頻頻。

3月5日,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江莉做客南都“兩會大家談”直播間,分享關于平台反壟斷趨勢的觀察。當談及正在修訂的反壟斷法時,張江莉表示,鑒于反壟斷法整合性、抽象性等特征,理順反壟斷法的基本邏輯是修法的一個重要方向。

反壟斷法間接實作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

于普通人而言,去年這場轟轟烈烈的平台反壟斷風暴像是一聲遙遠的驚雷。不論是動辄上億的天價罰單,還是規模巨大的網際網路巨擘,似乎都離人們的日常存在一定距離。事實上,反壟斷對每一個普通消費者都有重要的影響。

“提升消費者福利,其實是反壟斷法的終極目标之一,”張江莉說道,“不過反壟斷法主要是通過維護市場競争秩序,間接實作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

對此,張江莉作了進一步解釋。針對常見的合同欺詐、資訊不透明等問題,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維護消費者權益。而反壟斷法的适用門檻相對較高,規制對象多是占有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對這些大企業的行為的評價,需要分析經營者的競争行為的效果,尤其要看這些行為能否提升生産效率,并讓消費者分享利益。維護消費者的選擇權等内容,也是反壟斷法判斷大企業行為是否合法的重要考量。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南都反壟斷前沿曾發起問卷調研,有74%的受訪者表示,“二選一”造成平台上商品或服務選擇減少,進而使自己選擇受限。

2021年,這一困擾消費者的亂象得到規制。市場監管總局陸續公布三起平台“二選一”處罰案件,給其他市場主體敲響警鐘。年末,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甘霖表示,“618”和“雙11”期間電商領域“二選一”行為基本停止。

反壟斷法規制“大資料殺熟”仍需理論銜接

當“二選一”亂象偃旗息鼓,還有哪些平台熱點問題亟待監管回應?會上,張江莉提到“大資料殺熟”“扼殺式并購”“算法合謀”等問題。

對于飽受争議的“大資料殺熟”,張江莉指出,若要通過反壟斷法進行規制,仍需實作理論銜接。“大資料殺熟”“個性化定價”與價格歧視問題類似,而在傳統反壟斷架構下,受到規制的價格歧視主要指向經營者而非消費者,屬于“排他性”行為,是以較難直接用來規制針對終端消費者的“大資料殺熟”。

另外她認為,如何對企業算法進行幹預,如何實作反壟斷法和其他法律的互相配合,仍需監管謹慎對待。

至于“扼殺式并購”,張江莉表示,實踐中應區分大型平台收購初創企業究竟是為了單純将新的競争對手“扼殺在搖籃中”還是為了針對現有競争者搶占先機。不僅如此,她還指出,對于如何調整經營者集中申報的标準,以适應平台經濟新業态、新模式;以及針對“扼殺式并購”的救濟是讓并購歸于無效還是分拆,均有待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除此之外,張江莉還表示随着算法和技術不斷發展,平台企業實施“算法合謀”統一定價的問題也值得關注。

反壟斷法具有整合性,應理順基本邏輯

為回應數字經濟監管難題,目前《反壟斷法(修正草案)》将資料和算法納入考量範圍。與此同時,《關于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關于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幹意見》等檔案也紛紛出台。

談及修法,張江莉認為鑒于反壟斷法整合性、抽象性等特征,目前修法一個重要方向在于理順反壟斷法的基本邏輯,另外還要厘清反壟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之間的關系。

以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争行為為例,張江莉建議廢除“濫用行政權力”這一法律要件。她認為,反壟斷法應該聚焦于涉案行政行為是否産生排除限制競争的效果,而非關注涉案行為是否濫用了其他法律所賦予行政主體的權力。《反壟斷法》和其他法律之間的互相關系需要通過豁免制度進行調和。

張江莉還注意到,在平台雙邊市場效應下,相較于傳統企業,平台企業和消費者的直接互動大大增加,也随之出現平台決策直接影響或剝削消費者的情形。“但是這些問題究竟是完全交由反壟斷法規制,還是在反壟斷法規制和其他法律規制之間進行重新配置設定,目前學界還在不斷研讨和發展中。”

采寫:南都記者黃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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